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联美控股(600167)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临2009-002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0,350,000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2009年3月3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7年2月13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7年3月22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7年3月26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法定承诺事项 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其他文件要求做出了法定承诺。 2、特别承诺事项 控股股东汕头市联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额外承诺: (1)所持有的原沈阳新开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所持有的原沈阳新开非流通股股份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如在二十四个月内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股份价格将不低于每股5.00元(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处理)。如在上述禁售期和限售期内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人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公司所有。 履行承诺情况: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持股无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之日,联美控股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联美控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 至联美控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满24个月之日(即2009年3月26日),联美控股限售股份持有人北京浩天投资有限公司的限售承诺履行完毕,其持有的10,35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90%)将于2009年3月26日解除限售。鉴于汕头市联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限售承诺未完全履行完毕,本保荐人将督促其继续履行就股权分置改革所做出的承诺。 联美控股本次10,350,000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0,350,0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3月31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数量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1 北京浩天投资有限公司 10,350,000 4.9 10,350,000 0 合计 - 10,350,000 4.9 10,350,000 0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2008年3月26日,北京浩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550,000股上市流通。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家持有股份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09,450,000 -10,350,000 99,100,000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8、其他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09,450,000 -10,350,000 99,1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101,550,000 10,350,000 111,900,000 B股 H股 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01,550,000 10,350,000 111,900,000 股份总额 211,000,000 211,000,000 特此公告。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9年3月25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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