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平安(601318)关于股东来函的公告

时间:2010年02月23日 09:03:34 中财网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来函的公告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 年2 月22 日接获股东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豪时”)、深圳市景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傲实业”)和深圳市江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实业”)的书面通知,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截至2010 年2 月22 日,新豪时持有本公司389,592,366 股A 股股份,景傲实业持有本公司331,117,788 股A 股股份,分别约占本公司总股本7,345,053,334 股的5.30%和4.51 %。上述股份将于2010 年3 月1 日(星期一)起开始上市流通。新豪时和景傲实业将在未来5
年内以在二级市场公开出售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本公司的股份将分别不超过新豪时和景傲实业在2010 年2 月28 日各自所持本公司A 股股份总数389,592,366
股及331,117,788 股的30%。

截至2010 年2 月22 日,江南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139,112,886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
7,345,053,334 股的1.89%,其中本公司副总经理王利平女士作为江南实业的股东之一,与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签署《委托持股及管理公约》从而间接拥有本公司股份
88,112,886 股。上述股份将于2010 年3 月1 日(星期一)起开始上市流通。王利平女士本
人并代理全体委托人间接拥有本公司的股份在未来 5 年内将以在二级市场公开出售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本公司的股份将不超过在2010 年2 月28 日所间接拥有本公司A 股股份总数88,112,886 股的30%。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2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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