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通燃气(000593)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时间:2009年11月11日 10:01:07 中财网


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审 计 报 告

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9
年 7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09 年 1~7 月的利润表、2009 年 1~7 月的股东权益变动表、
2009 年 1~7 月的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设
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
导致的重大错报;(2 )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 )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
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
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
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
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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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09 年7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 年 1~7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庚生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 敏
二○○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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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
被审计单位: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 2009 年7 月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编号 期末数 期初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2,020,335.27 479,874.19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七、2 744,239.84 762,198.40
预付款项 七、3 564,651.46 111,166.66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七、4 585,250.94 90,448.9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七、5 3,676,501.56 3,714,805.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7,590,979.07 5,158,493.4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七、6 106,300,271.50 108,356,748.65
在建工程 七、7 1,777,399.03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七、8 11,637,503.24 11,791,788.35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七、9 466,527.13 653,138.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10 1,464,147.35 1,412,170.47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1,645,848.25 122,213,845.47
资产总计 129,236,827.32 127,372,338.89
公司负责人:艾国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王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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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2、资产负债表(续)
被审计单位: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 2009 年7 月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编号 期末数 期初数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七、12 5,126,455.68 7,909,101.17
预收款项 七、13 25,175,126.00 23,872,792.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七、14 1,680,927.18 1,717,025.52
应交税费 七、15 9,287,871.58 9,407,696.19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七、16 11,550,868.05 8,557,575.73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52,821,248.49 51,464,190.6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七、17 12,167,140.30 12,167,140.30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167,140.30 12,167,140.30
负债合计 64,988,388.79 63,631,330.9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七、18 40,000,000.00 40,000,000.00
资本公积 七、19 13,040,128.91 13,040,128.91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七、20 6,212,552.27 6,212,552.27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七、21 4,995,757.35 4,488,326.8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4,248,438.53 63,741,007.98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64,248,438.53 63,741,0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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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9,236,827.32 127,372,338.89
公司负责人:艾国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王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玮
3、利润表
被审计单位: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 2009 年 1-7 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编号 期末数 期初数
一、营业总收入 14,716,351.42 11,405,568.86
其中:营业收入 七、22 14,716,351.42 11,405,568.86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14,260,897.76 7,819,659.49
其中:营业成本 七、22 10,663,686.41 7,427,487.13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七、23 229,751.26 180,590.70
销售费用 195,710.02 268,218.07
管理费用 七、24 2,956,411.16 2,333,632.99
财务费用 七、25 7,431.39 9,730.60
资产减值损失 七、26 207,907.52 -2,400,00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55,453.67 3,585,909.37
加:营业外收入 七、27 - 4,800.00
减:营业外支出 七、28 - 1.2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55,453.67 3,590,708.10
减:所得税费用 七、29 -51,976.88 1,600,936.8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07,430.55 1,989,771.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7,430.55 1,989,771.22
少数股东损益 - -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八、综合收益 507,430.55 1,989,771.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507,430.55 1,989,771.22
少数股东综合收益 - -
公司负责人:艾国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王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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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金流量表
被审计单位: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 2009 年 1-7 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编号 本期数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988,788.79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988,788.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647,082.4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442,054.54
支付的各项税费 423,225.9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30 560,258.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072,621.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16,167.5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573,044.39
投资支付的现金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73,044.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73,044.3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31 1,7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662.09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股利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62.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97,337.9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40,4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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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9,874.1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20,335.27
公司负责人:艾国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王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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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被审计单位: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 2009 年1-7 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 一般风险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东权益 合计
☆ 本) 准备
一、上年金额 40,000,000.00 13,040,128.91 - 6,212,552.27 - 4,488,326.80 - - 63,741,007.98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年初金额 40,000,000.00 13,040,128.91 - 6,212,552.27 - 4,488,326.80 - - 63,741,007.9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507,430.55 - - 507,430.55
(一)净利润 507,430.55 - 507,430.55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 - - - - - - -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
4.其他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 - 507,430.55 - - 507,430.55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其他 -
(四)利润分配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四、本年年末余额 40,000,000.00 13,040,128.91 - 6,212,552.27 - 4,995,757.35 - - 64,248,438.53
公司负责人:艾国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王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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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被审计单位: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 2009 年1-7 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 所有者权益合
实收资本(或股 一般风险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东权益 计
本) 准备
一、上年金额 40,000,000.00 13,040,128.91 6,212,552.27 5,182,406.68 64,435,087.8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二、本年年初金额 40,000,000.00 13,040,128.91 - 6,212,552.27 - 5,182,406.68 - - 64,435,087.8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694,079.88 - - -694,079.88
(一)净利润 -694,079.88 - -694,079.88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 - - - - - - -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
响 -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
4.其他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 - -694,079.88 - - -694,079.88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其他 -
(四)利润分配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四、本年年末余额 40,000,000.00 13,040,128.91 - 6,212,552.27 - 4,488,326.80 - - 63,741,007.98
公司负责人:艾国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王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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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简介
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为牡丹江东海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6日,由天津东海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世纪东海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天津东海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 %;北京世纪东海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

2005年9月,牡丹江东海燃气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元,其中: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牡丹江东海燃气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同时出资购买天津东海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所持5.28%的股权,共计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55.28%;牡丹江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400万元购买北京世纪东海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所持股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天津东海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34.72%。2005年11月,天津东海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的34.72%股权全部转让给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6年3月28 日,牡丹江煤焦化公司因涉及诉讼,其所持有的10%的股权被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给辽宁省铁岭市煤气公司。2006年8月7 日,辽宁省铁岭市煤气公司将所持的10%股权全部转让给天津开发区新东方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6年9月9 日,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的90%股权全部转让给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则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占牡丹江东海燃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90%;天津开发区新东方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所持的10%股权全部转让给成都华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故成都华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占牡丹江东海燃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0%。2006年9
月27 日,牡丹江东海燃气有限公司进行了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更名为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

2007年,成都华商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并将所持有的股权转入母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至此,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310001000986;住所:北安路89号;法定代表人:艾国;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城市燃气供给系统(含管道,设备及配套设施)的投资并经营,管理及服务;燃气器具及设备制造、销售;天然气(含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销售;燃气管道、设备、水暖安装及相关小型专业工程配套施工。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声明基于以下编制基础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与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基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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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下所述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2、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及计量属性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符合条件的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投资者投入的非货币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

4、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将所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视为现金等价物。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发生外币业务时,按当月月初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的纽约外汇市场汇率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月末时,将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按月末的上述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按照月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账面人民币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与固定资产
有关的借款费用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确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本公司在持有该等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于收到时确认为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该等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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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该等金融资产时,该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债券利息的,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确定,在随后期间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很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如本公司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则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B、持有至到期投资,C、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于收到时确认为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和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直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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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公司持有该类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价,并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如不适合按公允价值计量时,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
⑥其他金融负债。本公司拥有的其他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等,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在初始计量后按《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按《企业会计准则— 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额的价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4)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进行单独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中进行减值测试。
主要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方法分别如下:
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能以公允价值可靠计量的,以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的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的投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1 )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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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坏账准备。

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以下情形: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等。

(2 )坏账损失核算方法
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3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将全部应收款项划分为单项金额重大与单项金额不重大两类;单项金额重大指金额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指除单项金额重大以外的其他应收款项。

☆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发生了减值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坏账准备。

除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外,本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款项根据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如下:
账 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0
1-2 年 10 %
2-3 年 20 %
3-4 年 50 %
4-5 年 80 %
5 年以上 100 %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可能性很小,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核销,并冲销计提的坏账准备。

8、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分类
存货分为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
(2)存货盘存制度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
(3)存货计价方法和摊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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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存货购入时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一次性摊销;在产品按直接材料成本计价;产成品发出按“ 以存计销”方法结转成本。
(4)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期末时,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核算方法
(1 )固定资产标准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有形资产作为固定资产:A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和经营管理而持有;B、使用年限超过一年;C、单位价值超过2,000.00 元。

(2)固定资产计价
按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3 )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各类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残值率为 5%。固定资产分类、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35 3.17-2.71
专用设备 5-15 6.33-19.00
通用设备 4-20 23.75-4.75
运输设备 8-12 11.89-7.92
管网设备 20-30 3.17-4.75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减值准备)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折旧率和折旧额。

(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时,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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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核算企业正在进行的各项工程,包括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和需安装设备等实际发生的支出。各项工程项目以实际成本计价,与购建在建工程直接相关的借款利息支出,在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且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三个条件时计入该项资产的成本,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列入财务费用。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 依据估价转入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决算数调整暂估数。
11、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A、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B、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无形资产成本的计量。

A、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B、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C、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D、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 )无形资产的摊销
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无形资产应摊销的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
但下列情况除外:
A、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B、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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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能存在。

本公司无形资产类别及摊销期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工业 50
土地使用权-商业 40
管理软件 3-5
除上述无形资产外,以后年度取得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及法律规定的有限年限,如无上述规定年限,不应超过10 年。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处理。

12、长期待摊费用
发生金额在 10 万元以上,受益期在 3 年以上的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在受益期限或规定的摊销期限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的会计期间受益,则将该项目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购建固定资产外),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转入损益。(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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