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飞马国际: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时间:2010年07月30日 02:49:30 中财网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
2010年半年度

(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10年 1月 1日至 2010年 6月 30日止
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目 录页码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资产负债表
6.利润表
7.现金流量表
8.股东权益变动表
二、财务报表附注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 6月 30日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74,402,005.70 785,547,883.73 1,588,204,349.35 544,271,391.2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51,120.52 1,210,139.90 5,821,511.80
应收票据 43,400,000.00 43,400,000.00
应收账款 275,438,761.94 190,024,575.68 283,750,116.88 130,392,261.88
预付款项 412,425,461.46 378,875,874.75 509,220,406.76 497,036,945.5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6,025,500.89 1,839,721.94 10,002,175.41 2,487,236.63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09,359,747.72 416,416,630.80 193,821,398.93 260,550,424.4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12,660,989.42 26,070,423.39 102,580,290.15 55,637,809.9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197,763,587.65 1,799,985,250.19 2,736,800,249.28 1,533,776,069.6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37,167,250.00 137,167,250.00
投资性房地产 128,063,281.45 132,980,112.20
固定资产 23,557,522.24 15,950,764.62 22,765,819.93 17,043,584.74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514,364.10 8,300,465.15 7,298,113.70 7,067,527.5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371,989.09 1,384,296.38 2,447,110.60 440,361.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10,792.18 923,067.95 3,445,101.93 1,158,063.0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6,517,949.06 163,725,844.10 168,936,258.36 162,876,786.51
资产总计 3,364,281,536.71 1,963,711,094.29 2,905,736,507.64 1,696,652,856.1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19,399,033.48 759,190,796.53 1,608,846,887.92 622,639,372.63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1,941,314.83 648,617.04 2,798,058.44 1,505,360.65
应付票据 655,044,009.52 625,097,013.87 471,644,839.60 471,644,839.60
应付账款 68,260,161.95 53,289,952.99 169,199,644.29 42,131,477.70
预收款项 58,766,953.69 16,767,384.95 99,399,296.90 79,189,278.78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749,140.47 577,691.78 2,246,221.06 1,080,542.04
应交税费 2,095,349.29 2,510,069.50 -1,121,365.26 -8,423,055.68
应付利息 6,549,607.95 3,659,026.74 8,283,492.45 1,603,779.15
应付股利 2,000,000.00 2,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16,614,343.19 27,697,590.12 30,544,635.09 24,684,014.8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832,419,914.37 1,491,438,143.52 2,391,841,710.49 1,236,055,609.7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850,000.00 35,200,000.00
应付债券 40,429,802.25 40,429,802.25 39,903,131.25 39,903,131.25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279,802.25 40,429,802.25 75,103,131.25 39,903,131.25
负债合计 2,903,699,716.62 1,531,867,945.77 2,466,944,841.74 1,275,958,741.0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06,000,000.00 306,000,000.00 204,000,000.00 204,000,000.00
资本公积 50,691,568.72 50,691,568.72 152,691,568.72 152,691,568.72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9,515,027.70 9,515,027.70 9,515,027.70 9,515,027.7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88,380,660.23 65,636,552.10 66,747,122.22 54,487,518.7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5,040.81 41,355.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54,612,297.46 431,843,148.52 432,995,074.59 420,694,115.16
少数股东权益 5,969,522.63 5,796,591.3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0,581,820.09 431,843,148.52 438,791,665.90 420,694,115.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64,281,536.71 1,963,711,094.29 2,905,736,507.64 1,696,652,856.16

公司负责人: 黄固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黄固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 张健江

2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 1-6月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 1,155,134,905.99 844,994,823.30 792,557,332.41 632,896,093.56
其中:营业收入 1,155,134,905.99 844,994,823.30 792,557,332.41 632,896,093.5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117,712,298.97 820,921,080.51 770,548,601.22 613,327,422.54
其中:营业成本 1,064,554,063.91 795,076,168.49 725,239,740.11 594,015,480.6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349,009.51 734,142.90 2,977,565.39 1,455,255.66
销售费用 14,538,764.35 4,448,282.61 11,333,184.89 3,722,843.19
管理费用 24,761,285.54 9,938,923.70 18,098,305.92 5,763,964.36
财务费用 12,698,493.50 11,311,945.24 11,134,630.28 7,736,737.23
资产减值损失 -1,189,317.84 -588,382.43 1,765,174.63 633,141.4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2,506,187.57 2,066,883.51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
填列)
1,535,972.59 1,006,114.1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
列)
41,464,767.18 26,140,626.30 23,014,845.36 19,568,671.02
加:营业外收入 1,173,964.84 1,016,162.96 2,923,571.86 2,829,460.00
减:营业外支出 23,073.9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42,615,658.08 27,156,789.26 25,938,417.22 22,398,131.02
减:所得税费用 10,609,130.92 5,913,306.86 5,209,034.25 4,479,626.2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
列)
32,006,527.16 21,243,482.40 20,729,382.97 17,918,504.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31,833,538.01 21,243,482.40 20,669,499.95 17,918,504.82
少数股东损益 172,989.15 59,883.02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040 0.067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040 0.06751
七、其他综合收益 -16,315.14 -14,257.20
八、综合收益总额 31,990,212.02 21,243,482.40 20,715,125.77 17,918,504.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31,817,222.87 21,243,482.40 20,655,242.75 17,918,504.8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172,989.15 59,883.02

公司负责人: 黄固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黄固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 张健江

3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 1-6月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89,556,040.42 804,462,114.69 708,588,997.79 510,390,173.9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3,133,171.10 2,951,800.44 75,602,172.22 73,397,512.6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77,808,095.26 570,831,474.41 869,081,324.90 337,220,984.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70,497,306.78 1,378,245,389.54 1,653,272,494.91 921,008,671.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94,050,552.97 777,012,855.48 542,936,522.42 392,287,077.9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684,421.63 5,038,452.01 12,450,687.07 5,286,748.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006,504.60 7,748,706.47 71,435,726.06 67,850,856.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01,517,311.33 445,833,895.95 1,005,644,182.69 402,633,096.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24,258,790.53 1,235,633,909.91 1,632,467,118.24 868,057,778.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238,516.25 142,611,479.63 20,805,376.67 52,950,892.2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20,171,465.45 17,457,648.99 4,613,043.06 1,901,191.36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171,465.45 17,457,648.99 4,613,043.06 1,901,191.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71,465.45 -17,457,648.99 -4,613,043.06 -1,901,191.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67,156,336.48 844,112,698.67 757,599,444.07 355,896,184.5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67,156,336.48 844,112,698.67 757,599,444.07 355,896,184.5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84,568,262.10 707,561,274.77 278,684,536.69 215,334,536.6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22,454,283.19 20,425,606.44 18,952,638.28 15,549,803.0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07,022,545.29 727,986,881.21 297,637,174.97 230,884,339.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0,133,791.19 116,125,817.46 459,962,269.10 125,011,844.8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185.64 -3,155.58 44,126.28 321,857.7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6,197,656.35 241,276,492.52 476,198,728.99 176,383,403.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88,204,349.35 544,271,391.21 299,646,500.00 189,684,235.0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74,402,005.70 785,547,883.73 775,845,228.99 366,067,638.52

公司负责人: 黄固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黄固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 张健江

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

2009年半年度财务报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

204,000,000.00 152,691,568.72 9,515,027.70 66,747,122.22 41,355.95 5,796,591.31 438,791,665.9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

204,000,000.00 152,691,568.72 9,515,027.70 66,747,122.22 41,355.95 5,796,591.31 438,791,665.90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

号填列

102,000,000.00 -102,000,000.00 21,633,538.01 -16,315.14 1,923,046.99 23,540,269.86
(一)净利

31,833,538.01 172,989.15 32,006,527.16
(二)其他综合收

-16,315.14 -16,315.14
上述(一)和(二)小

31,833,538.01 -16,315.14 172,989.15 31,990,212.02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1,750,057.84 1,750,057.84
1.所有者投入资

1,750,057.84 1,750,057.84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

-10,200,000.00 -10,2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10,200,000.00 -10,200,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102,000,000.00 -102,0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102,000,000.00 -102,0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6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306,000,000.00 50,691,568.72 9,515,027.70 88,380,660.23 25,040.81 7,719,638.30 462,331,935.76

公司负责人: 黄固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黄固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 张健江

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

2009年半年度财务报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半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上年同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

136,000,000.00 220,691,568.72 9,321,626.95 63,168,074.77 68,355.45 3,960,126.80 433,209,752.6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

136,000,000.00 220,691,568.72 9,321,626.95 63,168,074.77 68,355.45 3,960,126.80 433,209,752.69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

号填列

68,000,000.00 -68,000,000.00 7,069,499.95 -14,257.20 59,883.02 7,115,125.77
(一)净利润 20,669,499.95 59,883.02 20,729,382.97
(二)其他综合收益 -14,257.20 -14,257.20
上述(一)和(二)小计 20,669,499.95 -14,257.20 59,883.02 20,715,125.77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3,600,000.00 -13,6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3,600,000.00 -13,600,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68,000,000.00 -68,0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68,000,000.00 -68,0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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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204,000,000.00 152,691,568.72 9,321,626.95 70,237,574.72 54,098.25 4,020,009.82 440,324,878.46

公司负责人: 黄固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黄固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 张健江

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

2009年半年度财务报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半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金额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

204,000,000.00 152,691,568.72 9,515,027.70 54,487,518.7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

204,000,000.00 152,691,568.72 9,515,027.70 54,487,518.7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02,000,000.00 -102,000,000.00 11,043,482.40
(一)净利

21,243,482.40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

21,243,482.40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

-10,200,000.00
1.提取盈余公

0.0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10,200,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102,000,000.00 -102,0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102,000,000.00 -102,0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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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306,000,000.00 50,691,568.72 9,515,027.70 65,531,001.14

公司负责人: 黄固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黄固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 张健江

11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

2009年半年度财务报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半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上年同期金额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

136,000,000.00 220,691,568.72 9,321,626.95 66,346,912.0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

136,000,000.00 220,691,568.72 9,321,626.95 66,346,912.03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68,000,000.00 -68,000,000.00 4,318,504.82
(一)净利

17,918,504.82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

17,918,504.82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

-13,600,000.00
1.提取盈余公

0.0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13,600,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68,000,000.00 -68,0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68,000,000.00 -68,0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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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204,000,000.00 152,691,568.72 9,321,626.95 70,665,416.85

公司负责人: 黄固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黄固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 张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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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深圳市飞马
运输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广州溢通工贸有限公
司共同出资于 1998年 7月 9日成立,领取深司字 N4462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期限 15
年,注册资本 2,000万元,其中: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出资 1,200万元,出资比例60%;广
州溢通工贸有限公司出资 800万元,出资比例40%。


2001年 8月17日,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50%股权转让给广州市飞马运
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飞马公司”)、1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黄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黄田实业公司”),广州溢通工贸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40%股权转让给广州飞马公
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广州飞马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 90%,黄田实业公司持有本公司股
权比例为10%。


2003年 1月 16日,本公司更名为“深圳市飞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04年,本公司变更注册资本至 4,300万元,其中:广州飞马公司投资 3,870万元,投资
比例为90%;黄田实业公司投资 430万元,投资比例为10%。


2006年11月 28日,黄田实业公司将其拥有的本公司10%股权分别转让给赵自军和黄汕敏,
其中:赵自军受让7%股权,黄汕敏受让3%股权。


经 2006年 12月 18日股东会决议通过,本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审计后的截
止 2006年 11月 30日的净资产 96,570,098.72元按 1:0.9941的比例折为 9,600万股,每股面
值 1元,注册资本变更为 9,600万元,其中:广州飞马公司持有 8,640万股,占股本总额90%;
赵自军持有 672万股,占股本总额7%;黄汕敏持有 288万股,占股本总额3%。同时公司更名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 440301100173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期限 15年。2007年4月9日,经本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 5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0,100万元。


2008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8]5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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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3,5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3,600万元,已及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领取 44030110328034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股票于 2008年 1月 30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于 2009年 5月 20日召开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以 2008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3,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5股,每10股派送现金股息1.00元(含税),总计转增68,000,000
股。本次公积金转增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0,400万股。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 13,600
万元变更为 20,400万元。


本公司于 2010年 5月 21日召开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以 2009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20,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5股,每10股派送现金股息0.50元(含税),总计转增102,000,000
股。本次公积金转增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0,6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20,400万元
变更为 30,600万元。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正办理中。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
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及运输咨询业务;普通货物运输、道路集装箱运输;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
进出口业务(按资格证书办理);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
电子元器件、钢材、汽车零部件、五金工具、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日用百
货、橡塑制品、纺织原料及产品、鞋帽、工艺品、家用电器、家具及其他木制品、珠宝首饰的
销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煤炭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
至2011年8月17日);酒类批发(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2年8月10日)、矿业投资、矿产品销售(不
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1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会计期间
自公历 1月 1日至12月 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
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
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
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
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
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
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
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
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

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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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
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
而形成的余额,若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余额冲减本公司的所有者
权益;若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由少数股东承担的,该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年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
初至报告年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
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年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
年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

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

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
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
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
“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
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
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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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

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年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本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适用于该会计政策。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
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
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
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以向
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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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
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
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
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3)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4)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
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
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
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
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
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
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
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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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年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
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
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年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
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的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

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

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应收款项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对于年末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年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

减值的,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
应收账款确定该组合的依据为占应收账款余额10%以上(含10%)的项目。


其他应收款确定该组合的依据为占其他应收款余额10%以上(含 10%)的项目。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是指:
应收账款确定该组合的依据是金额不重大,但账龄为三年以上的。

其他应收款确定该组合的依据是金额不重大,但账龄为三年以上的。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
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坏
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账龄分析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含一年 ) 1% 1%
一至二年(含二年 ) 5% 5%
二至三年(含三年 ) 10% 10%
三至四年(含四年) 3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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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五年(含五年) 50% 50%
五年以上 100% 100%

(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先进先出计价。

3. 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采用一次摊销法。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
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
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年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
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
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
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
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
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
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
接相关费用。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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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
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
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
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
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
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
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损益确认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
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
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
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
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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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
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
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3.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
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则视为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
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
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4.减值准备计提
重大影响以下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
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
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外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
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三)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
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
用建筑物采用折旧政策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折旧,按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率(原值的
4%)确定其折旧率,明细列示如下:

投资性房地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土建 30年 3.16%
房屋建筑物-配套 3年 31.60%
房屋建筑物-轻钢结构 3年 31.60%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四)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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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
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3.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率确定折旧率。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
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30年 5% 3.16%-31.60%
通用设备 5年 5% 19%
运输设备 5-8年 5% 11.875%-19%
电子及其他设备 5年 5% 19%

4.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
公司在每年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

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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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十五)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
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
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
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年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十六)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
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
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
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
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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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
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
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
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
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年初年末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
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七)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
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
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
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
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
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
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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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
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
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
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在预计的使用年限内采用直

线法进行摊销,具体如下:

(1)专利权法律有规定的从法律,合同有规定的从合同,两者都没有规定的按 5年摊销;
(2)商标权法律有规定的从法律,合同有规定的从合同,两者都没有规定的按 10年摊销;
(3)非专利技术法律有规定的从法律,合同有规定的从合同,两者都没有规定的按 5年摊
销;

(4)土地使用权按购置使用年限的规定摊销。

对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按照下述程序进行判断:

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
法定权利的期限;

②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
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本公司综合各方面

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按上述程序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应作为使

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每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年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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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

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4.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
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
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
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
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八)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有明确受益期限的按受益期平均摊销;无明确受益期限的按 5年平均摊销。

(十九)收入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综合物流服务收入、贸易执行收入、物流园经营收入和出口销售收

入。


1.综合物流服务收入
综合物流服务已经提供或服务进度能够可靠的确认,服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时,确认服务收入的实现。


2.贸易执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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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贸易执行标的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执行对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
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执行标的实施控制,与贸易执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为确认贸易执行收入的实现。


公司按照从执行对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贸易执行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
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
款的公允价值确定贸易执行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
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物流园经营收入
在物流园经营合同或协议规定日期收取经营报酬后,确认收入实现。如果在合同和协议规定
的日期没有收到报酬,但是无确凿证据表明报酬无法收回,并且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确
认为收入。


4.出口销售收入
已将出口标的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执行对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
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执行标的实施控制,与出口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
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为确认出口收入的实现。

公司按照从执行对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及约定汇率,确定出口收入金额,但已收
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二十)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方法
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
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
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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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商
誉、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且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形成的
暂时性差异。


(二十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
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
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
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
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
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
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
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
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
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
额。

(二十三)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
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
绩;
(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以下方面具有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
一个经营分部:

①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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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生产过程的性质;
③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
④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
⑤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影响。

本公司经营分部为供应链业务和物流园业务两个报告分部。

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相同。

(二十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未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变更。

(二十五)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本报告期未发现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2.未来适用法
本报告期未发现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三、税项

1.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
税等,税率分别为:

(1)营业税:交通运输业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3%;综合物流服务业、仓储业、租赁
业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综合物流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其他承运企业的
运费后的余额计缴营业税。

(2)增值税: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商品销项税税率为17%,购买商品
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
的余额。本公司一般货物出口执行“先征后退”政策,报告期内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1%至17%。

二连华正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

(3)城建税:按流转税的1%征收;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按流转税的5%征收;上海合冠、
合冠仓储、上海飞马合冠、苏州合冠、二连华正按流转税的7%征收。


(4)教育费附加:按流转税的3%征收;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上海合冠、合冠仓储、上
海飞马合冠按流转税的3%征收;苏州合冠、二连华正按流转税的4%征收。


(5)企业所得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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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名称本年税率上年税率
本公司 22% 20%
东莞飞马 25% 25%
华南塑胶城 25% 25%
上海合冠 25% 25%
苏州合冠 25% 25%
上海仓储 25% 25%
深圳合冠 25% 25%
北京飞马 25% 25%
合冠贸易 16.5% 16.5%
合冠国际 16.5% 16.5%
上海飞马合冠 25% 25%
二连华正 25% 25%

2.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国家 2008年 1月 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所得税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
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年 1月 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所得税法施行后 5
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
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
执行。本公司实施过渡期内按上述政策执行,2009年按2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2010年按
22%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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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四、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本节下列表式数据中的金额单位,除非特别注明外均为人民币万元。

(一)重要子公司情况

1.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本公司期末
实质上构成对
子公司净投资的
本公司
持股比例
本公司享有的
表决权比例是否合
并报表实际投资额
其他项目余额直接间接直接间接
二连市华正能源有
限责任公司(“二连
华正”)*1
控股 二连市 贸易 500 边境贸易,一般贸易 325 ---65% --
---是

*1二连市华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原二连市华正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二连华正”)成立于 2009年 4月16日,注册资本 50万元,实收资本
50万元,自然人张远持有公司100%股权。领取注册号为 152501000003924号营业执照,经营期限 30年。

二连华正于 2009年12月 11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对二连华正增资 325万元,另一自然人张聪豪对二连华正增资 125万元,同时张远将原
持有的二连华正股权转让给张聪豪。变更后,本公司持有二连华正股权比例为65%,张聪豪持有二连华正股权比例为35%。


2.非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业务性质
注册
资本
经营范围
本公司
年末实
际投资

实质上构
成对子公
司净投资
的其他项
目余额
本公司合计
持股比例
本公司享有的
表决权比例是否
合并
报表直接间接直接间接
东莞市飞马物流有
限公司(“东莞飞
马”)*1
控股 东莞 物流业 5,000
销售;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仪表仪器、通信设备、电子元器件、钢
材、矿产品(国家限制项目除外)、汽车零部件、五金工具、百货、橡塑制
品、纺织原料及产品(除棉花收购)、鞋帽、工艺品、家用电器、家具及其
他木制品、珠宝首饰;普通货运(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货物仓储(不含危
险化学品)、物流信息咨询及相关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投资开办塑胶城市
场;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
4,800 ---96%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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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除外,法律、行政货真价实贩项目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东莞市华南塑胶城
投资有限公司(“华
南塑胶城”)*2
控股 东莞 物流业 3,000
投资、开发、租赁、经营塑胶城,销售塑胶原料,塑胶机械,塑胶玩具、
塑胶配件、塑胶辅料、塑胶制品。

2,900 -----
---96.67% 是
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通信
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元器件、钢材、矿产品(除专项审批)、汽车零部件、
上海合冠供应链有
限公司(“上海合控股 上海 物流业 5,000
五金工具、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见许可证)、百货、橡塑制品、医
疗器械(具体见许可证)纺织原料及产品(除棉花收购)、鞋帽、工艺品、5,000 ---100% --
---是
冠“)*3 家用电器、家具及其他木制品的销售,普通货运,仓储(除危险品),物流
服务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珠宝首饰
的销售,国际货运代理(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苏州合冠国际供应国内贸易、保税物流园内进出口贸易及转口贸易、保税区内商业性简单加
链有限公司(“苏州控股 苏州 物流业 800工(以上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取得专项许可手续后经营);国际货物运输800 -----
---100% 是
合冠“)*4 代理业务,物流技术和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以及相关的信息咨询。

上海合冠仓储有限保税区内仓储、货物搬运、装卸服务、货运代理;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
公司(“合冠仓储 控股 上海 物流业 50口业务、转口贸易,保税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经50 -----
---100% 是
“) *5 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企业管理;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
北京飞马国际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飞马 “) *6
控股 北京 物流业 3,000
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报验、运输咨询业务);销售
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通信设备及产品、电子元器件、钢
材、矿产品、有色金属、汽车零部件、五金工具、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
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百货、橡塑制品、纺织原料及产品、鞋
3,000 ---100% --
---是
帽、工艺品、家用电器、家具及其他木制品、珠宝首饰;货物进出口。

深圳合冠供应链有
限公司(深圳合
冠)*7
控股 深圳 物流业 500
在保税区内从事仓储、国际贸易,区内贸易;从事货物、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贸易咨询,国际货运代理,货物配送
250 ---50% 50% 50% 50% 是
合冠贸易(香港 )公
司(“合冠贸易 控股 香港 一般贸易 HKD100一般贸易 341.725 ---100% --
---是
“)*8
合冠国际(香港 )公
司(“合冠国际 控股 香港 一般贸易 HKD10一般贸易 8.976 -----
---100% 是
“)*9
上海飞马合冠国际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装卸服务,寄递服务(信
物流有限公司(“上控股 上海 物流业 500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海上、陆上、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500 -----
---100% 是
海飞马合冠”)*10服务,从事代理报关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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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1 东莞飞马经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 2003年 1月 16日成立,领取 441900201269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 2007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建设计划,公司以募集资金 3,000万元向东莞飞马增资,作为“黄江塑胶物流园一期
工程续建及综合物流项目”使用。增资后,东莞飞马并于 2008年 5月 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领取 141900000294726号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
万元,公司持有96%的股份,自然人股东黄固喜持有4%的股份。

*2 华南塑胶城系东莞飞马的子公司,经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 2003年 10月 21日成立,领取 441900201660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8年东
莞飞马向其增资 2,000万元,华南塑胶城于 2008年 11月 1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领取 441900000018246号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 万元,东莞
飞马持有96.67%的股份,自然人股东黄壮勉持有3.33%的股份。

*3上海合冠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批准于 2007年 4月 3日成立,领取310115102052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8年公司向其增资 2,000
万元,上海合冠于 2008年 4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领取 310310115001004371号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万元。

*4 苏州合冠系上海合冠的全资子公司,经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 2007年 5月 21日成立,领取 320594110224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 合冠仓储系上海合冠的全资子公司,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 2007年 9月 14日成立,领取31011500103320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北京飞马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 2008年 10月 23日成立,领取 11000001140739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3,000万元,注册地:北
京市朝阳区慧忠里 103楼 13层B座1312,法人代表黄汕敏。

*7深圳合冠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 2008年 1月 11日成立,领取 44030110312469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合冠贸易经香港公司注册处、香港商业登记署批准于 2008年6月11日成立,注册资本 100万港币,注册证号1246135。

*9合冠国际系苏州合冠的全资子公司,经香港公司注册处、香港商业登记署批准于 2007年 10月成立,注册资本 10万元港币,注册证号 1171485,合冠
国际 2008年开始正式营业,自 2008年 1月1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10上海飞马合冠系上海合冠的全资子公司,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 2009年2月19日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万元,领取 310114001922657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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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单位:元

项目年初余额期末余额
华南塑胶城 1,145,346.86 1,174,168.91
东莞飞马 2,901,186.62 3,081,280.80
二连华正 1,750,057.83 1,714,072.92
合计 5,796,591.31 5,969,522.63

(三)境外经营实体的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合冠国际和合冠贸易记账本位币为港币,其财务报表项目折算汇率如下:

项目期末年初
资产负债表 0.87239 0.88048
利润表 0.87748 0.88123
现金流量表 0.87748 0.88123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一)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原币金额折算率折人民币原币金额折算率折人民币
现金
人民币 1,118,706.60 1.0000 1,118,706.60 366,425.09 1.0000 366,425.09
港币 366.32 0.8724 319.57 3,000.02 0.8805 2,641.46
美元 ---6.7952 ------6.8282 ---
小计 1,119,026.17 369,066.55
银行存款
人民币 280,013,416.15 1.0000 280,013,416.15 383,170,193.83 1.0000 383,170,193.83
港币 262,250.66 0.8724 228,794.94 217,221.64 0.8805 192,315.89
美元 1,261,354.08 6.7952 8,571,133.52 1,703,609.35 6.8282 11,624,854.71
欧元 977.50 8.2710 8,084.90 977.01 9.7971 9,571.86
小计 288,821,429.51 394,996,936.29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1,784,121,777.87 1.0000 1,784,121,777.87 1,192,838,346.51 1.0000 1,192,838,346.51
美元 50,000.00 6.7952 339,761.01 1,192,838,346.51 1.0000 1,192,838,3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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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原币金额折算率折人民币原币金额折算率折人民币
小计 1,784,461,550.02 1,192,838,346.51
合计 2,074,402,005.70 1,588,204,349.35

1.其他货币资金系本公司向客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以及用于质押借款的保证金
存款。

2.货币资金年末数较年初数增加 486,197,656.35元,增长 30.61%,主要原因系公司本
年以进口供应链业务为依托的“人民币质押存款+美元贷款”或“人民币质押存款+美元贷
款+境外NDF”业务增加,质押的人民币增加所致。

3.受限的其他货币资金金额为 1,678,756,153.97元,为质押人民币存款。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年初公允价值
衍生金融资产
-远期外汇交易合同 7,451,120.52 5,821,511.80
合计 7,451,120.52 5,821,511.80

交易性金融资产年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 1,629,608.72元,增加比例为27.99%,增加原
因主要为:本年以进口供应链业务为依托的“人民币质押存款+美元贷款”或“人民币质押存
款+美元贷款+境外 NDF”业务增加。


(三)应收票据

种类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信用证 ---43,400,000.00
合计 --43,400,000.00


1.期末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2.期末无已贴现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3.期末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4.期末无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5.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 43,400,000.00元,为票据已到期结算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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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构成
种类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比例%
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坏账准
备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 165,748,781.41 59.57 1,657,487.82 1.00 151,290,553.11 52.37 2,755,664.13 1.82
单项金额不重大
但按信用风险特
征组合后该组合
的风险较大
------------------------
其他不重大 112,472,190.25 40.43 1,124,721.90 1.00 137,592,562.02 47.63 2,377,334.12 1.73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