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乐山电力:2010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0年08月19日 03:55:19 中财网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00644

2010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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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目录


一、重要提示..........................................................................2
二、公司基本情况......................................................................2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4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5
五、董事会报告........................................................................6
六、重要事项..........................................................................7
七、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13
八、备查文件目录.....................................................................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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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二) 公司独立董事毛杰、董事许拉弟因公事出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纪昌全、董事谢永康
出席会议。

(三)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姓名 廖政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孙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李霞

公司负责人廖政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霞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五)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六)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缩写 乐山电力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 LESHAN ELECTRIC POWER CO.,LTD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缩写 LEP
公司法定代表人 廖政权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迅 曾跃驰
联系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号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号
电话 0833-2445800 0833-2445800
传真 0833-2445800 0833-2445800
电子信箱 600644@vip.163.com 600644@vip.163.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注册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614000
办公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61400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lsep.com.cn
电子信箱 600644@vip.163.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号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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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
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
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乐山电力 600644

(六)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期末增减(%)
总资产 3,592,794,528.10 3,335,610,847.21 7.7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699,400,941.17 673,617,946.04 3.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元/股)
2.14 2.06 3.83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利润 52,571,180.56 50,559,215.41 3.98
利润总额 56,539,752.80 52,460,122.13 7.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40,733,776.21 37,631,647.68 8.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8,020,163.85 35,730,740.96 6.41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248 0.1153 8.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本每股收益(元)
0.1165 0.1094 6.49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248 0.1153 8.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87 5.76增加 0.11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41,809,686.99 61,857,888.76 -32.4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
0.1281 0.1895 -32.41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852,174.23主要为处置土地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
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00,000.00为节能奖励资金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和支出
916,398.01
所得税影响额 -1,116,849.9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38,109.90
合计 2,713,6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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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发行
新股


公积
金转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0,528,296 24.66 -80,528,296 -80,528,296 0 01、国家持股 47,710,733 14.61 -47,710,733 -47,710,733 0 02、国有法人持股 32,817,563 10.05 -32,817,563 -32,817,563 0 0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 境内非国有法
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5,951,835 75.34 80,528,296 80,528,296 326,480,131 1001、人民币普通股 245,951,835 75.34 80,528,296 80,528,296 326,480,131 100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326,480,131 100 326,480,131 100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8年 1月 8日,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 26,369,872股上市流通;2009年1月5日,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88,219股上市流通;2010年1月5日,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0,528,296
股上市流通。至此,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 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股份为
326,480,131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已全部上市流通。

(二)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76,221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例(%)
持股总数
报告期内
增减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四川省电力公司 国有法人 15.69 51,229,789 -0 无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国家 14.61 47,710,733 -0 无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0.69 2,254,594 -0 未知
高亮 境内自然人 0.48 1,569,500 -0 未知
交通银行-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46 1,500,000 1,500,000 0 未知
肖黎 境内自然人 0.31 1,000,500 -100 0 未知
高淑珍 境内自然人 0.28 917,800 -0 未知
李喜明 境内自然人 0.27 867,100 867,100 0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
中证 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其他 0.22 721,777 721,777 0 未知
曾令强 境内自然人 0.22 719,470 -0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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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

股份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四川省电力公司 51,229,789人民币普通股 51,229,789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7,710,733人民币普通股 47,710,733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54,594人民币普通股 2,254,594
高亮 1,569,500人民币普通股 1,569,500
交通银行-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
肖黎 1,000,500人民币普通股 1,000,500
高淑珍 917,800人民币普通股 917,800
李喜明 867,100人民币普通股 867,1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 500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
721,777人民币普通股 721,777
曾令强 719,470人民币普通股 719,47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在前十名股东中,公司国有股股东和国有股股东、国有股
股东和法人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本公司未知前十名流通股之间,以及前十名流
通股股东与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

(二) 新聘或解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职务发生了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010年 2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股东的提案,经公司 2010年3月
8日召开的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选
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董事长廖政权先生,董事谢永康先生、魏晓天先生、赵勤
先生、孙志远先生、许拉弟先生、蒋毅先生,独立董事纪昌全先生、毛杰先生、邵世伟先
生、韩慧芳女士组成。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朱建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王国
华先生、张言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详见公司2010年3月9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2010年 2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股东的提案,经公司 2010年3月
8日召开的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选
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杜品春先生、监事赵卫华女士、杨向东先生、
赵雄翔先生、何党军先生组成(其中杜品春先生和何党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第八次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郑大金先生、向志军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监事职务。(详见公司 2010年3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经公司2010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魏晓天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孙志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聘任李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聘任吴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唐前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迅先生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李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吴泓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职务。(详见公司 2010年3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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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五、董事会报告
(一)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科学管理,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加快发展"的年度经营方
针,经营层认真落实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内抓管理机制创新,外拓市场经营发展,
不断健全管理制度,积极拓展电、气、水市场,优化公司用户结构,提高公司抗击风险的
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是:地方电力开发、经营,本公司电力调度;房地产开发;销售输
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交流电动机、载波通信系统设备;公司管辖范围内发供电电能计量
装置的检定、校准;宾馆、餐饮、文化娱乐等。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 2.13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 1.83亿千瓦时增长16.41%,
完成售电量 8.27亿千瓦时 ,比去年同期 6.59亿千瓦时增长25.57%;完成售气量 3983
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 3,722万立方米增长7%;完成售水量 1,045万立方米,与去年同
期 967万立方米增长8.1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2,874.56万元,比去年同期 43,609.29
万元增长67.11%,营业利润 5,257.12万元,比去年同期 5,055.92万元增长3.98%,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73.38万元,比去年同期 3,763.16万元增长8.24%。

(二) 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或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同
期增减
(%)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增减
(%)
营业利润率比
上年同期增减
(%)
分产品
电力 401,167,343.24 304,758,221.64 24.03 31.76 36.19
减少 2.47个
百分点
多晶硅 159,837,412.03 131,655,005.21 17.63 ---
天然气 76,590,126.62 53,869,151.39 29.67 10.60 1.86
增加 6.04个
百分点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分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393.00万元。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乐山市 710,610,088.52 68.74
眉山市 16,584,294.04 28.30

3、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0年4月转入
正式生产经营,由于营业收入中增加了多晶硅销售收入,公司营业收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1-6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了67.11%。电力和多晶硅收入分别占到营业收入的55%和
22%,去年同期电力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70%。

4、公司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

(1)安全基础亟待夯实。公司所涉足的煤矿、燃气、电力以及多晶硅都属于高危行业,
供水、宾馆也存在公共安全风险问题,安全责任巨大。虽然公司近几年加大了技术改造和
设备更新力度,但公司硬件基础仍然薄弱,抗击自然灾害能力较弱,必须进一步夯实设备
基础。

(2)基建技改工程任务繁重。公司 2010年下达基建、技改项目多任务重,下半年任
务更加艰巨,必须着力强化项目管理,加快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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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3)公司经营风险增多。受国家宏观调控、节能减排政策等因素影响,部分高耗能企
业出现减产或停产,公司售电量增长放缓。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大幅提高,工资及附加费基
数增大。应收票据增多,影响到资金周转。必须进一步加大降本增效工作,大力发展优质
客户,深挖内部潜力,确保董事会下达各项目标圆满完成。

(三) 公司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2、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进度 项目收益情况
3000吨 /年多晶硅项目 2,175,910,000已于 4月正式转产 利润总额为-856.77万元

经公司 2007年 12月 26日召开的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出资

2.55亿元投资组建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51%的权益)进行乐山 3000
吨/年多晶硅项目建设。该项目于 2010年 4月起正式转产,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
15,983.74万元,利润总额为-856.77万元。

六、重要事项
(一) 公司治理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公司运作,并根
据相关治理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下设立了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

(二)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9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 65,941,277.81元,归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56,783,080.98元,扣除根据公司《章程》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
取法定公积金计 3,489,372.51元,本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53,293,708.47元,加上年初
未分配利润 190,862,625.34元,扣除 2008年分配利润26,118,410.48元,2009年末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18,037, 923.33元。


公司 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326,480,131股为基数每 10股派现金红
利 0.50元(含税),分红金额为 16,324,006.55元,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201,713,916.78元。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0年5月31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0年6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 2010年 6月 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了 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具体实施
日期为:股权登记日 2010年 7月 2日,除息日 2010年7月5日,红利发放日 2010年 7
月 9日。2010年7月9日,公司所有股东红利已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发放完毕。

(三)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10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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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内容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
现金红利或者送红股方式。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配
股利政策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的有关规定执行,
即:“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
之三十”。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拟定,报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公
司2009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已经公司2010年5月31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已于 2010年7月9日按相关规定实施完毕。

(五)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起诉
(申
请)方
应诉
(被申
请)方
承担连
带责任

诉讼仲
裁类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
裁)涉及
金额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
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诉讼(仲
裁)判决
执行情况
乐山
电力
股份
有限
公司
峨眉山
温泉度
假区投
资有限
公司

投资合
同纠纷
1999年,公司与峨眉山温泉
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
了《温泉供水有限公司投资
协议》,由于供水公司迟迟
未能成立,公司 2004年起
诉至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
民法院,请求确认《投资协
议》无效。

1,2002007年该院做出
判决,确认投资协
议无效,峨眉山温
泉度假区投资有限
公司返还公司投资
款 1200万元及利
息。双方不服,向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

四川省高
级人民法
院终审判
决“驳回上
诉,维持原
判”。

2008年 5
月,公司
向乐山市
中级人民
法院申请
强制执
行,目前
正在执行
过程中。

夹江千佛岩水力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因修建千佛岩电
站造成公司夹江公司所属
乐山
电力
股份
有限
公司
夹江
公司
四川夹
江千佛
岩水力
发电有
限责任
公司

财产损
害赔偿
的石骨坡电站发电损失,经
双方确认,损失为 338.5205
万元,夹江千佛岩水力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2009年
内支付,延长支付款项按银
行同期贷款利息补偿。鉴于
夹江千佛岩水力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一直不履行承诺,
2010年6月,公司夹江公司
向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
338.5205
该院以[2010]夹江
民初字第 396号受
理案件通知书受理
了此案。

提起诉讼。


1)、公司诉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1,200 万元投资合同纠纷案,公司于2008
年5月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10年4月7日,在该院的主持下公司与峨眉
山温泉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用
20套“峨眉山天颐温泉休闲乡都温泉公寓”作价1532.2万元抵偿所欠公司的本息及迟延履
行金。同时,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8]乐执字第11-3号裁定书裁定将上述房屋
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公司已于201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有关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公告。公司于 2004 年计
提120万元、2005 年计提480万元共600万元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夹江千佛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因修建千佛岩电站造成公司夹江公司所属的
石骨坡电站发电损失,经双方确认,损失为 338.5205万元,夹江千佛岩水力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承诺 2009年内支付,延长支付款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补偿。鉴于夹江千佛岩水
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直不履行承诺,2010年 6月,公司夹江公司向四川省夹江县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以[2010]夹江民初字第 396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了此案。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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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七)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1、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所持对象
名称
最初投资成本
(元)
持有数量(股)
占该公
司股权
比例(%)
期末账面价值
(元)
报告期
损益
(元)
报告期
所有者
权益变
动(元)
会计
核算
科目
股份
来源
乐山市商
业银行
14,900,000.00 27,960,000.00 14.09 41,200,600.00
长期
股权
投资
购买
华西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0.20 2,000,000.00
长期
股权
投资
购买

(八) 资产交易事项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竞买乐山市中心城区土地的
议案》,同意公司参与乐山市中心城区海棠路渔儿湾 52698㎡土地的竞买。目前,已取得
了该宗土地使用权,相关土地权证正在办理中。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转让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港
湾公司 1000万股股权。目前,公司正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
定办理该项股权的转让事宜。

(九)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
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交
易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关联交
易价格
关联交易
金额
占同类
交易金
额的比
例(%)
关联交
易结算
方式
市场
价格
交易价格
与市场参
考价格差
异较大的
原因
四川省电力
公司乐山电
业局*1
母公司的
分公司
购买
商品
采购
电力
物价管理
部门定价
按物价
管理部
门定价
执行
1.56 0.01
当月结
算当月
付费
四川省电力
公司眉山公
司*2
母公司的
分公司
购买
商品
采购
电力
按双方协
商确定价
格执行
按物价
管理部
门定价
执行
38.78 0.16
当月结
算当月
付费
物价管理
四川省电力
公司乐山电
业局*3
母公司的
分公司
购买
商品
采购
电力
部门确定
的电价目
录和测算
-17,393.92 72.30
当月结
算当月
付费
方法确定
四川省电力
公司乐山电
业局*4
母公司的
分公司
水电汽
等其他
公用事
业费用
(购买)
采购
电力
物价管理
部门定价
按物价
管理部
门定价
执行
7,128.54
当月结
算当月
付费
小计 24562.80 72.47
四川省电力
公司乐山电
业局*1
母公司的
分公司
销售
商品
销售
电力
物价管理
部门定价
按物价
管理部
门定价
执行
117.19 2.92
当月结
算次月
收回
四川省电力
公司眉山公
司*2
母公司的
分公司
销售
商品
销售
电力
物价管理
部门定价
按物价
管理部
门定价
执行
275.81 6.88
当月结
算次月
收回
小计 393.00 9.80

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1:为本公司下属分厂象月电厂与公司关联方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之间采购
电力和销售电力。

*2:为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四川省电力公司
眉山公司之间采购电力和销售电力。

*3:为公司本部与公司关联方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之间采购电力和销售电力。

*4: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原因购买公司关
联方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的电力。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四川省电力公司与公司之间正常的电力采购和电力销售,今后公
司还将继续采购和销售。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资产、股权收购、出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事项;
4、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十)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为公司带来的利润达到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0%以上(含10%)的托管、承包、
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托管事项。

(2) 承包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承包事项。

(3) 租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租赁事项。

2、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
保)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
的担保)
0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77,673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77,673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11.0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
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42,702.95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42,702.95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是本公司为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进出口
银行成都分行技术装备进口贷款和在中国银行乐山市分行贷款提供的 77,673万元担保。

该事项已于 2008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证券日报》上。

3、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1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4、其他重大合同

本报告期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十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在此基础上,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特别承诺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在规定的 12个月限售期满后,24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完全
按照上述承诺履行。


2010年1月5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已全部上市流通。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1) 截至半年报披露日,是否存在尚未完全履行的业绩承诺:否
(2) 截至半年报披露日,是否存在尚未完全履行的注入资产、资产整合承诺:否
(十二)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否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72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1

(十三)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处罚及整改情


(十四)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十五) 信息披露索引

事项 刊载的报刊名称及版面 刊载日期 刊载的互联网网站及检索路径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 2009年度业绩快
报》
《中国证券报》D002版、《上
海证券报》B74版、《证券
时报》 D10版、《证券日报》
F1版
2010年 1月 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乐山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
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乐山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 2010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中国证券报》D007版、《上
海证券报》B44版、《证券
时报》 C7版、《证券日报》
E4版
2010年 2月 9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乐山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乐山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
《中国证券报》 B07版、《上
海证券报》 B8版、《证券时
报》 A7版、《证券日报》
D3版
2010年 3月 9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 2009年年度报告
摘要》、《乐山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乐山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
经营关联交易的公
告》、《乐山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
告》
《中国证券报》D013,D014
版、《上海证券报》 B19,B20
版、《证券时报》D21,D22
版、《证券日报》H2,H3版
2010年 3月 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
业绩快报》
《中国证券报》 C06版、《上
海证券报》B44版、《证券
时报》 B4版、《证券日报》
F4版
2010年 4月 8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
报告》、《乐山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乐山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中国证券报》D017版、《上
海证券报》B87版、《证券
时报》 D31版、《证券日报》
D28版
2010年 4月 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
《中国证券报》B006版、《上
海证券报》B20版、《证券
时报》 C7版、《证券日报》
E7版
2010年 5月 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B003版、《上
海证券报》B22版、《证券
时报》 C8版、《证券日报》
C4版
2010年 6月 1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 2009年度分红派
息实施公告》
《中国证券报》B007版、《上
海证券报》B34版、《证券
时报》 B3版、《证券日报》
D10版
2010年 6月 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 2010年上半年度
业绩快报》
《中国证券报》 A22版、《上
海证券报》B17版、《证券
时报》 C6版、《证券日报》
B4版
2010年 7月 2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七、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0,567,240.65 250,010,835.6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8,771,685.41 64,381,107.23
应收账款 65,344,795.42 7,552,853.21
预付款项 49,482,172.98 44,160,688.2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14,910.9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2,379,487.99 20,393,211.3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83,670,666.68 50,924,973.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65,313.60 373,505.29
流动资产合计 430,596,273.65 437,797,174.35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1,035,480.38 1,035,480.38
长期应收款 193,012.21 193,012.21
长期股权投资 82,461,232.98 81,416,838.79
投资性房地产 6,226,603.69 6,291,298.69
固定资产 2,785,517,546.53 811,468,790.42
在建工程 104,309,052.41 1,812,575,166.60
工程物资 13,404,872.92 12,864,666.44
固定资产清理 20,300.00 5,67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42,839,579.72 148,105,995.67
开发支出
商誉 6,799,980.00 6,799,980.00
长期待摊费用 939,938.99 951,822.6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450,654.62 16,104,951.0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62,198,254.45 2,897,813,672.86
资产总计 3,592,794,528.10 3,335,610,847.21

1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19,000,000.00 335,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1,300,000.00
应付账款 368,737,367.54 224,589,806.44
预收款项 114,617,983.96 92,871,386.7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7,663,073.50 28,029,133.69
应交税费 -140,487,886.14 -134,657,858.44
应付利息 31,295.46 69,540.00
应付股利 17,628,494.28 1,304,487.73
其他应付款 33,261,711.48 30,466,411.8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542,000.00 17,542,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72,994,040.08 616,514,907.9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661,990,000.00 1,689,99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300,936.08 300,936.08
专项应付款 36,252,546.00 36,525,273.00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82,806.83 2,843,319.22
其他非流动负债 3,406,316.67 3,220,5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04,732,605.58 1,732,880,028.30
负债合计 2,577,726,645.66 2,349,394,936.2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26,480,131.00 326,480,131.00
资本公积 16,802,043.50 16,802,043.50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2,383,403.83 1,010,178.36
盈余公积 111,287,669.85 111,287,669.8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42,447,692.99 218,037,923.3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99,400,941.17 673,617,946.04
少数股东权益 315,666,941.27 312,597,964.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5,067,882.44 986,215,910.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592,794,528.10 3,335,610,847.21

法定代表人:廖政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霞

1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6,427,762.35 81,925,557.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78,001,685.41 63,581,107.23
应收账款 13,290,479.87 2,440,796.56
预付款项 15,169,182.91 11,601.16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42,399,891.95 90,597,101.57
存货 5,672,726.60 4,250,123.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20,961,729.09 242,806,287.3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635,950,162.59 635,950,162.59
投资性房地产 5,694,570.71 5,751,839.93
固定资产 352,990,634.17 359,551,042.17
在建工程 20,216,526.34 12,644,480.72
工程物资 253,365.49 260,737.99
固定资产清理 5,67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1,906,510.51 35,949,953.7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05,560.09 371,037.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306,794.56 10,184,695.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57,624,124.46 1,060,669,620.23
资产总计 1,378,585,853.55 1,303,475,907.6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65,000,000.00 225,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1,300,000.00
应付账款 69,193,528.34 65,071,261.79
预收款项 25,695,685.78 23,425,032.36
应付职工薪酬 24,029,016.33 14,255,303.87
应交税费 29,236,003.09 30,572,037.38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17,628,494.28 1,304,487.73
其他应付款 145,946,506.17 123,502,378.15

1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850,000.00 85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97,579,233.99 505,280,501.2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5,990,000.00 215,99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300,936.08 300,936.08
专项应付款 33,798,000.00 33,798,000.00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01,361.12 2,244,939.1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2,290,297.20 252,333,875.21
负债合计 829,869,531.19 757,614,376.4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26,480,131.00 326,480,131.00
资本公积 10,224,531.84 10,224,531.84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11,287,669.85 111,287,669.8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00,723,989.67 97,869,198.4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548,716,322.36 545,861,531.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总计
1,378,585,853.55 1,303,475,907.60

法定代表人:廖政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霞

1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利润表
2010年 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728,745,620.75 436,092,925.35
其中:营业收入 728,745,620.75 436,092,925.3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678,191,378.94 387,627,373.68
其中:营业成本 545,577,147.91 314,058,605.3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9,846,020.84 5,254,066.24
销售费用 13,630,464.76 8,319,367.91
管理费用 80,649,544.36 49,598,725.86
财务费用 27,694,065.72 10,399,889.50
资产减值损失 794,135.35 -3,281.2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16,938.75 2,093,663.7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1,044,394.19 -407,783.85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2,571,180.56 50,559,215.41
加:营业外收入 7,645,591.95 2,697,347.85
减:营业外支出 3,677,019.71 796,441.1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30,146.92 654,819.2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6,539,752.80 52,460,122.13
减:所得税费用 12,737,000.20 10,651,918.9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3,802,752.60 41,808,203.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733,776.21 37,631,647.68
少数股东损益 3,068,976.39 4,176,555.47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248 0.1153(二)稀释每股收益 0.1248 0.1153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43,802,752.60 41,808,203.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0,733,776.21 37,631,647.6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068,976.39 4,176,555.47

法定代表人:廖政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霞

1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利润表
2010年 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386,438,645.39 291,850,255.52
减:营业成本 305,109,396.76 219,977,954.74
营业税金及附加 3,518,246.24 2,522,723.01
销售费用 5,114,779.97 3,451,622.87
管理费用 40,386,624.14 29,193,209.65
财务费用 7,336,675.20 9,306,949.25
资产减值损失 488,395.77 -359,590.3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644,611.21 2,940,600.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749,999.2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25,129,138.52 30,697,987.10
加:营业外收入 5,067,008.86 1,800,786.00
减:营业外支出 1,777,788.58 577,441.4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6,802.06 495,621.3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28,418,358.80 31,921,331.62
减:所得税费用 9,239,561.00 6,479,060.9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178,797.80 25,442,270.70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587 0.0779(二)稀释每股收益 0.0587 0.0779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19,178,797.80 25,442,270.70

法定代表人:廖政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远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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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51,051,620.16 475,465,667.2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890,217.57 11,506,308.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1,941,837.73 486,971,975.7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90,244,478.14 258,811,429.3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5,750,747.82 69,114,361.64
支付的各项税费 88,528,445.10 72,876,488.2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5,608,479.68 24,311,807.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0,132,150.74 425,114,087.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809,686.99 61,857,888.7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273,180.3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58,461.21 2,517,089.7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90,427.30 3,104,67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1,183,170.85 19,591,678.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232,059.36 29,486,618.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231,609,733.01 880,826,989.24
投资支付的现金 9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7,717.64 8,915,716.6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1,707,450.65 890,642,705.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9,475,391.29 -861,156,087.7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94,000,000.00 969,9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4,480,000.00 969,9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3,272,727.00 187,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2,985,163.73 63,699,889.8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20,020.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6,257,890.73 251,419,910.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22,109.27 718,480,089.6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9,443,595.03 -80,818,109.3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0,010,835.68 591,794,320.6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0,567,240.65 510,976,211.28

法定代表人:廖政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霞

2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17,812,737.34 305,594,326.2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796,577.16 1,210,500.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6,609,314.50 306,804,826.5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11,749,840.09 191,350,957.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7,682,094.63 22,965,804.04
支付的各项税费 45,781,961.60 47,390,335.7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903,596.10 12,978,578.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9,117,492.42 274,685,676.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91,822.08 32,119,150.2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5,02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44,611.21 2,021,4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9,127.30 29,324.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099.55 89,442.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7,838.06 2,195,186.4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27,441,896.80 6,089,372.52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1,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8,441,896.80 6,089,372.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644,058.74 -3,894,186.1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0 14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7,203,880.61 117,499,498.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7,203,880.61 262,499,498.7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0,000,000.00 177,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770,307.00 33,512,304.5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6,779,131.80 100,276,506.4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2,549,438.80 310,788,811.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654,441.81 -48,289,312.2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497,794.85 -20,064,348.0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925,557.20 52,121,346.7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427,762.35 32,056,998.74

法定代表人:廖政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霞

2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 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实收资本(或股
本)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
余额
326,480,131.00 16,802,043.50 1,010,178.36 111,287,669.85 218,037,923.33 312,597,964.88 986,215,910.92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
余额
326,480,131.00 16,802,043.50 1,010,178.36 111,287,669.85 218,037,923.33 312,597,964.88 986,215,910.92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
1,373,225.47 24,409,769.66 3,068,976.39 28,851,971.52
填列)
(一)净利润 40,733,776.21 3,068,976.39 43,802,752.60
(二)其他综
合收益
上述(一)和
(二)小计
40,733,776.21 3,068,976.39 43,802,752.60
(三)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资

1.所有者投入
资本
2.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

-16,324,006.55 -16,324,006.55
1.提取盈余公

2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
分配
-16,324,006.55 -16,324,006.55
4.其他
(五)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

1,373,225.47 1,373,225.471.本期提取 4,581,272.60 4,581,272.60
2.本期使用 3,208,047.13 3,208,047.13
四、本期期末
余额
326,480,131.00 16,802,043.50 2,383,403.83 111,287,669.85 242,447,692.99 315,666,941.27 1,015,067,882.44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上年同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实收资本(或股
本)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326,480,131.00 16,802,043.50 107,798,297.34 193,128,903.61 307,562,454.12 951,771,829.57
加:会计政策变更 3,185,458.12 -3,229,710.54 397,720.50 -205,960.01 147,508.07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326,480,131.00 16,802,043.50 3,185,458.12 104,568,586.80 193,526,624.11 307,356,494.11 951,919,337.64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3,073,095.95 11,513,237.20 3,987,555.47 12,427,696.72

2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号填列)
(一)净利润 37,631,647.68 4,176,555.47 41,808,203.15
(二)其他综合收

上述(一)和(二)
小计
37,631,647.68 4,176,555.47 41,808,203.15
(三)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

2.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26,118,410.48 -189,000.00 -26,307,410.48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26,118,410.48 -189,000.00 -26,307,410.48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3,073,095.95 -3,073,095.95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3,073,095.95 3,073,095.95
四、本期期末余额 326,480,131.00 16,802,043.50 112,362.17 104,568,586.80 205,039,861.31 311,344,049.58 964,347,034.36

法定代表人:廖政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霞

2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 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实收资本(或股
本)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专项储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326,480,131.00 10,224,531.84 111,287,669.85 97,869,198.42 545,861,531.1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326,480,131.00 10,224,531.84 111,287,669.85 97,869,198.42 545,861,531.1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2,854,791.25 2,854,791.25(一)净利润 19,178,797.80 19,178,797.80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19,178,797.80 19,178,797.80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6,324,006.55 -16,324,006.55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6,324,006.55 -16,324,006.55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326,480,131.00 10,224,531.84 111,287,669.85 100,723,989.67 548,716,322.36

2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上年同期金额
实收资本(或股
本)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326,480,131.00 10,224,531.84 107,798,297.34 92,583,256.29 537,086,216.4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326,480,131.00 10,224,531.84 107,798,297.34 92,583,256.29 537,086,216.4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676,139.78 -676,139.78
(一)净利润 25,442,270.70 25,442,270.70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25,442,270.70 25,442,270.70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26,118,410.48 -26,118,410.48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6,118,410.48 -26,118,410.48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326,480,131.00 10,224,531.84 107,798,297.34 91,907,116.51 536,410,076.69

法定代表人:廖政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霞

2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1)股本变化情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 1988年3月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1988)12
号]批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底以前本公司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154万股,其中社会
公众股 1,300万股,1993年 4月 2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3)1号]批准,社会公众股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1993年8月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 1比1配股(国家股及法人股股东全部
放弃配股),共配 1,300万股。1994年4月 22日,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按 10比2送红股 520万股(国
家股及法人股股东同比例送红利)。1996年10月按 10比1向全体股东送红股 697.4万股。至此,本
公司总股本为 7,671.4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 3,432万股。1997年8月以 7,671.4万股为基数按10:

2.727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共配 1,521.852万股,总股本增
至9,193.252万股,同年10月6日分别按10:1.2516比例和10:2.9206比例向全体股东送红股1,150.71
万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2,684.99万股,总股本增至 13,028.952万股。1999年 1月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上字(1998)150号]批准,以 1997年期末总股本 13,028.95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配3
股,应配 3,908.6856万股(国家股股东认购 697.4411万股,其余放弃;其他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认
购),实际配售 2,554.5792万股,总股本增至 15,583.5312万股。2000年 10月 26日,以总股本
15,583.531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用资本公积转增 6股,总股本增至 24,933.6499万股。

2006年 12月 18日,本公司 2006年第 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确定由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直接送股
和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支付方案为:①以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 0.9股股份;②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本公司用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股定向转增股本 5.9912股。合计增加股本
7,714.3632万股。2006年 12月 11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四川省政府国资委[川国资产权(2006)
357号]《关于乐山电力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权管理问题的批复》批准。2007年 1月5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证明本公司已完成证券变更
登记,登记的国家股、社会法人股和普通股合计由 24,933.6499万股变更为普通股 32,648.0131万股,
增加 7,714.3632万股。其中原国家股和法人股(限售流通股)支付非限售流通股股东股份对价后减少
1,158.8541万股,普通流通股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 7,714.3632万股,获得原国家股和法人股支
付对价的股份增加 1,158.8541万股。2007年 1月 21日,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
务所[君和验字(2007)第 1001号验证,并于 2007年5月25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变更后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111001800015,注册资本为 32,648.0131万元,住所
为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号,法定代表人为廖政权,经营范围为地方电力开发、经营,本公司电力
调度,房地产开发;销售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交流电动机、载波通信系统设备;公司管辖范围内
发供电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校准;分公司经营住宿、中餐、卡拉 OK歌舞等。


(2)股东变化情况
2000年 12月 15日,原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投控股公司)与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投峨铁集团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拥有的本公司
1,594.0459万股转让给川投峨铁集团公司,转让后川投控股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2003年 12月
10日,川投峨铁集团公司与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汉派实业)签订《股份转让合同书》,
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 1,594.0459万股转让给汉派实业,转让后汉派实业持有本公司法人股
1,594.0459万股,占总股本的6.39%。


2003年 12月 31日,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信都建设)与深圳市业海通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业海通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 2,036.66万股转
让给业海通投资,转让后信都建设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业海通投资持有本公司法人股 2,036.66
万股,占总股本的8.17%。


2006年 8月 4日汉派实业、业海通投资分别将其持有本公司的 1,594.0459万股和 2,036.66万股
法人股(即 2007年 1月 5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 3,281.7563万股)协议转让
给四川省电力公司,相关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于 2006年 8月9日办理完毕。


为妥善解决 1997年乐山市、眉山市行政区划分时遗留的股份公司国家股划分问题,2003年 12月
3日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函(2003)403号]《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划转问题的批复》
同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 [川府函(2003)68号] 批准的股份划转方案,将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简称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持有的 7,315.3822万股国家股中的 2,037.00万股划转给眉山市资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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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营有限公司(简称“眉山资产经营公司”),过户登记手续在 2003年 12月之前办理完毕。2006年 8
月 18日,眉山资产经营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签订国家股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
2,037.00万股(即 2007年 1月 5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 1,841.2226万股)协
议转让给四川省电力公司。2008年 11月 3日,眉山资产经营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签订了《协议转
让乐山电力股份的终止协议书》,终止原转让协议。


2008年11月 3日、2009年 9月 9日四川省电力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交易系统,受
让了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632.40万股和 208.8226万股,股份变动后,四
川省电力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5,122.9789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69%,为本公司第一大
股东。


2、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总部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号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号

3、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业务性质主要经营活动
电力、自来水和天然气供应与安装。

本公司及子公司目前主要经营电力发电、供电,自来水和天
然气供应与安装,宾馆服务、原煤采掘。


4、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四川省电力公司原持有本公司股份 3,281.7563万股、占10.05%的股份,2008年 11月 3日、2009
年 9月 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交易系统,分别受让了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股份1,632.40万股和208.8226万股,截止报告期末,四川省电力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122.9789
万股、占15.69%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如下: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100%
国家电网公司

100%
四川省电力公司

15.6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董事会 2010年 8月 16日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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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5.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
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
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
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5.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以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6.1合并范围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第六条和第七条及其应用指南第一
项的规定,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并且在被投资单位的决策机构中享
有半数以上的投票权或直接拥有决定权的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虽未持有半数以
上表决权但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第八条规定的四项条件之一的,也将被投资
单位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的主体。但有证据表明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
的除外。

6.2合并程序: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后编制。编制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的要求,将母公司与各子公
司及各子公司之间的重要投资、往来、存货购销等内部交易及其未实现利润抵销后逐项合并,并计算
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本期收益。如子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合并前先按母公
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调整子公司会计报表。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
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以业务发生日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
货币性项目,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
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
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
(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
率折算,不改变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不产生汇兑差额。


合并以外币表示的子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资产和负债项目,均按照合并报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
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列示。现金流
量表中有关反映发生额的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项目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是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这两者的差额即为汇率变动对
现金的影响,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9、金融工具:

9.1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为本公司已经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

9.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方法、确认与计量
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将拥有的金融资产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四类。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及持有至到期投资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的金融资产目前主要为
应收款项。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含应收
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
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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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按经济实质将承担的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负债两类。本公司的金融负债目前主要包括应付款项和其他应付款项。金融负债初
始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
量。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
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9.3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若有客观证据表明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将对其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减值测试。

9.3.1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若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
值,则将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
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持有至到期
投资的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
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持有至到期投资在
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9.3.2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公司需要考虑和计提减值准备的金融资产目前主要为应收款项,减值准
备计提方法如下:
9.3.2.1对于预付款项以及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
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
备。

9.3.2.2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或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采用期末余额百分比
法,按规定的提取比例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标准如下:本公司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
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按7%计提,其他应收款按20%计提,个别应收款项出现明显回收困难的,根据款
项的具体情况估计计提。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冲减坏账准备金。该计提比例每年年末均需根据当年的
债权人的总体信用状况评估其合理性。

对于存在证据证明无法全部收回的应收款项,无论其账龄长短,本公司对其全部或部分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的确认标准为:a.债务单位因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
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b.债务人逾期未履行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
法收回;c.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对于已确认的坏账,按照管理权限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9.3.2.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
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则按其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在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产生的减值损失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
确认,也应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
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
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9.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
9.4.1金融资产转移包括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两种类型。

9.4.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a.如果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将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果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b.如果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果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
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9.4.3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
账面价值;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因金融资
产转移获得了新金融资产或承担了新金融负债的,应当在转移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该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并将该金融资产扣除金融负债后的净额作为上述对价的组成部分。公司与金融资产转入方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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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

服务合同提供相关服务的,应当就该服务合同确认一项服务资产或服务负债。服务负债应当按照公允
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作为上述对价的组成部分。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公司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
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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