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宝龙(600988)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ST宝龙 编号:临2010-019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11日发出公告,收到广东省增城市人民法院(2008)增法民一初字第1476号传票,广州市合汇房地产有限公司请求判令本公司和杨龙江支付土地款1008.8万元的利息(从2005年12月15日起按照国家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至付清日至)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详见本公司2008年9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增城市人民法院(2008)增法民一初字第1476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 "本院在审理原告广州市合汇房地产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杨龙江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08年11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以与被告达成一致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不违背法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870元,由原告广州市合汇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特此公告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3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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