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东方宾馆:2010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0年08月05日 23:51:46 中财网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 DONGFANG HOTEL CO.,LTD.
2010年半年度报告
※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董事长冯劲、总经理李峰及财务总监万华文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
目录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3
二、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5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7
四、董事会报告…………………………………………………………….......8
五、重要事项…………………………………………………………………11
六、财务报告…………………………………………………………………17
七、备查文件………………………………………………………………….69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Guangzhou Dongfang Hotel Co., 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冯劲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郑定全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吴旻
联系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20 号
联系电话: (020)86662791
传真:(020)86662791
电子邮箱:gzdongfanghotel@126.com
(四)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20 号
公司办公地点:广州市流花路120 号
公司电话总机:(020)86669900
邮政编码:510016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hoteldongfang.com
公司电子邮箱:gzdongfanghotel@126.com
(五)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名称:《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网址: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东方宾馆
公司股票代码:000524
(二)其他有关资料
(一)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3 年1 月14 日
注册地点: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资本:6,149 万元
(二)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日期:1997 年7 月16 日
注册地点: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资本:26,967 万元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1000009918
组织机构代码号:19048408-4
(四)税务登记号码:国税粤字440101521300401(01)
(五)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林和西路3-15 号耀中广场11 楼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725,310,110.47 808,413,107.09 -10.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92,856,816.15 612,210,090.51 -3.16%
股本269,673,744.00 269,673,744.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20 2.27 -3.16%
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121,419,290.35 104,638,249.48 16.04%
营业利润1,205,803.63 -23,429,577.19 105.15%
利润总额2,869,197.58 -23,611,228.45 112.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3,020.94 -18,015,744.54 111.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755,457.95 -19,408,643.56 96.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7 -0.067 111.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7 -0.067 111.01%
净资产收益率(%) 0.33% -2.94% 3.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81,828.02 -16,627,251.89 209.9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7 -0.06 209.9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8,247.9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746,528.00 广州市援企稳岗补贴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441,541.2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4,886.12
所得税影响额-366,456.32
合计2,738,478.89 -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
二、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二)前10 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85,081,356 31.55% -85,079,174 -85,079,174 2,182
1、国家持股85,079,174 31.55% -85,079,174 -85,079,174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持股2,182 2,18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84,592,388 68.45% 85,079,174 85,079,174 269,671,562 99.99%
1、人民币普通股184,592,388 68.45% 85,079,174 85,079,174 269,671,562 99.9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269,673,744 100.00% 0 0 269,673,744 100.00%
股东总数35,641 户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7.19% 100,301,686 0 0
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4.36% 38,712,236 0 0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境内法人1.24% 3,349,921 0 未知
刘锦澍境内自然人0.56% 1,500,000 0 未知
詹爱华境内自然人0.39% 1,050,000 0 未知
逄东境内自然人0.23% 609,800 0 未知
陈志和境内自然人0.21% 567,687 0 未知
杨东祥境内自然人0.19% 500,500 0 未知
潘义洪境内自然人0.17% 469,000 0 未知
林海云境内自然人0.16% 444,000 0 未知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注1:2006年1月23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
议案》,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在方案中承诺: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
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持股5%以上非流通股股东通过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在十二个月法定承诺
期满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以外的方式转让所持股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2月22日实
施完毕,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009年8月28日及2009年9月29日,先后由国
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批准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的38,712,236股(占总股本14.36%)划转给广州岭南国际企
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继续履行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

注2:公司监事杨杏光女士持有的东方宾馆股票,按规定锁定。

注3: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股票至2010年3月31日全部解除限售。

注4: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股票至2010年3月31日全部解除限售。

(四)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报告期内,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是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及
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前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100,301,686 人民币普通股
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38,712,23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3,349,921 人民币普通股
刘锦澍1,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詹爱华1,0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逄东609,800 人民币普通股
陈志和567,687 人民币普通股
杨东祥500,500 人民币普通股
潘义洪469,000 人民币普通股
林海云444,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前十位股东中,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为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其他股东未知有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期内解除限售股数期内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广州市东方酒店
集团有限公司
73,334,312 73,334,312 0 0 注1 注3
广州岭南国际企
业集团有限公司
11,744,862 11,744,862 0 0 注1 注4
董事、监事及高
管持股
2,182 0 0 2,182 注2 不确定
合计85,081,356 85,079,174 0 2,182 - -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股票期权、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变动情况
(二) 报告期内公司新聘或解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10 年1 月11 日,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
任冯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姓名职务年初持股数
本期增持股
份数量
本期减持股
份数量
期末持股数
其中:持有
限制性股票
数量
期末持有股
票期权数量
变动原因
冯劲董事长0 0 0 0 0 0 无
林伟民董事0 0 0 0 0 0 无
温栋荣董事0 0 0 0 0 0 无
张竹筠董事0 0 0 0 0 0 无
李峰董事、总经理0 0 0 0 0 0 无
朱彤董事0 0 0 0 0 0 无
罗燕独立董事0 0 0 0 0 0 无
吴裕康独立董事0 0 0 0 0 0 无
李江涛独立董事0 0 0 0 0 0 无
王深晖监事会主席0 0 0 0 0 0 无
金燕监事0 0 0 0 0 0 无
杨杏光监事2910 0 0 2910 2182 0 无
麦锦洪监事0 0 0 0 0 0 无
钟炳强监事0 0 0 0 0 0 无
李启华副总经理0 0 0 0 0 0 无
侯杰副总经理0 0 0 0 0 0 无
冯健副总经理0 0 0 0 0 0 无
郑定全董事会秘书0 0 0 0 0 0 无
万华文财务总监0 0 0 0 0 0 无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8
四、董事会报告
(一) 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广交会的整体搬迁后公司丧失地源优势、因高档酒店增加竞争日益激烈、受到金融
危机的影响国外客源减少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以“做强品牌,做大规模,做高毛利,做优模式”
为目标,以品牌提升为核心,以创新营销和服务为抓手,以人才和团队为保障,不断提升品牌价
值及核心竞争力,努力提升经营业绩。

(一)加大营销力度,推动主营业务发展
1、客房方面
一是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价格策略,完善行业管理划分,针对重点客户制定不同策略;二
是不断完善中小型会议的套餐,做好会议市场营销;三是通过与旅行社及网络订房公司合作,拓
展公司客源,大力提升用房量;四是采取灵活的价格策略,与各展览中心密切联系,紧密合作,
做好展览市场的营销;五是通过对客户数据和需求进行细分与研究,根据分析数据调整营销策略。

2、餐饮方面
通过推出主题餐饮活动与配合广告宣传的手段,不断提高公司餐饮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
同时不断研发适应市场变化的菜式,丰富餐厅菜点的供应品种。报告期内,公司共推出主题餐饮
活动7 项,创新菜点116 款,很好地提升了公司餐饮的竞争力。

3、物业方面
顺利完成2010 年春季轻工工艺商贸洽谈会的招租等工作,并开始着手公司现有各类物业的
整合工作。

(二)加强成本控制,完善内控机制
通过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有效地降低了公司的物耗、能耗、工程、
人工等方面的支出;通过提前归还全部短期借款,有效地降低了财务费用;通过强化信贷管理,
降低信用风险,以减少坏账损失。

(三)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理顺工资结构
为建立合理高效的运作机制,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将组织管理分层分解为五级运作
体系,并对部分部门职能进行了优化、重组或扩展;为完善工资管理,公司结合酒店行业的特点
及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重新理顺了工资方案。

通过各项措施切实有效的实行,报告期末公司的营业总收入为12,141.93 万元,比上年同期
增长了16.04%, 公司的净利润为198.30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11.01%。期末净资产为
59,285.68 万元,比上年度期末减少-3.16%,主要原因是受股市价格波动的影响,公司持有的广
百股份股票公允价值减少。但由于公司在本报告期实现了盈利,因此未分配利润比上年度期末增
加了198.30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28.1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09.95%。

公司各项经营指标呈现出良好上升的趋势。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9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由于积极拓展营销,同时加强成本费用的控制,报告期末公司的营业总收入为12,141.93 万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678.10 万元,营业总成本为12,165.50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845.16
万元。此外公司还获得了广州市援企稳岗补贴174.65 万元,综合上述因素的影响,公司利润总
额为286.9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648.04 万元,其中占公司主营业务比重最大的餐饮、客
房及其他收入比上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公司的净利润为198.30 万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999.88 万元。

1、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及其结构、盈利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是旅馆业,结构上仍划分客房、餐饮、商铺租赁、展场
及其他五个组成部分。

营业收入方面,由于积极拓展营销,公司客房收入与餐饮收入同比分别增加了17.24%与18.46%;受
广交会整体搬迁至琶洲的影响,公司展场收入同比下降45.00%;由于客房及餐饮业务的增加,各项配套服
务的收入也相应提升,因此其他收入同比增加了21.90%。

营业成本方面,由于加强了成本控制,公司的物料、能耗及人工成本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因此,客
房成本、商铺租赁成本及其他成本同比分别下降了7.14%、23.77%与42.69%;由于自2009 年第三季度起
对商铺租赁及展场成本进行了重新细分,因此展场成本同比上升了100.00%。

综合上述营业收入与成本变动的影响,除展场收入外,公司各项收入的毛利率均有上升,其中上升幅
度较大的是餐饮与其他收入的毛利率,分别上升了11.03%及36.90%。

3、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百货零售,该公司2009 年度净资产为117,704.35 万元,营业
收入为463,109.76 万元,净利润为16,617.96 万元,2010 年1-6 月净资产为120,845.81 万元,营业收入
为273,385.65 万元,净利润为9,264.76 万元,各项经营业务稳步发展。

我公司持有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4,529,999 股,占该公司股权比例2.83%,报告期内我公司获得
该公司2009 年度现金分红163.08 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或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客房4,272.00 973.25 77.22% 17.24% -7.14% 5.98%
餐饮5,988.72 3,401.91 43.19% 18.46% -0.81% 11.03%
商铺租赁582.86 156.06 73.22% -8.02% -23.77% 5.52%
展场66.00 9.87 85.04% -45.00% 100.00% -14.96%
其他1,232.34 403.36 67.27% 21.90% -42.69% 36.90%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0
(三)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资金募集,也未使用募集资金。

(四)公司董事会未对下半年的经营计划进行修改。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
说明
(六)公司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业绩预告情况扭亏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240.00 -2,752.13 增长-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9 -0.10 增长-
业绩预告的说明
1、由于积极拓展营销,并加强成本费用的控制,公司营业收入有较大幅度增加,同时成本费用
相对下降;2、2010 年上半年,公司广州市援企稳岗补贴174.65 万元。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1
五、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
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接待与推广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各项内控制
度。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的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新酬与考核委员
会,各专门委员均制定了实施细则,委员会成员按《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组织框架。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会制度、投资经营管
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薪金考评制度、法务管理制度、消防安
全管理制度。上述管理制度均包含多项内容和具体实施细则,已经由公司各相关部门得到有效地
贯彻执行。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令第40 号)和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
(广东证监【2010】30 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对近两年来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并于
2010 年5 月4 日公告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信息披露检查专项活动自查分析报告》。根据《信
息披露检查专项活动自查分析报告》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 年6 月11
日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在
该制度中增加责任追究机制。

(二)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1999 年8 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我公司诉广东省阳江市阳江国际大酒店、阳江市
科技开发集团公司无理拖欠本公司借款及利息一案,要求两被告返还我公司人民币1,000 万元及
占用款项期间的利息,并承担此案的全部案件受理费86,556 元,目前该案仍在强制执行中。

2、2000 年6 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对我公司与美国祥贵集团公司合资
经营广州东方祥贵饮食美容有限公司(下称“合资公司”)的仲裁案件作出了裁定,具体裁定结
果公司已在2000 年的年报和中报披露。合资公司自2001 年下半年进入特别清算阶段,期间清算
委员会曾就合资公司外方总经理在清算过程中拒绝提供其掌管的经营账册等有关资料向法院提
起诉讼,导致2002 年2 月26 日至2003 年3 月14 日清算工作暂时中止。2003 年3 月14 日起,
清算委员会继续对合资公司进行特别清算,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止,清算工作仍在进行中。

3、1997 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佳宁娜支付拖欠我公司的水电、汽费及延期付款
赔偿金。2001 年8 月佳宁娜因拖欠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的租金,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2
强制执行,佳宁娜的经营场地被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收回,并于同年11 月被广州市对
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穗外经贸资函(2001)21 号文批复进行特别清算。2002 年8 月,佳宁娜股东
会同意清算委员会依法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佳宁娜破产,现正处于破产清算中。

4、2004 年8 月,广州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因1992 年原广州市东方宾馆作为发包方向其发包建
设鸣泉居度假村工程并拖欠其工程款的事宜起诉本公司及广州鸣泉居度假村有限公司,要求本公
司及广州鸣泉居度假村有限公司共同清偿拖欠的工程款本金和逾期付款违约金。广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以“113 号案”立案并开庭审理。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5、2009 年5 月,我公司因租赁纠纷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起诉李向明、化州市绿色生命
有限公司、广州养源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于2009 年9 月判决李向明支
付我公司租金、其他费用约505.99 万元及违约金。对于上述判决,我公司与李向明均提出了上
诉。2010 年3 月26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我公司因租赁纠纷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起诉
李向明、化州市绿色生命有限公司、广州养源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目前,法院已根据我公司申请对该案件实施强制执行。

(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九次会议于2009 年12 月21 日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广州东方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不低于5,252,936.37 元的价格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公司所持有的广州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的股权。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09 年12 月
28 日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将该公司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公告届满后,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
公司成为了唯一一家提出受让意向且符合受让条件的企业。鉴于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为
我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 年6 月11 日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
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与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四)关联交易事项
1、与日常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交易类型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比例
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比例
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商品2.41 0.17%
广州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商品74.68 5.33%
广州东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租赁车辆7.22 92.21%
出租房屋33.40 4.23%
提供酒店服务18.36 0.50%
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提供酒店服务3.60 0.10%
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酒店服务72.30 1.97%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3
注: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均为市场价格,关联交易收入与支出对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

2、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010 年4 月13 日,公司与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签订借
款合同,根据公司现金流的实际情况,适时向岭南集团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 万元,
利率为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8%,期限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上述交易经公司董事
会六届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 年4 月13 日审议通过。

3、公司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作了专项说明和发表了以下的独立意见:
(1)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公司未发生任何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关联方及其他法人组织
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积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0.00 元;公司章程中已规定了严格的
对外担保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公司在报期内未发生任何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
况,也不存在任何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公司累积和
当期的上述资金占用金额为0.00 元。

(五)报告期内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托管、承包、担保及委托管理等重大合同。报告期内,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抵
押贷款合同具体如下:
(六)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受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七)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鉴于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故公司本报告期不作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广州花园国际旅行社提供酒店服务69.56 0.77%
广州鸣泉居度假村有限公司提供酒店服务3.51 7.33%
合计200.73 - 84.31 -
抵押物业抵押用途贷款单位抵押期限抵押资产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越秀区流花路120号自编1号楼四至七楼)
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高新支行
授信债权诉讼时效
届满后
63,507,972.00
房屋及建筑物
(越秀区流花路120号自编2号楼)
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市南方支行
借款合同本息全部
归还后
152,605,299.00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4
(九)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
(1)承诺人: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承诺内容
①限售期限
我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
易;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持股5%以上非流通股股东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
占我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在十二个月法
定承诺期满后,我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以外的方式转让所持股份。

②限价减持
我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内,非流通股
股东通过交易所竞价出售股份的委托价格不低于2.93元(在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本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计算)。承
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人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帐户归全体股
东所有。

(3)履行情况
①2007年7月12日,我公司发布了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4元
人民币现金红利,因此原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减持限价相应调整为通过交易所竞价出售股
份的委托价格不低于2.846元。

②2008年2月22日,我公司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解除限售股13,483,687股,占
总股本的5%;原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解除限售股13,483,687股,占总股本的5%。

③2009年3月2日,我公司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解除限售股13,483,687股,占总
股本的5%;原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解除限售股13,483,687股,占总股本的5%。剩余限售
股份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未发生任何交易。

④2009年8月28日及2009年9月29日,先后由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批准将广州越秀集团
有限公司所持公司的38,712,236股(占总股本14.36%)划转给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继续履行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
诺。

⑤截至2010年2月22日,我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的股改承诺期限已届满。至2010年3月31日,
我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我公司股份全部解除限售。截止报告期末,我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所
持股份未发生任何交易。

2、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1)承诺人: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5
(2)承诺内容
在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收购报告书未
被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以及申请豁免要约收购我公司股份的事项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在我公司
有效存续并保持上市资格、且岭南集团能够控制我公司权益期间,采取以下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①岭南集团承诺不采取非市场手段干预我公司的经营管理,影响我公司的独立性及目前的正
常经营;
②为了保证我公司的持续发展,岭南集团将不通过除我公司以外的经营主体新建或收购与我
公司目前经营酒店同类的高档酒店项目,对于新建或存在收购可能性的该类酒店项目资源,岭南
集团将优先推荐给我公司,我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
③岭南集团承诺将在股权划转完成后24个月内,根据广州市政府产业整合的战略部署和未来
资本市场的情况,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逐步整合集团内的
酒店业务、优化资源配置,以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④岭南集团承诺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形式、通过合法程序解决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且不
会损害我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履行情况
2009年9月29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了岭南集团的豁免要约收购申请,上述承诺开始生效。

(十) 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注:上表中公司所持股票均为以前年度通过一级市场申购的新股,报告期内公司未在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发生任何股票交易。

(十一)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元
序号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
初始投资金额
(元)
期末持有数量
(股)
期末账面值
占期末证券总投
资比例(%)
报告期损益
1 股票601398 工商银行240,240.00 77,000 312,620.00 34.62% -93,170.00
2 股票601318 中国平安202,800.00 6,000 280,860.00 31.10% -49,680.00
3 股票601328 交通银行86,900.00 11,000 66,110.00 7.32% -35,640.00
4 股票601939 建设银行193,500.00 30,000 141,000.00 15.61% -44,700.00
5 股票601857 中国石油167,000.00 10,000 102,500.00 11.35% -34,399.70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0.00 - 0.00 0.00% 0.00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 - 0.00
合计890,440.00 - 903,090.00 100% -257,589.70
证券
代码
证券简称
初始投资
金额
占该公司
股权比例
期末账面值报告期损益
报告期所有者
权益变动
会计核算科目股份来源
002187 广百股份6,739,133.83 2.83% 114,246,574.78 1,630,799.64 28,448,393.7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起人持股
合计6,739,133.83 - 114,246,574.78 1,630,799.64 28,448,393.72 - -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6
(十二)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本着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待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的调研。接待过程未发生私下、提前或选择性
地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公司非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十三)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索引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0 年01 月14 日东方宾馆实地调研广发证券研究员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计划
2010 年01 月22 日东方宾馆实地调研德邦证券研究员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计划
2010 年02 月03 日东方宾馆实地调研
广发证券研究员2 人、泰达
荷银基金研究员3 人、信诚
基金投资分析师
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计划
2010 年03 月02 日东方宾馆实地调研华安基金基金经理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计划
2010 年03 月05 日东方宾馆实地调研
广发证券研究员、华富基金
研究员
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计划
2010 年05 月25 日东方宾馆实地调研国投瑞银基金研究员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计划
公告编号公告时间公告内容刊载的报刊名称刊载互联网网站
2010-001 2010.01.12 董事会六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www.cninfo.com.cn
2010-002 2010.02.25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0-003 2010.02.28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2010-004 2010.03.30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2010-005 2010.04.15 董事会六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06 2010.04.15 2009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0-007 2010.04.15 监事会六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08 2010.04.15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2010-009 2010.04.15 关联交易公告
2010-010 2010.04.15 关于召开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011 2010.04.26 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2010-012 2010.04.26 业绩预告公告
2010-013 2010.05.04 董事会六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14 2010.05.29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15 2010.06.12 董事会六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7
六、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06 月30 日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9,527,143.14 14,963,090.75 50,212,212.19 38,881,944.01
交易性金融资产903,090.00 903,090.00 1,182,760.00 1,176,170.00
应收账款16,667,763.87 16,259,788.61 12,212,655.46 11,722,517.20
预付款项26,867.21 26,867.21 125,632.81 95,632.81
其他应收款1,269,751.49 1,945,896.08 3,049,010.73 2,872,649.73
存货3,683,930.57 3,602,185.31 3,708,332.41 3,618,811.65
其他流动资产920,021.96 15,600.00 900,610.09 35,614.48
流动资产合计42,998,568.24 37,716,517.96 71,391,213.69 58,403,339.8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4,246,574.78 114,246,574.78 142,694,968.50 142,694,968.50
长期股权投资5,229,585.25 21,485,622.91 5,229,585.26 21,485,622.91
固定资产472,406,223.02 456,027,907.72 487,595,292.70 469,766,594.93
无形资产39,118,483.47 39,118,483.47 40,301,087.43 40,301,087.43
长期待摊费用27,289,055.20 27,289,055.20 35,457,438.92 35,457,438.92
递延所得税资产24,021,620.51 23,862,204.82 25,011,047.69 24,851,632.00
非流动资产合计682,311,542.23 682,029,848.90 737,021,893.40 735,088,111.69
资产总计725,310,110.47 719,746,366.86 808,413,107.09 793,491,451.5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5,000,000.00 45,000,000.00
应付账款17,123,871.19 17,123,871.19 19,459,789.40 19,459,789.40
预收款项6,094,636.46 6,094,636.46 9,923,703.41 9,923,703.41
应付职工薪酬17,462,297.56 16,488,615.78 13,599,434.61 12,365,987.57
应交税费4,637,953.65 4,434,717.08 2,020,780.25 1,810,355.46
其他应付款21,834,488.58 28,693,865.79 27,657,338.93 24,502,081.20
流动负债合计67,153,247.44 72,835,706.30 117,661,046.60 113,061,917.04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21,140,358.09 20,191,866.34 26,823,911.63 25,683,895.60
递延所得税负债44,159,688.79 44,159,688.79 51,718,058.35 51,718,058.35
非流动负债合计65,300,046.88 64,351,555.13 78,541,969.98 77,401,953.95
负债合计132,453,294.32 137,187,261.43 196,203,016.58 190,463,870.9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69,673,744.00 269,673,744.00 269,673,744.00 269,673,744.00
资本公积333,063,490.63 333,063,490.63 354,399,785.93 354,399,785.93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8
法定代表人:冯劲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峰会计机构负责人:万华文
盈余公积25,641,819.65 25,063,289.14 25,641,819.65 25,063,289.14
未分配利润-35,522,238.13 -45,241,418.34 -37,505,259.07 -46,109,238.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92,856,816.15 582,559,105.43 612,210,090.51 603,027,580.58
所有者权益合计592,856,816.15 582,559,105.43 612,210,090.51 603,027,580.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25,310,110.47 719,746,366.86 808,413,107.09 793,491,451.57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9
利润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1-6 月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冯劲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峰会计机构负责人:万华文
利润表附表
项目
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121,419,290.35 113,732,429.61 104,638,249.48 96,936,218.81
其中:营业收入121,419,290.35 113,732,429.61 104,638,249.48 96,936,218.81
二、营业总成本121,655,027.98 115,368,018.23 130,106,676.62 123,698,296.87
其中:营业成本49,444,541.18 49,432,190.44 53,864,706.72 53,849,072.39
营业税金及附加6,854,222.35 6,304,919.43 5,917,422.75 5,311,821.17
销售费用33,580,280.32 29,200,499.13 35,756,020.99 31,601,560.88
管理费用30,194,014.64 28,831,195.54 32,715,345.83 31,074,937.72
财务费用1,439,298.53 1,456,542.73 1,853,581.99 1,861,306.37
资产减值损失142,670.96 142,670.96 -401.66 -401.6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273,080.00 -273,080.00 438,050.00 438,05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714,621.26 1,646,289.94 1,600,799.95 1,600,799.9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05,803.63 -262,378.68 -23,429,577.19 -24,723,228.11
加:营业外收入1,752,598.35 1,752,598.35 82,193.38 64,935.05
减:营业外支出89,204.40 79,243.48 263,844.64 254,837.4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869,197.58 1,410,976.19 -23,611,228.45 -24,913,130.47
减:所得税费用886,176.64 543,156.04 -5,595,483.91 -5,920,959.4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83,020.94 867,820.15 -18,015,744.54 -18,992,171.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83,020.94 867,820.15 -18,015,744.54 -18,992,171.05
少数股东损益0.00 0.00 0.00 0.00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07 0.003 -0.067 -0.07
(二)稀释每股收益0.007 0.003 -0.067 -0.07
七、其他综合收益-21,336,295.30 -21,336,295.30 33,261,517.66 33,261,517.66
八、综合收益总额-19,353,274.36 -20,468,475.15 15,245,773.12 14,269,346.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9,353,274.36 -20,468,475.15 15,245,773.12 14,269,346.6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0.00 0.00 0.00 0.00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加权平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33% 0.32% 0.007 0.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13% -0.12% -0.002 -0.002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0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1-6 月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冯劲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峰会计机构负责人:万华文
项目
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9,310,566.43 101,506,081.43 101,304,425.25 92,814,489.6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00,885.69 1,890,018.88 423,165.28 251,900.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1,411,452.12 103,396,100.31 101,727,590.53 93,066,390.5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3,058,043.86 42,774,407.00 47,576,419.68 47,341,270.4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5,893,507.48 34,339,659.05 53,946,866.66 51,971,524.71
支付的各项税费8,380,227.28 7,166,931.67 9,181,186.31 7,825,135.7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797,845.48 4,844,689.89 7,650,369.77 6,731,964.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3,129,624.10 89,125,687.61 118,354,842.42 113,869,895.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81,828.02 14,270,412.70 -16,627,251.89 -20,803,505.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75,600.00 266.73 266.7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699,130.96 1,630,799.64 1,585,499.65 1,585,499.6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66,500.00 6,500.00 332,000.00 263,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936.87 15,490.30 15,307.62 15,307.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59,167.83 1,652,789.94 1,933,074.00 1,864,074.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5,850,336.65 4,135,337.65 13,680,253.11 12,688,125.11
投资支付的现金169,01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19,346.65 4,135,337.65 13,680,253.11 12,688,125.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60,178.82 -2,482,547.71 -11,747,179.11 -10,824,051.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 30,000,000.00 45,000,000.00 4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000,000.00 18,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000,000.00 48,000,000.00 45,000,000.00 4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5,000,000.00 75,000,000.00 45,000,000.00 4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06,718.25 706,718.25 1,153,822.50 1,153,822.5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000,000.00 8,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3,706,718.25 83,706,718.25 46,153,822.50 46,153,822.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706,718.25 -35,706,718.25 -1,153,822.50 -1,153,822.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93.55 593.5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685,069.05 -23,918,853.26 -29,527,659.95 -32,780,785.2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0,212,212.19 38,881,944.01 61,184,707.17 55,456,390.3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527,143.14 14,963,090.75 31,657,047.22 22,675,605.09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1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半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冯劲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峰会计机构负责人:万华文
项目
本期金额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269,673,744.00 354,399,785.93 25,641,819.65 -37,505,259.07 612,210,090.51 269,673,744.00 304,524,496.94 25,641,819.65 15,040,715.45 614,880,776.04
二、本年年初余额269,673,744.00 354,399,785.93 25,641,819.65 -37,505,259.07 612,210,090.51 269,673,744.00 304,524,496.94 25,641,819.65 15,040,715.45 614,880,776.0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21,336,295.30 1,983,020.94 -19,353,274.36 33,261,517.66 -18,015,744.54 15,245,773.12
(一)净利润1,983,020.94 1,983,020.94 -18,015,744.54 -18,015,744.54
(二)其他综合收益-21,336,295.30 -21,336,295.30 33,261,517.66 33,261,517.66
上述(一)和(二)小计-21,336,295.30 1,983,020.94 -19,353,274.36 33,261,517.66 -18,015,744.54 15,245,773.12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四)利润分配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六)专项储备
四、本期期末余额269,673,744.00 333,063,490.63 25,641,819.65 -35,522,238.13 592,856,816.15 269,673,744.00 337,786,014.60 25,641,819.65 -2,975,029.09 630,126,549.16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2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半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冯劲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峰会计机构负责人:万华文
项目
本期金额上年金额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
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269,673,744.00 354,399,785.93 25,063,289.14 -46,109,238.49 603,027,580.58 269,673,744.00 304,524,496.94 25,063,289.14 8,833,943.86 608,095,473.94
二、本年年初余额269,673,744.00 354,399,785.93 25,063,289.14 -46,109,238.49 603,027,580.58 269,673,744.00 304,524,496.94 25,063,289.14 8,833,943.86 608,095,473.9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21,336,295.30 867,820.15 -20,468,475.15 33,261,517.66 -18,992,171.05 14,269,346.61
(一)净利润867,820.15 867,820.15 -18,992,171.05 -18,992,171.05
(二)其他综合收益-21,336,295.30 -21,336,295.30 33,261,517.66 33,261,517.66
上述(一)和(二)小计-21,336,295.30 867,820.15 -20,468,475.15 33,261,517.66 -18,992,171.05 14,269,346.61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四)利润分配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六)专项储备
四、本期期末余额269,673,744.00 333,063,490.63 25,063,289.14 -45,241,418.34 582,559,105.43 269,673,744.00 337,786,014.60 25,063,289.14 -10,158,227.19 622,364,820.55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3
(二) 财务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1993 年1 月14 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注册登记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1000009918。1993 年9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审字
(1993)42 号文批准转为社会募集公司,并于1993 年11 月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证券代码为
000524。所属行业为旅馆业。

2006 年1 月23 日,本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
东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支付流通股股东的形式,换取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按照该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本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获付3.2 股股份的对价。以本公司实施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前流通股股份98,984,714 股计算,本公司流通股股东共获得31,675,108 股的对价。2006 年2 月22
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6,967.37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26,967.37万元,经营范围:经
营旅馆业;办公楼房出租;提供饮食服务;经营旅游业、文化娱乐服务;酒店业务咨询和酒店管理服务;汽车出
租、汽车停放、附设商场、场地出租;利用自身灯箱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除外);零售烟、酒;理发;美容;器械健身;印刷其他印刷品(不含出版物及包装装潢、商标);打字;像片冲印。

本公司注册地和总部办公地均为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0号。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
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
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会计期间
自公历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
收益。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
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4
存收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
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
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
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
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
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若公
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余额冲减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若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由少数股东
承担的,该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
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
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
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
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
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
物。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5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
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
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
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
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
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
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
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款项、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
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
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6
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
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
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
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
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
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
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
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
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
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期末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
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7
确认减值损失。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 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具体标准为:单项应收款项余额占应收款项总额10%以上且单项金额超过100 万元人民币。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客户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涉及诉讼以及账龄在3 年以上且金额不属于重大的
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3、账龄分析法: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
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坏账准备计提的比
例:
对于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股利、长期应收款等按个别认定法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
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库存商品、各类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1)库存商品的发出按个别认定法计价,其余存货的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2)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
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3‰ 3‰
1 年~2 年5% 5%
2 年~3 年10% 10%
3 年以上50% 50%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8
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
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
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
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
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
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
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
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
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
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
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
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9
(2)损益确认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
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
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
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
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
时确认投资收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
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则视为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
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施加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重大影响以下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是根据其
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外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
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三)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
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
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0~45 5%-10% 2.11%-9.5%
机器设备8~20 5%-10% 4.75%~11.88%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0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
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
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
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十四)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
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
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
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运输设备5~10 5%-10% 9.5%~19%
电器设备10 5% 9.50%
家具设备8 5% 11.88%
文体娱乐设备10 5% 9.50%
其他设备6~20 5%-10% 4.75%~15.83%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1
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
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十五)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
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
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
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
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
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
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
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
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按每月月末平均)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
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
额。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2
(十六)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
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
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
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
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
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
的其他直接费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
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40 年可供使用年限
东方网站软件设计费5 年预计可供使用年限
CIS标识系统制作费5 年预计可供使用年限
MICROS FIDELIO前台软件5 年预计可供使用年限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软件5 年预计可供使用年限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3
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
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5、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
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
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
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七)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合理摊销。

(十八)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
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4
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
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
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
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
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十九)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
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
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
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
的完工进度,依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
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
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
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
收入。

(二十) 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方法
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5
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
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十一)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商誉、非企业合并形
成的交易且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二十二)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
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
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
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
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
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
现融资收益,在将来受到租赁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
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十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未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未发现重大前期会计差错。

三、税项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6
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四、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本节下列表式数据中的金额单位,除非特别注明外均为人民币万元。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