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ST秦岭(600217)关于2010年水泥包装袋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水泥包装袋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与陕西省耀县水泥厂祥烨建材公司签订采购水泥包装袋协议。 ●交易内容:本公司向陕西省耀县水泥厂祥烨建材公司包装袋厂采购水泥包装袋。 ●关联人回避事宜: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周子敬、安学辰按规定进行了回避。 ●本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秦岭牌》水泥包装袋的管理,防止假冒行为,决定《秦岭牌》水泥包装袋在陕西省耀县水泥厂祥烨建材公司包装袋厂定点生产,预计2010年度采购金额为2470万元。鉴于陕西省耀县水泥厂祥烨建材公司持有本公司43,474,3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上述采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截止2009年12月31日,陕西省耀县水泥厂祥烨建材公司持有本公司43,474,3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陕西省耀县水泥厂祥烨建材公司包装袋厂法人代表为安学辰,系本公司副董事长。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公司水泥包装袋。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拟向陕西省耀县水泥厂祥烨建材公司包装袋厂采购水泥包装袋,预计采购金额为2470万元。 五、进行关联交易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目的旨在于保证公司水泥包装袋的稳定供给,加强 《秦岭牌》水泥包装袋的管理,防止假冒行为,有利于生产经营的稳定开展。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 我们作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公司 200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09 年年度土地使用权租赁费及 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并听取了经营层的说明,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0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经营生产及业务发展;协议的签订遵循了公平、公开的交易原则;交易确定的价格符合公允定价的原则;协议的签订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下做出的。 2、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和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3、2009年度土地使用权租赁费是基于以前年度控股股东向上市公司让利的特殊价格,2010 年度将另行签定租赁协议,重新确定租赁价格。 独立董事: 王福川 陈贵春 孙红梅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 3月 17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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