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Yanggu Huatai Chemical Co., Ltd. (山东省阳谷县清河西路21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 人"或"阳谷华泰")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 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 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 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 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的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全文。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全体股东--39 名自然人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传华、王文博、贺玉广、 王文杰、柳章银、王兴军、赵凤保、杜孟成承诺: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在其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 3 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尹月荣、王文一承诺: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在王 传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王传华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 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阳谷华泰")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63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 行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00万股,网上定价发 行1,200万股,发行价格为20.8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304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阳谷华泰",股票代码 "300121";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20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9 月17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证监会指定 的五家网站( 巨潮资讯网, 网址www.cninfo.com.cn ; 中证网, 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 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 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4 二、发行人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 年9 月17 日 3、股票简称:阳谷华泰 4、股票代码:300121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0,000,000 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5,000,000 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月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发行前全体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传华、王文博、贺玉广、 王文杰、柳章银、王兴军、赵凤保、杜孟成承诺: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在其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尹月荣、王文一承诺: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在王 传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王传华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 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 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1,20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本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5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数额(股) 持股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一 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1 王传华 30,750,000 51.25 2013年9月17日 2 尹月荣 5,625,000 9.38 2013 年9 月17 日 3 王文一 2,812,500 4.69 2013 年9 月17 日 4 王文博 2,812,500 4.69 2013 年9 月17 日 5 张 焱 700,000 1.17 2013 年9 月17 日 6 陈毅敏 450,000 0.75 2013 年9 月17 日 7 刘太平 400,000 0.67 2013 年9 月17 日 8 贺玉广 90,000 0.15 2013 年9 月17 日 9 王文杰 90,000 0.15 2013 年9 月17 日 10 赵凤保 90,000 0.15 2013 年9 月17 日 11 王传孔 90,000 0.15 2013 年9 月17 日 12 李贻琦 90,000 0.15 2013 年9 月17 日 13 许思俊 90,000 0.15 2013 年9 月17 日 14 薛文光 75,000 0.13 2013 年9 月17 日 15 董瑞国 75,000 0.13 2013 年9 月17 日 16 李芝月 75,000 0.13 2013 年9 月17 日 17 吕同臣 75,000 0.13 2013 年9 月17 日 18 杜孟成 75,000 0.13 2013 年9 月17 日 19 淡红卫 75,000 0.13 2013 年9 月17 日 20 柳章银 45,000 0.08 2013 年9 月17 日 21 郑崇纳 45,000 0.08 2013 年9 月17 日 6 22 刘卫东 25,000 0.04 2013 年9 月17 日 23 范来队 25,000 0.04 2013 年9 月17 日 24 布伯虎 25,000 0.04 2013 年9 月17 日 25 龙秀锦 25,000 0.04 2013 年9 月17 日 26 王兴军 25,000 0.04 2013 年9 月17 日 27 王春安 25,000 0.04 2013 年9 月17 日 28 师利龙 25,000 0.04 2013 年9 月17 日 29 杨淑华 25,000 0.04 2013 年9 月17 日 30 陆福申 25,000 0.04 2013 年9 月17 日 31 左 勇 25,000 0.04 2013 年9 月17 日 32 刘 红 15,000 0.03 2013 年9 月17 日 33 魏承磊 15,000 0.03 2013 年9 月17 日 34 郑广泉 15,000 0.03 2013 年9 月17 日 35 魏茂祥 15,000 0.03 2013 年9 月17 日 36 崔振东 15,000 0.03 2013 年9 月17 日 37 唐恒建 15,000 0.03 2013 年9 月17 日 38 孔繁祚 15,000 0.03 2013 年9 月17 日 39 闫瑞军 15,000 0.03 2013 年9 月17 日 二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1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3,000,000 5.00 2010年12月17日 2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2,000,000 20.00 2010年9月17日 合 计 60,000,000 1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Yanggu Huatai Chemical Co., Ltd. 发行后股本: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传华 成立日期:2000 年3 月23 日 住 所:山东省阳谷县清河西路 217 号(原南环路217 号) 邮 编:252300 电话:0635- 6381900 传真:0635- 6381900 互联网址:http://www.yghuatai.com 电子邮箱:yghtzq@126.com 信息披露部门:证券事务部 部门负责人:贺玉广 电 话:0635-6381900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限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王传华 董事长 2009年9月21日至 2012年9月20日 30,750,000 51.25% 王文博 董事、总经理 2009年9月21日至 2012年9月20日 2,812,500 4.69% 贺玉广 董事、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09年9月21日至 2012年9月20日 90,000 0.15% 8 王文杰 董事、副总经理 2009年9月21日至 2012年9月20日 90,000 0.15% 孟庆合 独立董事 2009年9月21日至 2012年9月20日 0 0 杨绍君 独立董事 2009年9月21日至 2012年9月20日 0 0 张廷新 独立董事 2009年9月21日至 2012年9月20日 0 0 柳章银 监事会主席 2009年9月21日至 2012年9月20日 45,000 0.08% 王兴军 监事 2009年9月21日至 2012年9月20日 25,000 0.04% 穆为燕 职工监事 2009年9月21日至 2012年9月20日 0 0 赵凤保 副总经理 2009年9月21日至 2012年9月20日 90,000 0.15% 杜孟成 副总经理 2009年9月21日至 2012年9月20日 75,000 0.13%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简介 本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王传华,自本公司成立以来未发生变 化。 王传华:本公司董事长,男,1962 年出生,身份证号:37252219620616****,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山东省第十届、第十一 届人大代表。1980 年7 月-1989 年9 月任阳谷县水利局技术员(期间停薪留职 兴办汽车运输和修理业务),1989 年10 月-1994 年8 月任阳谷县交通局汽车出 租公司副总经理、阳谷县交通环保设备厂厂长,1994 年9 月-2000 年3 月任山 东阳谷华泰有机化工厂厂长,2000 年3 月-2006 年3 月任山东阳谷华泰化工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 年3 月-2009 年9 月任山东阳谷华泰化工有限公 9 司执行董事。王传华先生曾参与设计多项专利,2003 年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工协 会科技进步三等奖、2005 年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科技进步二等奖、2007 年 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009 年获得"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2009 年9 月起,任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期3 年。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止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控制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对外投资。 四、发行人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24,139 户。 公司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1 王传华 30,750,000 51.25 2 尹月荣 5,625,000 9.38 3 王文一 2,812,500 4.69 4 王文博 2,812,500 4.69 5 张 焱 700,000 1.17 6 陈毅敏 450,000 0.75 7 刘太平 400,000 0.67 8 赵凤保 90,000 0.15 9 贺玉广 90,000 0.15 10 李贻琦 90,000 0.15 11 王传孔 90,000 0.15 12 王文杰 90,000 0.15 13 许思俊 90,000 0.15 合计 44,090,000 73.5 10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500万股 二、发行价格:20.8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8.5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51.3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 股数按本次发行1,500万股计算)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 票为300 万股,有效申购为27,030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 1.10987791%,认购倍数为90.10 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1,200 万股,中签 率为0.2904687051%,超额认购倍数为344 倍。在本次发行中,网上网下发行不 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312,000,000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2010 年9 月9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 验字[2010]第2-0039 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18,477,568.14 元,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承销及保荐费 12,520,000.00 审计验资费 1,985,678.10 律师费 744,079.00 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3,026,811.04 股份登记托管费 36,000.00 上市初费 15,000.00 评估费用 150,000.00 合计 18,477,568.14 每股发行费用:1.23 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11 六、募集资金净额:293,522,431.86 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66 元(按照2010 年3 月31 日净资产值加上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4047 元/股(以公司200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九、对于募集资金的运用,本公司承诺如下: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 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本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 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 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 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并及时披露。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 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0年8月27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 告书刊登前,除以上事项外,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 如下: (一)发行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发行人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发行人住所没有变更;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2 (十)发行人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发行人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5层 邮 编: 100031 电 话: 010-63081089、63081021 传 真: 010-63081071 保荐代表人:徐海啸、陈仕强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信达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保荐机构 的推荐意见如下: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信达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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