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广东交通MTN2(Z1080502)发行公告
201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一、重要提示 1、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15亿元的中期票据,期限为5 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副主承销商。 2、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3、本次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4、本公告仅对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的有关事 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在决策前,请仔细阅读刊 登于中国债券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 .com.cn)上的《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等文件。 二、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指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融资工具/债务 指 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融资工具 发行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 中期票据 指 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中期票据 指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主承销商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 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主承销商及副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承销团 承销商 指 协议与本次发行有关文件约束,参与本期中期票据簿记 建档的机构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 承销团 指 和其他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价格及数量意愿的程序, 簿记建档 指 该程序由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共同监督 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本期中 簿记管理人 指 期票据发行期间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签订的《广东省交通集 承销协议 指 团有限公司2009年-2011年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承销团成员签订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 承销团协议 指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主协议》 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按照《广东省交 通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2011年中期票据承销协议》的 余额包销 指 约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中期票据全部自 行购入 中央结算公司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债务融资工具管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指 理办法 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节假日 指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工作日 指 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节假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中期票据名称 指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 指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待偿还债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务融资工具及其 指 余额为93亿元,其中:企业债券25亿元,公司债8亿 他债券余额 元,短期融资券15亿元,中期票据45亿元 注册总金额 指 6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指 15亿元 中期票据期限 指 5年 中期票据面值 指 100元 发行价格 指 本期中期票据平价发行,发行价格即面值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发行对象 指 投资者除外) 组建承销团,面值发行,利率招标,使用簿记建档、集 发行方式 指 中配售方式 承销方式 指 余额包销 发行日 指 2010年6月12日 缴款日 指 2010年6月17日 自缴款日开始计息,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限内每年6月17 起息日 指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每年 付息一次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每年的6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 付息日 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最后一 期的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中期票据每年付息一次,于兑付日一次性兑付本金。 本期中期票据的付息和兑付将通过托管人办理(到期日 付息、兑付方式 指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随后的第一个工作 日兑付) 兑付日 指 2015年6月17日 兑付价格 指 本期中期票据按年付息,面值兑付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中期票据 信用评级 指 的信用等级为AAA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 级 担保情况 指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中央 认购和托管 指 结算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登记、托管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 税务提示 指 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发行时间安排 1、2010年6月9日发布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 2、2010年6月12日9:00至11:00为簿记建档时间,承销团成员将加盖公章 的《申购要约》传真给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据此统计有效申购量; 14:00至16:00由簿记管理人向获得配售的承销团成员传真:《广东省交 通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认购确认书以及缴款通知书》。 3、2010年6月12日至6月17日,承销团成员进行分销。 4、2010年6月17日11:00前,承销团成员将承销款划至下列指定的开户行账 户: 收款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收款人账号:2110041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 清算行行号:102100099996 汇款用途: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承销款 5、2010年6月17日,发行人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供本期中期票据的资金到账 确认书。如承销团成员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交易商协会的 有关规定及签订的承销团协议和承销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6、发行人在足额收到本期中期票据承销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承销协议的 有关条款向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支付承销费,主承销商根据承销团协议和承销协 议向承销团成员支付承销手续费。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 称: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法人代表:朱小灵 联系人:易健、郭建荣 联系电话:020-83730479、83730215 传 真:020-83730281 邮政编码:510101 2、主承销商及副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 名 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人代表:姜建清 联系人:肖元、宋芳、王端阳 联系电话:010-66108709、66107714、66104205 传 真:010-66107567 邮政编码:100140 副主承销商 名 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法人代表:郭树清 联系人:王海阳、卜庆东 联系电话:010-67594829、67594783 传 真:010-66275934 邮政编码:100032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