[股东会]南方航空(600029)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08年12月30日 09:17:15 中财网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8 年 12
月 29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五路南航明珠大酒店四楼1号会议室召开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代董事长李文新先生担任大会主席并主持会议。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4人,代表的股份 3,676,820,3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04%,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修改本公司《公司章程》;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 3,676,043,994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789 %。反对 40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11%。弃权 36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
2、审议通过修改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 3,676,072,3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797%。反对 375,150,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02%。弃权 372,8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01%。
3、审议通过修改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 3,676,128,644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812%。反对 315,15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 37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02%。
4、审议通过任命刘宝衡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3,676,315,34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863%。反对383,5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12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33%。
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被委任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注]。
四、律师见证情况
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章震亚律师和吴晓青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注:本公司的投票结果须由执业会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只限于应本公司要求执行若干程序,以确定本公司编制的投票结果概要是否与由本公司收集并向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投票表格相符。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执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按《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应聘服务准则》或《香港审验应聘服务准则》所进行的审计验证工作,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也不会就与法律解释或投票权有关的事宜作出任何审计验证方面的确认或提出意
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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