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上海能源:2010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0年08月14日 02:25:28 中财网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00508


2010年半年度报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目录


一、重要提示 ............................................... 2
二、公司基本情况 ........................................... 3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5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6
五、董事会报告 ............................................. 7
六、重要事项 .............................................. 12
七、财务会计报告 .......................................... 16
八、备查文件目录 ..........................................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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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董事贾成炳先生、刘炯天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分别书面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表决(其中:独立董事贾成炳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董化礼先生出席
并表决,独立董事刘炯天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董化礼先生出席并表决)。


(三)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姓名 李馥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许之前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任艳杰

公司负责人李馥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之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任艳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五)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六)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缩写 上海能源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 SHANGHAI DATUN ENERGY RESOURCES CO.,LTD.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馥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戚后勤 黄耀盟
联系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2层)
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2层)
电话 021-68864621 021-68864621
传真 021-68865615 021-68865615
电子信箱 shdtny@sh163.net shdtny@sh163.net

(三)基本情况简介

注册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120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
厦12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12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sdtny.com
电子信箱 shdtny@sh163.net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能源 600508

(六)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期末增减(%)
总资产 9, 279, 408, 974.218, 338, 570, 727.72 11.2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5,615,152,854.58 4,748,197,874.86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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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元/股)
7.77 6.57 18.26
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利润 1, 233, 558, 589.66 556,765,747.00 121.56
利润总额 1, 243, 292, 488.62 561,678,212.90 121.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922,166, 626.56 413,705,569.07 122.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08,317, 571.45 413,501,506.31 119.66
基本每股收益(元) 1.28 0.57 124.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本每股收益(元)
1.26 0.57 121.05
稀释每股收益(元) 1.28 0.57 124.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80 10.03增加 7.77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841,590, 359.11744,232, 483.72 13.0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
1.16 1.03 12.62

注:公司于 2009年 10月份收购关联方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徐州
四方铝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准则》,重新表述
了 2009年度各期比较合并报表。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378, 217.6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00, 00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6,245, 925.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55, 681.35
所得税影响额 -3, 109, 128.3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78,359.49
合计 13, 849, 0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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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86,177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质押或冻
结的股份
数量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2.43451,191, 333无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其他 0.956,838,957未知
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775,572,707无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84,225,270未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
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453,250,205未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
人分红-005L-FH002沪
其他 0.422,999,908未知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332,351,560未知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其他 0.251,811,566未知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银保分红
其他 0.231,650,285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天元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221,570,000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51,191,33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838,957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5,572,70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225,270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3,250,20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2,999,908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 2,351,56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811,56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银保分红 1,650,28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天元证券投资基金 1,570,000人民币普通股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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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


(二)新聘或解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10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6次审议通过了《关于纪四平先生请辞
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纪四平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毅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吴继忠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010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6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同意祁和刚先生、纪四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提名许
大雄先生、姜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10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选举许大雄先生、姜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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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以确保安全生产和推进企业加快发展为主要任务,坚持超前规划,精
心组织,创新管理,狠抓落实,赢得了各项工作的主动,在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经
济运行总体良好,主要产品产量、营业收入、利润等方面创历史最好水平,实现了时间过
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2010年上半年,公司生产形势良好,主要产品产量大幅提升,创历史最好水平。其
中:原煤产量 504.09万吨,洗精煤量 201.78万吨,发电量 13.98亿度,电解铝量 5.54
万吨,铁路货运量 722.01万吨。


2010年上半年,公司取得了优良的经营业绩,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指标
创历史最好水平。201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90,635,592.10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1,283,445,544.89 元,增幅为37.67%;实现利润总额1,243,292,488.62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1,614,275.72 元,增幅为121.35%;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
实现922,166,626.5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8,461,057.49元,增幅122.90%。


2010年下半年,公司将坚持"实现第二个安全生产年、完成全年生产经营指标"两个
不动摇,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专业化管理改革、信息化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等重点工作,着力构建公司产业发展格局,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
或分产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利
润率
(%)
营业收
入比上
年同期
增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利润率比
上年同期增减
(%)
原煤 1,012,375, 222.59676,576, 213.92 33.17 -12.43 -7.64减少 3.46个百分点
洗煤 2,219,201, 969.23933,885, 956.25 57.92 76.29 35.4 增加 12.71个百分点
电解铝 707,928, 366.80 619,365, 625.30 12.51 51.11 23.03 增加 19.96个百分点
铝加工 381,272, 479.76 389,391, 193.39 -2.13 62.7 64.87减少 1.34个百分点
其他 369, 857, 553.72337,979, 547.25 8.62 27.76 -22.61 增加 59.47个百分点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1)煤炭产品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江苏省 1,610,662,604.23 55.29
上海市 1,014,330,789.28 26.78
山东省 98,927,798.50 -63.47
浙江省 232,426, 936.74 15.95
出口 4,387, 196.62
其他 270,841, 866.45 15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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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2)电解铝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江苏 636,094,440.05 34.69
其他 71,833,926.75 -1.80

(3)铝加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江苏 161,637,947.71 0.36
上海市 46,244,184.74 0.58
其他 173,390,347.31 1.02

3.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2010年1月至6月,公司洗煤产品营业收入占总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已达48.90%,
较公司 2009年同期及 2009年全年均有较大上升,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加
大了煤炭产品结构的调整,洗煤产品在煤炭产品中的比例增加。


(三)公司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2.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1)收购控股股东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及有关资产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上海大
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及有关资产的议案》,公司
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屯煤电”)于 2005年3月24日签订了
《收购协议》(相关关联交易公告刊登于 2005 年 3 月 26 日和、2005年4月30日的《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根据《收购协议》,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04]第267 号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电力资产净资产评估值69,

956.89 万元为基础,根据评估基准日至收购协议生效日期间电力资产因折旧、存货变动
和在建工程新增投入等因素产生的价值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双方确定的收购价款为62,
625.29 万元。该项目所涉及的资产产权已全部过户完毕;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已全部转移
完成。鉴于签订《收购协议》时,由于 7#发电机组为在建机组,在《收购协议》中约定,
公司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约定7#发电机组资产相对应的价款,在7#电力
机组获得审批文件后计入第二期收购价款,若7#发电机组在协议生效一年内未取得审批
文件,则7#发电机组不纳入本次收购范围。

为避免公司与原控股股东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出现同业竞争,公司
三届四次董事会、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电力资产收购补充
协议的议案》(相关关联交易公告刊登于 2006年5月17日和 2006年6月17日的《上海
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意公司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电力资产
收购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公司将7#发电机组纳入《收购协议》项下电力及相关资
产收购范围,但7#发电机组收购价款的支付仍按照《收购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大屯
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获得7#发电机组核准文件后,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同公
司履行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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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于 2005年支付30,854.65万元后,按协议规定未支付大屯煤电剩余价款(即
7#发电机组价款)31,770.64万元。鉴于7#发电机组从 2005年起已归公司占有和使用,
且为公司带来经营收益,特别是在保障公司煤矿供电安全和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生产供
电可靠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9年3月27召开的公司三届 20次董事会、2009
年4月27日召开的 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电力资产收购补充协议(二)
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于 2009 年 3 月 28 日和 2009年 4 月 2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同意公司与大屯煤电签订《电力资产收购补充协议》(二):公司与大
屯煤电约定,变更《收购协议》及《电力资产收购补充协议》中有关7#发电机组收购价
款支付的约定,受让方同意在《电力资产收购补充协议》(二)生效后二年内向大屯煤电
支付7#发电机组收购款项31,770.64万元; 作为支付7#发电机组的收购价款的条件,
大屯煤电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大屯煤电在办理7#发电机组核准期间,因机组未被国家
核准而导致关停,将支付由此给公司造成的资产损失。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2005年5月23日下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
厅关于江苏省电站项目清理及近期建设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5]1023
号)的要求,7#发电机组项目核准报告书已经江苏省主管部门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正履行核准审批手续,于 2010年6月30日,该机组的批准文件仍未获得。报告期内,
公司支付收购价款 7320万元,尚有 8543.64万元的收购余款未支付。


(2)投资建设 10万吨/年高精度铝板带项目
公司于2008年10月24日召开三届19次董事会及于2008年11月25日召开的公司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独资建设 10万吨/年高精度铝板带项目的议案,项
目总投资170,067万元。报告期内,完成投资15,613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累
计完成投资88,580万元。


(3)孔庄矿井三期改扩建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53,173万元,矿井设计生产能力由 105万吨/年扩建到 180万吨/年。

报告期内完成投资4,275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投资23,654万元。


(4)收购新疆天山煤电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
公司于 2009年 12月出资5,610万元收购了新疆兵团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持有的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成为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
新疆兵团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新疆天
山煤电有限公司负责所属 106煤矿项目开发建设。106煤矿项目设计生产能力 180万吨/
年,项目总投资 58193.32万元。报告期内完成投资2,277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完成
投资 6930万元。


(5)投资设立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
根据2009年8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中煤
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与新疆鸿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煤新
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经工商部门核准公司名称为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

新设公司注册在新疆呼图壁县,合资期限 50年,注册资本为 5亿元,其中,公司以现金
出资 4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80%,新疆鸿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1亿元,
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0%。合资公司设立后,投资建设年产 300万吨的苇子沟煤矿项目。


新疆鸿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的新疆呼图壁县苇子沟煤矿探矿权,已转至中煤
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名下,新的苇子沟煤矿探矿权勘查证号T65120090901034126。

截止2010年6月30日,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根据出资协议的有关规定,已支
付新疆鸿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 2.1亿元;苇子沟煤矿探矿权的最终转让总价款待苇
子沟煤矿勘探(精查)资源储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以及苇子沟煤矿探
矿权资产评估结果确认后,方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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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苇子沟煤矿地质勘探报告已于 2010年7月10日,通过国土资源部评审,现正处于矿
产资源储量备案阶段。


(6)投资组建上海大屯铝箔有限公司(暂定名)
2003年8月24日公司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投资协议书》。根
据协议书约定,公司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上
海大屯铝箔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上海铝箔”)。上海铝箔注册资本24,680
万元,公司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22,212万元,占上海铝箔注册资本的90%;大屯
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2468万元,占上海铝箔注册资本的10%。上
海铝箔负责 25kt/a超薄宽幅高精度铝箔生产线项目的建设以及生产运营。该项目没有发
生投资(相关公告刊登于 2003年8月26日、2003年9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


(7)合作开发新疆铁列克井田项目
根据2007年7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关于合资设立新
疆中煤赛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建设发展
总公司双方共同投资设立新疆中煤赛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后
核定名为准),负责投资开发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的铁列克井田项目;新疆
中煤赛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6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 13000万元,
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建设发展总公司以其拥有的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
县铁列克井田探矿权、实物资产和现金共计出资 13000万元,双方各占注册资本的50%。

该项目没有发生投资。


(8)投资设立中煤新疆松树头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
根据2009年8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投资设立中煤
新疆松树头煤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独资设立“中煤新疆松树头煤业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为准),开发新疆乌鲁木齐县松树头煤田资源。

新设中煤新疆松树头煤业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暂定为新疆乌鲁木齐县,
注册资本为 2亿元。报告期内未发生投资。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分析

1.资产负债表变动较大项目原因分析:
项 目 年末金额(元) 年初金额(元) 增减金额(元) 增减幅(%)
应收票据 742,878,479.57427,222, 228.58315,656,250.99 73.89
应收账款 224,745,984.96134,603, 322.1590,142,662.81 66.97
存货 464,443,260.02338,069, 060.20126,374,199.82 37.38
无形资产 336,988,651.03208,385, 507.69128,603,143.34 61.71
应付账款 504,619,075.42731,033, 365.03-226,414,289.61 -30.97
预收款项 155,706,454.61431,778, 037.18-276,071,582.57 -63.94
应付职工薪酬 648,511,143.83293,953, 166.70354,557,977.13 120.62
应交税费 358,363,089.78134,444, 284.34223,918,805.44 166.55

(1)应收票据:期末较年初增加,主要原因是应对外部市场环境变化,本期采取了
相对较为灵活的回款政策,应收票据占比有所增长。

(2)应收帐款:期末较年初增加,主要原因为期末尚在结算期的应收煤款的增加。

(3)存货:期末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期末煤炭库存增加影响所致。

(4)无形资产:期末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所属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收购苇子沟探
矿权增加影响所致。

(5)应付账款:期末较年初减少,主要是结算到期采购材料款影响所致。

(6)预收账款:期末较年初减少,主要是期末煤炭业务预收账款的减少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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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期末应由本期负担暂未支付的绩效工
资及附加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增加所致。

2.利润表变动较大项目原因分析:
项 目 本期金额(元) 上年同期金额(元)增减金额(元) 增减幅(%)
营业收入 4,690,635,592.103,407,190,047.211,283,445,544.89 37.67
管理费用 336,759,822.17199,978,280.94136,781,541.23 68.40
资产减值损失 28,123,415.21-85,525,964.87113,649,380.08 -132.88
所得税费用 303,896,714.06141,535,294.53162,361,419.53 114.71

(1)营业收入:本期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调整煤炭产品结构,增加了洗
选煤比例,煤炭价格也高于去年同期,导致煤炭销售收入同比增加;同时由于销售价格高
于去年同期,铝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加。

(2)管理费用:本期同比增加,主要是本期负担的绩效工资及附加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同比增加,主要是去年同期所属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转
回存货跌价准备影响,本期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根据江苏省《关于下达全省 2010年淘汰
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淘[2010]1号),按照会计准则提取的所属发电厂3#机组资
产减值准备。

(4)所得税费用:本期同比增加,主要是本期利润增加影响所致。

3.现金流量表变动较大项目原因分析:
项 目 本期金额(元) 上年同期金额(元) 增减金额(元) 增减幅(%)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529,250,872.91-245,495,052.59283,755,820.32 -115.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207,890,000.00 -136,423,035.5671,466, 964.44
-52.39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同比减少,主要是本期支付固定资产投资
和无形资产投资增加影响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同比减少,主要是本期取得银行贷款同比
减少,偿付银行贷款金额同比增加所致。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
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根据公司初步测算,预计 2010年1月至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比上年
同期增长50%以上。


11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六、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国证
监会有关公司治理的文件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规范日常运作,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修订了《公司章程》,制定了《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今后,公司仍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进一步依法治理,
规范运作。


(二)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经2010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9年度的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公司 2009底总股本72,271.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
利 1.5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08,407,700.00元。


公司于2010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了公司分红派息实施
公告。


至报告期末,除应付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利未支付外,其余股利分配已实
施完毕。


(三)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2009年3月27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20次会议、2009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章程》原第 155
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修订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优先考虑现金分红,并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在制订分配预案时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 2009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09底总股本72,271.8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元(含税)。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六)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1.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所持对象名称
最初投资成本
(元)
持有数
量(股)
占该公司
股权比例(%)
期末账面价值(元)
报告期损益
(元)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 0.011,000,000.00 160, 000.00
合计 1,000,000.00 / 1,000,000.00 16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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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七)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八)重大关联交易

1.2010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说明
由于地理环境、历史渊源关系等客观因素,公司对各关联方除在某些生产辅助、生活
方面的服务目前尚有一定的依赖外,不存在其他的依赖,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对各关联方形
成依赖或被其控制。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活经营必须进行的,对
公司当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之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构
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1)定价政策和依据:有政府或行业定价的,按政府或行业定价执行;无政府或行
业定价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既无政府或行业定价,又无市场价格的,其定价依据是双方
根据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交易商品或劳务价格;不能按上述方法确定价格的,由双
方协商确定中介机构,原则上以中介机构出具的价格咨询报告为定价依据,确定交易商品
或劳务价格。

(2)公司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安排:
2010年 4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6次会议及 2010年 5月 20召开的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0年日
常关联交易安排的议案》,对公司 2010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安排如下:

继续执行如下尚未到期的日常关联协议:

1)2008年 4月 9日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徐州大屯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签订的《工程设计、监理、勘察、测绘服务协议》。

2)2008年 4月 9日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大屯煤电公司铁路工程
处签订的《铁路设施维护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维护服务协议》。

3)2008年 4月 9日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中煤大屯建筑安装工程
公司签订的《建筑物构筑物建设维护服务协议》。

4)2008年 4月 9日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煤电供应协议》。

5)2008年 4月 9日与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材料、配件、设备
买卖交易协议》。

6)2008年 4月 9日与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材料、配件、设备买
卖交易协议》。

7)2009年 4月 27日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

8)2009年 4月 27日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补
充协议》。

9)2009年 4月 27日与北京中煤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材料、配件、设备买卖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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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2.2010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进一步 关联人 关联交易金额
设备、原材料及辅助材料 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397.92
设备、原材料及辅助材料 中煤邯郸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55.80
采购
设备、原材料及辅助材料 北京中煤中装机械物资有限公司 63.41
综机设备 天津中煤煤矿机电有限公司 18.41
外协加工 中煤五建徐州采掘机械厂 3.08
水及原材料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67.07
供暖服务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9.66
通信服务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50.42
医疗、井口急救服务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64.01
后勤服务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72.99
租房、会议及住宿 上海虹杨宾馆 91.99
基建工程 中煤大屯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155.12
接受劳务 基建、维修工程 大屯煤电公司铁路工程处 144.89
基建、维修工程 中煤第五建设公司 4,276.82
代理费 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7.48
代理费 中煤股份山东公司 5.70
基建、维修工程 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89.00
井口浴室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4.14
轮班职工住宿服务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57.38
土地租赁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04.46
办公场所租赁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45.29
租赁 坑木场租赁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7.55
综合仓库租赁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61.71
生产用建筑物租赁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87.13
销售
煤炭 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1,022.58
电力及材料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61.89
提供劳务 提供服务 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6,866.60

(九)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为公司带来的利润达到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0%以上(含10%)的托管、承包、租
赁事项
(1)托管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托管事项。

(2)承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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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本报告期公司无承包事项。


(3)租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租赁事项。

2.担保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担保事项。

3.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4.其他重大合同
本报告期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十)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本报告期或持续到报告期内,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没有承诺事项。

(1)截至半年报披露日,是否存在尚未完全履行的业绩承诺:否
(2)截至半年报披露日,是否存在尚未完全履行的注入资产、资产整合承诺:否
(十一)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否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6次会议及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决定续聘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0年度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及所属企业年报审
计工作,2010年财务审计费用为 50万元。


(十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处罚及整
改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受中国证
监会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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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七、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1) 1,146,212,374.241,041,762,888.0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5(2) 3,214,950.00
应收票据 5(3) 742,878,479.57427,222,228.58
应收账款 5(4) 224,745,984.96134,603,322.15
预付款项 5(5) 85,010,219.8092,061,778.1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4) 97,934,342.6055,692,404.5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6) 464,443,260.02338,069,060.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764,439,611.192,089,411,681.63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7) 57,100,000.0057,1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5(8) 24,194,717.6024,710,222.30
固定资产 5(9) 4,673,868,832.104,785,959,479.86
在建工程 5(11) 1,360,952,709.771,116,296,237.91
工程物资 5(10) 7,644,110.97324,328.16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12) 336,988,651.03208,385,507.6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13) 1,096,552.001,180,9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4) 53,123,789.5555,202,370.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6,514,969,363.026,249,159,046.09
资产总计 9,279,408,974.218,338,570,72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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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15) 50,000,000.009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5(16) 4,586,825.00
应付票据 5(17) 9,000,000.00
应付账款 5(18) 504,619,075.42731,033,365.03
预收款项 5(19) 155,706,454.61431,778,037.1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20) 648,511,143.83293,953,166.70
应交税费 5(21) 358,363,089.78134,444,284.34
应付利息 5(22) 612,000.001,839,675.95
应付股利 5(23) 67,678,699.95
其他应付款 5(24) 456,600,174.78449,821,506.7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25) 50,000,000.0010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301,090,638.372,237,456,860.9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28) 625,450,000.00675,45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5(26) 567,489,824.93524,869,297.93
递延所得税负债 5(27) 399,814.3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93,339,639.281,200,319,297.93
负债合计 3,494,430,277.653,437,776,158.8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29) 722,718,000.00722,718,000.00
资本公积 5(30) 829,849,191.65829,849,191.65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5(31) 156,800,003.52103,603,950.36
盈余公积 5(32) 361,359,000.00361,359,000.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5(33) 3,544,426,659.412,730,667,732.8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615,152,854.584,748,197,874.86
少数股东权益 5(34) 169,825,841.98152,596,693.98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84,978,696.564,900,794,568.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279,408,974.218,338,570,727.72

法定代表人:李馥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之前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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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80,366,895.86611,856,022.54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65,311,944.80160,483,407.08
应收账款 13(1) 1,081,799, 804.43915,485,427.03
预付款项 50,627,379.3047,026,504.9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3(1) 31,894,937.6724,578,358.63
存货 129,352,768.34113,082,939.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339,353, 730.401,872,512,659.3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350,000,000.00350,000,000.00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3(2) 749,058,863.95499,058,863.95
投资性房地产 24,194,717.6024,710,222.30
固定资产 3,514,835, 588.753,622,767,700.52
在建工程 1,277,259, 236.361,017,093,808.66
工程物资 6,401,961.37324,328.16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2,644,047.2763,640,503.1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44,409,851.7746,689,527.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28,804, 267.075,624,284,954.02
资产总计 8,368,157, 997.477,496,797,613.4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042,925, 746.051,091,325,634.29
预收款项 133,078,956.92422,540,590.12
应付职工薪酬 623,836,027.39270,524,876.96
应交税费 207,345,808.8254,372,733.72
应付利息 1,227,675.95
应付股利 67,678,6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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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应付款 375,426,632.36415,354,819.4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000,000.0010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500,291, 871.492,355,346,330.4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12,000,000.00662,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567,489,824.93524,869,297.9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79,489, 824.931,186,869,297.93
负债合计 3,679,781, 696.423,542,215,628.4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22,718,000.00722,718,000.00
资本公积 738,737,928.02738,737,928.02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155,949,728.46102,753,675.30
盈余公积 361,359,000.00361,359,000.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709,611, 644.572,029,013,381.6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4,688,376, 301.053,954,581,984.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8,368,157, 997.477,496,797,613.40

法定代表人:李馥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之前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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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利润表
2010年 1—6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 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4,690,635,592.10 3,407,190,047.21
其中:营业收入 5(35)4,690,635,592.10 3,407,190,047.2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463,322,927.44 2,848,164,736.00
其中:营业成本 5(35)2,957,198,536.11 2,598,584,371.9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5(36)62,969,738.34 49,988,807.85
销售费用 57,574,584.35 55,193,460.89
管理费用 336,759,822.17 199,978,280.94
财务费用 5(37)20,696,831.26 29,945,779.21
资产减值损失 5(38)28,123,415.21 -85,525,964.8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801,775.00 -1,235,575.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39)-1,555,850.00 -1,023,989.2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33,558,589.66 556,765,747.00
加:营业外收入 5(40)11,487,858.32 6,434,612.74
减:营业外支出 5(40)1,753,959.36 1,522,146.8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5,291.89 304,537.9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1,243,292,488.62 561,678,212.90
减:所得税费用 5(41)303,896,714.06 141,535,294.5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39,395,774.56 420,142,918.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22,166,626.56 413,705,569.07
少数股东损益 17,229,148.00 6,437,349.30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28 0.57(二)稀释每股收益 1.28 0.57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939,395,774.56 420,142,918.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额 922,166,626.56
413,705,569.0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7,229,148.00 6,437,349.30

法定代表人:李馥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之前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艳杰
20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利润表
2010年 1—6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 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13(3)3,238,472,817.11 4,598,748,133.78
减:营业成本 13(3)2,784,556,172.02 4,033,001,756.81
营业税金及附加 44,568,513.33 41,824,719.21
销售费用 2,175,340.33 2,735,329.81
管理费用 318,649,105.38 189,782,249.58
财务费用 18,951,677.13 24,110,280.31
资产减值损失 25,360,110.75 7,475,316.6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4)756,653,616.16 690,365,434.2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00,865,514.33 990,183,915.65
加:营业外收入 7,961,490.01 4,397,747.52
减:营业外支出 1,716,825.19 1,365,036.6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750.32 304,537.9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07,110,179.15 993,216,626.54
减:所得税费用 18,104,216.24 73,686,523.9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89,005,962.91 919,530,102.61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789,005,962.91 919,530,102.61

法定代表人:李馥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之前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艳杰

21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0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 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383,720, 538.164,270,322,693.7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5,650,179.20108,595,144.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89,370, 717.364,378,917,838.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63,080, 788.172,215,889,516.3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760,410,642.93674,476,508.56
支付的各项税费 870,224,357.07542,988,486.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4,064,570.08201,330,843.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47,780, 358.253,634,685,354.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841,590,359.11744,232,483.7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07,497.8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536,613.3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378,217.613,139,527.1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378,217.616,283,638.3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36,629,090.52187,578,690.90

22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投资支付的现金 64,2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6,629,090.52251,778,690.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29,250, 872.91-245,495,052.5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0,000,000.00119,009,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67,890,000.0057,414,035.5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7,890,000.00176,423,035.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07,890, 000.00-136,423,035.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4,449,486.20362,314,395.5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00,614, 613.61601,284,672.2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05,064, 099.81963,599,067.82

法定代表人:李馥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之前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艳杰

23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0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 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54,099, 629.343,985,567,128.56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4,655,816.9058,921,147.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98,755, 446.244,044,488,276.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01,117,278.992,656,190,826.1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60,998,454.10625,955,579.30
支付的各项税费 645,677,871.28363,422,333.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107,560.15188,567,419.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32,901, 164.523,834,136,157.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5,854,281.72210,352,118.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480,000.0011,061,9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729,884.19
3,139,527.1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209,884.1914,201,427.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121,172,475.98185,766,801.35
投资支付的现金 334,160,872.9139,2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5,333,348.89224,966,801.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3,123,464.70-210,765,374.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9,800,267.5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54,419,676.2053,568,611.7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4,219,943.7053,568,611.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219,943.70-53,568,611.7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8,510,873.32-53,981,867.3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0,707,748.11491,195,925.2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39,218,621.43437,214,057.84

法定代表人:李馥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之前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艳杰
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 1—6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722, 718, 000.00829, 849, 191.65103,603, 950.36361, 359, 000.002, 730,667, 732.85152, 596, 693.984,900, 794, 568.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22, 718, 000.00829, 849, 191.65103,603, 950.36361, 359, 000.002, 730,667, 732.85152, 596, 693.984,900, 794, 568.8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53, 196, 053.16813,758, 926.5617, 229,1 48.00884,184, 127.72(一)净利润 922,166, 626.5617, 229,1 48.00939,395, 774.56(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922,166, 626.5617, 229,1 48.00939,395, 774.56(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08, 407,7 00.00-108, 407,7 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108, 407,7 00.00-108, 407,7 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53, 196, 053.1653, 196,0 53.161.本期提取 90, 736, 326.0090, 736,3 26.002.本期使用 -37,540, 272.84-37,540, 272.84
四、本期期末余额 722, 718, 000.00829, 849, 191.65156,800, 003.52361, 359, 000.003, 544,426, 659.41169, 825, 841.985,784, 978, 696.56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上年同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722,718,000.00 927,711,728.25 61,495,305.51 356,958,942.01 1,858,412,472.85 64,999,460.88 3,992,295,909.5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22,718,000.00 927,711,728.25 61,495,305.51 356,958,942.01 1,858,412,472.85 64,999,460.88 3,992,295,909.5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3,772,036.50 60,661,403.73 341,433,769.07 6,437,349.30 404,760,485.60
(一)净利润 413,705,569.07 6,437,349.30 420,142,918.37(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413,705,569.07 6,437,349.30 420,142,918.37(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3,772,036.50 -3,772,036.5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3.其他 -3,772,036.50 -3,772,036.50
(四)利润分配 -72,271,800.00 -72,271,8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72,271,800.00 -72,271,8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60,661,403.73 60,661,403.73
1.本期提取 79,231,968.00 79,231,968.00
2.本期使用 -18,570,564.27 -18,570,564.27
四、本期期末余额 722,718,000.00 923,939,691.75 122,156,709.24 356,958,942.01 2,199,846,241.92 71,436,810.18 4,397,056,395.10

法定代表人:李馥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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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 1—6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722,718,000.00738,737,928.02102,753, 675.3361,359,000.002,029,013,381.663,954,581, 984.9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22,718,000.00738,737,928.02102,753,675.30361,359,000.002,029,013,381.663,954,581, 984.9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3,196, 053.16680,598,262.91733,794, 316.07
(一)净利润 789,005,962.91789,005, 962.91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789,005,962.91789,005, 962.91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08,407, 700.00-108,407, 7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08,407, 700.00-108,407, 7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53,196, 053.1653,196,053.16
1.本期提取 90,736, 326.0090,736,326.00
2.本期使用 -37,540,272.84-37,540, 272.84
四、本期期末余额 722,718,000.00738,737,928.02155,949,728.46361,359,000.002,709,611,644.574,688,376, 301.05

27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上年同期金额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722,718,000.00 789,159,247.69 61,495,305.51 356,958,942.01 1,213,041,391.50 3,143,372,886.7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22,718,000.00 789,159,247.69 61,495,305.51 356,958,942.01 1,213,041,391.50 3,143,372,886.7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60,661,403.73 847,258,302.61 907,919,706.34
(一)净利润 919,530,102.61 919,530,102.61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919,530,102.61 919,530,102.61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72,271,800.00 -72,271,8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72,271,800.00 -72,271,8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60,661,403.73 60,661,403.73
1.本期提取 79,231,968.00 79,231,968.00
2.本期使用 -18,570,564.27 -18,570,564.27
四、本期期末余额 722,718,000.00 789,159,247.69 122,156,709.24 356,958,942.01 2,060,299,694.11 4,051,292,593.05

法定代表人:李馥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之前


28


(二)会计报表附注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大屯煤电(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大屯煤电集团”)、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
司、上海煤气制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及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于 1999年 12月 29日共同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本公司设立时
总股本为 30,151万元,每股面值 1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01)
43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 2001年 8月 7日向境内投资者发行了 100,000,000股人民
币普通股,并于 2001年 8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总股本增
至 40,151万元。于 2006年 3月 22日,本公司 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 2005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40,151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送 2股、转增 6股,共计送转股 32,120.80万股,本公司总股本增至 72,271.80万
元。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19号文《关于上海大屯能源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本公司于 2006年 1月 25日进行
了股权分置改革。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所约定的股份变更登
记日( 2006年 1月 23日)登记在册的流通 A股股东每 10股支付 3股对价股份,共 3,
300万股企业法人股。


根据约定的限售条件,自 2009年 1月 25日起,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股全部获得上
交所上市流通权。大屯煤电集团作为唯一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权的非流通股股东承
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自改革方案实施
之日起,大屯煤电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在 36个月内(2009年 1月 25日之前)不得上
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
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 12个月内不超过 10%。


2006年 8月,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重组改制设立中国
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能源”)。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
国资产权( 2006)944号文《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
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 2006)215号文《关于同意中国中煤能
源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的批准,中煤集团将其全资子公司大屯煤电集团所持
有的本公司 60.35%的股份、其全资子公司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 2.08%
的股份全部无偿划转至中煤集团,并将其投入中煤能源。上述行为完成后,中煤能源
成为持有本公司 62.43%股权的控股股东,上述股权过户手续已于 2006年 10月 19日办
理完毕。同时,中煤能源承诺:除非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或者向中煤能
源控制之关联方转让中煤能源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或者以该等股权为基础进行资产重
组,在获得上述股份之日起 36个月内(即 2009年 10月 19日之前),中煤能源将继续
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承诺。


2009年 10月 19日,中煤能源持有的本公司 45,119万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获得
上市流通权,至此,本公司的全部流通股股份均已解除限售事宜。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从事煤炭的生产和销售、电力生产、
电解铝生产、铝材、铸造铝材加工等业务。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0年 8月 13日批准报出。


2.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 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
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0年修订)的披露规
定编制。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和本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
反映了本集团和本公司2010年 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 2010年6月 30日止6个
月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4)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企业合并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
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
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
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
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
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
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
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
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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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
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
量表中单独列示。


(9)金融工具
(a)金融资产
(i)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和应收款项。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

金融资产,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ii)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处置时产生的
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iii)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
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
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
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
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iv)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
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
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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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b)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和其他金融负债。本集团的金融负债是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
项、借款等。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
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应付款项列示为
流动负债,其余的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借款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
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借款列示为短期借款;借款
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借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借款列示为长期借款。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
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
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
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
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可观察到的市
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集团特定相关的参数。


(10)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集团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
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或劳务接受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
金额。


(a)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
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计提坏账准备。


—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b)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坏
账准备的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
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基础确定。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为账龄分析法,计提比例列示如下: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0-5% 0-5%
一到二年 10% 10%
二到三年 30% 30%
三到四年 50% 50%
四到五年 80% 80%
五年以上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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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11)存货
(a)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其他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b)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
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c)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
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d)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e)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次摊销法、包装物采用
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长期
股权投资;以及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
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是指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
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a)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
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b)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
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
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
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本集团
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
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
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
抵销。


(c)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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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是指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
利益。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时,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
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也同时予以考虑。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
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d)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
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9))。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按其账面价值超过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
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
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为以出租为目的的建筑物,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
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
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
残值率对建筑物计提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
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建筑物 30年 5% 3.17%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
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
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
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
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
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
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
注二(19)。


(14)固定资产
(a)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井巷工程、机器设备、铁
路、运输工具及其他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
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大屯煤电集团发起设
立本公司时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
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
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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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除井巷工程外,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
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
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