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长江电力(600900)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0年06月10日 01:10:21 中财网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0-02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
2010 年 6 月 9 日上午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0 年 6 月 4
日以传真或送达的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 12 人,实到
12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
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现行章程第六条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500,000,000 元,实收资本为
人民币 16,500,000,000 元。

2、现行章程第十九条
修改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16,500,000,000 股,成
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5,530,000,000 股。

成立时各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数额及其占成立时公司发行普通股
总数的比例如下:
1
发起人名称 股份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494,935.00 89.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6,590.00 3.0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16,590.00 3.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6,590.00 3.0
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530.00 1.0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2,765.00 0.5
合 计 553,000.00 100
3、现行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
修改为: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设副
董事长一名。

4、现行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
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六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
会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同意提请
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5 名。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曹广晶、陈飞、杨清、林初学、毕亚雄、孙又
奇、张春园、王武龙、李菊根、叶继善,其中张春园、王武龙、李菊
根、叶继善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尚缺 1 名董事另行增补。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3
附件一: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曹广晶
曹广晶,男,1964 年 2 月出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
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共党员。历任中国三峡总公司工程技术部技
术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三峡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厂坝项目部副主任,
中国三峡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兼厂坝项目部主任,中国三峡总公
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
记,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2、陈飞
陈飞,男,1963 年 11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历任葛
洲坝工程局浇筑分局、三公司、一公司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葛洲坝工程局办公室副科级、正科级秘书;葛洲坝工程局第一工程公
司副经理、经理、第一工程公司三峡工程施工指挥部副指挥长、指挥
长;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党委副书记,兼任三
峡工程施工指挥部副指挥长、指挥长、党委书记,葛洲坝股份公司董
事;广西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省临沧地委副书记(挂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
职);云南省计委副主任、党组成员(挂职)
经理、党组成员(其中 2006.10~2008.2 兼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
。现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
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4
党组成员。

3、杨清
杨清,男,1951 年 1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共党员。历任宁夏水电局青铜峡电机
厂负责人,宁夏水电局银川电力修造厂负责人,水电部地质勘探机电
研究所建厂队副队长、实验车间副主任、试验工厂副厂长、电气研究
室副主任、代所长,国家水利部地质勘探机电研究所所长、中国三峡
总公司(筹)北京办事处代副主任,中国三峡总公司北京代表处副主
任,中国三峡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现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4、林初学
林初学,男,1959 年 3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
程师,中共党员。历任中信公司业务部机电处副处长,中信兴业信托
投资公司渤铝办处长、计算机处处长,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襄理,
中信公司证券部副主任,中信证券公司副总经理,中信公司财务部副
主任,中信公司管理信息中心主任兼中信网络金融办公室常务副主
任。现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5、毕亚雄
毕亚雄,男,1962 年 4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中共党员。历任葛洲坝电厂二江分厂电修车间技术负责人、总工
办技术负责人、电修车间副主任、主任、副总工程师、副厂长、厂长,
葛洲坝电厂副厂长、厂长,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5
副总经理,中国三峡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中国长江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三峡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现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6、孙又奇
孙又奇,男,1952 年 5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核工业部核燃料局会计师,中国核工业
总公司核燃料局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副局长,中核财务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审计部主任,现任中国核工业集
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

7、张春园
张春园,男,1938 年 8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
程师,国家注册(投资)咨询师,中共党员。历任广西水电设计院技
术员、副组长,广西水电厅设计院分院长,广西龙滩水电勘测设计院
设计组组长,广西大化水电工程建设指挥部技术处主任,广西水电建
设总公司副经理、经理,广西电力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广西自治
区政府副主席,国家水利部副部长,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副董事长、
党组副书记。现任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顾问、评审委员,中国老年
科技工作者协会副会长,全国环境联合会常务理事。

8、王武龙
王武龙,男,1940 年 6 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
注册(投资)咨询师,中共党员。历任邮电部设计院技术员,邮电部
计划司处负责人,国家计委交通局副处长、副局长,国家计委投资司
6
副司长、重点建设司司长、投资司司长,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总经
理、党组副书记,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
委副主任。

9、李菊根
李菊根,男,1945 年 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
程师,中共党员。历任黑龙江省火电三公司科员、副科长、科长、副
经理兼总工程师,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副总工程师、副局长、副总经理、
党组成员,东北电力集团公司副局长、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河南省
电力公司局长、总经理、党组书记,中国水利电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党组书记,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总经理、党
组书记。现任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10、叶继善
叶继善,男,1938 年 6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北京电管局清产核资办公室及财务处工
作人员,华北电管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能源部经济调节司副司长,
电力部经济调节司副司长、司长,国家电力公司总会计师兼财经部主
任,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顾问。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电力分会顾
问,中国内审学会电力分会顾问。

7
附件二: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的意见
董事会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吴敬儒、武广齐、金莲淑
二○一○年六月九日
8
附件三: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春园、王武
龙、李菊根、叶继善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
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长江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参见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长江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长江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长江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9
、监事、高级管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
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国长江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
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
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
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或任职独立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
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包括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上证上字[2008]120 号)第一条规定对独
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
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10
附件四: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春园、王武龙、李菊根、叶继善,作为中国长江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长江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长江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
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长江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监事、高级管理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
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
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
11
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
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
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
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
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
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
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声明人:张春园、王武龙、李菊根、叶继善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