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章源钨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0年11月09日 04:07:42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编号:临 2010-034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10年 10月 25日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
式送达,于 2010年 11月 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共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会议由董事长黄泽兰先生主持。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的规定,经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
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原第一百零六条为:

公司设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对股东大会负责。


现修改为:

公司设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对股东大会负责。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
提名黄泽兰先生、赖香英女士、赵立夫先生、范迪曜先生、肖明先生、徐
波先生、黄世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陈毓川先生、仝允桓先生、于月光先生、王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通过对上述十一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董事会
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其中,上述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选举。


3.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对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原第三条为:
公司设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对股东大会负责。

现修改为:
公司设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对股东大会负责。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5. 会议以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 11月 5日



附:
黄泽兰,男,出生于 1955年7月9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
2月,黄泽兰先生创办章源钨制品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5年1月-2007
年 11月任崇义章源钨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 11月—至今任崇义章源钨
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通过本公司控股股东章源控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48,987,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5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范迪曜,男,出生于1964年1月7日,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先后

在崇义县农牧渔业局、崇义县委办公室、崇义县果业局任职,历任办公室主任、
副局长;2002年加入章源钨制品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现任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肖明,男,出生于1980年1月27日,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6
年10月加入章源钨制品有限公司,历任章源钨制品赣州开发区项目经理、章源钨
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赣州章源钨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与公司实
际控制人黄泽兰先生为翁婿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立夫,男,出生于 1971年12月14日,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高
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厦门钨业。2007年1月,加入章源钨制品有限公司,担任副
总经理。现任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世春,男,出生于1981年4月25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毕
业于广东省暨南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
获社会科学硕士学位。2009年-至今工作于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黄泽兰为父子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毓川,男,出生于1934年12月7日,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工程院院
士、著名矿床地质学家,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员、中国地
质科学院科技委员会主任、中国地质学会常务副理事长、矿床地质专业委员会主
任、中国GPS系统技术应用协会副理事长、国际矿床成因协会副主席;北京大学、
南京大学、长春科技大学、河北地质学院兼职教授。最近五年均任职于中国地质
科学院;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仝允桓,男,出生于1950年1月10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
华大学,获硕士学位;1986年-至今工作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历任讲师、
副教授、教授、院长助理、副院长 ;1997年7月-至今任全国工商管理硕士教育
指导委员会秘书长。2008年8月-至今任安阳鑫盛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0年8月至今任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
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赖香英,女,出生于1962年5月10日,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现
任牛鼻垅电力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泽兰先生为配偶,未持有
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波:男,出生于1966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
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先后获得经济学硕士和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平安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
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曾被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培育委员会
委员。现任深圳市架桥投资公司董事长,架桥富凯股权投资基金创始合伙人,山
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于月光,男,出生于1965年6月26日,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科



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10月-2002年10月任北京矿冶研究总院金属材
料研究所副所长,所长;2002年10月-2003年10月挂职赣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2003年10月-至今任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副总工程师、所长、副院长,现任北矿磁
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平,男,出生于1970年7月15日,中国香港籍,有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
学,工商管理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特许注册会计师;1999年9
月-2002年8月任德勤国际会计师行审计及咨询部经理;2004年2月-2007年3月任
China jishan Holdings Limited(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公司中国集团财务
总监、特别顾问; 2007年3月-2010年4月任EV Capital Pte Ltd执行副总裁、执行
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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