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长江电力(600900)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10年06月29日 01:05:17 中财网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0-029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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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召开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10 年 6 月 26 日上午在湖北省宜昌
市三峡坝区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5 人,代表股份 8,241,852,99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10 亿股的
74.9259%。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曹广晶董事长主持会议,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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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通过《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241,852,99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241,852,99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审议通过《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241,852,99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0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的方案》。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
计》,并考虑公司 2009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有关利润分配的约定,公司
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2009 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为 4,496,620,297.28 元,按如下
程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49,662,029.73 元。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按 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449,662,029.73 元。

(3)提取上述两项公积金后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597,296,237.82 元。

(4)考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因公司 2009 年重大资产重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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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的股份不享有公司自评估基准日(2008 年 9 月 30 日)至资产交割
日(2009 年 9 月 28 日)期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承诺,公
司将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9 月 27 日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2,991,117,736.98 元进行全额分配。

(5)2009 年 9 月 28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实现的可供分配利
润为 606,178,500.84 元,分配 394,030,825.84 元,其中:中国长江三
峡 集 团 公 司 因 公 司 2009 年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新 增 的 股 份 获 派
56,879,098.93 元。2009 年度剩余可供分配利润 212,147,675.00 元,留
待以后年度分配。

2、同前款(4)原因,公司全额分配 2008 年 10 月至 2008 年 12
月实现的剩余未分配利润 156,743,418.27 元。

综上,本次公司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3,541,891,981.09 元。其中:1、
以 2009 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总股本 9,412,085,457 股为基数,
派发现金股利 3,485,012,882.16 元,每股派发现金 0.37027 元(含税);
2、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因公司 2009 年重大资产重组新增的股份
1,587,914,543 股派发现金股利 56,879,098.93 元。

3、公司以 2009 年末总股本 11,00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转增 5,500,000,000 股,转增后
的公司总股本为 16,500,000,00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8,241,852,99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在银行间市场开展短期固定收益投资的
议案》。

根据 2010 年公司的资金测算情况,为减少资金沉淀,提高短期
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开展短期固定收益投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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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业务品种及期限
短期固定收益投资业务主要为债券回购和债券买卖以及其它固
定收益投资,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45 天。债券品种为国债、央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以及其它信用等级为 AAA 的债券。

2、投资额度管理
短期固定收益投资业务实行余额管理,账面余额不超过 20 亿元。

3、审批权限
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批准的短期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办法,审批
短期固定收益投资业务;审批权限有效期为本议案自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8,239,637,49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31%,反对 2,215,500 股,弃权
0 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聘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前身为天健光华(北京)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及 6 家子公司 2010 年度审计机构,
年度审计费为人民币 200 万元,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8,241,620,95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2%,反对 0 股,弃权 232,045
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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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8,241,852,99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241,852,99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现行章程第六条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500,000,000 元,实收资本为
人民币 16,500,000,000 元。

2、现行章程第十九条
修改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16,500,000,000 股,成
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5,530,000,000 股。

成立时各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数额及其占成立时公司发行普通股
总数的比例如下:
发起人名称 股份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494,935.00 89.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6,590.00 3.0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16,590.00 3.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6,590.00 3.0
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530.00 1.0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2,765.00 0.5
合 计 553,000.00 100
3、现行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
修改为: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设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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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一名。

4、现行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

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六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
事会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 8,241,852,99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和《关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增加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向公司提出放弃
候选人资格,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对十
位董事候选人逐一进行了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新当选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曹广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241,866,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选举陈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242,230,88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选举杨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241,854,38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6
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9%,反对 0 股,弃权
12,200 股。

4、选举林初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241,866,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选举毕亚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241,502,28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选举孙又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241,834,24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7、选举李菊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241,598,95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1%,反对 3,250 股,弃
权 232,045 股。

8、选举曹兴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241,598,95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2%,反对 0 股,弃权
232,045 股。

9、选举刘章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241,834,24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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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选举毛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241,631,28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2%,反对 0 股,弃权
232,045 股。

曹广晶、陈飞、杨清、林初学、毕亚雄、孙又奇、李菊根、曹兴
和、刘章民、毛振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第三届董
事会尚缺 1 名独立董事另行增补。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一表决了
各位监事候选人,新当选监事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杨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8,241,620,95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2%,反对 0 股,弃权
232,045 股。

2、选举周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8,241,620,95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2%,反对 0 股,弃权
232,045 股。

3、选举王跃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8,241,618,35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2%,反对 2,600 股,弃
权 232,045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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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举张崇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8,241,620,95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2%,反对 0 股,弃权
232,045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王丽律师和杨继红律师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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