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中国然气CP01(Z1080475)发行公告

时间:2010年05月28日 15:04:57 中财网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一、重要提示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15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期限
为1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
销商。

2、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3、本次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4、本公告仅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有关
事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在决策前,请仔细阅读
刊登于中国债券网(www.chinabond.com.cn )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
.com.cn )上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
书》等文件。

二、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发行人/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
中国石油股份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
融资工具/债务 指
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融资工具
短期融资券/融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

资券 在1 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短期融资券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联席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承销团协议与本次发
承销商 指
行有关文件约束,参与本期短期融资券簿记建档的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联席主承销商和承销商
承销团 指
组成的承销团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价格及数量意愿的程序,该程
簿记建档 指
序由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共同监督
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本期短期融
簿记管理人 指
资券发行期间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中国石油天然气
承销协议 指
集团公司201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成员签订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非
承销团协议 指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主协议》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余额包销 指 公司201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
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短期融资券全部自行购入
中央国债登记公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债务融资工具管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理办法 工具管理办法》
节假日 指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工作日 指 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节假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短期融资券名称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人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人待偿还债
指 余额为人民币2,260 亿元和10 亿美元、公司债券余额35
务融资工具余额
亿元、金融债余额50 亿元
注册总金额 指 30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指 150 亿元
短期融资券期限 指 1 年
短期融资券面值 指 壹佰元(100 元)
发行价格 指 本期短期融资券平价发行,发行价格即面值
采用固定利率发行,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
利率确定方式 指
的方式最终确定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发行对象 指
投资者除外)
组建承销团,面值发行,利率招标,使用簿记建档、集
发行方式 指
中配售方式
承销方式 指 联席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发行日 指 2010 年6 月4 日
缴款日 指 2010 年6 月7 日
起息日 指 2010 年6 月7 日
本期短期融资券到期日的前五个工作日内,由发行人按
有关规定在人民银行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

兑付办法 指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规定,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代理完成。相关事
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付息、兑付日 指 2011 年6 月7 日(遇节假日顺延至后一工作日)
兑付方式 指 本期短期融资券于付息、兑付日一次性还本付息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短期融资券的
信用评级 指 信用等级为A-1 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 级;
评级展望稳定
担保情况 指 本期短期融资券无担保
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
认购和托管 指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为本期短期融资券的登记、托管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
税务提示 指
短期融资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发行时间安排
1、2010年5月28 日发布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

2、2010年6月4 日8:30至11:30为簿记建档时间,承销团成员将加盖公章
的《申购要约》传真给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据此统计有效申购量;
14:00至16:00由簿记管理人向获得配售的承销团成员传真《中国石油天
然气集团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认购确认书以及缴款通知书》。

3、2010年6月4 日至6月7 日,承销团成员进行分销。

4、2010年6月7 日11:00前,承销团成员将承销款划至下列指定的开户行账
户:
收款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收款人账号:2110041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
清算行行号:102100099996
汇款用途: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承销款
5、2010年6月7 日,发行人向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提供本期短期融资券的资金
到账确认书。如承销团成员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交易商协
会的有关规定和签订的《承销团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6、发行人在足额收到本期短期融资券承销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簿记管理
人指定的账户支付手续费,簿记管理人根据承销团协议向承销团成员支付承销手
续费。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 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法人代表:蒋洁敏
联 系人:田娜、任克娟、马力行
联系电话:010-59985312、010-59985774
传 真:010-62094620
邮政编码:100724
2、联席主承销商
名 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人代表:姜建清
联 系人:司振帅、宋芳
联系电话:010-66107361、010-66107714
传 真:010-66107567
邮政编码:100140
3、联席主承销商
名 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人代表:项俊波
联 系人:范强华
联系电话:010-85209785
传 真:010-85126513
邮政编码: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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