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普洛股份(000739)大股东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普洛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47,402,5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0年3月19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普洛股份有限公司(股改时名称“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向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2月14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履行对价安排,对流通股股东实施每10股支付对价2.5股,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18,450,000 股。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日期: 2006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 2006年2月15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持 承诺及追加承诺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有人名称 的履行情况 浙江光泰实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并特别承诺 在普洛股份股改 业发展有限 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在四十 方案实施后,未 公司 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除此之外承诺:在普洛股份股权分置改革 发生触发增持义 方案实施后两个月内,若普洛股份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连续三个交 务的情形。浙江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3.55元,将自其下一个交易日开始通过深圳证 光泰严格履行了 券交易所,在3.55元/股以下的价格(含3.55元)购买普洛股份股 在股权分置改革 票,直至两个月期满之日收盘价不低于3.55元/股或累计买足3000 中所作出的上述 万元;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并将履 承诺。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0年3月19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47,402,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6%。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限售股份持有 持有限售股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市 冻结的股份 人名称 份数(股) 流通股数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流通股数占 数量(股) (股) 数占限售 数占无限 公司总股本 股份总数 售股份总 的比例(%) 的比例(%) 数的比例 (%) 浙江光泰实业 47,402,535 47,402,535 99.90 22.65 18.46 39,402,535 发展有限公司 四、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数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法人持股 47,402,535 18.464% -47,402,535 0 0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46,913 0.019% 49,832 0.018%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47,449,448 18.48% -47,402,535 49,832 0.01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09,286,238 81.52% +47,402,535 256,688,773 99.9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09,286,238 81.52% +47,402,535 256,688,773 99.98% 三、股份总数 256,735,686 81.52% 0 256,735,686 100% 五、股份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限售 股改实施日 本次解售前已 本次解售前未解售 股份 持有股份情况 解售股份情况 股份情况 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持有人 数量(股) 占总 数量 占总 数量(股) 占总 名称 股本 (股) 股本 股本 比例 比例 比例 (%) (%) (%) 2007 年 4 月 公 司 增 发 25,407,894股,股本增加, 浙江光 使其持股比例由21.68%变为 泰实业 18.46%; 31,601,690 21.68 0 0 47,402,535 18.46 发展有 2007年7月5日实施公司2006 限公司 年度分红派息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使其股份增 加至47,402,535股。 合 计 31,601,690 21.68 0 0 47,402,535 18.46 -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公司 该次解售涉及的股 该次解售的股份总数量 该次解售股份占当时总 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东数量 (股) 股本的比例(%) 2007年2月15日 5 7,089,147 4.86 2007年4月18日 1 7,287,461 5.00 2007年7月10日 2 4,590,000 1.79 2008年2月26日 1 6,691,398 2.61 六、保荐机构核实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就浙江光泰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问题出具了如下结论性意见: 1、本次涉及的解除限售股份为浙江光泰所持有的47,402,535股限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相关规定。 2、浙江光泰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不存在股改承诺未履行完毕的情况。 3、截至2010年2月5日,浙江光泰所持有的47,402,535股限售股份中39,402,535 股股份已冻结。浙江光泰所持的普洛股份于普洛股份刊登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后三个交易日且解除上述股份冻结后方可上市流通。 4、浙江光泰出售普洛股份还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及其他有关承诺。 七、大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 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有股份限售的股东——浙江光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如果浙江光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本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浙江光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于第一笔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 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 则的承诺文件 √是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普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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