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深圳燃气:2010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1139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目录 一、重要提示........................................................................... 2 二、公司基本情况....................................................................... 2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7 五、董事会报告......................................................................... 7 六、重要事项.......................................................................... 10 七、财务会计报告...................................................................... 15 八、备查文件目录...................................................................... 91 1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姓名 包德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欧大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陈炫 公司负责人包德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大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炫声明:保 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五)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六)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缩写 深圳燃气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 SHENZHEN GAS CORPORATION LTD.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缩写 SGC 公司法定代表人 包德元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加京 舒适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21号喜年中心 B座 1003室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21号喜年中心 B座 1002室 电话 0755-83601139 0755-83601139 传真 0755-83601139 0755-83601139 电子信箱 guojj@szgas.com.cn shushi@szgas.com.cn (三) 基本情况简介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21号喜年中心 B座 101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40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21号喜年中心 B座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4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zgas.com.cn 电子信箱 shushi@szgas.com.cn 2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董事会秘书处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燃气 601139 (六)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期末增减(%) 总资产 7,079,988,438.65 5,992,021,503.78 18.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 2,506,927,875.64 2,440,973,166.85 2.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元/股) 2.04 1.98 3.03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利润 239,078,252.82 186,602,047.73 28.12 利润总额 240,795,774.04 189,293,816.63 27.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202,738,954.37 162,396,551.91 24.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1,237,561.13 160,035,838.15 25.75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6 0.15 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本每股收益(元) 0.16 0.15 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11 11.11减少 3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201,751,050.76 175,574,091.99 14.9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 0.16 0.16 0.00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35,854.9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84,544.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68,832.19 所得税影响额 -334,602.85 3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8,474.87 合计 1,501,393.24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发 行 新 股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 售条件股 份 1,126,000,000 91.55 -26,000,000 1,100,000,000 89.431、国家持 股 660,000,000 53.66 660,000,000 53.662、国有法 人持股 3、其他内 资持股 235,000,000 19.11 -26,000,000 -26,000,000 209,000,000 16.99 其中:境 内非国有 法人持股 235,000,000 19.11 -26,000,000 -26,000,000 209,000,000 16.99 境 内自然人 持股 4、外资 持股 231,000,000 18.78 231,000,000 18.78 其中:境 外法人持 股 231,000,000 18.78 231,000,000 18.78 境 外自然人 持股 二、无限 售条件流 通股份 104,000,000 8.45 26,000,000 26,000,000 130,000,000 10.571、人民币 普通股 104,000,000 8.45 26,000,000 26,000,000 130,000,000 10.572、境内上 市的外资 股 3、境外上 市的外资 股 4、其他 三、股份 总数 1,230,000,000 100 1,230,000,000 100 4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注:公司 2009年 12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3亿股,其中向网下机构投资者配售的 2600万股自公司股 票 2009年 12月 25日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2010年 3月 25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配售的 2600万股 已经解除限售。 (二)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41,698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 比例 (%)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局 国家 52.60 647,000,000 647,000,000无 香港中华煤气投资有限 公司 境外法人 17.89 220,000,000 220,000,000 无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有法人 8.05 99,000,000 99,000,000无 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 公司-深圳燃气股权资 金信托 境内非国 有法人 8.05 99,000,000 99,000,000无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会转持三户 国家 1.06 13,000,000 13,000,000无 香港中华煤气(深圳)有 限公司 境外法人 0.89 11,000,000 11,000,000 无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有法人 0.89 11,000,000 11,000,000无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融景气行业证 券投资基金 其他 0.16 1,991,881 0无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 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其他 0.15 1,861,528 0无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13 1,541,572 0无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股份种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融景气 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1,991,881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861,52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1,541,572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个险分红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王民山 855,485 人民币普通股 徐秀芳 756,600 人民币普通股 王雅平 697,000 人民币普通股 陈咏梅 601,812 人民币普通股 5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马燕洪 592,500 人民币普通股 陈中力 568,509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未知上述无限售条件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 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序 号 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 售条件股份 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 易股份数量 1 深圳市国有 资产监督管 理局 647,000,000 2012年 12月 25日 647,000,000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不减持、不委托他人管理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 2 香港中华煤 气投资有限 公司 220,000,000 2010年 12月 25日 220,000,000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不减持、不委托他人管理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 3 港华投资有 限公司 99,000,0002010年 12月 25日 99,000,000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不减持、不委托他人管理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 4 联华国际信 托投资有限 公司-深圳 燃气股权资 金信托 99,000,0002010年 12月 25日 99,000,000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不减持、不委托他人管理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 5 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 会转持三户 13,000,0002012年 12月 25日 13,000,000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不减持、不委托他人管理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 6 香港中华煤 气(深圳)有 限公司 11,000,0002010年 12月 25日 11,000,000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不减持、不委托他人管理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 7 新希望集团 有限公司 11,000,0002010年 12月 25日 11,000,000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不减持、不委托他人管理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 上述股东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人 的说明 香港中华煤气投资有限公司、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华煤气(深圳)有限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 司 41.18%股份并为其第一大股东,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是 受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存在关联关 系。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6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 (二) 新聘或解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了换届。 1、公司于 2010年 5月 7日召开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包德元、陈永坚、欧大江、刘 秋辉、钟绍星、张小东、吕华、关育材、黄维义、樊斌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俞伟峰、张建军、 王晓东、刘磅、杜文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施佑生、杨松坤、邓中富为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监事;公司于 2010年 3月 8日召开四届七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长征、骆文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 2、公司于 2010年 5月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包德元为公司董事长、陈永坚为公 司副董事长;公司于 2010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施佑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3、公司于 2010年 5月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欧大江任公司总裁,聘陈秋雄、 李勇坚、李青平、黄至仁任公司副总裁;聘黄至仁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孙平贵任 公司总会计师;聘薛波任公司总经济师;聘郭加京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4、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中除张涛董事、李黑虎独立董事外,其余均续 任公司第二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对张涛董事、李黑虎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董事会报告 (一)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益于宏观经济企稳向好及政府推动节能减排、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公司抢抓机 遇,积极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加大燃气管网及场站建设的力度。公司的燃气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都 实现了较快增长,取得了新的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0,811.48 万元,同比增长 70.68%,实现营业利润 20,808.17 万元, 同比增长28.12%,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0,273.90万元,同比增长24.85%。公司营业收入大 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液化石油气销量、销价大幅增长及管道天然气的销量增长;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获得参股企业--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分配的股利增加。 (二) 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分行业或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利 润率 (%) 营业收 入比上 年同期 增减(%)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同期 增减(%) 营业利润率 比上年同期 增减 管道燃气 882,690,844.16 548,693,438.59 37.84 28.21 66.29 减少 14.23 个百分点 石油气批 1,599,038,096.08 1,579,844,282.22 1.20 121.32 128.04 减少 2.91 7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发 个百分点 瓶装石油 气 425,461,910.55 349,754,579.70 17.79 76.85 106.45 减少 11.79 个百分点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管道燃气业务发展良好,新增深圳南玻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建泰橡胶(深圳)有限公 司等多家大型工业用户,公司管道气用户增加 6.19万户,管道气用户总数 117.65万户,其中深圳市管 道燃气用户已突破 100万户;管道燃气销量 19.51万吨,增加 3.98万吨,增长25.63%。公司管道燃气 主要为天然气,天然气销量已占管道燃气总销量的98%。由于现货天然气的采购价格大幅上升,管道燃气 业务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 14.23个百分点。但因为销量上升使管道燃气业务毛利额同比持平。 公司液化石油气批发业务在面临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通过大力发展保税出口业务及国产气等新 业务,使液化石油气批发业务销量大幅增加,液化石油气批发销量增加了 8.59万吨,达 30.72万吨,同 比增长38.82%。液化石油油气批发业务营业利润率1.20%,同比减少 2.91个百分点,减少的主要原因 是液化石油气批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为了扩大液化石油气批发量及市场份额,采取薄利多销的策 略,从而导致销量上升毛利率下降,此外公司开展了出口保税业务和国产气等毛利率较低的新业务也降 低了液化石油气业务整体毛利率。由于销量上升,液化石油气批发业务毛利额下降幅度小于毛利率下降 幅度。 公司加强瓶装石油气业务营销力度,新增瓶装气用户 7.92万户,瓶装石油气用户总数 73.26万户; 瓶装石油气销量 6.75万吨,同比增长32.35%。瓶装石油气业务营业利润率17.79%,同比减少 11.79个 百分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国际油气价格上涨的影响,报告期内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采购成本大幅上升, 公司为了扩大销量采取了让利于用户的营销策略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上涨存在滞后效应,从而 导致毛利率下降。由于销量上升,瓶装石油气业务毛利额同比反而有所上升。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广东省内 2,524,549,760.40 53.77 广东省外 225,234,264.42 29.49 境外 358,330,824.62不适用 3、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2010年度 1-6月 净利润 参股公司贡献的投 资收益(分红款) 占上市公司净利润 的比重(%) 广东大鹏液化天 然气有限公司 液化天然气的购销 57,291.81 8,706.10 42.94 (三) 公司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 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 金总额 本报告期已使用 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2009 首次发行 86,601 44,824 44,824 41,777 存放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拟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 8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269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09年12月11日以每股6.95 元的发行价格首次公开发行 1.3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 90,350万元。在扣除保荐承销 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3,749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601万元。上 述资金实收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 2009年 12月 16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 (09)第 0044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前述募集资金存放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账号为 4530200001839300037723)。 截至 2010年 6月 30日止,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44,82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1,777万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2,33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2、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项 目名称 是否 变更 项目 募集资 金拟投 入金额 募集资 金实际 投入金 额 是否 符合 计划 进度 项目 进度 预计 收益 产生收 益情况 是否符 合预计 收益 未达到 计划进 度和收 益说明 变更原 因及募 集资金 变更程 序说明 福永抢 险服务 中心及 调压站 否 282 0 是 未开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无变更 沙井抢 险服务 中心及 调压站 否 273 5 是 在建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无变更 龙华抢 险服务 中心及 调压站 否 272 11 是 在建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无变更 横岗抢 险服务 中心及 调压站 否 743 5 是 在建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无变更 滨海调 压站 否 100 41 是 在建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无变更 方正微 电子专 用调压 站 否 145 104 是 在建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无变更 中部综 合工业 (卷烟 厂)专用 调压站 否 159 136 是 在建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无变更 葵涌抢 险服务 中心及 调压站 否 279 0 是 未开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无变更 宝安区 天然气 调度抢 险中心 否 16,348 2,212 是 在建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无变更 回龙埔 天然气 管理调 否 4,640 3,059 是在建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无变更 9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度中心 坪地抢 险服务 中心及 调压站 否 174 0 是 未开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无变更 坪山抢 险服务 中心及 调压站 否 277 42 是 在建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无变更 布吉西 郊抢险 服务中 心及调 压站 否 295 0 是 未开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无变更 光明 LNG 调峰站 否 7,176 0是未开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无变更 高压管 线 37km 否 27,000 25,397 是 在建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无变更 中压管 线 70km 否 8,361 6,718 是在建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无变更 高压、次 高压及 中压管 网建设 否 18,097 6,277 是 在建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无变更 抢险抢 修机具 否 1,500 359 是在建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无变更 自动控 制系统 否 480 458 是 在建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无变更 合计 86,601 44,824 / / / / /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性质均属于改扩建项目,项目收益体现在公司深圳管道天然气业务的整体 效益里面,无法单独计算收益。 3、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金额 项目进度 项目收益情况 深圳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 统工程(西气东输二线深 圳配套工程) 15.49亿元 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 项目进度符合计划。 尚未产生收益 六、重要事项 (一) 公司治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公司治理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制定了《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公 司各专门委员会有效发挥职能,对公司各项工作进行了有效决策和监督,内部控制体系水平得到了进一 步提高;一如既往地积极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妥善地接待了投资者的来电、来访。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深圳市证监局《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 专项活动的通知》(深证局发〔2010〕109号)要求,于 2010年4月制定了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 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并依照工作方案在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范围内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进 行了深入自查。自查结果显示,公司在财务会计管理组织架构和财务人员设置、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体系 及财务信息系统建设、财务会计基础核算工作、资金的管理及监控等各主要方面符合相关财务会计法律 10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法规的要求,可以确保公司资金资产及财务信息的安全性,并使公司财务信息得到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的反映。对自查中发现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公司制定出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 人以及整改时间表,并形成了自查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核通过。公司将严格按照 整改计划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每月编制财务快报上报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非公开信息的 监管,公司严格遵守了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行为 加强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对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治理非规范行为加强监 管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规定向深圳证监局 报送《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情况表》。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信息档案,严格 执行相关规定,规范非公开信息的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和资料备案程序,必要时将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二)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2010年 4月 20日公司召开了 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 总股本 12.3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00元(含税)。公司已于 2010年 6月 11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外发放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红利,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三)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分红政策为:《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应在盈利年份向股东分配利润;其中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执行情况:公司 2009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69亿元,公司于 2010年6月 11日以现 金方式发放 2009年度股利为 1.23亿元,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六)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金融企业股权的情况。 (七) 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交易对方或最终控制方 日本丸红株式会社及丸红香港华南有限公司 被收购资产 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19%股权 购买日 2010年 3月 29日 资产收购价格 12,350万元 自收购日起至报告期末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20.82万元 自本年初至本期末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 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是否为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定价原则) 否 资产收购定价原则 评估价 11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是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是 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 例(%) -0.1% 关联关系 公司2010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同意按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安公司”)整体价值 6.5亿元(较评估值溢价1.61%)收购华安公司19%股权,收购价格为 1.235亿元,其中以 9,100万元收购日本丸红株式会社持有的华安公司14%股权,以 3,250万元收购丸 红香港华南有限公司持有的华安公司5%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安公司70%股权,日本丸红株式 会社持有华安公司30%股权。2010年 5月 6日华安公司19%股权已过户到公司名下并完成了相关工商变 更手续。 (八)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景德镇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股东的子公司 关联交易类型 收购股权 关联交易内容 收购成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50%股权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协商定价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 995万元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 转让价格 1,947万元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现金 转让资产获得的收益 公司2010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以1,947万元收购景德镇投资有限公 司持有的成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50%股权,目前正在办理股权过户相关手续。 (九)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为公司带来的利润达到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0%以上(含10%)的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托管事项。 (2) 承包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承包事项。 (3) 租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租赁事项。 2、担保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担保事项。 12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3、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4、其他重大合同 (1)2004年 4月30日,公司与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广东液化天然气项目天然气销 售合同》。合同约定自 2006年起至 2031年止,公司累计向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采购液化天然 气 598万吨。合同基本期限为 25年,合同约定天然气价格为每立方米约为 1.70元(含税价格,可能按 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向下浮动),达产期(2011年4月1日-2027年3月 31日)每年供应 27.1万吨天 然气,合同总金额约 132亿元。2006年以来合同执行情况良好。 (2)2004年 9月 7日,公司与深圳市建设局签订《深圳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约定授 予公司统一经营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自 2003年 9月 1日至 2033年 9月 1日。特许经营费为人民币 1元。协议约定,除公司自行投资建设的管道燃气设施外,公司需租赁深圳 市及其所辖区各级人民政府或各部门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建设的全部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计人民 币 22,524.70万元,租赁期限同特许经营权期限,租金为每年人民币 1元,租赁期限内,公司对租赁资 产承担相关的资产责任和运营责任。2006年10月 13日,公司与深圳市建设局签订《深圳市管道燃气特 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深圳市建设局经深圳市政府授权将新增管道燃气设施计人民币 3,106.10万 元租赁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租赁经营之日起至特许经营期限届满之日止,深圳市建设局不再另行收 取新增管道燃气设施租金。 (3)2010年8月10日,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购销协议》, 协议约定在西气东输二线向深圳供气达产之日起至协议期满(2039年 12月 31日)每年公司向中石油采 购 40亿立方米天然气,照付不议气量 36亿立方米(所谓照付不议气量即买方必须购买、卖方必须供应 的最低年协议气量);正式供气日(协议约定预计 2011年下半年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开始供应深圳, 试运转90天后为正式供气日)至达产期各年公司向中石油采购的天然气数量依次为10.5亿立方米, 12.1 亿立方米,23.2亿立方米,25.6亿立方米,40亿立方米(达产气量),照付不议气量分别为 7.5亿立方 米、9.3亿立方米、18.9亿立方米、22亿立方米、36亿立方米。采购价格按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 价格执行,具体价格尚未制定。 (十)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发行时所作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承诺: 1)自 2008年 5月 20日起不在深圳及深圳以外的任何区域投资或 经营与深圳燃气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不与深圳燃气发生任何形式 的同业竞争; 2)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香港中华煤气投资有限公司及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自 2008年 5月 19日起,不在深圳燃气业务或投资所在的同一 区域投资或经营与其相同或相近的业务,避免同业竞争; 2)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3.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报告期内未 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形。 2、截至半年报披露日,是否存在尚未完全履行的业绩承诺:否 13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3、截至半年报披露日,是否存在尚未完全履行的注入资产、资产整合承诺:否 (十一)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否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机 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0万元(不含出差费、税费等费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连续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7年。 (十二)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受中国证监会的稽查、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十四) 信息披露索引 事项 刊载的报刊名称及版面 刊载日期 刊载的互联网网 站及检索路径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A08、上海证券报 51、证券时报 D4、证券日报 D22010年 1月 4日 www.sse.com.cn2009年度业绩快报 中国证券报B、上海证券报B27、 证券时报D3、证券日报 A4 2010年 1月 13日 www.sse.com.cn 深圳燃气第一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B、上海证券报B17、 证券时报B6、证券日报 D3 2010年 1月 26日 www.sse.com.cn 网下配售 A股股票(锁定期 三个月)上市流通提示性公 告 中国证券报B、上海证券报B49、 证券时报D32、证券日报 B4 2010年 3月 19日 www.sse.com.cn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 2009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 中国证券报C117、上海证券报 20、证券时报 D24、证券日报 D4 2010年 3月 29日 www.sse.com.cn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C116、上海证券报 20、证券时报 D24、证券日报 D4 2010年 3月 29日 www.sse.com.cn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中国证券报C116、上海证券报 20、证券时报 D24、证券日报 D4 2010年 3月 29日 www.sse.com.cn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中国证券报D002、上海证券报 B4、证券时报 D18、证券日报 F4 2010年 4月 21日 www.sse.com.cn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 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知 中国证券报D073、上海证券报 B122、证券时报 D29、证券日报 H4 2010年 4月 22日 www.sse.com.cn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B005、上海证券报 24、证券时报 B4、证券日报 B42010年 4月 22日 www.sse.com.cn 14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B005、上海证券报 24、证券时报 B4、证券日报 B42010年 4月 22日 www.sse.com.cn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B005、上海证券报 24、证券时报 B4、证券日报 B42010年 5月 8日 www.sse.com.cn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B005、上海证券报 24、证券时报 B4、证券日报 B42010年 5月 8日 www.sse.com.cn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B005、上海证券报 24、证券时报 B4、证券日报 B42010年 5月 8日 www.sse.com.cn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 告 中国证券报B012、上海证券报 B11、证券时报 D7、证券日报 C4 2010年 6月 1日 www.sse.com.cn 七、财务会计报告 (一)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年 6月 30日 单位:元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72,263,005.87 1,753,915,740.8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51,848,128.20 67,275,458.48 应收账款 281,674,379.29 205,493,256.90 预付款项 224,402,364.07 160,891,216.2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9,098,145.63 1,090,657.51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26,918,052.03 127,962,985.2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05,844,892.91 435,174,700.5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572,048,968.00 2,751,804,015.78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69,874,525.71 269,027,501.28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045,769,606.03 2,005,653,456.65 在建工程 606,089,481.83 389,209,417.50 15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工程物资 28,949,416.91 23,629,270.87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87,778,060.24 291,786,562.16 开发支出 商誉 171,372,824.32 171,372,824.32 长期待摊费用 90,334,327.20 86,907,226.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71,228.41 2,631,228.4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07,939,470.65 3,240,217,488.00 资产总计 7,079,988,438.65 5,992,021,503.7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919,207,056.73 1,728,502,508.13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31,134,931.20 488,442,822.52 预收款项 265,649,718.05 254,042,743.3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61,362,732.28 93,344,900.38 应交税费 12,245,666.23 24,845,015.49 应付利息 9,294,336.55 2,073,207.71 应付股利 2,310,000.00 其他应付款 470,410,576.57 336,952,818.33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16,500,000.00 81,5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28,128,514.42 149,495,727.02 流动负债合计 4,316,243,532.03 3,159,199,742.9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500,000.00 16,5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500,000.00 16,500,000.00 负债合计 4,322,743,532.03 3,175,699,742.9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30,000,000.00 1,230,000,000.00 16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资本公积 760,445,172.20 774,229,417.78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9,832,661.64 69,832,661.6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46,650,041.80 366,911,087.4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2,506,927,875.64 2,440,973,166.85 少数股东权益 250,317,030.98 375,348,594.0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57,244,906.62 2,816,321,760.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总计 7,079,988,438.65 5,992,021,503.78 法定代表人:包德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大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炫 17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0年 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77,048,184.42 1,086,999,709.78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200,000.00 6,000,000.00 应收账款 84,997,597.76 88,203,021.92 预付款项 189,346,587.90 147,196,777.44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01,234,567.30 183,650,451.30 存货 50,813,747.52 39,500,863.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506,640,684.90 1,551,550,823.7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106,324,931.75 979,714,719.9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131,065,478.15 1,095,529,124.05 在建工程 523,784,186.47 334,136,158.03 工程物资 25,231,488.29 20,968,726.42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86,235,229.02 187,710,374.35 开发支出 商誉 16,721,409.21 16,721,409.21 长期待摊费用 1,794,475.79 1,969,527.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4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96,297,198.68 2,636,750,039.51 资产总计 4,502,937,883.58 4,188,300,863.2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00,000,000.00 99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28,122,186.22 94,825,236.50 预收款项 76,481,630.82 75,261,137.56 应付职工薪酬 45,239,470.04 69,833,872.32 应交税费 816,090.48 17,171,895.86 应付利息 1,312,200.00 1,000,000.00 应付股利 18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应付款 426,317,450.81 301,979,201.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7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28,128,514.42 149,495,727.02 流动负债合计 2,006,417,542.79 1,774,567,070.5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2,006,417,542.79 1,774,567,070.5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30,000,000.00 1,230,000,000.00 资本公积 774,229,417.78 774,229,417.78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9,832,661.64 69,832,661.6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22,458,261.37 339,671,713.2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2,496,520,340.79 2,413,733,792.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4,502,937,883.58 4,188,300,863.27 法定代表人:包德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大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炫 19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利润表 2010年1-6月 单位:元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3,108,114,849.44 1,821,057,775.50 其中:营业收入 3,108,114,849.44 1,821,057,775.5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957,873,682.65 1,699,522,534.04 其中:营业成本 2,601,214,345.47 1,294,496,788.9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7,824,477.10 5,540,608.46 销售费用 278,157,765.75 308,566,901.53 管理费用 51,449,204.52 57,930,394.38 财务费用 19,662,212.95 27,953,558.87 资产减值损失 -434,323.14 5,034,281.8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88,837,086.03 65,066,806.2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2,361,191.55 785,799.99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239,078,252.82 186,602,047.73 加:营业外收入 3,910,200.97 3,418,140.69 减:营业外支出 2,192,679.75 726,371.7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010,803.97 624,770.6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240,795,774.04 189,293,816.63 减:所得税费用 34,536,119.60 17,469,331.5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6,259,654.44 171,824,485.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2,738,954.37 162,396,551.91 少数股东损益 3,520,700.07 9,427,933.17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6 0.15(二)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不适用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206,259,654.44 171,824,485.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02,738,954.37 162,396,551.9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520,700.07 9,427,933.17 法定代表人:包德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大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炫 20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利润表 2010年1-6月 单位:元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959,083,696.31 775,036,761.49 减:营业成本 613,955,224.98 406,695,367.82 营业税金及附加 3,506,115.30 2,423,801.92 销售费用 164,428,748.78 206,920,716.41 管理费用 36,396,565.92 40,530,007.87 财务费用 15,787,904.69 21,030,032.66 资产减值损失 -749,794.29 5,147,926.7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105,169,764.83 91,976,401.9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1,084,755.91 785,799.9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230,928,695.76 184,265,309.98 加:营业外收入 3,138,761.23 2,368,678.04 减:营业外支出 1,169,298.82 31,969.9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2,298.82 15,650.8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232,898,158.17 186,602,018.08 减:所得税费用 27,111,610.09 9,778,881.4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5,786,548.08 176,823,136.60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不适用不适用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205,786,548.08 176,823,136.60 法定代表人:包德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大江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炫 21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0年1-6月 单位:元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 3,418,548,386.55 2,094,966,118.7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 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 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 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 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 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 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 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41,462,248.42 42,619,588.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3,460,010,634.97 2,137,585,707.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支付的现金 2,736,837,249.95 1,549,560,039.2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 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 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 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 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工支付的现金 246,918,034.79 213,380,855.9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1,256,466.41 77,122,610.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153,247,833.06 121,948,110.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3,258,259,584.21 1,962,011,615.76 22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201,751,050.76 175,574,091.9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现金 87,990,060.65 19,775,403.8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16,500.00 210,553.0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397,900,532.9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88,006,560.65 417,886,489.8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399,388,321.94 203,239,704.94 投资支付的现金 78,000.00 4,25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621,373,998.44 1,813,309.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1,020,840,320.38 209,303,014.03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932,833,759.73 208,583,475.8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7,208,8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 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7,208,8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856,713,628.05 1,073,409,776.73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2,856,713,628.05 1,090,618,576.7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41,452,012.52 1,445,316,179.2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71,993,176.58 124,117,828.5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 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8,108,407.63 25,777,859.6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2,013,445,189.10 1,569,434,007.76 筹资活动产生的 843,268,438.95 -478,815,431.03 23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112,185,729.98 -94,657,863.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1,434,448,733.10 654,486,191.0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1,546,634,463.08 559,828,327.85 法定代表人:包德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大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炫 24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0年1-6月 单位:元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 1,131,869,673.28 920,289,045.6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34,813,932.74 32,466,923.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1,166,683,606.02 952,755,969.2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支付的现金 675,913,466.18 478,735,317.4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工支付的现金 163,912,484.95 139,320,767.79 支付的各项税费 92,546,942.56 48,101,391.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106,032,721.19 86,903,386.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1,038,405,614.88 753,060,863.05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128,277,991.14 199,695,106.2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现金 105,014,052.98 31,785,237.5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16,150.00 4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105,030,202.98 31,785,637.5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330,723,939.63 94,711,916.71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78,000.00 4,25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333,801,939.63 98,961,916.71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228,771,736.65 -67,176,279.17 25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30,000,000.00 98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1,230,000,000.00 98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95,000,000.00 9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4,457,779.85 87,942,200.4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1,239,457,779.85 1,002,942,200.43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9,457,779.85 -22,942,200.4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109,951,525.36 109,576,626.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1,086,999,709.78 217,718,390.9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977,048,184.42 327,295,017.59 法定代表人:包德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大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炫 26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 1-6月 单位:元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 他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 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30,000,000.00 774,229,417.78 69,832,661.64 366,911,087.43 375,348,594.02 2,816,321,760.87 1,100,000,000.00 38,217,738.23 42,293,148.90 215,343,497.79 364,561,985.60 1,760,416,370.5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30,000,000.00 774,229,417.78 69,832,661.64 366,911,087.43 375,348,594.02 2,816,321,760.87 1,100,000,000.00 38,217,738.23 42,293,148.90 215,343,497.79 364,561,985.60 1,760,416,370.52 三、本年增减变动 金额 -13,784,245.58 79,738,954.37 -125,031,563.04 -59,076,854.25 130,000,000.00 736,011,679.55 27,539,512.74 151,567,589.64 10,786,608.42 1,055,905,390.35 (一)净利润 202,738,954.37 3,520,700.07 206,259,654.44 269,307,102.38 22,305,246.06 291,612,348.44 (二)其他综合收 益 上述(一)和(二 ) 小计 202,738,954.37 3,520,700.07 206,259,654.44 269,307,102.38 22,305,246.06 291,612,348.44 (三)股东投入和 减少资本 -13,784,245.58 -110,392,748.09 -124,176,993.67 130,000,000.00 736,011,679.55 14,391,416.16 880,403,095.71 1.股东投入资本 130,000,000.00 736,011,679.55 17,208,800.00 883,220,479.55 2.股份支付计入 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13,784,245.58 -110,392,748.09 -124,176,993.67 -2,817,383.84 -2,817,383.84 (四)利润分配 -123,000,000.00 -18,159,515.02 -141,159,515.02 27,539,512.74 -117,739,512.74 -25,910,053.80 -116,110,053.80 1.提取盈余公积 27,539,512.74 -27,539,512.74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123,000,000.00 -18,108,407.63 -141,108,407.63 -90,200,000.00 -25,777,859.65 -115,977,859.65 4.其他 -51,107.39 -51,107.39 -132,194.15 -132,194.15 (五)股东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年提取 2.本年使用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30,000,000.00 760,445,172.20 69,832,661.64 446,650,041.80 250,317,030.98 2,757,244,906.62 1,230,000,000.00 774,229,417.78 69,832,661.64 366,911,087.43 375,348,594.02 2,816,321,760.87 法定代表人:包德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大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 炫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 1-6月 单位:元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30,000,000.00 774,229,417.78 69,832,661.64 339,671,713.29 2,413,733,792.71 1,100,000,000.00 38,217,738.23 42,293,148.90 180,851,282.13 1,361,362,169.2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1,164,816.49 1,164,816.49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30,000,000.00 774,229,417.78 69,832,661.64 339,671,713.292,413,73 3,792.71 1,100,000,000.00 38,217,738.23 42,293,148.90 182,016,098.62 1,362,526,985.7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82,786,548.08 82,786,548.08 130,000,000.00 736,011,679.55 27,539,512.74 157,655,614.67 1,051,206,806.96 (一)净利润 205,786,548.08 205,786,548.08 275,395,127.41 275,395,127.41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205,786,548.08 205,786,548.08 275,395,127.41 275,395,127.41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30,000,000.00 736,011,679.55 866,011,679.55 1.股东投入资本 130,000,000.00 736,011,679.55 866,011,679.55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23,000,000.00 -123,000,000.00 27,539,512.74 -117,739,512.74 -90,2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7,539,512.74 -27,539,512.74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123,000,000.00 -123,000,000.00 -90,200,000.00 -90,200,000.00 4.其他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年提取 2.本年使用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30,000,000.00 774,229,417.78 69,832,661.64 422,458,261.37 2,496,520,340.79 1,230,000,000.00 774,229,417.78 69,832,661.64 339,671,713.29 2,413,733,792.71 法定代表人:包德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大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 炫 28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二) 公司概况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前身为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燃气集团”)。1995年 11月 15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1995]270号文件批准,原深圳市液化石 油气管理公司和原深圳市煤气公司合并重组为燃气集团。1996年 4月 30日,燃气集团在深圳市工商局 注册登记,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万元。公司归属深圳市投资 管理公司管理,是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的全资企业。 2002年 7月22日,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深国资办[2002]135号《关于深圳市燃气集团有 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问题的批复》,同意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采用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相结合的方式对 燃气集团进行改制,燃气集团改制后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本公司60%的股权,新股东持有燃气集团 40%的股权。于 2003年 10月8日,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及香港中华煤气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港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香港中华煤气(深圳)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丁方”)、四川希望投资有限公司(2007年 10月 24日,四川希望投资有限公司与新希望集团有 限公司签订合并协议,被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戊方”)、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己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书》,甲方同意将持有燃气集团40%的股权转让 给各受让方,其中,向乙方转让20%、向丙方转让9%、向丁方转让1%、向戊方转让1%及向己方转让 9% 的股权。同时,在受让方受让该股权后,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投入资本人民币 35,200万元,使改制 后燃气集团的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47,200万元。 2004年 2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燃气集团资产权益 转让、增资及深圳市天然气利用项目的批复》(发改外资[2004]310号),及商务部于 2004年3月25日 以《关于同意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商资一批[2004]388号),批准上 述外资并购行为。根据上述批复,燃气集团领取了商外资资审字[2004]00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和企合粤深总字第 11061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200万元,经 营期限至 2054年4月8日止。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投资管理公司等十六户企业划归市国资委直 接监管的通知》(深国资委[2004]88号),经燃气集团董事会深燃董[2004]28号决议,深圳市投资管理 公司将其持有的燃气集团60%股权划转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各方股东放弃优 先购买权利。 2005年 6月21日,经燃气集团董事会深燃董[2005]17号决议同意,各股东按比例追加出资人民币 30,000万元,使燃气集团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7,200万元增至人民币 77,200万元。2006年 1月 13日, 商务部以《关于同意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转股、增资的批复》(商资批[2006]92号),同意燃气集团 的投资总额增至人民币 231,600万元,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77,200万元。 2006年 7月31日,经燃气集团董事会深燃董[2006]16号决议同意,燃气集团进行股份制改造,由 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 12月 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商资批[2006]2533号文件同意以下事项:(i)本公司 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000万元,股本变更后各发起人持股比例不 变;(ii)本公司的名称变更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ii)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经营性道 路危险货物(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运输”和“承担燃气管道安装工程”;(iv)本公司的经营期限至 2054年 4月8日;(v)本公司的章程和发起人协议。 2007年 1月22日,本公司召开“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等事宜,并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2007年 1月30日,本公司领取了变更公司名称、性质、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后的企股粤深总字第 11061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8年 5月16日,由于深圳市统一内外资企业注册号,本公司法人营业 执照变更为 440301501128985号。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2009年 6月24日,根据《关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部分国有 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批复》(深国资委[2009]10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承诺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按实际发行股份数量 10%(1,300万股)的国有股转 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2009年 9月3日,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的通知》(深发[2009]9号),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1号决议,本公司原股东深圳市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09年 12月 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09]126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燃 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3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95元,增加注册资本(股本)计人民币 130,000,000.00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230,000,000.00元。2009年12月 25日,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0年 1月19日,由于股东名称变更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管道燃气业务的经营,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液化石油气(LPG)、 液化天然气(LNG)、天然气、掺混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并提供相关服务;燃气输配管网的投 资、建设和经营;深圳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的开发、建设和经营;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燃气,燃气 用具,钢瓶检测。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运输;承担燃气管道安装工程。 2003年 8月29日,本公司被深圳市建设局授予在深圳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经营管道燃气业务的特 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期限为 30年,自 2003年9月1日至 2033年 9月 1日。 (三)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月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合并日或购买日确认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合并日或购买日为实际取得对被合并 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 日期。 5.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0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 合并方。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 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 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 为被购买方。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以及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通过多次 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 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 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到 相关的资产组的,分摊到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 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 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 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 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 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 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 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商誉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6.1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 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本公司将取得或失去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日期作为购买日和处置日。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 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 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年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 31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 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的所有重大账目及交易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 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 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 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如果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有能力予以弥补的,冲减 少数股东权益,否则冲减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该子公司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母公司承担 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全部作为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6.2对同一子公司的股权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买入再卖出,或卖出再买入的应披露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 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8.1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 汇率按月初汇率计算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 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 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2)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 汇兑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3)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如股票)产生的汇兑差额以及可供出售 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 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 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 计入资本公积。 8.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 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列入股东权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 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 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的股东权益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 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 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 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股东 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32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 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 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单独列示。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9、金融工具 9.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金融工具 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 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 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 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 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9.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 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