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农银中小盘(660005)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1月21日证监许可【2010】106号文核 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 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 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一 年二月 〇 〇 ----------------------- Page 2-----------------------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2 第二部分 释义.......................................... 3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2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3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3 第九部分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42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及质押................... 43 第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 44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销售................................. 45 第十三部分 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46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4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财产................................. 58 第十六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59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5 第十八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67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9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70 第二十一部分 风险揭示................................. 75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78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摘要............................. 80 第二十四部分 托管协议摘要............................. 95 第二十五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1 第二十六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14 第二十七部分 备查文件................................ 115 1 2 ----------------------- Page 3-----------------------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 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 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 Page 4-----------------------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农银汇理中小 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 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5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3 ----------------------- Page 5-----------------------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持有基金份额 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基金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 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 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 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4 ----------------------- Page 6-----------------------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3.存续期: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终止日止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工作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 则,由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公 告,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5 ----------------------- Page 7-----------------------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投资标的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及因 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5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基金 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 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 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 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6 ----------------------- Page 8-----------------------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况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层 法定代表人:杨琨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08】30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零壹元 存续期限:永久存续 联系人:孙昌海 联系电话:021-61095588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 103,333,334 51.67%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 66,666,667 33.3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15% 合 计 200,000,001 100% 注: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已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公司于2009年1月15 日依法成立。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杨琨先生: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 业银行人事部、代理业务部、市场开发部等部门领导,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 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2004年起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现任中国 7 ----------------------- Page 9-----------------------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2008年3月起兼任农银汇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Jean-Yves Colin先生:副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 1990年加入Caisse Nationale de Crédit Agricole,历 任资本市场部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部负责人。1997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 公司,历任风控绩效和审计部门负责人、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执行副总裁, 现任法国农业信贷银行集团合规部负责人。 许红波先生:董事,总经理。 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1998年在水利部工作,先后担任处长、 副司长等职务,1998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开发 部、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总行总经理级干部。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Thierry Mequillet先生:董事 工商管理硕士。1979年开始从事银行工作,在Credit Agricole Indosuez 工作近15年并担任多项管理职务。1994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任香港地区总经理。1999年起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太区行 政总裁。 陈基华先生:董事 经济学硕士。1994年起先后担任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执行经理、红 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沙特阿拉伯ALJ(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财 务总监及吉通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1年起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华若鸣女士:董事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9年起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作,先 后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香港分行总经理、总行电子银行 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兼资金交易中 心总经理、外汇交易中心总经理、票据营业部总裁。 季立刚先生:独立董事 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1991 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曾长期担任上海市复旦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先后在德国康 8 ----------------------- Page 10-----------------------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斯坦茨大学和美国耶鲁大学做访问学者。2006年获“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 家”荣誉称号。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 孟焰先生:独立董事 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自1982年起任职于中央财 经大学,曾担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主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 家,财政部独立审计准则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现任中央财经大 学会计学院院长。 Michael Pettis先生:独立董事 金融MBA。曾就职于Manufacturer Hanover Trust、瑞士信贷第一波士 顿,并曾在Bear Stearns 公司任董事总经理及负责人。曾先后执教于哥伦比 亚大学国际公共事务学院和商学院,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全职访问教 授。 2、公司监事 唐建邦先生:监事会主席 博士、研究员。1970年起任教于清华大学。1983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 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科技部、信息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领导职务。1998年 任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2000年至2008年4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 Jean-Yves Glain先生:监事 硕士。1995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历任销售部负责人、市场部负 责人。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巴黎总部国际协调发展部负责人。 毛远建先生:监事 高级政工师。历任中国铝业集团公司人事部副主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曾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于意女士:监事 管理学硕士。2002年4月-2004年7月就职于上海银行,先后在资金财务 部和国际业务部任职; 2004年8月-2007年8月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工 作,担任运营部主管。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负责人。 燕斌先生:监事 9 ----------------------- Page 11-----------------------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硕士。1997年7月-1999年7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 工作,担任法律顾问职务;1999年7月-2002年4月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天津办事处工作,担任高级经理助理;2002年7月-2007年9月在上海华虹有 限公司工作。现就职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部。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杨琨先生: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 业银行人事部、代理业务部、市场开发部等部门领导,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 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2004年起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现任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2008年3月起兼任农银汇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红波先生:总经理 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1998年在水利部工作,先后担任处长、 副司长等职务,1998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开发 部、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总行总经理级干部。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施卫先生:副总经理 经济学硕士、金融理学硕士。1992年7月起进入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 分行,先后任国际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2002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 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司业务处副总经理;2004年3月至 2008年3月任中国农业 银行香港分行副总经理。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Laurent Tournier先生:副总经理 管理学硕士。1987年至2000年担任摩根大通银行欧洲结算系统公司北美地 区公关经理、北亚地区销售和公关经理、副总裁。2000年加入法国农业信贷银 行集团,历任东方汇理银行(香港)项目主管、东方汇理银行(巴黎)托管部 业务发展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2008年3月起担 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09年8月起担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昌海先生:督察长 10 ----------------------- Page 12-----------------------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金融学硕士。1998年9月起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员;2001年3月 起任上海浦东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7月起任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基金公司筹备组副组长;2004年8月至 2008年1月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督察长。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郝兵先生,经济学硕士,具有7年基金业从业经验。曾担任泰信基金管理 公司基金经理、中信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投资部高级副总裁和国泰基金管理公司 财富管理中心投资经理。2005年5月至2005年12月担任泰信先行策略股票型 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1月至2008年5月担任中信经典配置平衡型基金投资 经理。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2009年6月起兼任农银汇 理平衡双利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许红波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同上);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栾杰先生,公司投资总监。13年证券从业经验,6年 基金管理经验。曾担任华宝信托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 司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副总监。2003年6月至2007年8月担任宝康消费品基 金基金经理。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担任华宝兴业收益增长基金基金经 理。2007年6月至同年8月担任华宝兴业行业精选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农银汇 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8年8月起任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基金 基金经理,2009年9月起任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郝兵先生(简历同上);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赵雪桂女士,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研究部总经 理。金融学硕士,具有6年证券业从业经验。曾担任光大证券研究所汽车行业 首席分析师和国信证券研究所联席研究总监、汽车行业首席分析师。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曹剑飞先生,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基金基金经 理。统计学硕士、经济学硕士。具有6年的证券业和基金业从业经历。历任长 江证券公司证券投资总部分析师,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华宝兴业基 11 ----------------------- Page 13-----------------------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华宝兴业先进成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8月起任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及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 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12 ----------------------- Page 14-----------------------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 险、投资风格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风险控制是实现价值回报的一个重要基石。借鉴东方汇理在风险控制领域 的成熟经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健全的风险控制流程。通过科 学有效、层次明晰、权责统一、监管明确的四道风险控制防线,从组织制度上 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1)第一道防线:员工自律、自控和互控 直接与业务系统、资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业务用章等接触的岗 位,必须实行双人负责的制度。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由其上级主管履行 监督职责;对于有条件的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2)第二道防线:部门内控和部门之间互控 各部门应检查本部门的各类风险隐患,严格遵守业务操作流程,完善内控 措施,并对本部门的风险事件承担直接责任。研究、投资、集中交易、运营等 部门独立运作,以实现部门间权力制约和风险互控。 (3)第三道防线:风险控制部与其它各部门间的互动合作 各部门应及时将本部门发生的风险事件向风险控制部报告。风险控制人员 在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协助各部门识别、评估风险和制定相应的防范措 施,监督《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的被执行情况,以及定期对公司面临的风险 进行测量、评估和报告。 13 ----------------------- Page 15-----------------------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第四道防线:监察稽核部定期和不定期的稽核审计以及风险管理委员 会的监督管理 2、内部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 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 立,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 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 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 董事会下设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 业务进行合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 会报告;董事会下设薪酬和人力资源委员会,负责拟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起草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计划,审核公司总 体人员编制方案和薪酬政策,负责审议员工的聘用和培训政策。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负责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决策。公司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 会和产品委员会,就基金投资、风险控制和产品设计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 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 证监会报告。 2)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管理制度根据 14 ----------------------- Page 16-----------------------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规范的对象划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 控制大纲、公司治理制度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 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部门及业务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部门根 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规程、实施细则以及部门业务手册。它们的制订、修 改、实施、废止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 违背。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司制度、内部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 的检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3)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 估; B、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 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 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C、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4)内部控制活动 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 顺序递进、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A、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 确的岗位职责,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 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B、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 部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 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的责任; C、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 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 上的信息呈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 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15 ----------------------- Page 17-----------------------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了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6)内部控制监督 内部监控由监事会、董事会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公司风险管 理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 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 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 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意见改进,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执 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知晓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 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6 ----------------------- Page 18-----------------------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 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 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 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 国建设银行(股票代号:HK0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 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 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233,689,084,000股(包括224,689,084,000股H股及9,000,000,000股A股)。 2008年,中国建设银行的综合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继续同业领先,截止 2008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926.4亿元,较上年增长34%;平均 资产回报率为1.3%,平均股东权益回报率为20.7%,分别较上年提高0.16个百分 点和1.18个百分点,居全球银行业最好水平;每股盈利为0.4元,比上年增长 0.10 元;总资产达到75,554.52 亿元,较上年增长14.51%;资产质量稳步上 升,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实现双降,信贷资产质量持续改善,不良贷款率 17 ----------------------- Page 19-----------------------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为2.21%,较上年下降0.39 个百分点;拨备水平充分,拨备覆盖率为131.58%, 较上年提升27.17 个百分点。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4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 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及首尔设有分行,在伦敦、纽约、悉尼设有代表 处,纽约分行、伦敦子银行正式获颁营业执照。中国建设银行在香港拥有建行 亚洲和建银国际两家全资子公司。全行已安装运行自动柜员机(ATM)31,896 台,居全球银行业首位。 2008年,中国建设银行在英国《金融时报》公布的「全球500强」中列第20 位;在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全球企业500强中由上年的第230位上升至第171 位;被《福布斯(亚太版)》评为“亚太地区最佳上市公司50 强”;被《银行 家》杂志评为“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财务指标)第一名”和“最佳商业银 行”;被美国《环球金融》杂志 评为“最佳公司贷款银行”和“最佳按揭贷款 银行”;荣获香港上市公司商会 “公司管治卓越奖”、《亚洲银行家》杂志 “零售风险管理卓越奖” 、中国民政部颁发的 “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内资企 业奖”和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境外客户境内托管银行奖”等奖项。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 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 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服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 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130余人。2008年,中国建设银行一次性 通过了根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70号 (SAS70)进行的内部控制审计,安永会计师事务为此提交了“业内最干净的无 保留意见的报告”,中国建设银行成为取得国际同业普遍认同并接受的SAS70 国际专项认证的托管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 罗中涛,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国家统计局、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评估、信贷、委托代理等业务部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统计、评估、信贷及 委托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李春信,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事教育 部、计划部、筹资储蓄部、国际业务部,对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计划、零售业务 及国际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18 ----------------------- Page 20-----------------------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纪伟,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 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华夏兴华封闭、华夏兴和 封闭、嘉实泰和封闭、国泰金鑫封闭、国泰金盛封闭、融通通乾封闭、银河银 丰封闭等7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华夏成长混合、融通新蓝筹混合、博 时价值增长混合、华宝兴业宝康配置混合、华宝兴业宝康消费品股票、华宝兴 业宝康债券、博时裕富指数、长城久恒平衡混合、银华保本增值混合、华夏现 金增利货币、华宝兴业多策略股票、国泰金马稳健混合、银华-道琼斯88指 数、上投摩根中国优势混合、东方龙混合、博时主题行业股票(LOF)、华富竞 争力优选混合、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上投摩根货币、华夏红利混合、博时稳 定价值债券、银华价值优选股票、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中信红利股票、工银 货币、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华安上证180ETF、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泰达荷 银效率优选混合(LOF)、华夏中小板ETF、交银稳健配置混合、华宝兴业收益 增长混合、华富货币、工银精选平衡混合、鹏华价值优势股票(LOF)、中信稳 定双利债券、华安宏利股票、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混 合、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华夏优势增长股票、信诚精萃 成长股票、工银稳健成长股票、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诺德价值优势股票、 工银增强收益债券、国泰金鼎价值混合、富国天博创新股票、融通领先成长股 票(LOF)、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工银红利股票、泰达荷银市值优选股票、 长城品牌优选股票、交银蓝筹股票、华夏全球股票(QDII)、易方达增强回报 债券、南方盛元红利股票、交银增利债券、工银添利债券、宝盈资源优选股 票、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华宝兴业海外中国股票 (QDII)、海富通中国海外股票(QDII)、宝盈增强收益债券、鹏华丰收债 券、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华富收益增强债券、信诚盛世蓝筹股票、东方策略成 长股票、中欧新蓝筹混合、汇丰晋信2026周期混合、信达澳银精华配置混合、 大成强化收益债券、交银环球精选股票(QDII)、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华商盛 世成长股票、信诚三得益债券、长盛积极配置债券、鹏华盛世创新股票 (LOF)、华安核心股票、富国天丰强化债券、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诺德 19 ----------------------- Page 21-----------------------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灵活配置混合、东吴优信稳健债券、银华增强收益债券、东方稳健回报债券、 华富策略精选混合等89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 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服务部专门设置了监 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 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服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 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 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 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 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 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 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 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 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 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 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 20 ----------------------- Page 22-----------------------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 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 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 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 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 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 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1 ----------------------- Page 23-----------------------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7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楼 法定代表人:杨琨 联系人:沈娴 联系电话:021-61095610 网址:www.abc-ca.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22 ----------------------- Page 24-----------------------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韩星宇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88、400-888-8666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0294 联系人:邓寒冰 网址:www.sw2000.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021-51062920 23 ----------------------- Page 25-----------------------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李良 网址:www.95579.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027-85808318 (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网址:www.df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 话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24 ----------------------- Page 26-----------------------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11)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5783715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王勤 网址:www.96598.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2-6层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传真:010-66568536 25 ----------------------- Page 27-----------------------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李洋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 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公司网站:www.lhzq.com 客服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二、注册登记机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楼 法定代表人:杨琨 电话:021-61095588 传真:021-61095556 联系人:高利民 客户服务电话:021-61095599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26 ----------------------- Page 28-----------------------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经办律师:梁丽金、毛慧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陈宇 27 ----------------------- Page 29-----------------------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经 2010年 1 月 21 日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0】106号文件核准募集。 一、基金类型和存续期间 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期 二、募集方式和募集场所 通过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 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开发售。 三、募集期 本基金的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最长不不超过 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详见发售公告及代销机构相关公告)。 四、募集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六、认购方式与费率结构 1、认购时间安排 投资人的认购时间安排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确定, 并在发售公告中列明。 2、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不得超过认购金额的5%,具体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费率 50万元以下 1.20% 50 万元(含)以上,100 0.80% 28 ----------------------- Page 30-----------------------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万元以下 100 万元(含)以上, 0.60% 500万元以下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支付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 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认购份额将依据投资人认购时所缴纳的认购金额(加计认购金额在募 集期所产生的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扣除认购费用后除以基金份 额初始面值确定。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 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其中,认购金额包括净认购金额和认购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 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 5,000 元认购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认 购利息为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5,000/(1+1.2%)=4,940.71元 认购费用=5,000-4,940.71=59.29元 认购份额=(4,940.71+2)/1.00=4,942.71份 即投资人投资 5,000 元认购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利 息为2元,可得到4,942.71份基金份额。 4、认购手续 基金投资人欲认购本基金,需在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处开立基金账户, 若已经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发售期内基金销售网点同 时为基金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在发售期间,基金投资人应按照基金销 29 ----------------------- Page 31-----------------------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售机构的规定,到相应的基金销售网点提交认购申请,并足额缴纳认购款。 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请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发售公告。 5、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投资人认购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 (2)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款; (3)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 撤销; (4)当日(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人通常可在T+2 日后 (包括当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 3 个工作日后可以到网点 打印交易确认书。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认购申请成功受理 的确认以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七、认购的限制 代销网点以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人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含认购费)。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个人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 为 50,000 元(含认购费),机构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500, 000元(含认购费)。 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八、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其中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九、募集资金的保管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 用。 30 ----------------------- Page 32-----------------------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基金募集期届满,本基金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 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具备上述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 售,并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二、基金的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期届满之日或停止基金发售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 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 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基金合同的生效 1、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且基金合同生 效;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 予以公告。 四、基金募集失败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 应当: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代销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 承担。 五、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 ☆ 31 ----------------------- Page 33-----------------------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 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32 ----------------------- Page 34-----------------------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若基金管理人 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 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上海、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日。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 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 告。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里开始办理。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始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 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转换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 请; 33 ----------------------- Page 35-----------------------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 的开放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 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更改上述原则,但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人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 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 无效。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 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起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 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 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 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 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 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支付赎 回款项,并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T+7日(包括该 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 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 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在该等故障消除后及时划往投资 34 ----------------------- Page 36-----------------------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 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代销网点和直销网上交易投资人每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个人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的 最低申购金额为 50,000 元(含申购费),机构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申 购金额为 50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元,已 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 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进行交易要受基金管理 人的直销中心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 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 的最低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0份。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50万元以下 1.5% 50万元(含)以上, 1.0% 100万元以下 100万元(含)以上, 0.8% 500万元以下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35 ----------------------- Page 37-----------------------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年以下 0.50% 1年(含1年)至2年 0.25% 2年(含2年)以上 0 注1: 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 1年指365日,2年指730日,以此类 推。 注 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 限。 后端费率: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条件成熟时也将为客户提供后端收费的选 择。 3、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以申购当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例二:假定 T 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 1.2000 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 1 万 元、50 万元和 100 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份额计算 如下: 申购1 申购2 申购3 申购金额(元,A) 10,000 500,000 1,000,000 适用申购费率(B) 1.50% 1.00% 0.80% 净申购金额(C=A/(1+B)) 9,852.22 495,049.50 992,063.49 申购费用(D=A-C) 147.78 4,950.50 7,936.51 申购份额(E=C/1.2000) 8,210.18 412,541.25 826,719.58 4、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T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公式: 36 ----------------------- Page 38-----------------------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赎回总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 赎回费用=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用 例三:假定某投资人在 T 日赎回 10,000 份,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认购/ 申购费用,该日该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持有年限不足 1 年,则其获得的 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用=1.2500×10,000×0.5%=62.50元 赎回金额=1.2500×10,000-62.5=12,437.50元 5、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 况,基金份额净值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份额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计算,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7、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以申请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8、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 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9、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10、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1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 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1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 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37 ----------------------- Page 39-----------------------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 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人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增加权 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扣除权 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 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 2 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 网站上予以公告。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人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 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 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 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 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 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 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 38 ----------------------- Page 40-----------------------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 2 日)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 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 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此 时,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向本基金的转入申请按同样的方式处理: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内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 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其他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1、2、3、5、6项规定的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 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该退回款项 产生的利息等损失。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 务的办理,按规定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此时,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向本基金的转入申请按同样的方式处理: 39 ----------------------- Page 41-----------------------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内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 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财产估值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按照规定公 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 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 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 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 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并予以公告。 3、发生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并。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 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天但少于 2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 登暂停公告 1 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日在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 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 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之间 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 40 ----------------------- Page 42-----------------------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 机构。 十一、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在届时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 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41 ----------------------- Page 43----------------------- 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九部分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一、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 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 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 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 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 请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二、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 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基金管理人届时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42 ----------------------- Page 44-----------------------(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