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钽业: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一、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 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 06月 30日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31,671,989.85 381,347,682.79 407,979,201.78 268,362,144.6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390.00 15,390.00 883,203.07 883,203.07 应收票据 22,386,474.37 13,645,585.07 19,368,779.73 13,777,136.56 应收账款 254,532,406.54 141,005,243.46 246,065,207.14 177,842,967.27 预付款项 270,080,528.07 270,565,528.30 216,699,527.43 213,175,807.8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6,052,406.29 159,183,159.23 5,922,082.40 79,459,035.4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862,230,238.73 601,511,523.75 962,014,710.49 714,773,721.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876,969,433.85 1,567,274,112.60 1,858,932,712.04 1,468,274,016.0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8,301,515.56 130,301,515.56 17,353,508.85 129,353,508.85 投资性房地产 8,739,985.30 8,739,985.30 8,896,881.58 8,896,881.58 固定资产 687,526,751.00 576,687,161.59 701,389,807.04 591,026,524.39 在建工程 333,009,619.79 329,037,280.94 257,972,349.63 256,934,509.49 工程物资 323,807.58 323,807.58 517,443.67 517,443.67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5,064,787.40 17,667,729.05 26,099,968.05 18,321,618.05 开发支出 9,650,335.96 9,650,335.96 3,591,740.93 3,591,740.93 1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8,410,657.25 8,141,664.64 6,303,331.04 5,873,626.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91,027,459.84 1,080,549,480.62 1,022,125,030.79 1,014,515,853.45 资产总计 2,967,996,893.69 2,647,823,593.22 2,881,057,742.83 2,482,789,869.4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0,000,000.00 80,000,000.00 4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80,863,500.00 54,863,500.00 91,323,839.48 40,165,330.00 应付账款 264,555,240.13 231,281,562.20 464,155,725.49 398,007,686.41 预收款项 23,204,208.65 13,531,570.91 95,173,931.92 19,488,803.6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5,346,402.85 34,668,891.59 24,903,705.71 23,724,742.57 应交税费 -16,892,683.36 3,867,463.62 -37,177,932.31 -11,055,437.09 应付利息 1,119,500.00 1,119,500.00 1,023,572.00 1,023,572.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60,072,407.92 199,731,893.96 144,513,406.16 31,558,130.2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302,000,000.00 300,000,000.00 213,500,000.00 20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100,268,576.19 839,064,382.28 1,077,416,248.45 742,912,827.7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35,500,000.00 600,000,000.00 581,500,000.00 546,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7,254,545.45 7,254,545.45 8,129,702.97 8,129,702.97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0.00 462.46 462.46 其他非流动负债 20,622,982.00 20,622,982.00 11,585,988.00 11,585,988.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663,377,527.45 627,877,527.45 601,216,153.43 565,716,153.43 负债合计 1,763,646,103.64 1,466,941,909.73 1,678,632,401.88 1,308,628,981.1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56,400,000.00 356,400,000.00 356,400,000.00 356,400,000.00 资本公积 390,185,431.84 388,221,666.07 390,185,431.84 388,221,666.07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39,586,817.64 136,541,645.48 139,586,817.64 136,541,645.4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08,819,881.63 299,718,371.94 306,628,684.46 292,997,576.7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1,194,992,131.11 1,180,881,683.49 1,192,800,933.94 1,174,160,888.33 少数股东权益 9,358,658.94 9,624,407.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04,350,790.05 1,180,881,683.49 1,202,425,340.95 1,174,160,888.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67,996,893.69 2,647,823,593.22 2,881,057,742.83 2,482,789,869.49 2、利润表 编制单位: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 1-6月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 703,622,349.67 550,236,069.94 486,001,918.76 401,476,699.53 其中:营业收入 703,622,349.67 550,236,069.94 486,001,918.76 401,476,699.5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683,846,081.89 525,937,664.47 475,307,835.22 390,637,977.89 其中:营业成本 602,406,444.40 467,625,340.61 435,769,540.28 367,247,238.5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 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4,147,315.32 3,740,913.29 3,604,417.32 879,845.58 销售费用 8,016,202.42 3,035,986.58 6,152,105.22 2,901,585.08 管理费用 39,981,744.09 29,184,289.64 31,352,725.68 23,361,256.59 财务费用 24,253,825.96 17,502,707.45 12,952,327.44 10,629,813.40 资产减值损失 5,040,549.70 4,848,426.90 -14,523,280.72 -14,381,761.3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3,083.07 -3,083.07 193,320.00 193,32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062,741.36 1,062,741.36 153,953.29 153,953.29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948,006.71 948,006.71 138,344.62 138,344.62 汇兑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20,835,926.07 25,358,063.76 11,041,356.83 11,185,994.93 加:营业外收入 1,288,041.08 1,227,211.88 15,542,878.25 15,537,318.68 减:营业外支出 215,130.26 41,847.63 93,369.74 88,869.6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1,908,836.89 26,543,428.01 26,490,865.34 26,634,444.01 减:所得税费用 2,163,387.79 2,002,632.85 4,216,096.12 3,914,998.4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9,745,449.10 24,540,795.16 22,274,769.22 22,719,445.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0,011,197.17 24,540,795.16 23,930,395.78 22,719,445.52 3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265,748.07 -1,655,626.56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561 0.0689 0.0671 0.0637(二)稀释每股收益 0.0561 0.0689 0.0671 0.0637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19,745,449.10 24,540,795.16 22,274,769.22 22,719,445.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综合收益总额 20,011,197.17 24,540,795.16 23,930,395.78 22,719,445.5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合收益总额 -265,748.07 -1,655,626.56 3、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 1-6月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 611,129,657.07 518,866,807.82 521,701,403.63 416,494,350.9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 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 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 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 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 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 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 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420,605.14 17,420,605.14 24,762,938.68 24,762,938.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32,312,407.05 16,620,519.31 57,783,609.25 47,171,556.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660,862,669.26 552,907,932.27 604,247,951.56 488,428,845.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 559,765,990.63 380,449,761.32 524,453,592.79 388,016,509.6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 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 款项净增加额 4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 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 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工支付的现金 47,832,318.63 38,165,373.38 34,763,422.70 30,491,412.3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589,183.69 8,802,082.04 16,022,660.44 10,520,081.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99,000,806.07 18,315,794.67 20,468,565.39 34,493,460.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718,188,299.02 445,733,011.41 595,708,241.32 463,521,463.65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57,325,629.76 107,174,920.86 8,539,710.24 24,907,382.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912,394.65 1,912,394.65 565,004.31 565,004.3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现金 102,994.36 102,994.3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159,320.00 14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1,912,394.65 1,912,394.65 827,318.67 807,998.6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180,039,402.24 172,949,727.13 90,964,865.96 57,879,546.87 投资支付的现金 932,930.00 932,930.00 62,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46,311,370.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180,972,332.24 220,194,027.53 90,964,865.96 119,879,546.87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179,059,937.59 -218,281,632.88 -90,137,547.29 -119,071,548.2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54,000,000.00 404,000,000.00 570,000,000.00 40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490,805,753.28 350,000,000.00 4,204,000.00 3,994,000.00 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944,805,753.28 754,000,000.00 574,204,000.00 403,994,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42,536,363.64 291,036,363.64 421,036,363.64 351,036,363.6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的现金 40,003,032.18 37,651,172.18 45,936,768.41 43,766,218.4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249,020,776.47 228,484,555.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631,560,172.29 557,172,091.63 466,973,132.05 394,802,582.05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313,245,580.99 196,827,908.37 107,230,867.95 9,191,417.9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的影响 -1,326,127.96 -1,164,093.17 2,348,905.09 15,248.6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75,533,885.68 84,557,103.18 27,981,935.99 -84,957,499.4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312,351,663.83 264,345,611.60 362,669,809.61 323,560,673.0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387,885,549.51 348,902,714.78 390,651,745.60 238,603,173.65 6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半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一一 减减 专般专般 项目 :少数股东权所有者权益合:少数股东权所有者权益合 实收资本(或 资本公积库 项 盈余公积 风 未分配利润 其 益 计 实收资本(或 资本公积库 项 盈余公积 风 未分配利润 其 益 计 股本) 存 储险他股本) 存 储险他 备准备准 股股 备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356,400,000.00 390,185,431.84 139,586,817.64 306,628,684.46 9,624,407.01 1,202,425,340.95 356,400,000.00 463,771,975.91 131,757,617.96 386,749,627.10 36,142,882.42 1,374,822,103.3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356,400,000.00 390,185,431.84 139,586,817.64 306,628,684.46 9,624,407.01 1,202,425,340.95 356,400,000.00 463,771,975.91 131,757,617.96 386,749,627.10 36,142,882.42 1,374,822,103.39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2,191,197.17 -265,748.07 1,925,449.10 -73,586,544.07 7,829,199.68 -80,120,942.64 -26,518,475.41 -172,396,762.44 “-”号填列) (一)净利润 20,011,197.17 -265,748.07 19,745,449.10 37,606,963.99 -2,615,653.13 34,991,310.86 (二)其他综合收益 -3,380,931.71 -3,380,931.71 上述(一)和(二)小计 20,011,197.17 -265,748.07 19,745,449.10 -3,380,931.71 37,606,963.99 -2,615,653.13 31,610,379.15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70,205,612.36 -81,386,706.95 -23,902,822.28 -175,495,141.59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3,902,822.28 -23,902,822.28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3.其他 -70,205,612.36 -81,386,706.95 -151,592,319.31 (四)利润分配 -17,820,000.00 -17,820,000.00 7,829,199.68 -36,341,199.68 -28,512,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7,829,199.68 -7,829,199.68 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17,820,000.00 -17,820,000.00 -28,512,000.00 -28,512,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356,400,000.00 390,185,431.84 139,586,817.64 308,819,881.63 9,358,658.94 1,204,350,790.05 356,400,000.00 390,185,431.84 139,586,817.64 306,628,684.46 9,624,407.01 1,202,425,340.95 8 5、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半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一 减减 专般专 ::一般 项目 实收资本(或 资本公积库 项 盈余公积 风 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 资本公积 库 项 盈余公积 风险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存 储险本) 存 储 准备 备准备 股股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356,400,000.00 388,221,666.07 136,541,645.48 292,997,576.78 1,174,160,888.33 356,400,000.00 458,427,278.43 128,712,445.80 371,579,484.99 1,315,119,209.2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356,400,000.00 388,221,666.07 136,541,645.48 292,997,576.78 1,174,160,888.33 356,400,000.00 458,427,278.43 128,712,445.80 371,579,484.99 1,315,119,209.2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6,720,795.16 6,720,795.16 -70,205,612.36 7,829,199.68 -78,581,908.21 -140,958,320.89 “-”号填列) (一)净利润 24,540,795.16 24,540,795.16 39,145,998.42 39,145,998.42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24,540,795.16 24,540,795.16 39,145,998.42 39,145,998.42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70,205,612.36 -81,386,706.95 -151,592,319.31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3.其他 -70,205,612.36 -81,386,706.95 -151,592,319.31 (四)利润分配 -17,820,000.00 -17,820,000.00 7,829,199.68 -36,341,199.68 -28,512,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7,829,199.68 -7,829,199.6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9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17,820,000.00 -17,820,000.00 -28,512,000.00 -28,512,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356,400,000.00 388,221,666.07 136,541,645.48 299,718,371.94 1,180,881,683.49 356,400,000.00 388,221,666.07 136,541,645.48 292,997,576.78 1,174,160,888.33 10 三、 会计报表附注 (一)、公司概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国家经贸委以国经贸企改 (1999)326号文件批准,于 1999年 4月 30日正式成立。本公司是由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以 下简称“冶炼厂 ”)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青铜峡铝业集团 公司、中国石油宁夏化工厂、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四家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 10000万元,由五家发起人按 68.8%的折股比例投入,其中 冶炼厂以经评估确认的经营性净资产折股投入 9600万股,其它四家发起人分别以现金方式折 股 100万股投入。 1999年 11月 17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1999) 146号文批准,于 1999年 11月 22日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A股股票 6500 万股。募股资金到位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6500万元。根据 2000年 8月 22日本公司 2000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于 2000年 8月以 1999年末总股本 16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 每 10股转增 8股,转增股本总数为 13,200万股。另根据本公司 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实施了以 2000年年末总股本 29700万股为基数,每 10股送红股 2股、并派送 0.50元 现金红利(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转增股本和送股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35640万元。公司注册 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法定代表人:张创奇。 2007年 5 月 22日冶炼厂将持有的本公司 161,533,440股国有法人股(限售流通股)股 份过户到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有色集团公司 ”)名下,集团公司持 有本公司股份 161,533,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32%,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8年 1月 东方有色集团公司和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完成资产重组,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成 为东方有色集团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有色集团公司名称变更为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从事钽、铌、铍合金等稀有金属材料生产、开发、科研与销售、进出口业务,产品 主要用于电子、冶金、化工、航天、航空和原子能等高科技领域,主导产品 80%以上出口国 际市场。本公司是国内最大的钽、铌稀有金属产品生产厂家,是科技部认证的国家级高新技术 企业,是国内同行业最早被“国际钽、铌研究中心(TIC) ”接纳为成员的单位。 本公司下设 9个职能部门、 4个生产分厂、 2个分公司、 1个分析检测中心,拥有 3个全 资子公司即宁夏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 “进出口公司 ”)、北京鑫欧科技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鑫欧 ”)和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房地产公司 ”), 1个控股子公司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兴研磨”)。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1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公司以持续经营 为前提,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四)、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期间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将每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作为一个会计年度。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 本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 4、计价原则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价且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及负债、实施债务重组取得或交付的资产、开展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和换出的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计量外,对其他资产、负债均按历史成本计量。 本公司主要报表项目在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与前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5、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将库存现金和使用不受质押、冻结等使用限制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作为现 金;将期限较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作为现金 等价物。 6、外币业务的折算 6.1外币交易 本公司对于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 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 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 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6.2境外经营 本公司尚未发生境外经营业务。 7、金融资产 7.1金融资产的分类 12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分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应收款项; 7.2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7.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将此类金融资产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为了近期内出售以获取差价而取得的金融资产;直接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是本公司基于风险管理需要或消除金融资 产在会计确认和计量方面存在不一致情况等所作的指定。 (2)本公司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 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 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不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作为应收项目单独反映;在持有期间按合同规定 计算确定的利息或现金股利,除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外,则在实际收到时作为投资收益。 (3)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将处置时的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 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2.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本公司将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 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如果本公司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5%时,本公司将该 类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 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2)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 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3)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 益。实际利率在本公司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确定,在随后期间保持不变。资产负债表日持有 至到期投资按摊余成本计量。 (4)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本公司将所取得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 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7.2.3 应收款项 13 (1)应收款项是指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 括本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长期应收款,以及本公 司对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其他应收款。 (2)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各项应收债权,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 议价值作为初始入账金额,但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 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通常期限在 3年以上),按应收债权的现值计量。 (3)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的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 按取得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7.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 7.3.1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转移包括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两种类型。 7.3.2 如果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将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如果本公司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 认该金融资产。 如果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 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果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 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3.3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转让价格与账面价 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金融资产转移获得了新金融资产或承担了新金融负债的,本公司在转移日按照公允价 值确认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并将该金融资产扣除金融负债后的净额作为上述对价的组成部 分。 本公司与金融资产转入方签订服务合同提供相关服务的(包括收取该金融资产的现金流 量,并将所收取的现金流量交付给指定的资金保管机构等),本公司将就该服务合同确认一项 服务资产或服务负债。则服务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作为上述对价的组成部分。 7.3.4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公司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 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3.5 如果本公司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则继续确认 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本公司将继续确 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 7.4主要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2)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14 (3)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 值的基础。 (4)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使用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 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没有标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现 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的,可以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7.5主要金融资产的减值 若有客观证据比表明本公司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将对其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减值测试。 7.5.1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若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则将 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 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 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 减值准备情况下该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5.2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1)应收款项坏账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因债务人破产、依据法律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人死亡、既无 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而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以及债务人逾期三年未能履行偿债 义务、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列作坏账处理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 (2)坏账损失核算方法: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3)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公司根据以往坏账损失发生额及其比例、债务单位的实际财 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等相关信息合理的估计。 (4)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及计提比例 本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采用账龄分析法及个别认定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如下: 本公司将单笔金额达某类应收款项余额 5%及以上的款项作为重大的应收款项。对于单笔 金额重大应收款项,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若有客观证据表明某笔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和经单独减值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 款项,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 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对债务方现金流量和财务状况等相关信息的分析,按照以下比例计提坏 账准备: 账龄计提基数计提比例(%) 15 1年以内 1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和经单 独减值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单项金 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之和 5 30 50 80 5年以上100 对于债务人破产或死亡 ,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款项以及债务人逾期 未履行其偿债义务,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款项,经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后予以核销。 8、存货 8.1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产品、产成品等。 8.2本公司存货的取得按历史成本计量;领用和发出原材料、在产品及产成品采用根据 实际情况分别采用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核算;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采用 “一次摊 销法”核算。原材料、自制半成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为材料成本 差异及自制半成品差异,按耗用材料及发出自制半成品比例计算摊入有关项目。 8.3本公司对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 (1)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 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本公司按以下方法确定期末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该存货 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在产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 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③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 分别以合同约定价格或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9、长期股权投资 9.1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 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性投资。 16 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是指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投资;对合营企业的权 益性投资是指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的其他投资者对其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是指本公司仅能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 9.2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9.3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调整为权益 法;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 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在取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合营企业 或联营企业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投资 损益时,以取得投资时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净损 益进行调整后加以确定;享有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计入资本公积。除非本公司对其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或存在实质 上构成对其净投资的长期权益,本公司确认的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 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9.4当有迹象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 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测试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则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将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同 时计提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已经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在减值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前不予转回。 10、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已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按单项投资性房地产可收回金额低于 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 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1、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11.1本公司将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 17 年度,单位价值在 2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作为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 设备、电子设备和其他设备等五类。 11.2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符合定义的有形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公司提供经济利益, 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则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日常修理费用、大修理费用、更 新改造支出等。满足确认条件的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 除;不满足确认条件的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1.3本公司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成本入账。 11.4本公司对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的全部 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折旧率如下: 类别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10-35 3-5 9.7-2.71 机械设备 5-11 3-5 19.4-8.64 动力电器设备 11 3-5 8.82-8.64 运输设备 8 3-5 12.13-11.88 自动化仪器仪表 8 3-5 12.13-11.88 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11 3-5 8.82-8.64 专用设备 9 3-5 10.78-10.56 11.5当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固 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测试结果表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将账面价 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将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在减值的固定资产处置前不予转回。 12、在建工程 12.1 在建工程的计价和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 在建工程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 对于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 18 使用状态之日起,本公司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 产,并按有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 整。 12.2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会计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若存在工程项目在性能或技术上已经落 后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或长期停建且预计在未来 3年内不会重新开 工的在建工程,或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则对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已经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在减值的在建工程处置前 不予转回。 13、借款费用 13.1 借款费用是指本公司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 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3.2 本公司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 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指 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 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13.3 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 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本公司将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 开始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 3个月,则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则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3.4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时,本公司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差额作为专门借款利息的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一般借款时,本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 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 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如果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 19 者溢价金额,对每期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进行调整。 13.5 本公司将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 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13.6 在本公司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 态之前发生的与专门借款相关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 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 的与专门借款相关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14、 14、无形资产 14.1 本公司的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 产,具体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经营权。 14.2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确认为无形资 产: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4.3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两部分。内 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本公司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本公司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 场; (4)本公司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有能 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14.4 本公司对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4.5 本公司将无形资产的成本在其预计使用寿命期内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 14.6 当有迹象表明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无 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测试结果表明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将账面价 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将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 形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在减值的无形资产处置前不予转回。 20 15、职工薪酬 15.1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 支出,具体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15.2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本公司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 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2)上述(1)和(2)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15.3 对于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 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照国家规 定的标准计提后按照 15.2的规定处理。 15.4 本公司以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按照该产品的成本确定应付 职工薪酬金额;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确定应付 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无偿向职工提供住房等资产使用的,根据受益对象将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本公司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 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本公司提供给职工整体使用的资产应计提的折旧、应付的租 金,根据受益对象分期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15.5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 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则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 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2)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21 16、债务重组 16.1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 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包括本公司作为债权人参与的债务重组和本公司作为债务人 参与的债务重组两种事项。 16.2 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1)以资产清偿债务;(2)将债务转为资本;(3)修改 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不包括上述(1)和( 2)两种方式;(4) 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 16.3 作为债务人参与债务重组时,本公司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的现金、转 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 的公允价值(如有符合确认条件的预计负债,则应包括该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债务重组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 方式的组合进行的,本公司依次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 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16.4 作为债权人参与债务重组时,本公司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受让的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将债权转为资本而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 的公允价值(不包括或有应收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 备的,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债务重组采用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 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本公司依次以收到的现金、接受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转为资 本而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再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17、或有事项 17.1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 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包括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 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或贴现等。 17.2 本公司除将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外,不确 认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2 17.3 本公司确认的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 量。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若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 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本公司将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18、收入的确认原则 销售商品:对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 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公 司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提供劳务: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 完成的劳务,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跨期劳务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时,按双方协商的结果确认收取的使用权收入。 19政府补助 19.1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 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 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19.2 只有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本公司才确认政府补助。本公 司收到的货币性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收到的非货币性政府补助,按照公允 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9.3 本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 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则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 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9.4 本公司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如果存在相关递延收益,则冲减相关递延收 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时,直接将返还的金额计入当期损 益。 20、借款费用 23 20.1 借款费用是指本公司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 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20.2 本公司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 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指 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 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0.3 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 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本公司将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 开始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 3个月,则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则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0.4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时,本公司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差额作为专门借款利息的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一般借款时,本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 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 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如果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 溢价金额,对每期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进行调整。 20.5 本公司将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 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20.6 在本公司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之前发生的与专门借款相关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 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 与专门借款相关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1、所得税 21.1 所得税包括以本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的各种境内和境外税额。 24 21.2 在取得资产、承担负债时,本公司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确定相关资产、负债的计税基 础。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则将此差异作 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 础,则将此差异作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1.3 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 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差异 转回的时间以及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本公司将确认其产生的递延所 得税负债。 21.4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不确认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 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将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若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 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本公司将确认与此差异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1.5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 量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 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如果适用税率发生变化,本公司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将进行重新 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 外,本公司将税率变化产生的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 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则减记的金额转回。 25 21.6 本公司将除企业合并及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外的当期所得税和 递延所得税作为计入利润表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22、企业合并 22.1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 项。企业合并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种类型。具体分为吸收 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三种方式。 22.2 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日期作为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 日期: (1)企业合并协议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2)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实质性审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3)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 (4)合并方或购买方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 50%),并且有能力支付 剩余款项; (5)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 相应的利益及承担风险。 22.3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参与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采用权益结合法 (1)本公司参与合并所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或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以合并日取得的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或者合并日在被合并方 账面所有者权益享有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确认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或确认 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付出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 (2)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视情况进行调整,在合并日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控股合并中,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 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以资本公积为限,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 收益。 (3)本公司为合并而发生诸如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相关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参与的控股合并,在合并日应该按照合并后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 存在的原则,将被合并方合并期初至合并日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全部纳入本公司编制的合并 财务报表。在编制比较报表时,本公司按照相同的原则对比较报表有关项目的期初数进行调整。 22.4 本公司作为购买方参与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采用购买法 (1)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以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 26 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加上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合并成本;作为合并对 价付出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则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2)吸收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以其公允价值确 定。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 合并成本小于被购买方可辨认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3)控股合并时,本公司在购买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对于被购买方有关资产、负债 应当按照合并中确定的公允价值列示,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 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合并成本小于收购时享有的子公司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23、租赁 23.1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包 括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两种方式。本公司从事的租赁业务全部为经营性租赁。 23.2 作为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当期损益;作为出租人收到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 23.3 本公司从事经营租赁业务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协议 涉及的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4、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本期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未发现前期差错。 2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25.1本公司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如果本公司在被投资单位拥有高 于 50%的表决权资本,或者虽然拥有的表决权资本不足 50%但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实质性 控制,本公司均将此等被投资单位作为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纳入合并范围。 25.2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本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年初数或上年数;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 自购买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报告期转让控制权的子公司,自丧失实际控制权 27 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5.3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对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进行调整,以确保 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适用的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保持一致。 在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收购时,若子公司在收购日可辨认资产、负债的 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存在差异,本公司在按照子公司收购时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对 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后作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前,本公司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 25.4 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的所有重大往来余额、内部交易及未实现 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销。 本公司收购子公司时发生的合并成本大于收购时享有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合并成本小于收购时享有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 子公司的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净资产中享有的权益,以“少数股东权益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 的股东权益中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的净利 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25.5 若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 享有的份额,其余额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该项 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2)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则该项余额冲减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该子公司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股东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 前,全部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26、每股收益 26.1 每股收益包括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两个指标。在未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潜在普通股时,本公司只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在既有普通股也有稀释性 潜在普通股时,本公司既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也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26.2 本公司按照以下公司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1)在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时,公式中的分子为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分母为母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2)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 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已发行时间、报告 期时间和已回购时间按月计算; 28 (3)新发行普通股股数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对价之日(一般为股票发行日) 起计算确定: ①为收取现金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应收现金之日起计算; ②因债务转资本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停计债务利息之日或结算日起计算; ③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购买日起计算;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计入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④为收购非现金资产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确认收购之日起计算。 26.3 发行的潜在普通股存在稀释性的,本公司将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 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1)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 并考虑所得税的影响: ①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 ②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 (2)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为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普 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 平均数之和。 ①计算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时,以前 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当期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假设在 发行日转换。 ②当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本公司未收到 任何对价而发行的股份具有稀释性。未收到对价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 ×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 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③本公司承诺回购股份的合同中规定的回购价格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超过市 价回购的股份数具有稀释性。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回购价格 ×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 ÷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承诺 回购的普通股股数 (3)如果存在多项潜在普通股,本公司将根据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 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26.4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 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股东权益金额的,本公司将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 间的每股收益。 上述变化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应当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 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29 如果本公司按照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追溯调整或追溯重述的,也将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 每股收益。 (五)、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 1、增值税: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7号“关于 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自 2002年 1月 1日起出口产品免征生产销售 环节增值税,内销产品按产品销售收入 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 “免、抵、退 ”办法计算 应交增值税或应退增值税。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税 [2003]222号《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 率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 2004年 1月 1日起,本公司主导产品钽粉、钽丝的出口退税率由 原执行的 17%调整为 1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税 [2007]90号《关于调 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 2007年 7月 1日起钽丝的出口退税率由 13%调 整为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税 [2008]138号《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 税率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 2008年 11月 1日起钽丝的出口退税率由 5%调整为 13%。2009 年 3月 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提高轻纺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 通知》财税[2009]43号,从 2009年 4月 1日开始,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公司其他 钽丝、其他锻轧钽及其制品列入了这一调整范围,即出口退税率由 5%提高到 9%。 2、营业税:按照属营业税征缴范围服务收入的规定比例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本公司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 7%计提。 4、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 3%计提。 5、企业所得税: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宁地税发 [2003]242号文件,本公司主营 产品属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 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精神,本公司按 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北京鑫欧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东方 钽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执行 25%的企业所得 税税率。 (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子公司情况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 质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期末实 际出资 额(万元) 30 宁夏有色金属进出 口有限公司 全资 银川市高新区创 新园 进出口 贸易 700.00有色金属产品及设备 进出口贸易 700.00 北京鑫欧科技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 北京市西城区新 街口外大街 2号 进出口 贸易 300.00技术进出口、代理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 300.00 宁夏东方钽业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 银川市金凤区庆 丰街 178号 房地产 1,2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建 筑材料的销售 1,200.00 宁夏东方南兴研磨 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 石嘴山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 制造业 10,000.00半导体线切割专用刃 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9,000.00 续表 子公司全称 实质上构成 对子公司净 投资的其他 项目余额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股 东权益 (万元) 少数股东权 益中用于冲 减少数股东 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 少数股东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 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 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宁夏有色金属进 出口有限公司 100.00 100.00是 北京鑫欧科技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是 宁夏东方钽业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 100.00 100.00是 宁夏东方南兴研 磨材料有限公司 90.00 90.00是 935.87 2、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较上年同期减少 1家子公司,系出售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桂林新源钽业有 限责任公司的 51.2%股权。 (七)、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单位:人民币元) 1、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本币金额折算率人民币金额本币金额折算率人民币金额 现金 ---11,900.34 106,276.12 人民币 ---11,900.34 106,276.12 106,276.12 银行存款 ---383,154,228.61 304,514,493.10 人民币 ---345,484,495.18 272,623,999.97 272,623,999.97 美元 5,522,022.50 6.7909 37,499,515.08 4,625,971.95 6.83 31,618,209.11 欧元 20,289.77 8.2710 167,816.69 27,555.85 9.80 269,974.56 31 日元 31,318.00 0.0767 2,401.66 31,301.00 0.07 2,309.46 其他货币资金 48,505,860.90 103,358,432.56 人民币 --41,952,035.70 35,117,363.56 35,117,363.56 美元 2,400,000.00 6.83 16,387,680.00 欧元 670,000.00 8.2710 5,541,570.00 4,630,000.00 9.80 45,360,573.00 日元 13,200,000.00 0.0767 1,012,255.20 88,000,000.00 0.07 6,492,816.00 合计 431,671,989.85 407,979,201.78 说明:本公司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包含①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 35,044,968.01 元,②信用证 全额保证金 6,553,825.20元,③其它保证金 2,187,647.13元,④存出投资款 4,719,420.56元。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抵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和有潜 在回收风险的情况。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年初公允价值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15,390.00 883,203.07 合计 15,390.00 883,203.07 3、应收票据 票据种类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22,386,474.37 19,368,779.73 合计 22,386,474.37 19,368,779.73 说明: (1)期末余额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款项; (2)期末无用于质押的应收票据; (3)期末公司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4)期末公司已经背书给他方但尚未到期的前五名票据情况如下表: 出票单位出票日期到期日金额备注 天津巴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05.14 2010.10.14 5,000,000.00 江西赛维 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 司 2010.03.25 2010.08.25 3,500,000.00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0.05.29 2010.10.29 2,321,143.19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0.02.26 2010.07.26 1,936,577.80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2010.03.11 2010.08.11 1,900,947.97 合计 -- 14,658,668.96 4、应收账款 账龄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32 金额比例坏帐准备金额比例坏帐准备 一年以内 248,842,105.60 95.70 2,478,347.07 239,739,375.62 95.35 2,398,475.79 一至二年 7,451,541.91 2.87 372,577.10 7,814,229.26 3.11 390,951.47 二至三年 889,757.61 0.34 266,927.29 1,351,046.37 0.54 405,313.91 三年以上 2,849,810.62 1.09 2,382,957.74 2,519,769.15 1.00 2,164,472.09 合计 260,033,215.74 100.00 5,500,809.20 251,424,420.40 100.00 5,359,213.26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种类 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 计提 比例 金额比例金额 计提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 账款 103,251,307.83 39.71 1,032,513.08 1.00 86,634,658.56 34.46 866,346.59 1.0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 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 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156,781,907.91 60.29 4,468,296.12 2.85 164,789,761.84 65.54 4,492,866.67 2.73 合计 260,033,215.74 100 5,500,809.20 2.12 251,424,420.40 100 5,359,213.26 2.13 (2)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 质 核销金额核销原因是否关联方往来 启东本原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3,595.00无法收回 否 合计 63,595.00 (3)应收账款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金额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36,245.94 362.46 522,312.33 5,223.12 合计 36,245.94 362.46 522,312.33 5,223.12 (4)期末应收外汇账款共计人民币 187,054,517.96元,其中包括 15,519,712.12美元,折合人 民币 105,392,813.15元;226,061.55欧元,折合人民币 1,869,755.10元;171,253,077.27日元, 折合人民币 13,132,713.46元;55,667.02港币,折合人民币 48,564.00元。 (5)期末余额中前五名债务人欠款合计 103,251,307.83元,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为 39.71%。 (6)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 7,644,518.63 2.94 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同一母公司 471,969.08 0.18 33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 36,245.94 0.01 合计 8,152,733.65 3.13 5、其他应收款 账龄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金额比例坏帐准备金额比例坏帐准备 一年以内 35,890,763.19 98.05 358,517.90 5,502,916.72 90.89 15,506.48 一至二年 352,956.02 0.96 20,524.53 401,956.02 6.64 20,097.80 二至三年 226,864.80 0.62 68,059.44 63,581.68 1.05 19,411.16 三年以上 135,365.39 0.37 106,441.24 86,217.08 1.42 77,573.66 合计 36,605,949.40 100.00 553,543.11 6,054,671.50 100.00 132,589.10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种类 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 计提 比例 金额比例金额 计提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 应收账款 33,490,000.00 91.49 334,900.00 1.00 3,764,651.64 62.18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后该组合的风险 较大的应收账款 -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3,115,949.40 8.51 218,643.11 7.02 2,290,019.86 37.82 132,589.10 5.79 合计 36,605,949.40 100 553,543.11 1.51 6,054,671.50 100 132,589.10 2.19 (2)本报告期无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3)其他应收款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金额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730,099.55 20,899.24 634,856.67 - 合计 730,099.55 20,899.24 634,856.67 - (4)期末余额中前五名债务人欠款合计 34,676,964.35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比例为 94.73%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 的比例(%) 银川市财政局非关联方 33,490,000.00 1年以内 91.49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 730,099.55 1年以内 1.99 34 马文忠本公司职工 226,864.80 1年以内 0.62 易均平本公司职工 150,000.00 1年以内 0.41 万东升本公司职工 80,000.00 1年以内 0.22 合计 --34,676,964.35 94.73 说明:其他应收款中“银川市财政局”3,349万元系公司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5)其他应收款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 的比例(%)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 730,099.55 1.99 合计 730,099.55 1.99 (6)本公司本期无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6、预付账款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金额比例坏帐准备金额比例坏帐准备 一年以内 221,667,340.63 79.97 1,669,517.69 193,295,995.01 87.60 1,640,668.94 一至二年 44,644,778.72 16.11 1,953,370.32 23,625,172.03 10.70 1,088,268.46(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