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江钻股份: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人民币循环贷款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2010年10月27日 22:13:40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江钻股份公告编号:2010-021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
《人民币循环贷款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9年
2月
27日,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
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签订《人
民币循环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的关联交易。贷款额度
为人民币
3亿元,时间自
2009年
2月
27日到
2010年
2月
27日,在
该期限内,公司可循环使用该贷款额度,但在该期限内任一时点上的
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该贷款额度。贷款的利率按照公司提款当日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相关期限基准贷款利率下浮
10%执行。



2010年
2月
24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了该合同。贷款额度为
人民币
3亿元,循环贷款额度有效期
1年,2010年
2月
24日至
2011

2月
24日。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2010年8月4日,公司与财务公司增加签订
了一份《人民币循环贷款合同》。贷款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时间自2010
年8月4日至2011年2月24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持有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1%的
股份,为其控股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条款,本公司与中国石
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为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张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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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董事长、谢永金副董事长、范承林董事、张茂顺董事作为关联方,

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

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
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2、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融
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没
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人民币循环贷款合同》即
可生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公司名称: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营业场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709号建银大厦
28楼
2809室
负责人:王奕军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

赁;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
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协助成员单位实现
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
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经公司批准的属于财务
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与许可证件核定的
期限、范围一致)。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000035902
税务登记证号:鄂国地税武字
420103666797247号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武汉分公司成立于
2007年
11月
15日,


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
2280万元,净利润
1221万元,总资产
39858

- 2 -



万元。



2、关联公司名称: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22号中国石化大厦七层

法定代表人:李春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88年
7月
8日,公司注册
资本
80亿元(含
6000万美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出资
40.8亿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5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39.2亿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49%。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贷款合同》中规定,贷款的利率按照公司提款当日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董事会认为,交易定价根据市
场定价,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降低财务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向中国石化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共申请人民币
4亿元贷款额度。


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
利互惠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
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2010年
1月
1日到
2010年
9月
30日,公司支付给财务公司的利

756万元。

2010 年
9 月
30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存款余额为
7.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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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贷款余额为
26200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

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
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2、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融
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没
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的《人民

币循环贷款合同》。

4、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度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报
告》。

5、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复印件。

6、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营业执照、金融许可
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
10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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