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银华100(161812)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0年3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02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 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 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 低于初始份额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 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以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如指数 化投资风险、投资替代风险、跟踪偏离风险、杠杆机制风险、折/溢价交易风险、份额配对 转换业务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 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 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 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 目 录 一、绪言..........................................................................................................................................3 二、释义..........................................................................................................................................4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6 五、相关服务机构.........................................................................................................................21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42 七、基金的募集.............................................................................................................................45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50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51 十、银华深证100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52 十一、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62 十二、基金的投资.........................................................................................................................64 十三、基金的财产.........................................................................................................................70 十四、基金资产估值.....................................................................................................................72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8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9 十七、基金份额折算.....................................................................................................................81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90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91 二十、风险揭示.............................................................................................................................96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02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05 二十三、《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6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7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108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09 2 二十七、备查文件.......................................................................................................................110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11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23 3 一、绪言 《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银华深证100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 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 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 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 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4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基金合同》:指《银华深证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2.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3.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 其修订与解释 4.《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5.《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6.《运作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7.《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8.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9.基金或本基金: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银华深证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0.《基金合同》: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银华深证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1.招募说明书:指《银华深证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 新 12.《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银华深证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3.发售公告:指《银华深证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4.上市交易公告书:指《银华深证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 锐进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15.《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16.业务规则:指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 17.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19.基金管理人:指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20.基金托管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22.基金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 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23.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24.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5.标的指数:指深证100 价格指数 26.银华深证100 份额:指本基金的基础份额。投资者在场外认/申购的银华深证100 份 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银华深证100 份额将自动进行基金份额分离; 投资者在场内申购的银华深证100 份额,可选择进行基金份额分拆,也可选择不进行基金份 额分拆 27.银华稳进份额:指本基金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稳健收益类基金份 额 28.银华锐进份额:指本基金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积极收益类基金份 额 29.自动分离:指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每两份银华深证100 份额在发售结束后按1:1 比例自动转换为一份银华稳进份额和一份银华锐进份额的行为 30.配对转换:指本基金的银华深证100 份额与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之间按约 定的转换规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和合并 31.分拆: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两份银华深证100 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一份银华稳进份额与一份银华锐进份额的行为 32.合并: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一份银华稳进份 额与一份银华锐进份额申请转换成两份银华深证100 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33.银华稳进份额的本金: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于银华稳进份额而言, 指1.00 元 34.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 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 名册等 6 35.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37.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38.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39.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 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4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 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4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42.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的期限 43.基金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44.日/天:指公历日 45.月:指公历月 4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7.开放日:指销售机构办理银华深证100 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4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9.T 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50.T+n 日:指自T 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T 日) 51.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银华深证100 份额的行为 52.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银华深证100 份额的行为 53.申购: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在场内或场 外向基金管理人购买银华深证100 份额的行为 54.赎回: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在场内 或场外向基金管理人卖出银华深证100 份额的行为 55.巨额赎回: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7 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56.场外: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办理 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 57.场内:指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 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 58.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通过 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59.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 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60.上市交易: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银华稳进 份额、银华锐进份额的行为 61.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 交易账户的业务 62.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 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3.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4.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65.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 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66.基金转换:指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的有关公告,投资者向基金管理 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 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 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6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投资收益、证券持有 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 8 约 6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 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7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71.银华稳进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本基金为每份银华稳进份额所设定的每年应获得 的收益率,银华稳进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1 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1 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1 月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 基准利率为准 72.银华稳进份额约定年应得收益:银华稳进份额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应获得的约定基准 收益。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每个会计年度期末时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的该等收益, 如在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银华稳进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 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的风险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73. 银华稳进份额约定日应得收益:依据银华稳进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计算的每日收 益 74.银华锐进份额应得资产及收益:在每个会计年度期末,本基金净资产优先分配予银 华稳进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后的剩余净资产 7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76.指定媒体: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77.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9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彭越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联系人:刘晓雅 电话:010-85186558 传真:010-58163027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 [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 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9%)、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 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 “风险控制委员会”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 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 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3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部、固定收益部、 研究部、市场营销部、国际合作与产品开发部、境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交易管理部、 养老金业务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行政财 务部、深圳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16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2个分支 机构。此外,公司还设有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特定资产投资决 1 0 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及其他投资组合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彭越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曾任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珠林先生,副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 证券公司副总经理;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 员、副总裁;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并购重组委委员;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矫正中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吉林省财政厅副处长、处长、副厅长、厅长,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吉林市代市长、市委书记,吉林省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吉林 省副省长等职。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兆会先生,董事,管理学学士。先后担任运城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运城市工 商联副会长、运城市民营企业协会会长、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常务理事、第九届全国工商联 执委委员、山西省运城市人大常委委员、山西省民营企业协会副会长、山西省工商联副会长、 山西省青联副主席、全国青联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委员、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等职务。现 任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科员;南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部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银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代总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培训 中心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拉美研究所所长。 王恬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行长;深圳天 骥基金董事;中国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深圳)董事长;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现任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陆志芳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京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现任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汪贻祥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 主任科员。现任北京至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律师。 周兰女士,监事会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研究生毕业。曾任北京建材研 究院财务科长;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计财部经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 制委员会委员。现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11 李丹女士,监事,大学学历。曾任职于长春师范学院,深圳蛇口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 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李欣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 上海泾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审计部经理助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财 务部财务主管。 石松鹰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证券部业务经理、基金投资部经理;北京中协天地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投资总监,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鲁颂宾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销售经理;中国证监 会信息监管部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办公厅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 魏瑛女士:副总经理,经济法研究生。曾任职于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 学等单位,并曾先后担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业 务拓展部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机构部总监等职,现任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凌宇翔先生,督察长,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机械工业部主任科员;重庆国际信托投资 公司研发中心部门经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毅先生,CFA,硕士学位;毕业于北京大学,南卡罗莱纳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 11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巴 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2009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部被动及 数量化投资组负责人。 路志刚先生,金融学博士。曾任广东建设实业集团公司财务主管,广州证券有限公司发 行部、营业部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总监,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总监、基金经理等职。自2006年4月29日至2008年9月27日任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2006年11月30日至2008年9月27日任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09年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09年6月8日起任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并自2009年10月14日起兼任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会副主席:陆文俊 委员:上官亦武、金斌、姜永康、王华 1 2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陆文俊先生,学士学位。曾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政主管、交易部经理, 上海华创创投管理事务所合伙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 资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等职。自2006年7月6日至2008 年6月10日担任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6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同时兼任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A股基金投 资总监。 上官亦武先生,大学学历。曾任江苏国家安全厅科员,深圳发展银行海南证券部职员, 海南国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君安证券北京知春路营业部机构服务部经理。1999 年11月进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管理部交易主管。现任交易管理部总监、A股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金斌先生,硕士。曾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行业研究工作。2004年8月加盟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研究主管等职。现任银华优势企 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员。 姜永康先生,硕士。2001年至2005年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 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 理职务。自2008年1月8日至2009年2月18日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 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银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2000年10月进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 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监、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 3 ☆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 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 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作流程的 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门,在物理 1 4 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 措施。 (6)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 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风 险控制委员会,负责针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 度。在特殊情况下,风险控制委员会可依据其职权,在上报董事会的同时,对公司业务进行 一定的干预。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 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 建议。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 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 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 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 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 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 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 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 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 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 人员进行处理。 1 5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 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 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督察长、董事会及 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 6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8,823,001,989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关悦 中国民生银行于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 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 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 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银行成 立十余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良好的资产质量。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3 年3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 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 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 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 供了成功范例。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理,规范行 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 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 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 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2002年4月,根据国际通行蓝筹股标准评选出的“我心中的蓝筹股”,民生银行位列“十佳 蓝筹股”第6位。 2002年6月,《上市公司》杂志评出的2001年度“上市公司50强”,民生银行由上年度第13 1 7 位上升为第8位。 2003年全球竞争力组织对中国上市公司企业竞争力评价中,中国民生银行位居第三位。 2004年在“中国最具生命力企业”评选中,中国民生银行排名第十八位,获得了“2004年 中国最具生命力百强企业”称号。 2004年7月出版的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按一级资本等项指标综合排序的全球前1000 家商业银行中,中国民生银行位列第310位; 2005年,在《银行家》杂志公布的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报告中,中国民生银行综合竞争 力排名第二,其中资产质量、人力资源竞争力、公司治理竞争力排名第一;金融创新竞争力、 服务质量竞争力排名第二;科技竞争力、内控机制竞争力排名第三。 据2005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在亚洲200家银行中按总资产排名,民生银行位列 第28位。 2005年度中国企业信息化500强中,中国民生银行排名第22位。 根据英国《银行家》(The Banker)2006年7月发布的全球1000家银行最新排名,中国民生 银行由2005年的第287位上升到第247位, 在该杂志对中国大陆的银行排名中,位列第8位。 在“2005年度财经风云榜”评选活动中,民生银行荣获“2005年度最佳网上银行”称号。 2006年,中国民生银行荣获“扶贫中国行2005年度贡献奖”、“中国最受尊敬企业”称号、 “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价值排名”榜首。 在“2006民营上市公司100强”中位列第一名,并在市值、社会贡献两项分榜单中名列第 一。 在《福布斯》中文版评选的“2006中国顶尖企业十强榜”上,民生银行位列第七名。 2006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获得由中央电视台、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环球企 业家》颁发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百家优秀企业奖。 2007年3月, 中国民生银行获得2006年度“中华慈善奖”提名奖。 2007年10月,中国民生银行通过了SAI国际组织颁布的SA8000体系认证(即企业社会责 任管理体系),成为中国金融界第一家通过该项认证的商业银行。 2007年11月,民生银行获得2007第一财经金融品牌价值榜十佳中资银行称号,同时荣获 《21世纪经济报道》等机构评选的“最佳贸易融资银行奖”。 2007年12月,民生银行荣获《福布斯》颁发的第三届“亚太地区最大规模上市企业50强” 奖项。 2008年4月,民生银行荣获第四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 2008年7月,民生银行荣获“2008年中国最具生命力百强企业”第三名 在《2008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报告》中民生银行核心竞争力排名第6位,在公司治 理和流程银行两个单项评价中位列第一。 2009年6月,民生银行在 “2009年中国本土银行网站竞争力评测活动”中获2009年中国本 1 8 土银行网站“最佳服务质量奖”。 2009年9月,在大连召开的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中国民生银行被评为“2009 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十佳机构”。在“第十届中国优秀财经证券网站评选”中,民生银行 荣膺“最佳安全性能奖”和“2009年度最佳银行网站”两项大奖。 2009年,在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中国信息协会两大国家级协会共同主办的2008-2009 第四届中国最佳客户服务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膺“中国最佳客户服务中心”和“中国最佳电 子渠道服务奖”。 2009年11月21日,在第四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被评为“2009年·亚 洲最佳风险管理银行”。 2009年12月23日,由搜狐理财频道主办、数字100市场咨询有限公司协办的 “2009搜狐 金融理财网络盛典”在北京中国大饭店隆重举行,中国民生银行网上银行荣获“2009年最佳网 上银行”奖。 2、主要人员情况 陈凌:女,高级会计师。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曾任职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财务部, 中国有色财务公司,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北京管理 部、西安分行、总行年金筹备组;历任中国有色财务公司处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总行营业部副主任、北京管理部副总经理、西安分行行长、总行年金筹备组组长等职务。具 有丰富的大型企业集团、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商业银行的从业工作经历和管理工作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 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 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 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31人,平均年龄35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0%以上 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100%都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本行共托管基金7只,分别为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东方金账簿货 币市场基金、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 金资产净值为233.21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自觉合规依法 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维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1 9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稽核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督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 部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内部监督稽核 处,负责拟定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总体思路与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业务处室 风险控制工作的实施。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资产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 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 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督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 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 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 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4、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 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督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 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 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 证业务不中断。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等五个 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 2 0 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 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 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 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实施全 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处室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 围内的风险负责。 (3)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 多处室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处室、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4)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 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 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制度落实检查 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督 处,依照有关法律规章,每两个月对业务的运行进行一次稽核检查。总行稽核部也不定期对 资产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6)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比制度控制风 险更加可靠,可将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业务方面而且从风险 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 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 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 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 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 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 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2 1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0层 电话:010-58162950 传真:010-58162951 联系人:李夕 网址:www.yh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电话:0755-83515002 传真:0755-83515082 联系人:饶艳艳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702室 电话:021-50817001 传真:021-50817055 联系人:孙为君 2.代销机构 ①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全国)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网址:www.cmbc.com.cn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王佺 电话:010-66107900 2 2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6688 传真:010-66594946 客户服务电话:95566(全国) 网址:www.boc.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全国) 网址:www.ccb.com (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热线: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024 传真:0755-83195050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8)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3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 联系人:张青 电话:0755-22166316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公司网站: www.sdb.com.cn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霍兆龙 电话:0755-25859591 传真:0755-25879453 客户服务热线:400-669-9999 公司网站: www.pingan.com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户服务热线:95595 公司网站: www.cebbank.com (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1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13)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93号 2 4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客户服务热线:0769-96228、0769-2211811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021-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客户服务热线:96528,上海地区:962528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15)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阎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010-96169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6)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马时雍 电话:0571-85108309 传真:0571-85151339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 0571-96523,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1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63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2 5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ecitic.com (1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联系人:吴忠超 网址:www.zxwt.com.cn (19)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0)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座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2494 传真:0755-25831718 联系人:王立洲 客户服务电话:0755-25832523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2 6 联系人:潘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0431-85096733 网址: www.nesc.cn (2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3路平安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7802 传真:0755-82433794 联系人:袁月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www.pa18.com (2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2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879 客户服务电话: 025-84579897 联系人:程高峰 网址:www.htsc.com.cn (2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2 7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152814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532 联系人:李洋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 87555417 联系人:黄岚 网址:http://www.gf.com.cn (2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 8 (29)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0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李梦诗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3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3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平岳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bocichina.com (3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 10108998 公司网站:www.ebscn.cn 2 9 (3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95513 网址:www.lhzq.com (3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35)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228 公司网站:www.jyzq.com.cn (36)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370741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3700205 3 0 联系人:武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3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曹晔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3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22楼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电话:023-63786060 传真:023-63786215 联系人:徐雅筠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39)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616 联系人:王兆权 客户服务电话:022-28455588 公司网址:http://www.ewww.com.cn (40)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3 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电话:010-62267799-6416 传真:010-62296854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41)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59 号常信大厦18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联系人:李涛 客户服务热线:0519-88166222 0379-64902266 021-52574550 免费服务热线:400-888-8588(免长途费) 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42)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17、30楼 法定代表人:游锦辉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30 电话:0769-22119351 传真:0769-22119423 联系人:罗绍辉 网址:www.dgzq.com.cn (43)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3 2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网址:www.tebon.com.cn (44)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336 传真:0571-87925129 联系人:乔骏 网址:www.ctsec.com (45)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俞会亮 电话:0571-85783737 传真:0571-85106383 客户服务电话: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4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中心21F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1-68751929 传真:021-51062920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 027-85808318 联系人:李良 网址:www.95579.com (47)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际贸易大厦 3 3 办公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11楼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客户服务电话:967218 、400-813-9666 电话:0371-65585670 传真:0371-65585665 联系人:程月艳 网址:www.ccnew.com (48)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传真:025-83364032 联系人:胥春阳 公司网站: www.njzq.com.cn (4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 021-63325888-3108 传真: 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50)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热线:0512-33396288 3 4 网址:http://www.dwzq.com.cn (51)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5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张治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5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电话:021-62470157 传真:021-62470244 客服电话:021-962518 联系人:谢秀峰 公司网址:http://www.962518.com (5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3 5 网址:www.essence.com.cn (55)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19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19号6楼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0791-6768763 网址:www.scstock.com (5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07938 传真:0551-2207935 联系人:祝丽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57)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联系人:高峰 公司网站:http://www.cc168.com.cn (58)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大北街13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青年路8号 法定代表人:董祥 电话:0351-5680800-8208 3 6 联系人:苏妮 客户服务电话:0351-4167056 网址:http://www.dtsbc.com.cn/ (59)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471-4913998 传真:0471-4930707 联系人:常向东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1259 网址:www.cnht.com.cn (60)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李舫金 联系人:罗创斌 电话:020-37865070 传真:020-3786500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6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联系人:傅咏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62)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国际商会中心48-5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18层至21层 3 7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63)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31-85832214 网址:http://www.foundersc.com (6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客户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6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徐世旺 联系电话:0451-82336863 联系传真:0451-82287211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66)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4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电话:021-32229888 联系人:颜奕斌 业务联系电话:021-32229888-3113 网址:www.ajzq.com 3 8 (67)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 0592-5161140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68)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甲6号SK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电话:010-85679265 联系人:王雪筠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79238、010-85679169 网址:www.ciccs.com.cn (69)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107 联系人:楼斯佳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70)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5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020-87322668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3 9 (71)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841150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7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66045566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传真:010-66045500 天相投顾网址: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http://www.txjijin.com (7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联系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74)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4 0 联系电话:0931-4890100 联系传真:0931-4890118 客服电话: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 网址:www.hlzqgs.com (7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电话:029-87406488 传真:029-87406387 联系人:冯萍 客户服务电话:029-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cn (76)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42层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319959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章磊 网址:www.csco.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 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②场内代销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 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4 1 联系人:任瑞新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电话:(010) 58598835 传真:(010) 5859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即东3办公楼)16 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小东、王珊珊 电话:010-58153322;010-58152145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王珊珊 4 2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 (一)基金份额结构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银华深证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银华深 证100份额”)、银华深证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银华稳进份 额”)与银华深证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银华锐进份额”)。 其中,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 的比例不变。 (二)基金份额的自动分离与分拆规则 基金发售结束后,本基金将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全部银华深证100 份额按照1:1 的比例 自动分离为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种份额类别,即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 根据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的基金份额比例,银华稳进份额在场内基金初始总份 额中的份额占比为50%,银华锐进份额在场内基金初始总份额中的份额占比为50%,且两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后,银华深证100 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 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银华稳进份额与银华锐进份额交易代码不同,只可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投资者可在场内申购和赎回银华深证100 份额,投资者可选择将其场内申购的银华深证 100 份额按1:1 的比例分拆成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投资者可按1:1 的配比将其持 有的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申请合并为银华深证100 份额后赎回。 投资者可在场外申购和赎回银华深证100 份额。场外申购的银华深证100 份额不进行分 拆,但《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银华深证100 份额跨系统转 托管至场内并申请将其分拆成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后上市交易。投资者可按1:1 的配比将其持有的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合并为银华深证100 份额后赎回。 (三)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的净值计算规则 本基金份额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具有不同的净值计算 规则,即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的风险和收益特性不同。 4 3 在本基金的存续期内,本基金将在每个工作日按《基金合同》约定的净值计算规则对银 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分别进行净值计算,本基金净资产优先确保银华稳进份额的本金 及银华稳进份额累计约定日应得收益,则银华稳进份额为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 份额;本基金在优先确保银华稳进份额的本金及累计约定日应得收益后的剩余净资产计为银 华锐进份额的净资产,则银华锐进份额为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基金份额。 在本基金存续期内,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的净值计算规则如下: 1.银华稳进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1 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 1 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1 月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 基准利率为准。年基准收益均以1.00 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对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进行净值计算。在进行银华稳进份 额和银华锐进份额各自的净值计算时,本基金净资产优先确保银华稳进份额的本金及银华稳 进份额累计约定日应得收益,之后的剩余净资产计为银华锐进份额的净资产。银华稳进份额 累计约定日应得收益按依据银华稳进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计算的每日单利和截至计算日 银华稳进份额应计收益的天数确定; 3.每2 份银华深证100 份额所代表的1 份银华稳进份额和1 份银华锐进份额分别计入银 华稳进份额总额和银华锐进份额总额进行净值计算,并将分别按分离后的银华稳进份额和银 华锐进份额的份额数享有获得份额折算的权利,每2 份银华深证100 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 等于1 份银华稳进份额和1 份银华锐进份额的资产净值之和; 4.若在本基金存续的完整会计年度内未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份额折算事项,银华稳 进份额应计收益的天数按该会计年度年初至计算日的实际天数计算;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 效日所在会计年度,或者在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依据《基金合同》之规定进行不定期份额 折算的,银华稳进份额在净值计算日应计收益的天数应按照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者最近一 次该会计年度内份额折算日至计算日的实际天数计算。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银华稳进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如在某一 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银华稳进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 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具体份额折算方式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十七部分和相关的公告。 (四)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作为分级基金,按照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的净值计算规则依据以下公式 分别计算并公告T 日银华深证100 份额、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4 4 1.银华深证1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T 日银华深证1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总数 本基金作为分级基金,T 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总数为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和银 华深证100 份额的份额数之和。 2.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N(未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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