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上石化CP01(Z1080515)发行公告
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一、重要提示 1、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1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 券,期限为1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联席主承销商。 2、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3、本次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4、本公告仅对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 资券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在决策前, 请仔细阅读刊登于中国债券网(www.chinabond.com.cn )和中国货币网 (www.chinamoney.com.cn )上的《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 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 二、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上海石 指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化 中石化集团 指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中石化股份/ 中国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全国银行间债 务融资工具 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的有价证券 短期融资券/融资券 指 发行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则、指引发行 的约定在 1 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次发行 指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本期短期融资券 指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募集说明书 指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为发行本 期融资券而制作的《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 集说明书》 发行公告 指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为发行本 期融资券而制作的《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 行公告》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指 负责承销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所有机构 承销团 指 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联席主承 销商和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簿记建档 指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价格及数量意 愿的程序,该程序由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共 同监督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 者,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间由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代表承销团的联席主承销商签订的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短期融资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承销团成员签订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2010 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 主协议》 余额包销 指 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短期融资券承销协议》 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融资 券全部自行购入 中央结算公司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指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工作日 指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节假日 指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短期融资券名称 指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人 指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指 无 余额 注册总金额 指 贰拾亿元(RMB 2,000,000,000 元) 本期发行额 指 壹拾亿元(RMB 1,000,000,000 元) 短期融资券期限 指 一年 短期融资券面值 指 壹佰元(RMB 100 元) 发行价格 指 本期短期融资券平价发行,发行价格即面值 发行利率确定方式 指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 配售方式最终确定 发行对象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发行方式 指 组建承销团,面值发行,利率招标,使用簿记 建档、集中配售方式 承销方式 指 联席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发行日 指 2010 年 6 月22 日 缴款日 指 2010 年 6 月23 日 起息日 指 2010 年 6 月23 日 兑付方式 指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付息、兑付日期 指 2011 年 6 月23 日(遇节假日顺延) 兑付价格 指 本期短期融资券按年付息,面值兑付 担保情况 指 本期短期融资券无担保 信用评级 指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级,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融资券的信用级别为 A-1 级 认购和托管 指 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 发行 中央结算公司为本期短期融资券的登记、托管 机构 税务提示 指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 投资本期短期融资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 者承担 四、发行时间安排 1、2010年6月17日发布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 2、2010年6月22 日9:00至11:00为簿记建档时间,承销商将加盖公章的《申 购要约》传真给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据此统计有效申购量; 14:00至16:00由簿记管理人向获得配售的承销商传真《中国石化上海石 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认购确认书以及缴款通知书》。 3、2010年6月22 日至6月23 日,承销商进行分销。 4、2010年6月23 日11:00前,承销团成员将承销款划至下列指定的开户行 账户: 收款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2110041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 清算行行号:102100099996 汇款用途: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 券承销款 5、2010年6月23 日,发行人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供本期融资券的资金到账确 认书。如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 定和签订的《承销团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6、发行人在足额收到本期融资券承销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簿记管理人指 定的账户支付手续费,簿记管理人根据承销团协议向承销团成员支付承销手续 费。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 :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金一路48 号 法定代表人 : 戎光道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72 亿元 联系人 : 周美云、方军 电话 : (8621 )57943143 传真 : (8621 )57940050 邮政编码 : 200540 网址 : http://www.spc.com.cn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 : 姜建清 联系人 : 司振帅 电话 : 010-66107361 传真 : 010-66107567 邮政编码 : 100141 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法定代表人 : 郭树清 联系人 : 王海阳 电话 : 010-67594829 传真 : 010-66275934 邮政编码 : 100032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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