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阳 光 城(00067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0年03月13日 14:01:16 中财网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3月5日以电话、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10年3月12日在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腾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参与表决的情况
公司董事 11 名,出席会议董事 9 人,代为出席董事 2 人。董事赖征田、孙立新因公务出差,均委托董事俞青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会议形成的决议,董事对各项议案审议的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1、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阳光城 2009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1,369,609.36 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990,863.86 元 后 , 2009 年 度 实 现 的 可 供 公 司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78,378,745.50元,资本公积期末余额335,385,648.92元。
(1)现金分红预案:以2009年末总股本167,501,7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552,609.18元,留存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2)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7,501,7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股本167,501,733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335,003,466股。
6、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财务预算报告》;
7、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法定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2002年至2009年一直为公司审计单位,且该事务所在公司2009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独立、公正,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0年度法定审计机构,并提请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支付其年度的审计工作报酬不超过人民币90万元。
8、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2009年授信额度已到期,根据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10
年相关贸易业务有较大幅度增长。2010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55
亿、贸易融资授信约人民币3.75亿,该授信额度用于进出口贸易业务及国内贸易业务,其相关明细如下:
(1)公司拟向交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用阳光城股权质押提供担保;
(2)公司拟向交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为3200万元人民币,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3)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为6000万元人民币,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林腾蛟个人提供担保;
(4)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为3800万元人民币,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5)公司拟向平安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为2500万元人民币,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6)公司拟向光大银行申请贸易融资授信(退税贷、银行承兑汇票、法人透支额度、银关保、进口开证及国内信用证等),授信额度为8000万元人民币,福州联合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7)公司拟向建设银行申请贸易融资授信(信用证、海外代付等),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8)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申请贸易融资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进口开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贴现、进口 T/T 融资、出口发票融资、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开立国内信用证、国内保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授信额度为6500万元人民币,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9)公司拟向华夏银行申请贸易融资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进口开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贴现、进口 T/T 融资、出口发票融资、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开立国内信用证、国内保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授信额度为8000万元人民币,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0)公司拟向民生银行申请贸易融资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进口开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贴现、进口T/T融资、出口发票融资等),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9、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0、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
自我评价报告》;
11、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华耀虹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职务。为保持公司证券事务的连续性,进一步加强公司“三会”,以及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规范运作水平,同意聘任江信建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
12、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0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13、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事项详见《阳光城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号:2010-010)。
以上第 1、3、4、5、6、7、8 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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