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国石化: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0年08月23日 05:34:18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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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28 证券简称:中国石化 编号:临2010—2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或「本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0
年8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8月20日上午以现场会
议方式在中国石化总部召开。中国石化14位董事出席了会议,独
立非执行董事马蔚华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并授权委托独立
非执行董事李德水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苏树林董事长召集、主持。

出席会议的董事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并批准如下事项及议
案:
一、关于2010年上半年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的报告。

二、2010年半年度股息分派方案。

同意派发2010年上半年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8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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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2010年6月30日总股数86,702,527,774股计算,现金股利合计
约人民币69.36亿元。

三、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本公司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四、中国石化2010年半年度报告。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15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承董事会命
陈革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2010年8月20日
于本公告日期,中国石化的非执行董事为:苏树林、张耀仓、曹耀峰、
李春光、刘运;执行董事为:王天普、章建华、王志刚、蔡希有、戴
厚良;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德水、谢钟毓、陈小津、马蔚华、吴晓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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