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海发展:2010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0年11月20日 09:04:10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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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海发展 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临2010-023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发展”或“本公司”)二零一零年第十
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 年11 月19 日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参与表决
董事11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 名,执行董事王大雄先生因在外地学习未能
参加此次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新造4+2 艘18 万吨级散货船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
(“中发香港”)在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新造4 艘18 万载重吨级散
货船,合同总价约为2.2 亿美元。董事会同时批准与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责任
公司签署2 艘18 万吨级散货船选择船协议书。

造船合同和选择船协议书将于下周签署,本公司届时将按上海、香港两地上
市规则的规定发布详细公告(如需)。

有关选择权的执行与否,公司董事会将会在选择权到期前另行召开董事会会
议。

二、《关于香港海宝航运两艘30 万吨VLOC 改型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中发香港”)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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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10 月22 日在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新建4
艘VLOC,总价为4.552 亿美元(详见本公司于2007 年10 月23 日公布的临
2007-042 号公告),香港海宝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宝航运”,本公司和
宝钢资源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51%和49%股权)于2008 年成立后,从中发香港
受让其中之两艘船舶。

2008 年下半年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国际铁矿石运输市场发生了剧烈变
化,为此海宝航运与大连船舶重工经多次洽谈,本着互利多赢的原则,达成两艘
30 万吨VLOC 改型方案:原两艘30 万吨VLOC 建造合同终止执行,新建2 艘
18 万吨Capesize 散货船和2 艘8.12 万吨Panamax 散货船,合同总价为2.176 亿
美元,较原两艘30 万吨VLOC 总价低1,000 万美元,新4 艘船舶之交付期为2012
年10 月至2013 年2 月。

董事会批准上述方案,认为2 艘18 万吨Capesize 散货船和2 艘8.12 万吨
Panamax 散货船在适应性方面更加灵活,有利于货主方在巴西、澳洲两条铁矿石
航线的平衡,同时改型方案兼顾各方利益,实现互利多赢。

原造船方案已获本公司于2008 年1 月18 日召开的本公司2008 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改型后合同总价比原方案降低1,000 万美元,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的规定,本公司无需就改型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与冠德投资在香港合资组建LNG 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与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冠德控股”,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934)之全资附属公司冠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冠德
投资”)在香港合资组建LNG 运输投资有限公司,具体方案如下:
1、企业名称:中国东方液化天然气运输投资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LNG SHIPPING INVESTMENT CO., LTD)(以注册结果为准)。

2、注册资金:500 万美元。中海发展出资350 万美元,占70%股份;冠德
投资出资150 万美元,占30%股份;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3、注册地址: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4、经营范围:液化天然气船舶和其他船舶的投资、租赁、运输、管理以及
相关货物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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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资期限:35 年。

6、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合资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成员由双方共同委派。

7、经营模式:主要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口LNG 项目提供运输服
务。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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