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ST远东(000681)第六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0年03月13日 14:01:02 中财网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于 2010 年 3 月 12 日上午11:00 在常州公司总部以通讯表决方式紧急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 年 3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到会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参与表决董事 7 人(鉴于董事王锡民先生、董事喻波先生已于2010 年 3 月 11 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呈,其二人未参与此次董事会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姜放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王锡民先生、喻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公司于2010 年3 月11 日收到王锡民先生递交的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辞呈;于2010 年 3 月 11 日收到喻波先生递交的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辞呈。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王锡民先生、喻波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在此,公司对王锡民先生、喻波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提名王家伟先生、王丽荣女士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经认真审阅王家伟先生、王丽荣女士的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以上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提名上述人选为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家伟先生、王丽荣女士的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提名结果。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0 年 3 月29 日上午10:30 在公司总部召开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 3 月 12 日附件: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家伟,男,1965 年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1987 年 9 月-1996
年 8 月任中铁三局六处、助工、副队长、队长、副总经理、总经理;
1996 年 8 月-2000 年 12 月任中铁三局华北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2000
年 12 月-2006 年6 月任中铁三局集团副总经济师兼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华北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2006
年 6 月至今任中国中铁建工集团副总经济师。曾荣誉共青团中央“五四青年贡献”奖章、山西省“优秀青年企业家”及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称号。现兼任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山西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王丽荣,女, 1963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5 年-1995
年任沈阳市汽车发动机厂成本管理;1995 年-2005 年 9 月任沈阳玛莉蓝国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2005 年 9 月-2008 年 5 月任美
国 Great China International Holding, Inc.首席财务官,2008 年 6 月至今任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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