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南方积配(160105)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09年10月14日 重要提示 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积极配置基金"或"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6月11日证监基金字[2004]84号文批准发起设立,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10月14日生效。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经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作了修订并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进行了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9年10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3 二、释义3 三、基金管理人5 四、基金托管人12 五、相关服务机构17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37 七、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41 八、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43 九、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和基金间转换44 十、基金的投资44 十一、基金的业绩50 十二、基金的融资51 十三、基金资产51 十四、基金资产估值52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5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6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7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58 十九、风险揭示60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62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63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74 二十三、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80 二十四、其它应披露事项82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84 二十六、备查文件84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2004年6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2004年6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2004年8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并于2004年8月17日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以及《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或南方积极配置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南方积极配置基金招募说明书》 发售公告或本发售公告:指《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指2004年6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指2004年6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2004年6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指2004年8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并于2004年8月17日起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管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销售场所指场外销售场所和场内交易场所,分别简称场外和场内 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进行基金份额认购、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基金销售的代理机构 会员单位: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注册登记人: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并达到成立条件后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合同备案手续并收到其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基金合同终止,基金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认购、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申请日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日/天:指公历日 月:指公历月 发售: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 场外认购:指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场内认购:指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日常交易:指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 申购: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外或场内销售机构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存续期间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通过场外或场内销售机构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卖出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上市交易: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系统内转托管: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跨系统转登记: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人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人的注册登记系统 证券账户:指注册登记人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证券的账户,包括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人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指定报刊: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包括《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 网站: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www.nffund.com;www.icbc.com.cn)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31、32、33层整层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鲍文革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5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1.5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30%、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5%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万善先生,董事长,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金融管理处科员、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江宁支行科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裁,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副书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昭明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电子工业部第898厂会计科科长,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联合证券董事长、党委书记。 张涛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博士,经济师。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秘书、上海投资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总部总经理兼深圳营业部总经理、总助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汤大杰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博士。历任深圳市计划局综合处主任科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营部经理。现任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周建国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某公社会计、团委书记;江西财经学院教师、企业财务教研室负责人、会计系办公室主任、会计系副主任、成教处处长;深圳中旅信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审计部部长、计财部部长、纪律委员,兼任商控实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总裁助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洪文瑾女士,董事,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24年经济工作经验,其中15年金融从业经历。历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庄园芳女士,董事,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福建兴业证券公司交易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良玉先生,董事,总经理,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党委书记。 张磊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MBA)及国际关系硕士,注册金融分析师(CFA),获得美国NASDSeries7&65证书。曾工作于耶鲁大学投资基金办公室(YaleEndowment)及美国新生市场投资基金(EmergingMarketsManagement,LLC),主要从事基金管理及投资研究。历任纽约证券交易所国际董事及中国首席代表,银华基金独立董事,创立纽约证券交易所大中华区办公室(香港)。现任HCM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耶鲁大学北京校友会副会长,纽约金融分析师协会的会员。 周春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经济学家,美国加州大学及香港大学商学院教授,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副局级)。曾任中国留美金融学会理事;美国经济学会,美国金融研究会会员;AnnalsofEconomicsandFinance编委。现为长江商学院金融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香港城市大学客座教授。 王全洲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研究生班毕业,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副处长,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 丛培国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教研室助教,副主任;美国加州大学洛杉机校区(UCLA)客座教授、北京大学副教授。现任北京君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事务所主任。 米志明先生,独立董事,本科,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苏省姜堰税务局副局长,扬州市税务局副局长,扬州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建设银行扬州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财政部深圳专员办专员、巡视员。 2、监事会成员 骆新都女士,监事会主席,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民政部外事处处长、南方证券公司副总裁、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监事长。 舒本娥女士,监事,学士学位,会计师。历任熊猫电子集团公司财务处处长、华泰证券公司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稽查监察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周景民先生,监事,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经济师,加拿大证券协会会员。历任三九企业集团三九贸易总公司财务管理部职员;深圳大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加拿大SimonFraserUniversity工商管理学院助教;广东美的企业集团战略发展部高级经理;招商局集团中国南山开发(集团)公司研究发展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职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 苏荣坚先生,监事,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82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财委、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自营业务部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郑城美先生,监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兴业证券南平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兴业证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兴业证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苏民先生,监事,工学硕士,工程师。历任安徽国投深圳证券营业部电脑工程师、华夏证券深圳分公司电脑部经理助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监兼市场服务部总监。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高良玉先生,董事,总经理,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党委书记。 俞文宏先生,副总经理,男,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MBA),经济师,历任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江苏国际招商公司部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江苏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 郑文祥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MBA)。曾任职于湖北省荆州市农业银行、南方证券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任职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期间,历任国债投资经理、专户理财部副总监、南方避险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养老金业务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秦长奎先生,督察长,男,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MBA),历任华泰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部门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 4、基金经理 该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及任职年限分别为:李明,2004年8月至2005年3月;陈健,2005年3月至2006年3月;姜文涛,2006年3月至2008年1月;张慎平,2008年1月至今。 张慎平,注册金融分析师(CFA),经济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3年加入南方基金,负责石化化工、建筑建材行业研究,2008年1月至今,任南方积配基金经理,2008年4月至今,任南方成份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高良玉先生,副总经理郑文祥先生,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邱国鹭先生,投资部总监苏彦祝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李海鹏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18,850,026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09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17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着资产托管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业务系统、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09年6月,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27只,其中封闭式8只,开放式119只。至今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产业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2009年初,中国工商银行先后被《环球金融》、《全球托管人》、《财资》和国内证券类年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及《证券时报》评选为2008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自2004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服务已经获得18项国内外大奖。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2007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再次通过了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国际资格认证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通过SAS70国际专项认证,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已经启动SAS70审计年度化、常规化的项目。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托管的基金资产、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应当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应急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除了在数据服务端和应用服务端实时同步备份与数据更新外,资产托管部还建立了操作端的异地备份中心,能够确保交易的及时清算和交割,保证业务不中断。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基金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31、32、33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2763905 传真:(0755)82763900 电话:(0755)82763905、(0755)82763906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卢艳萍、张锐珊 2、代销机构: 代销银行: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王琳 电话: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4905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王楠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陶礼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6415194 网址:www.psbc.com (8)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电话:0571-96000888,020-38322222 传真:020-87031195 网站:www.gdb.com.cn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联系人:徐伟、汤嘉惠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金蕾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1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服电话:95595(全国) 网址:www.cebbank.com (12)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FrankN.Newman)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518001 联系人:周勤 联系电话:0755-82088888 传真电话:0755-82080714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公司网址:www.sdb.com.cn (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83914283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李群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1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立哲 电话:25879127 传真:25878304 联系人:霍兆龙 网站:www.18ebank.com 公司网站:www.dongguanbank.cn (1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钱庚旺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传真:021-63586215 网址:www.nbcb.com.cn (16)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 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凤起路432号 法定代表人:马时雍 联系人:江波 联系电话:0571-85108309 传真:0571-85151339 客户服务热线:0571-96523、4008888508 公司网址:www.hzbank.com.cn (17)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吴军阳 联系电话:0571-87659084 传真:0571-87659188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65 公司网址:www.czbank.com 代销券商及其他代销机构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950、248 联系人:李金龙 客户咨询电话:025-84457777-950 网址:www.htsc.com.cn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联系人:李洋 电话:010-6656804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o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注册资金:14.9亿元人民币 客服电话:4008888123 业务联系电话:021-38565785 业务联系人:谢高得 兴业证券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联系人:肖中梅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http://www.gf.com.cn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客服电话:95513、4008888555 网址:www.lhzq.com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177 传真:021-62583439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84864818-63266 联系人:陈忠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400-8888-001、021-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9)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人:魏明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同上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1)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联系人:张建平 电话:0769-22119426 公司网址:www.dgzq.com.cn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9楼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基金业务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1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匡婷 电话:0755-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288968;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15)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0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网址:www.xcsc.com (16)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71-96598 联系人:俞会亮 联系电话:0571-85776113 公司网址:www.96598.com.cn (1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18)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电话:025-83364032 联系人:胥春阳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19)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 法定代表人:范炎 联系人:袁丽萍 电话:0510-2831662 客服电话:0510-82588168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客户服务热线: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联系人:高新宇 电话: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0、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22)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樊刚正 客户服务热线:020-961303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2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黄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傅咏梅 电话:0531-81283728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316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燕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26)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服电话:400-666-1618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网址:www.i618.com.cn (2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或027-85808318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021-5106292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28)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深圳总部) 法定代表人:胡关金 联系人:张有德 电话:0755-83025046 客服电话:4008888818 公司网址:www.hx168.com.cn (29)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王立洲 电话:0755-25832494 公司网址:www.fcsc.cn (30)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际贸易大厦 办公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11楼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基金业务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联系传真:0371--65585665 公司网址:www.ccnew.com 客服电话:967218、400-813-9666 (3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平岳 联系电话:021-68604866 联系人:张静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32)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http://www.dwzq.com.cn (3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袁月 电话:0755-2262780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pingan.com.cn (34)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覃清芳 联系电话:(0771)55392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网址:http://www.ghzq.com.cn (35)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联系人:刘权 电话:0755-82026521 传真:0755-82026539 网站:www.cjis.cn (36)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邮政编码:330008 联系人:余雅娜 联系电话:0791-6768763 传真电话:0791-6789414 客服电话:0791-6768763 公司网址:http://www.scstock..com (37)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谢亚凡、韩晓光 联系电话:010-59226788 传真:010-59226840 客服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38)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业务联系人:罗芳 客服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站:www.tebon.com.cn (3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22-25层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22-25层 法定代表人:范剑 联系人:杨卓颖 电话:023-63786397 网址:www.swsc.com.cn (40)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乔骏 电话:0571-87925129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www.ctsec.com (41)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邢铁英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31-2882332 公司网站:http://www.foundersc.com (42)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0-13楼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联系电话:0791-6289771 联系人:徐美云 公司网址:www.gsstock.com (43)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唐泳 电话:0551-5161671 客户服务电话:0551-96518/4008096518 网址:www.hazq.com (44)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苏妮 邮政编码:030001 联系电话:0351-4167056 传真:0351-4192803 网址:www.dtsbc.com.cn (45)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珠海市拱北夏湾华平路96号二层202-203房 法定代表人:段文清 联系人:杨玲 联系电话:0755-83749624 客服电话:0755-82707866 公司网址:www.chinalions.com (46)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联系人:朱雪雁 电话:010-83561165 传真:010-83561164 公司网站:www.xsdzq.cn (4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联系电话:021-51539888 联系人:谢秀峰 公司网址:http://www.962518.com 客服电话:021-962518 (48)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电话:010-85252656 传真电话:010-85252655 联系人:赵明 客服热线:4006198888 公司网址:www.mszq.com (4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电话:021-68562200-3019 客服热线:021-962506 联系人:盛云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50)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338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站:www.hysec.com (5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余江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020-96210 联系电话:0755-82558323 网址:www.essence.com.cn (52)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李涛 公司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客服电话:0519-88166222021-525745500379-64902266 免费服务热线:400-888-8588 (5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06488 传真:029-87406387 联系人:冯萍 网址:www.westsecu.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9-96708 (54)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郭磊 客户咨询电话:0731-4403360 公司网址:www.cfzq.com (55)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471-4913998 传真:0471-4930707 联系人:常向东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1259 网址:www.cnht.com.cn (56)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层 法人代表:李舫金 联系人:罗创斌 联系电话:020-37865070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57)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公司电话:0551-2634400 传真:0551-2645709 网址:www.gyzq.com.cn 公司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邮政编码:230001 (58)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95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金春 客服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om.cn (59)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571)87901963 联系人:吴颖 客户咨询电话:0571-87902079 网址:www.stocke.com (60)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甲6号SK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王雪筠 电话:010-85679265 传真:010-85679535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79238(010)85679169 网址:www.ciccs.com.cn (61)银泰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高颂 电话:0755-83706665 传真:0755-83704195 客户服务热线:0755-83710885 公司网站:www.ytzq.net (6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大厦25层2512、2513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曾A01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联系人:杨小江 联系电话:0755-82083788 传真:0755-82083408 客服热线:021-62163333,029-68918888 网址:www.cfsc.com.cn (63)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层 法人代表:段强 联系人:刘军辉 电话:0755-83199511 公司网址:www.csco.com.cn (64)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严俊权 联系电话:021-50122222 传真:021-50122200 客户服务热线: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65)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8888088 传真:(0931)4890515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热线:(0931)4890619、4890618、4890100 网址:www.hlzqgs.com (66)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座11层 法定代表人:洪明 联系人:张明 电话:010-88086830 网址:www.rxzq.com.cn (6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公司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雷波 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028-86690125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客服电话:028-95105111 (68)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徐世旺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6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热线:(010)66045678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莫晓丽 联系人电话:(010)66045529 公司网站:www.txsec.com、www.txjijin.com (70)其他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请向当地营业网点查询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755)58598832 传真:(0755)58598907 联系人:刘玉生 (三)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16楼G.H室 负责人:李兆良 电话:(0755)82687860 传真:(0755)82687861 经办律师:杨忠、戴瑞冬 (四)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 联系人:单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单峰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的日常交易包括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两种方式。本章是有关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上市交易适用下一章《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 (一)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赎回的场所 1、本公司直销网点; 2、经本公司委托,具有销售本基金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的营业网点。 二)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销售代理人约定。 在确定了基金开放日申购、赎回的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在开放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三)申购、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四)申购、赎回的程序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管理人公布的其他方式。 2、确认与通知: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申购、赎回的确认情况。 3、款项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申请确认后,赎回款项将在T+7日内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延期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本基金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本基金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按照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约定的为准。本基金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2、本基金不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行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以基金代销机构的约定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的三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4、申购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的申购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的赎回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六)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不高于1.5%,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1.5% 100万≤M<1000万 1.2% M≥1000万 每笔1000元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5%,如本基金推出后端收费模式,则赎回费率将另行公告。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最高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内,基金管理人可决定实际执行的申购、赎回费率,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调整费率时,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公告。 七)赎回费的归属 本基金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所有。 八)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申购份额和赎回金额。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8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1.5%)=98,522.17元 前端申购费用=100,000-98,522.17=1,477.83元 申购份额=98,522.17/1.0168=96,894.35份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8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00×1.0168×0.5%=508.40元 赎回金额=100,000×1.0168-508.40=101,171.60元 3、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下一工作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九)申购、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人在T+1日自动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人在T+1日自动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1、暂停或拒绝申购的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或拒绝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基金场内交易停牌时; (3)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4)证券交易所非正常停市;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暂停申购情形; (6)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某笔申购申请会影响到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可拒绝该笔申购申请。 发生上述(1)到(5)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发生上述(6)项拒绝申购情形时,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基金申购,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经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2、暂停赎回的处理 本基金必须保持足够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但是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非正常停市;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基金转换行为; (5)基金场内交易停牌时;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接受的申请,基金管理人足额兑付;如暂时不能足额兑付,可兑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兑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并以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基金赎回,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经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暂停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指在单个开放日内,本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与净转出申请份额(该基金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但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时,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指定报刊和网站在3个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内刊登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进行公告。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暂停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将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调整为每月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二)场内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场内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开放式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赎回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及2005年8月22日披露在报刊及网站的《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场内申购、赎回的公告》。 七、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的日常交易包括上市交易和申购赎回两种方式。本章是有关基金的上市交易,申购赎回适用上一章《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的相关规定。 (一)上市交易的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交易的时间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三)上市交易的规则 1、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3、本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3、本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 4、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上市交易的费用 本基金上市交易的费用比照封闭式基金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六)上市交易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买入成功后,注册登记人在T日自动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1日(含该日)后有权卖出该部分基金; 投资者T日卖出成功后,注册登记人在T日自动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七)上市交易的停复牌 本基金的停复牌按照《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暂停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本基金上市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暂停上市交易: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连续20个工作日低于1000人; (2)基金总份额连续20个工作日低于2亿份; (3)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决定暂停上市;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须暂停上市的其他情况。 发生上述暂停上市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后,应立即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暂停上市公告。 (九)恢复上市的公告 暂停上市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可恢复本基金上市,并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恢复上市公告。 (十)终止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应终止上市交易: (1)自暂停上市之日起半年内未能消除暂停上市原因的; (2)基金合同终止;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上市;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须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况。 发生上述终止上市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终止本基金的上市,并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终止上市公告。 八、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 1、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场外认购或申购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认购、申购或上市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证券账户下。 2、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只能申请赎回,不能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卖出;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卖出,也可以直接申请赎回。 (二)系统内转托管 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基金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销售机构(网点)之间不能通存通兑的,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3、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上市交易的会员单位(席位)时,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三)跨系统转登记 1、跨系统转登记是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2、本基金跨系统转登记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3、跨系统转登记限于在已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和其证券账户之间进行。 4、基金份额的跨系统转登记需要两个交易日的时间,即持有人T日提交跨系统转登记申请,如处理成功,经过两个工作日(T+2日)可申请赎回或卖出。 5、暂停跨系统转登记的情形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开放申购赎回日期间。 (2)本基金收益分配期间(R-2日至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 (3)处于冻结状态的基金份额。 九、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和基金间转换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只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情形;"司法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相关资料。 本基金暂不开通与本公司现有其他开放式基金的转换。 十、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配置型基金,通过积极操作进行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在时机选择的同时精选个股,力争在适度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为投资者寻求较高的投资收益。 (二)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上证综指,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上证国债指数。本基金定位在股票配置型基金,以股票投资为主,国债投资只是为了回避市场的系统风险,因此,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可以表述为如下公式: 基金整体业绩基准=上证综指×85%+上证国债指数×15% (三)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投资品种。 其中,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A股;债券投资范围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短期票据和回购等;剩余部分的现金资产将主要投资于各类银行存款。 在以上投资范围内,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将从中选择出适合的投资对象,完成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的过程。 其中,资产配置将在上述各大类投资品种之间进行,以决定股票和债券的投资比例,本基金大类资产投资的目标比例为:股票85%,债券10%,现金5%,可能比例为:股票40%-95%,债券0%-50%,现金5%-10%;行业配置将以与国民经济增长具有高度关联性、贡献度大、成长性快、投资价值高的六个行业为主,这六个行业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整个股票投资的65%;在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进行个股的选择。 (四)投资理念 本基金将股票型、配置型和积极操作型基金相结合,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秉承南方基金管理公司一贯的投资理念的基础上,按照以下理念进行投资: 积极投资原则:本基金认为中国证券市场是一个非完全有效市场。因此,通过积极投资,动态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挖掘出投资价值被市场低估的股票或债券,可以获得超过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 价值投资原则:通过对中国经济发展的结构变化和各行业发展周期的研究,通过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定性和定量研究,进行价值投资。 研究为本原则:本基金坚信在中国证券市场,研究创造价值。通过对上市公司具有前瞻性的研究,挖掘上市公司内在投资价值,有助于规避上市公司的道德及信用风险。 (五)投资策略 本基金秉承的是"积极配置"的投资策略。通过积极操作进行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在此基础上选择个股,力争达到"在适度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为投资者寻求较高的投资收益"的投资目标。 在本基金中,配置分为一级配置、二级配置和三级配置,其中一级配置就是通常所说的资产配置,二级配置是指股票投资中的行业配置,三级配置也就是个股选择。 1、一级配置(资产配置) 一级配置是在大类资产的层面上进行配置,大类资产是指股票、债券、现金,配置的结果是确定这三类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例。 我国证券市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仍处于初期的发展阶段,表现出在市场非完全有效的情况下较高的投资收益和较大的投资风险并存,系统风险高于非系统风险的特征。这表明通过积极操作获取超额收益的可能,也表明资产配置的重要性。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根据宏观经济情况、及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股票走势的判断决定。在调整资产配置比例时,本基金重点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策面的变化,二是宏观经济的发展情况,三是市场本身的规律。通过这三个方面对市场的上升或下降方向及程度做出预测,动态调整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仓位,最终达到资产配置的目标。 作为配置的结果,当预期股票市场出现时间较长、幅度较大的上升行情时,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可以达到或接近95%。也就是说,在既定情况下,本基金可以作为一只全股票基金看待。一般情况下,在一级配置中,本基金所持有的少量国债仅是为了应对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2、二级配置(行业配置) 二级配置是在大类资产内部进行二次配置,主要是指股票投资中的行业配置。 具体而言,在股票投资部分,本基金将选择出与国民经济增长具有高度关联性、贡献度大、成长性快、投资价值高的六个行业,对这些行业的股票进行重点投资;在债券投资部分,本基金将根据剩余期限结构,结合久期策略选择重点投资品种,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短期票据及回购间进行选择性投资;在现金方面,本基金将以基金流动性管理为原则,在保证满足赎回要求的情况,根据上述的一、二级配置进行比例调整。 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不同行业分享经济增长成果能力显现出一定的差异。这表明在考虑宏观面的整体经济周期的同时也需要关注行业的经济周期,通过对其中表现最好的行业进行重点投资,能更好地分享整体经济增长的成果。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结合行业PEG定量研究,最终达到行业配置的目标。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是指通过对主要宏观经济数据的分析和预测,确定主要宏观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影响。自下而上的研究方法是指通过对外部环境、产业政策和竞争格局的分析预测,确定行业结构变化对各个行业的潜在影响。行业PEG研究方法是指通过定量分析行业市盈率和行业增长率之间的比率关系,确定行业的投资价值。 作为配置的结果,本基金所选择的六个行业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整个股票投资的65%。 3、三级配置(个股选择) 三级配置是在一、二级配置之后对个股的选择。 本基金按照价值投资理念,通过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的产品定位与市场空间、市场潜力与增长速度、竞争环境与行业结构、成本控制与利润水平、绝对估值与相对估值,确定行业中投资价值被市场低估的公司,最终完成个股选择的过程。 (六)投资决策 1、决策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是本基金投资的基础。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做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2、决策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程序如下: (1)决定主要投资原则: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基金的主要投资原则,并对基金投资组合的一二级配置比例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2)提出投资建议:研究人员通过对中国经济发展的结构变化和各行业发展周期的研究,从众多行业中精选出与国民经济增长具有高度关联性、贡献度大、成长性快、投资价值高的六个行业的股票进行投资,根据对六个行业的上市公司进行研究,确定公司的投资价值,向基金经理做出投资建议;根据基金经理提出的要求进行研究并提出投资建议。 (3)制定投资决策:基金经理在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原则前提下,根据证券分析人员提供的投资建议以及自己的分析判断,做出具体的投资决策。 (4)进行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意见。 (5)评估和调整决策程序:管理人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调整决策的程序。 3、投资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的股票发售总量; (4)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5)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于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比例不在限制之内。 (七)建仓期 本基金的建仓期一般情况下为两个月,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原则 1、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厉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九)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11月1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7月1日起至2009年9月30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2,115,777,880.6273.85 其中:股票2,115,777,880.6273.85 2固定收益投资435,461,061.7015.20 其中:债券435,461,061.7015.20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2,133,542.390.07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05,126,470.7210.65 6其他资产6,391,859.340.22 7合计2,864,890,814.77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8,551,365.000.30 B采掘业130,257,367.654.61 C制造业883,593,945.7331.25 C0食品、饮料158,726,298.675.61 C1纺织、服装、皮毛20,981,948.520.74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19,875,796.560.70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213,916,782.037.56 C5电子19,472,897.670.69 C6金属、非金属96,206,630.913.40 C7机械、设备、仪表223,857,484.727.92 C8医药、生物制品130,556,106.654.62 C99其他制造业 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2,231,306.021.49 E建筑业96,697,191.313.42 F交通运输、仓储业108,836,469.003.85 G信息技术业47,623,163.201.68 H批发和零售贸易207,771,906.017.35 I金融、保险业485,960,011.3317.19 J房地产业54,662,701.271.93 K社会服务业42,128,235.461.49 L传播与文化产业7,464,218.640.26 M综合类 合计2,115,777,880.6274.82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016民生银行13,785,18992,912,173.863.29 2601328交通银行8,530,14771,056,124.512.51 3601318中国平安1,192,17960,443,475.302.14 4600596新安股份1,272,89156,605,462.772.00 5601006大秦铁路6,009,23955,705,645.531.97 6600519贵州茅台320,65252,862,688.721.87 7000568泸州老窖1,752,85051,533,790.001.82 8600266北京城建3,059,91749,693,052.081.76 9601601中国太保2,230,64949,676,553.231.76 10600309烟台万华2,860,26349,310,934.121.7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88,080,775.003.11 2央行票据303,697,000.0010.74 3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企业债券42,901,308.401.52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可转债781,978.300.03 -- 7其他 8合计435,461,061.7015.40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90104409央票442,500,000245,675,000.008.69 201000420国债⑷820,00083,303,800.002.95 3080111408央票114500,00048,370,000.001.71 412601108石化债223,49018,996,650.000.67 512601608宝钢债190,85015,806,197.000.56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