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瑞和远见(150009)招募说明书摘要(2010年5月更新)公告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9 年8 月28 日证监许可[2009]865 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 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 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 合规风险、指数投资风险、杠杆机制风险、折/溢价交易风险、以及份额配对转 换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特有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基金投资的标的指数为沪深300 指数。本基金股票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95%,原则上投资于沪深300 指数成份股票、备选成份 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5-1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现金及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 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 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10 年4 月14 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 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10 年3 月31 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5 月7 日对本招募说明 书(2010 年5 月更新)进行了复核。 一、绪言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 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及《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 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国投瑞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05-3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合同、《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份额分级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 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之小康份额与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之远见份额。其中,国投瑞银瑞和沪 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小康份额与国投瑞银瑞和 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远见份额的基金份额配 比始终保持1∶1 的比率不变 瑞和300 份额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瑞和小康份额 获取年阀值以内较高比例分成及年阀值以外较低比例 分成的基金份额,即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之小康份额 瑞和远见份额 获取年阀值以内较低比例分成及年阀值以外较高比例 分成的基金份额,即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 指数证券 招募说明书 05-4 投资基金之远见份额 运作周年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周年的运作期间(截 止每满一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该工作日次日起开 始计入下一个运作周年) 年阀值 预先设定的各个运作周年内划分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 远见份额不同分成比例的临界点 招募说明书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国投瑞银瑞和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上市交易公告书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小 康份额与远见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业务规则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 构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 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 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招募说明书 05-5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 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 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 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 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 然人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 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 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 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 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招募说明书 05-6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其中, 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按运作周年滚动存续 日/天 公历日 月 公历月 工作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办理瑞和300 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 作日 T 日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 日 自T 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T 日) 销售场所 场外销售场所和场内销售场所,分别简称场外和场内 场外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认购、瑞和300 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场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 利用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瑞 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上市交易、瑞和300 份额 的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认购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场外或场内购买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通过场外 或场内购买瑞和300 份额的行为。瑞和300 份额的日 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 个月的时间开 始办理 赎回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通过场外 或场内向基金管理人卖出瑞和300 份额的行为。瑞和 招募说明书 05-7 300 份额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瑞和3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 数后扣除申购申请确认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包括瑞和 300 份额、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的基金总份 额的10%时的情形 上市交易 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瑞和 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的行为 基金账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 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 的账户 注册登记系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 结算系统 场外份额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场内份额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系统内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 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 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跨系统转登记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 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份额配对转换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瑞和300 份额与 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 招募说明书 05-8 分拆与合并两个方面 分拆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 的每两份瑞和300 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一份瑞 和小康份额与一份瑞和远见份额的行为 合并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 的每一份瑞和小康份额与一份瑞和远见份额进行配对 申请转换成两份瑞和300 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基金份额折算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基金所 有份额进行折算,将本基金所有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调整为1.000 元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 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 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转换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 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 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沪深300 指数 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 只A 股作为样本编 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用以反映A 股市场整体走势。 沪深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 基金收益 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 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 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 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招募说明书 05-9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 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 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 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体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 网站 不可抗力 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招募说明书 05-10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4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46 层 法定代表人:钱蒙 设立日期:2002 年6 月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2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杨蔓 联系电话:(0755)83575992 传 真:(0755)8290404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51% 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 49%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钱蒙先生,董事,中国籍,硕士,现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总裁助理、国投信托 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国投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六安市市委副书记,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总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招募说明书 05-11 经营部副主任、主任,国投机轻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副总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机电轻纺业务部业务经理,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工程师、副处长,国家计委干部、 主任科员。 凌新源先生,董事,中国籍,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瑞士银行(香港)环球 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区主席。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 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中国钢铁工贸集团公司总裁 助理,中国冶金进出口总公司总裁助理,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业务部副经理。 王彬女士,董事,中国籍,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兼资产管理部经理,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日成先生,董事,中国香港籍,英国sheffield 大学学士,现任瑞银环球资 产管理公司中国区董事总经理。曾任瑞银环球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区业务经理、执行 董事,瑞银环球资产管理对冲基金亚太区首席营运官,瑞银环球资产管理台湾总经 理,香港瑞银财富管理部门主管,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代总经理和首席营 运官,美林投资经理人公司亚太地区首席营运官,美国国际集团亚太地区的金融及 营运领域担任多个重要职务等。 李子仪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退休。曾任美国邓白氏咨询(上 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市场及销售总监,美国威士国际组织高级经 理、驻中国首席代表、项目总监。 崔利国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管理 委员会主任、律师,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金融街商会 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分别兼任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核国际有限公司与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李哲平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金融学硕士,现任当代金融家杂志社总经理, 中信银行独立董事。曾任统信资产评估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报理论版主编、中国 金融培训中心助教。 招募说明书 05-12 2、监事会成员 叶锦华先生,监事长,中国香港籍,澳大利亚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Western Australia 学士,现任瑞银环球资产管理公司亚太区财务总监、董事总经 理。曾任瑞银环球资产管理财务部执行董事、财务总监,并曾在港基银行和恒生银 行等机构担任重要职务。 鲍红雨女士,监事,中国籍,硕士,现任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 曾任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员工、部门副经理,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项 目经理、部门副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一级项目经理,国投信托有限 公司信托资产运营部一级项目经理,信托业务部二级高级项目经理、投资银行部副 经理等。 黄珍玖女士,监事,中国籍,硕士,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曾 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监察稽核部总监,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旅游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建行辽宁 省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等。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督察长 尚健先生,总经理,中国籍,美国康涅狄格大学金融学博士。曾任银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展战略委 员会副总监,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副处长。 刘纯亮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特许公 认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曾任职于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柏德豪(BDO)关黄陈 方国际会计师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英国毕马威(KPMG)会计师事务所、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盛斌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关系学硕士。曾就职国 信证券北京投行部、曾任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金融工程 部总监。 路博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学士,会计师。历任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 理部副经理、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主管,国投创兴资产管理公 司项目管理部、计财部业务主管,国投建化实业公司贸易部业务主管、国原实业开 招募说明书 05-13 发公司业务主管。 包爱丽女士,督察长,中国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硕士。10 年证券行业从业经 验。曾先后就职于美国贝莱德资产管理公司和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6 年6 月 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产品及业务拓展部总监、总经理助理职 务。 4、本基金基金经理 LU RONG QIANG,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基金管理专业硕士,9 年证券从业经验。2000 年3 月至2001 年9 月任职于美世投资管理顾问公司(Mercer Investment Consulting),担任投资分析师,负责为大型机构客户如主权基金、养 老金等提供投资咨询业务,从事全球基金研究、外汇对冲及投资量化方面的工作; 2001 年9 月至2002 年2 月,任职于澳大利亚联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Commonwealth Investment Management),担任投资量化及绩效分析师,负责投资量化、风险测算及 绩效分析方面的工作;2002 年2 月至2008 年2 月,任职于澳大利亚康联首域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Colonial First State Investments),历任投资分析师、投资经理, 先后管理平衡型基金、战略资产配置决策、量化投资管理、FoF、基金平台及一个对 冲基金,负责REIT 行业研究;2008 年2 月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国 际业务部副总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务 (1)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尚健先生,总经理 (2)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①袁野先生:基金投资部副总监,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 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②杨俊先生:交易部总监 ③康晓云先生: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④韩海平先生: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 ⑤徐炜哲先生: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 招募说明书 05-14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⑥唐咸德先生: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⑦马少章先生: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国 投瑞银沪深300 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⑧陈翔凯先生:专户理财投资经理 (3)督察长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提议召开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 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招募说明书 05-15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和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公司、股东及与股 东有关联关系的机构和个人等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 原则; 2、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行业自 招募说明书 05-16 律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为了基金业绩排名等实施拉抬尾市、打压股价等损 害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或者进行其他违反规定的操作; 3、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在作出投资建议或者进行投资活动时,不受他人干 预,在授权范围内就投资、研究等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独立判断; 4、严格遵守公司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聘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不得利用未 公开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向公司股东、与公司有业务 联系的机构、公司其他部门和员工传递与投资活动有关的未公开信息; 5、不利用基金财产或利用管理基金财产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利益输送, 不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控制目标 (1)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 (2)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3)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 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4)将各种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 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保障业务稳健运行,减轻或规避各种风险 对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干扰。 2、建立风险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最高性原则:风险控制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核心工作,代表着公司经营管 理层对企业前途的承诺,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始终把风险控制放在公司内部控制的首 要地位并对此作出郑重承诺。 (2)及时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公司开办新的业务品 种必须做到制度先行,在经营运作之前建章立制。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系, 使风险控制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风险控制体系 招募说明书 05-17 (1)风险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风险控制制度体系由四个不同层次的制度构成:第一个层次是公司章程; 第二个层次是内部控制大纲;第三个层次是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次是部门管理 制度。 (2)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的组织,主要是通过董事会下设的合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来实现的。它们在 风险控制中的职责分别是: ①合规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自有资产的运作的合 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基金资产经营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公司内控机制、风险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建议方案提交董事会。 ②督察长是合规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代表。督察长履行的职责包括对基 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就以上监察、 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司经营管理层通报并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定期向合规风险 控制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并就每次合规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内容提供相应材料; 每月出具稽核报告,报送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发现公司的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 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在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干预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第二层次:公司经营管理层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及各职能 部门对经营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①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合规性、 全面性、审慎性和适时性、公司合规与风险控制的状况,查找公司在合规与风险控 制中的薄弱点;审议基金投资的风险评估与绩效分析报告,评价基金投资的风险收 益状况;评估公司固有资金投资的风险与收益状况;审议基金投资的重大关联方股 票名单;评估公司业务授权方案;审议业务合作伙伴(如席位券商、交易对手、代 销机构等)的风险预测报告;评估公司新产品、新业务、新市场营销渠道等的风险 预测和合规评价报告;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突发性重大风险事件和违规事件的解决 方案;界定重大风险事件和违规事件的责任;评估法规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 招募说明书 05-18 变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应对方案。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下设业绩与风险评估小组,负责投资的业绩与风险分析 ☆ 评价,并向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供相关报告。 ☆ ②监察稽核部的主要职责是在公司执行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和协调公司内部 ☆ 控制制度的编写、修订工作,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规、完善;检查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出具监察稽核报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工作, 审核各部门起草的信息披露文件;调查基金及其他类型产品的异常投资和交易以及 对违规行为的调查;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合规咨询、合规培训、离任审查等工作; 配合督察长的工作,向督察长提供资源和协助,以确保督察长能正常履行职责;与 监管机构沟通联络,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 ③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自身工作中潜在风险的自我检查和控制,各 业务部门作为公司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应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并严格执行。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业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 执行;各项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 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 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 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 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 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 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 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招募说明书 05-19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 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 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 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一定的风险权限额 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交易 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交易 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 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 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 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 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建立了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设立了 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加强 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 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方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向董事 会负责。督察长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可以列席公司任何相关 会议,调阅公司任何相关制度、文件;要求被督察部门对所提出的问题提供有关材 料和做出口头或书面说明;行使中国证监会赋予的其他报告权和监督权。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格制 订了监察稽核工作的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 招募说明书 05-20 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 活动的有效运行;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 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具 有明确的内控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的独立 进行,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对其进行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 经理分开,研究、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 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 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合规与风险控制委 员会及其业绩与风险评估小组,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 险;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 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计算机 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 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 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 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6、基金管理人承诺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环 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合规控制。 招募说明书 05-21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1 月1 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叁仟叁佰肆拾亿壹仟捌佰捌拾伍万零贰拾陆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0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25人,平均年龄30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 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始终 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着资产托管人的责任和义务, 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 业务系统、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 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10年3月,托管证 券投资基金152只,其中封闭式9只,开放式143只。至今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保基金、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FII资产、QDII 资产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2010年初,中国工商银行凭借在2009年国内 外托管领域的杰出表现和品牌影响力,先后被英国《全球托管人》和香港《财 资》评选为“2009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本届《财资》评选首次设立了在亚 太地区证券和基金服务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年度行业领导者奖项,中国工商银行 资产托管部周月秋总经理荣获“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家”称号,是仅有的两位获 奖人之一。自2004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服务已经获得22项国内外大 招募说明书 05-22 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 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 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 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 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2008年,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再次通过了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 威的国际资格认证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通过SAS70国际专项认证,表明独立 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 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已经启动SAS70审计年度化、常规化的项目。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 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 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 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 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 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 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 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 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 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招募说明书 05-23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 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 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 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 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 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托管的基金资产、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托管人托 管的其他资产应当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 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 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 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 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 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 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 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 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 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 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 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 化目的。 招募说明书 05-24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 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 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 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 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 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 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 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 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 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 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 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 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 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 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 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 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 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 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 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 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 招募说明书 05-25 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 展的生命线。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案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 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与支付、基金费用 的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 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检查,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或有关证券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 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 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上述事项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招募说明书 05-26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场外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4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46 层 法定代表人:钱蒙 电话:(0755)83575993 83575994 传真:(0755)82904048 82904056 联系人:曹丽丽、刘超 客服电话:400-880-6868 网站:www.ubssdic.com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6688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95566 招募说明书 05-27 公司网站:www.boc.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客服中心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院1 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何奕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6)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招募说明书 05-28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 电话:(0755)82088888 联系人:张青 客服电话:95501 公司网站:www.sdb.com.cn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755)22197874 传真:(0755)22197701 联系人:蔡宇洲 客服电话:4006699999 公司网站:www.pingan.com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复兴门内大街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复兴门内大街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招募说明书 05-29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联系人:董云巍、吴海鹏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金蕾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http://bank.ecitic.com (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电话:(010)66421200 传真:(010)66415194 联系人:陈春林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站:www.psbc.com (1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江宁路168 号9 楼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21)52629999-218964 招募说明书 05-30 联系人:梁曦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1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1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73 联系人:王曦 客服电话:010-96169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层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招募说明书 05-31 客服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淮海中路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招募说明书 05-32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1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黄健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2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 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 号楼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服电话:4008888123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2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田薇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招募说明书 05-33 (2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曹晔 客服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站:www.sywg.com (2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服电话:4008888788 、10108998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2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 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 号江信国际大厦4 楼 法定代表人:裘强 电话:(0791)6273972 传真:(0791)6288690 联系人:徐美云 公司网站:www.gsstock.com (2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4301-4316 房) 招募说明书 05-34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 和4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6)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 号中山国际大厦12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 号中山国际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 021)68634518 传真 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服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站:www.xcsc.com (2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F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400-620-8888 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cn (2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招募说明书 05-35 电话:400-886-6338 传真:(0755)82433794 联系人:袁月 客服电话:4008816168 公司网站:www.pingan.com (29)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6 号润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联系人:甘霖 客服电话:96518/4008096518 公司网站:www.hazq.com (3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舒萌菲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31)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 层办 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 层 法人代表:刘军 联系人:俞会亮 招募说明书 05-36 电话:0571-85776115 客服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32)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 号澳柯玛大厦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东海西路28 号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站:www.zxwt.com.cn (3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1 号楼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3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联系人:吴阳 招募说明书 05-37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35)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电话:(010)59226788 传真:(010)59226840 联系人:谢亚凡 客服电话:400-887-8827 公司网站:www.ubssecurities.com (3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179 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 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46273 传真:(0551)2272100 联系人:陈琳琳 客服电话:95578 公司网站:www.gyzq.com.cn (37)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 号中民时代广场B 座25、26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 号中民时代广场B 座25、2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2852 传真:(0755)82485081 联系人:魏颖 客服电话:(0755)25832583 招募说明书 05-38 公司网站:www.fcsc.cn (38)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解放路111 号金钱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11 号金钱大厦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乔骏 电话:(0571)87925129 传真:(0571)87828042 客服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公司网站:www.ctsec.com (39)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 传真:(0755)83516199 ☆ 联系人:匡婷 ☆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4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 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服电话:95513、4008888555 公司网站:www.lhzq.com 招募说明书 05-39 (4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 号写字楼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站:www.bhzq.com (4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张治国 客服电话:400-666-1618 公司网站:www.i618.com.cn (4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2 号楼22 层-2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2 号楼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44)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募说明书 05-40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69 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 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林洁茹 客服电话:(020)961303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45)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18-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18-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电话:(0755)82026521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权 客服电话:400-600-8008 公司网站:www.cjis.cn (46)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 号金源中心30 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 号金源中心30 楼 法定代表人:游锦辉 电话:(0769)22119351 传真:(0769)22119423 联系人:梁建伟 客服电话:(0769)961130 公司网站:www.dgzq.com.cn (47)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 号投资广场18、19 楼 招募说明书 05-41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 号投资广场18、19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联系人:李涛 客服电话:400-888-8588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48)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联系人:黄静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站:www.guodu.com (4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服电话:4006-600109;95105111(四川省内拨打)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5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 号 招募说明书 05-42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电话:(021) 53519888 传真:(021) 53519888 联系人:张瑾 客服电话:4008-918-918 ;021-962518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www.shzq.com (51)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中山二路18 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 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 层 法定代表人:李舫金 电话:(020) 37865070 传真: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罗创斌 客服电话:400-8888-133 公司网站:www.wlzq.com.cn (5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徐世旺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站:www.jhzq.com.cn (5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 号富凯大厦B 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新盛大厦B 座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招募说明书 05-43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555500 联系人:莫晓丽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址: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txjijin.com (5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2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2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222 传真:(021)50122200 联系人:楼斯佳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站:www.cnhbstock.com (55)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 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 层 法定代表人:周晖 电话:(0731)84403360 传真:(0731)84403439 联系人:郭磊 客服电话:(0731)84403350 公司网站:www.cfzq.com (56)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招募说明书 05-44 电话:(0731)85832343 传真:(0731)85832214 联系人:彭博 客服电话:95571 公司网站:www.foundersc.com (5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 号中商大厦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58)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 号 法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344 联系人:李巍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站:www.hysec.com (59)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 号国联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 号国联大厦502 室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招募说明书 05-45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徐欣 客服电话:400-888-5288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60)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8 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535 联系人:罗春蓉 公司网站:www.cicc.com.cn (61)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加拨0591) 公司网站:www.gfhfzq.com.cn (62)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 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 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招募说明书 05-46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站:www.scstock.com (63)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208;4890100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电话:(0931)4890208;4890100、4890619、4890618 公司网站:www.hlzqgs.com (6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 号A 座3 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电话:010-58568007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梁宇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公司网站:www.hrsec.com.cn (65)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 层 办公地址:深圳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 层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张婷 客服电话:0755-83199509 招募说明书 05-47 公司网站:www.csco.com.cn (66)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经三路15 号广汇国际贸易大厦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 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17 层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电话:(0371)65585670 传真:(0371)65585665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客服电话:967218、 400-816-9666 公司网站:www.ccnew.cn (67)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联系人:卢金文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站:www.xmzq.cn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为本基 金的场外发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3、场内发售机构 (1)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和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包括: 国泰君安、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 券、申银万国、西南证券、华龙证券、大同证券、民生证券、山西证券、长江证券、 中信万通证券、广州证券、兴业证券、华泰证券、渤海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万联 证券、国元证券、湘财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 招募说明书 05-48 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国海证券、 财富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恒泰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齐鲁证券、 华西证券、国盛证券、新时代证券、华林证券、中金公司、宏源证券、广发华福证 券、世纪证券、德邦证券、金元证券、西部证券、东海证券、信泰证券、江南证券、 第一创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财通证券、安信证券、银河证券、华鑫证券、瑞银 证券、国金证券、中投证券、中山证券、红塔证券、日信证券 、西藏证券 、方正 证券、联讯证券、江海证券、银泰证券、民族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爱建证 券。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 号投资广场23 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 号投资广场23 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8598835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24C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24C 负责人:刘南平 电话:(0755)83515488 传真:(0755)83515323 经办律师:李伟东 肖革文 联系人:李伟东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 号汇亚大厦1604-1608 室 招募说明书 05-49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金毅 联系人:金毅 招募说明书 05-50 六、基金份额分级 在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的存续期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级及其基本 运作如下。 (一)基金份额结构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简称“瑞和300 份额”)、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小康份额(简 称“瑞和小康份额”)与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远见份额(简称 “瑞和远见份额”)。其中,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1∶1 的比率不变。 (二)基金的基本运作概要 1、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 部份额将确认为瑞和300 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将按1∶1 的比率确认为瑞和小 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瑞和300 份额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瑞 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和赎回。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的存续期内,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瑞和300 份额与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 见份额之间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4、在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一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 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对本基金所有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将本基金所有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其中,如果瑞和300 份额折算 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000 元,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300 份额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加,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各自的新增份 额将全部折算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300 份额;如果瑞和300 份额折算前的 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1.000 元,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 300 份额、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各自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缩减。 (三)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概要 1、存续期限 招募说明书 05-51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运作周年滚动存续。 2、运作周年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周年的运作期间(截止每满一周年的最后一 个工作日,该工作日次日起开始计入下一个运作周年)。 第一个运作周年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运作满1 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第二个运作周年指第一个运作周年结束后的次日至基金运作满2 年的最后一个工作 日;第三个运作周年指第二个运作周年结束后的次日至基金运作满3 年的最后一个 工作日;以此类推。 如,假设本基金成立于2009 年9 月23 日,基金运作满1 年、满2 年、满3 年 的对应日分别为2010 年9 月22 日(周三)、2011 年9 月22 日(周四)、2012 年9 月22 日(周六),以此类推;其中,假设2010 年9 月22 日、2011 年9 月22 日和 2012 年9 月21 日(周五)分别为本基金运作满1 年、满2 年、满3 年的最后一个 工作日,则本基金成立后的第一个运作周年的运作期间为2009 年9 月23 日至2010 年9 月22 日,第二个运作周年的运作期间为2010 年9 月23 日至2011 年9 月22 日,第三个运作周年的运作期间为2011 年9 月23 日至2012 年9 月21 日,而2012 年9 月22 日(周六)为第四个运作周年的首日;其他运作周年的计算类同。 运作周年是计算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基本期间。 3、基金份额配比 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 的比率不变。 4、年阀值 本基金设置年阀值,年阀值为10%(以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基准计算)。 年阀值指预先设定的各个运作周年内划分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不同分 成比例的临界点。 5、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的净值分成 本基金一份瑞和小康份额与一份瑞和远见份额构成一对份额组合,一对瑞和小 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组合的净值之和将等于两份瑞和300 份额的净值。 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如果瑞和3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000 元,则在每 份瑞和小康份额与每份瑞和远见份额各自获得1.000 元净值的基础上,本基金将以 招募说明书 05-52 年阀值为基准,将瑞和3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 元的部分划分成年阀值 以内和年阀值以外的两个部分,与此相对应,对于每一对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 份额的份额组合所包含的年阀值以内的部分,由一份瑞和小康份额与一份瑞和远见 份额按8∶2 的比例分成;对于每一对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组合所包 含的年阀值以外的部分,由一份瑞和小康份额与一份瑞和远见份额按2∶8 的比例分 成。 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如果瑞和3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1.000 元, 则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相等,且等于瑞和300 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 例1: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的净值分成计算举例 设年阀值为10%,在某运作周年内的计算时点上,瑞和3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1.300 元,则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的净值分成计算如下: (1)计算年阀值以内和年阀值以外的分成部分 年阀值为10%,因瑞和3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 元以上的部分为: 1.300-1.000=0.30>0.10(即10%),所以: 年阀值以内的分成部分=年阀值=0.10(元) 年阀值以外的分成部分=0.30-0.10=0.20(元) (2)分别计算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年阀值以内的分成 与两份瑞和300 份额相对应,对于一对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组 合所包含的年阀值以内的分成部分,有: 瑞和小康份额的年阀值内分成=2×0.10×8/10=0.160(元) 瑞和远见份额的年阀值内分成=2×0.10×2/10=0.040(元) (3)分别计算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年阀值以外的分成 与两份瑞和300 份额相对应,对于一对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组(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