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南方航空(600029)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 2010-020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本公司 2010 年接收的部分采用自费 模式培养的飞行学员的培训费及学杂费贷款提供担保。 ● 本次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407.96 万元。 ●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9,130.56 万元,均为本公司对以前年度招收的采用自费模式培养 的飞行学员的培训费及学杂费贷款提供的担保。 ●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没有逾期的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章程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南航董事会于 2010 年 5 月 28 日召开董事 会临时会议,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为解决自费生飞行员学费贷款问题: 一、同意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白云支行合作开展飞行 1 学员培训费及学杂费贷款项目; 二、同意公司为 72 名飞行学员培训费贷款(最高贷款金额 1938.96 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同意公司为 7 名飞行学员培训费贷款(最高贷款金额 469 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应参与审议董事 12 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 12 人。经董事审议, 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有关议案的审议方式及程序等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从 2007 年起开始招收采用自费模式培养的飞行学员, 其中部分飞行学员为培训费申请个人贷款。本公司 2006 年度股东 大会和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授权董事会在每一会计年度内审批 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和人民币四亿元的对外担保。根据本 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公司董事会于 2007 年 12 月 5 日、2008 年 8 月 27 日以及 2009 年 8 月 26 日通过决议,同意为本公司 2007 年度、2008 年度以及 2009 年度部分自费生飞行员培训费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贷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9085.8 万元、不超过 21,360 万元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18,475 万元。保证期间为银行向飞行员发放 贷款之日起,至贷款到期之日后两年止。具体请见本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6 日、2008 年 8 月 28 日以及 2009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公告。 2 根据本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机队引进计划,本公司在 2010 年将 接收部分采用自费模式培养的飞行学员,这些飞行学员将为其培训 费向银行申请贷款。为确保本公司飞行员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本 公司拟为以上采用自费模式培养的飞行员的个人贷款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0 年 5 月 28 日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为 公司接收的部分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 贷款金额为 2,407.96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随后将与飞行学员以及贷 款银行签订相关的协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接收的采用自费模式培养并申请个人贷款的飞行学员。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情况 目前,本公司已与各方拟定了担保协议,并将在完成相应手续 后陆续与各飞行学员签署,担保事项的主要情况如下: 担保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本公司接收的采用自费模式培养并申请个人贷款 的飞行员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7.96 万元 担保期限:自银行向被担保人发放第一笔贷款之日起,至贷 款到期之日后两年止 担保类型:保证 3 四、 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接收采用自费模式培养的飞行学 员,可以为本公司节约大量的培训费用,也有利于飞行学员的长期 服务管理。本公司为飞行学员的培训费及学杂费贷款提供担保,有 利于本公司飞行员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能够为本公司的未来发展 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保证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本公司 采用自费模式培养并申请个人贷款的飞行学员在申请个人贷款时 均已满足公司招收飞行学员的具体要求,顺利毕业后将为本公司服 务,本公司向采用自费模式培养并申请个人贷款的飞行学员提供担 保风险较低,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五、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飞行 学员培训费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的资产 安全。 2、公司此次为飞行学员培训费贷款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并 4 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之内,已经完全履行了相应的各项程序,保 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为飞行学员培训费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飞行员 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为公司节约大量的培训费用,为公司的未来 发展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9,130.56 万元,均为本公司对以前年度招收的采用自费模式培养的 飞行学员的培训费及学杂费贷款提供的担保。上述贷款尚未发生 逾期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 中 国 南 方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决 议 ( 编 号 : ; 20100516) 2、 独立董事关于为飞行学员培训费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 意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 5 月 28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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