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广东交通MTN2(Z1080502)发行公告

时间:2010年06月09日 18:01:57 中财网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一、重要提示
1、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15亿元的中期票据,期限为5
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副主承销商。

2、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3、本次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4、本公告仅对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的有关事
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在决策前,请仔细阅读刊
登于中国债券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
.com.cn)上的《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等文件。

二、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指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融资工具/债务 指
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融资工具
发行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
中期票据 指
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中期票据 指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主承销商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 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主承销商及副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承销团
承销商 指 协议与本次发行有关文件约束,参与本期中期票据簿记
建档的机构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
承销团 指
和其他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价格及数量意愿的程序,
簿记建档 指
该程序由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共同监督
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本期中
簿记管理人 指
期票据发行期间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签订的《广东省交通集
承销协议 指
团有限公司2009年-2011年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承销团成员签订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
承销团协议 指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主协议》
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按照《广东省交
通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2011年中期票据承销协议》的
余额包销 指
约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中期票据全部自
行购入
中央结算公司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债务融资工具管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理办法 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节假日 指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工作日 指 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节假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中期票据名称 指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 指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待偿还债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务融资工具及其 指 余额为93亿元,其中:企业债券25亿元,公司债8亿
他债券余额 元,短期融资券15亿元,中期票据45亿元
注册总金额 指 6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指 15亿元
中期票据期限 指 5年
中期票据面值 指 100元
发行价格 指 本期中期票据平价发行,发行价格即面值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发行对象 指
投资者除外)
组建承销团,面值发行,利率招标,使用簿记建档、集
发行方式 指
中配售方式
承销方式 指 余额包销
发行日 指 2010年6月12日
缴款日 指 2010年6月17日
自缴款日开始计息,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限内每年6月17
起息日 指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每年
付息一次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每年的6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
付息日 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最后一
期的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中期票据每年付息一次,于兑付日一次性兑付本金。

本期中期票据的付息和兑付将通过托管人办理(到期日
付息、兑付方式 指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随后的第一个工作
日兑付)
兑付日 指 2015年6月17日
兑付价格 指 本期中期票据按年付息,面值兑付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中期票据
信用评级 指 的信用等级为AAA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

担保情况 指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中央
认购和托管 指
结算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登记、托管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
税务提示 指
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发行时间安排
1、2010年6月9日发布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

2、2010年6月12日9:00至11:00为簿记建档时间,承销团成员将加盖公章
的《申购要约》传真给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据此统计有效申购量;
14:00至16:00由簿记管理人向获得配售的承销团成员传真:《广东省交
通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认购确认书以及缴款通知书》。

3、2010年6月12日至6月17日,承销团成员进行分销。

4、2010年6月17日11:00前,承销团成员将承销款划至下列指定的开户行账
户:
收款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收款人账号:2110041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
清算行行号:102100099996
汇款用途: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承销款
5、2010年6月17日,发行人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供本期中期票据的资金到账
确认书。如承销团成员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交易商协会的
有关规定及签订的承销团协议和承销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6、发行人在足额收到本期中期票据承销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承销协议的
有关条款向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支付承销费,主承销商根据承销团协议和承销协
议向承销团成员支付承销手续费。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 称: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法人代表:朱小灵
联系人:易健、郭建荣
联系电话:020-83730479、83730215
传 真:020-83730281
邮政编码:510101
2、主承销商及副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
名 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人代表:姜建清
联系人:肖元、宋芳、王端阳
联系电话:010-66108709、66107714、66104205
传 真:010-66107567
邮政编码:100140
副主承销商
名 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法人代表:郭树清
联系人:王海阳、卜庆东
联系电话:010-67594829、67594783
传 真:010-66275934
邮政编码:1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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