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富国天鼎:更新招募说明书(2010年第2号)
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0一0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汉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经2008年8月29日起至 2008年9月24日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获中国证 监会2008年11月11日证监许可[2008]1261号文核准。自2008年11月20日起, 由《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 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 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 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 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 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10年11月20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 金业绩表现截止至2010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6 四、基金托管人.............................................................................................................................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20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38 七、基金的存续............................................................................................................................. 39 八、基金的集中申购..................................................................................................................... 40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1 十、基金的投资............................................................................................................................. 56 十一、基金的业绩......................................................................................................................... 66 十二、基金的财产......................................................................................................................... 67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69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 74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 75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7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78 十八、风险揭示............................................................................................................................. 83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87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9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8 二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126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7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0 二十五、备查文件....................................................................................................................... 130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本合同、《基金合同》 指《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行 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富国鼎中证红利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一份公开披露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 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集中申购、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 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 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 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 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 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 金集中申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 的更新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富国天鼎中证红 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集 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管理人 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 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 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 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 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 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 政府有权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 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 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起始日,本基金合同自汉鼎证券投资 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原《汉鼎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集中申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的一段 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月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 日 T日 指销售机构确认的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基 金业务的有效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 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 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 向基金管理人申请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 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 始办理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 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 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 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 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 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 的凭证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 销售机构办理集中申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 管等业务而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 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 注册登记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 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 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 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 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 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 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 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发行在外的基 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和 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5、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5、6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窦玉明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68597788 传真:(021)68597799 联系人:李长伟 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截止于2010年11月20日):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27.775% 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6.675%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 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的重大决策和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 运作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 管规则,防范和化解运作风险、合规与道德风险。 公司目前下设十七个部门和二个分公司,分别是: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 另类投资部、研究部、集中交易部、专户投资部、机构业务部、零售业务部、营 销策划与产品部、客服与电子商务部、战略发展部、监察稽核部、计划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信息技术部、运营部、北京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权 益投资部:负责权益类基金产品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部:负责固定收益类产品 的研究与投资管理;另类投资部:负责FOF、PE、定量类产品等的研究与投资管 理;研究部:负责行业研究、上市公司研究和宏观研究等;集中交易部:负责投 资交易和风险控制;专户投资部:在固定收益部、权益投资部和另类投资部内设 立的虚拟部门,独立负责年金等专户产品的投资管理;机构业务部:负责年金、 帐户、社保以及共同基金的机构客户营销工作;零售业务部:管理华北营销中心、 华南营销中心、华东营销中心、华中营销中心、北方营销中心和西部营销中心, 负责共同基金的零售业务;营销策划与产品部:负责产品开发、营销策划和品牌 建设等;客服与电子商务部:负责电子商务与客户服务;战略发展部:负责公司 战略的研究、规划与落实;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风控、法务和信息披露;信 息技术部:负责软件开发与系统维护等;运营部:负责基金会计与清算;计划财 务部:负责公司财务计划与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行政 管理部:负责文秘、行政后勤等。 截止到2010年11月20日,公司有员工177人,其中60%以上具有硕士以 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敏女士,董事长。生于1954年,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 任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副处长、处长;上海市外经贸委处长;上海万国证券公司 党委书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2004年开始担任富 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窦玉明先生,董事,总经理。生于1969年,硕士。历任北京中信国际合作 公司交易员;深圳君安证券公司投资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2008年 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麦陈婉芬女士(Constance Mak),副董事长。文学及商学学士,加拿大注册 会计师。1977年加入加拿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Thorne Riddell公司,并 于1989年成为加拿大毕马威的合伙人之一。现任BMO投资有限公司亚洲业务总 经理,兼任加中贸易理事会董事。 李明山先生,董事。生于1952年,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申 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方荣义先生,董事。生于1966年,中共党员,博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北 京用友电子财务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 心副教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会计处副处长;中国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处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监管局财务会计处处长、国有银行监管处处长。现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 Edgar Normund Legzdins先生,董事。生于1958年,学士,加拿大注册会 计师。1980年至1984年在Coopers & Lybrand担任审计工作;1984年加入加拿 大BMO银行金融集团蒙特利尔银行。现任BMO投资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BMO金 融集团高级副总裁及董事总经理。 葛航先生,董事。生于1966年,大学本科,经济师。历任山东省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资金信托部业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租赁信托部副经理、经 理。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业务部经理。 戴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生于1952年,博士学位。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助教、 讲师、副教授、教授, 金融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院长;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金融学院党委书记, 教授委员会主任。现任上海财经大学MBA学院 院长、党委书记。 Wai P.Lam先生,独立董事。生于1936年,会计学博士。1962年至1966年 在PriceWaterHouseCoopers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助理会计和高级会计;1966年至 1969年在加拿大圣玛利亚大学担任教师;1973年至2002年在加拿大Windsor大 学担任教授;现任加拿大Windsor大学名誉教授。 汤期庆先生,独立董事,生于1955年,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针织品批发 公司办事员、副科长;上海市第一商业局副科长、副处长、处长;上海交电家电 商业集团公司总经理;上海市第一商业局局长助理、副局长;上海商务中心总经 理;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总裁、副董事长、党组书记。现任上海水产集团总公 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李宪明先生,独立董事。生于1969年,中共党员,博士。历任吉林大学法 学院教师。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2、监事会成员 金同水先生,监事长。生于1965年,大学专科。历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科员、项目经理、业务经理;鲁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 沈寅先生,监事。生于1962年,法学学士。历任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 审判员、审判员、审判组长;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现任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稽核总部高级法律顾问。 夏瑾璐女士,监事。生于1971年,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大学外语系教 师;荷兰银行上海分行结构融资部经理;蒙特利尔银行金融机构部总裁助理;荷 兰银行上海分行助理副总裁。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仇夏萍女士,监事。生于1960年,中共党员,研究生。历任中国工商银行 上海分行杨浦支行所主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务主管。现任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胡志荣女士,监事。生于1973年,中共党员,硕士。历任四川成都邮电通 信设备厂财务处会计;厦门金达通信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现任富国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丁飏先生,监事。生于1976年,民革党员,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 市分行信贷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策划经理、客户服务部经理。现任富 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与电子商务部高级客户服务经理。 3、督察长 李长伟先生,督察长。生于1964年,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 士,讲师。历任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干部;中央党校经济学部讲师;申银万 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总经理、北京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兼北京营业部总 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督察长。 4、经营管理层人员 窦玉明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林志松先生,副总经理。生于1969年,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 士。曾在漳州商检局办公室、晋江商检局检验科、厦门证券公司投资发展部工作。 曾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察员、高级稽察员、部门副经理、经理、 督察长。2008年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戈先生,副总经理。生于1972年,中共党员,硕士,1996年起开始从事 证券行业工作。曾任君安证券研究所研究员。2000年10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研究策划部研究员、研究策划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5年4月 起任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09年1月起兼任权益投资部 总经理。2008年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孟朝霞女士,副总经理。生于1972年,硕士研究生,12年金融领域从业经 历。曾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管理中心总经理,泰康养老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常松先生,生于1973年,管理学博士,自2001年加 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研究员、高级 数量研究员、研究策划部数量组组长、金融数量工程部经理。2008年11月至今 任富国天鼎基金经理,2009年12月起兼任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本基金第一任基金经理为宋小龙先生,任职时间为2008 年11月至2010年1月。 6、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公司总经理窦玉明先生,公司主管投研副总 经理陈戈先生,研究部总经理朱少醒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经理饶刚先生等人员。 列席人员包括:督察长、集中交易部总经理以及投委会主席邀请的其他人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 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 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 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 以下内容: (1)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的时间范围与空间范 围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存在的原 因。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 后果。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 度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 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 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的风 险,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 对于一些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则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 要时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②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 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③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 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④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 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①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 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风险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的内部 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财务报 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 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 重大决策。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 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 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②风险评估 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 标、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 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并将评估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③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 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 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④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⑤监督与内部稽核 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 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监察稽核报告提 交全体董事审阅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18,850,026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0年9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21人,平均年龄30岁, 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开展托管服务以 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的责任和义务, 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先进的业务营 运系统和专业的托管服务团队,为广大投资者、众多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 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建立了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 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等门内齐 全的托管产品体系。截至2010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77只, 其中封闭式8只,开放式169只。2010年,中国工商银行凭借在2009年国内外托管 领域的杰出表现和品牌影响力,先后被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和美 国《环球金融》评选为“2009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本届《财资》评选首次 设立了在亚太地区证券和基金服务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年度行业领导者奖项,中国 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周月秋总经理荣获“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家”称号,是仅有的 两位获奖人之一。自2004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服务已经获得23项国内 外大奖。”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 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 来做。继2005、2007年两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 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09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 第三次通过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 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 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 先进水平。目前,SAS70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一)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二)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 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 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 “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 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 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 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托管的基金资产、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托管人 托管的其他资产应当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 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四)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 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 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 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 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 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 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 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 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 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 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 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 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 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 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 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 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 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 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五)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 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 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 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 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 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 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 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 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 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5、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5、6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窦玉明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68597070 传真:(021)68597979 联系人:林燕珏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电话:(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陶礼明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6419824 客户服务热线:11185 公司网站:www.psbc.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7 联系人:王楠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6)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3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宁黎明 电话:(021)63370888 传真:(021)63370777 联系人:张萍 咨询电话:(021)962888 公司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 (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电话:(021)54040596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王序微 客服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站:www.sw2000.com.cn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田薇 客户电话:(010)68016655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张小波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3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1)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界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8 层-5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界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8 层-50层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电话:(0755)82026521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权 客服电话:4006008008 公司网址: www.cjis.cn (1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5 传真:(0755)82825560 联系人:李瑾 客服电话:(020)96210、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服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1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电话:(010)65183888 联系人:魏明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联系人:郭熠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公司网站:www.i618.com.cn (16)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17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电话:(021)50588876 传真:(021)50586660-8880 联系人:邵一明 客服热线:400-8888-588(全国)、(021)32024658(上海)、0519-88166222(常州)、 0379-64902266(洛阳)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电话:(021)50818887-281 联系人:刘晨 客服热线:400-8888-788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8)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国元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624400 传真:(0051)2645709 联系人:程维 客服热线:4008-888-777 公司:www.gyzq.com.cn (1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7050397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钱庚旺 客服电话:96528 公司网址: www.nbcb.com.cn (2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人:金芸 客服热线:95553、400-8888-001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2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吴宇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22)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6楼、7楼 法定代表人:范炎 联系人:袁丽萍 客服电话:(0510)82588168、400-8885-2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10)82830162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2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联系人:张瑾 客服热线:(021)962518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2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电话:(010)59226788 传真:(010)59226799 联系人:谢亚凡 客服电话:4008878827 公司网站:www.ubssecurities.com (2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386706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26)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服热线:400-8881-551、(021)38784525 (2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周璐 客服电话:4008816168 公司网站:www.pingan.com (2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立哲 电话:(0755)25859591 联系人:霍兆龙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 公司网站:www.18ebank.com (29)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深圳总部) 法定代表人:胡关金 电话:(0755)83025913 传真:(0755)83025991 联系人:张友德 客服热线:400-8888-818 公司网站:www.hx168.com.cn (30)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炜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2024197 联系人:付咏梅 客户服务热线:(0531)82024197 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3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新华下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新华下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咨询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站:www.95579.com (32)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鞠瑾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471)4961259、0216840527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4433260 联系人:张同亮 联系电话:(021)64224632 公司网站:www.cnht.com.cn (3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服电话:0431-96688 公司网址: www.nesc.cn (3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3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徐伟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服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3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800-810-8868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3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北京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阎冰竹 电话:(010)66223248 联系人:杨永杰 客户服务电话:(010)96169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38)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深圳、400-6666-888(非深圳地区) 公司网站:www.cc168.com.cn (3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业务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站:www. zxwt.com.cn (4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555 公司网站:www.lhzq.com (4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22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393-1035 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传真:(021)68419867 客服热线:400-8888-123、(0591)87580107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42)东莞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城区运河东一路193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城区运河东一路193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联系人:胡昱 电话:(0769)22119061 传真:(0769)22117730 服务热线: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4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深圳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电话:(0755)82088888 传真:(0755)82080714 联系人:周勤 客户服务热线:95501 网址:www.sdb.com.cn (4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62267799-6318 客服电话:0991-96562 公司网址: www.ehongyuan.com (45)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841160 传真:0591-87841150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4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郭伟 电话:(010)65557048 传真:(010)65541281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公司网站:www.ecitic.com (47)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人代表:赵文安 联系人:王睿 电话:0755-83007069 客服电话: 0755-26982993 公司网址: www.ydsc.com.cn (48)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电话:徐世旺 联系人: 0451-82336863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站: www.jgzq.com.cn (4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站: www.cindasc.com (50)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 传真:(0931)4890118 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电话:(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 公司网站:www.hlzqgs.com (51)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号 办公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号 法定代表人: 于宏民 电话:0411-39673202 传真:0411-39673219 联系人: 谢立军 客服电话:4008-169-169 公司网站:www.hlzqgs.com (52)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电话:(021)68604866-8309 传真:(021)58774179 联系人:张静 客服热线:(021)68604866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53)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71)5539262 传真:(0771)5539033 联系人:覃清芳 客服热线:4008888100(全国)、96100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5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联系人:王宏 客服电话:4008888811 公司网站:http://www.cbhb.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5、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5、6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窦玉明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68597788 传真:(021)68597799 联系人:雷青松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基金募集时)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黎明、吴军娥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23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本基金由汉鼎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基金汉鼎”)转型而成。 基金汉鼎的前身是宝鼎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宝鼎基金”)。宝鼎基金是根据 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沪银金管(93)5389号 文批准,由原上海万国证券公司作为发起人,在上海市普教系统定向发行的契约 型封闭式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原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名称定为宝鼎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为1亿份基金单位,存续期为10年。根 据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上会师报字(94)第035号验资报告,宝鼎基金募集的1亿 元资金于1993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基金于1994年1月1日正式设立。 1996年7月16日,原上海万国证券公司与原上海申银证券公司合并成立申 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宝鼎基金的管理人变更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总部。 1996年11月2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6]330号文批准,宝鼎基金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进行柜台交易,实现了封闭式基金的流通。 宝鼎基金1996、1997、1998、1999年度平均年净资产收益率为22.30%。 2000年4月26日,宝鼎基金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宝鼎基金2000年第一 次受益人大会,大会通过了宝鼎基金滚存收益分配方案与将宝鼎基金的基金份额 由1亿份调整为2亿份的方案。 2000年6月9日,宝鼎基金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宝鼎基金2000年第二次 受益人大会,大会通过了申请摘牌、更换发起人、更换管理人、更换托管人、基 金资产移交、更名等议案,审议通过了《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通过了 申请上市、申请扩募和续期等授权议案。宝鼎基金于2000年6月30日办理了资 产及负债移交手续,基金管理人更换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更换 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发起人为申银万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及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规模为2亿份基金份额,存续期调整 为1994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并正式更名为汉鼎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汉鼎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证上字[2000]63号文 审核同意,于2000年8月17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53号文《关于汉鼎证券投资基金设立、上 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批准,基金汉鼎于2000年10月30日基金总份额由原 有2亿份基金份额按面值扩募至5亿份基金份额,存续期限延长5年至2008年 12月31日。此次扩募配售可流通的基金份额于2000年11月28日在上交所上 市交易。 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2008年8月29日起至2008年9 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汉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 项的议案》,内容包括转换基金运作方式、调整基金存续期限、终止基金的上市 交易并进行变更登记、更名、调整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11月11日下发了《关于核准汉鼎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 [2008]1261号),同意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依据持 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终止上市,自2008年11 月20日基金汉鼎终止上市之日起,原《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富 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正式转型为开放 式基金,存续期限调整为无限期,同时基金更名为“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的存续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自基金汉鼎终止上市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之后, 将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管理人、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的初始登记。 (二)集中申购结束后的验资 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期间产生的利息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集 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集中申购款项 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八、基金的集中申购 (一)集中申购期 本基金自2008年11月27日至2008年12月24日的集中申购期开放申购, 期间不开放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集中申购期,但最长不超过 1个月。 (二)销售方式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 (三)销售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四)销售场所 投资者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基金管理人、基金代销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集中申购。 基金管理人、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集中申购业务的地区、网点的具体情况 和联系方法,请参见本基金集中申购公告以及当地销售机构的公告。 (五)募集情况 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已收到的集中申购扣除申购费后的净申购金额为人民币341,738,891.01元, 折合341,738,891.01份基金份额;申购资金在集中申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21,457.10元,折合21,457.10份基金份额;集中申购期间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 民币341,760,348.11元,折合341,760,348.11份基金份额。本次集中发售募集基 金共计为人民币341,760,348.11元,已于2008年12月26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本基金托管专户。另外,银行计提并给付富国天 鼎基金的利息与富国天鼎基金根据基金合同计提的利息之间的差额计人民币 739.45元,作为基金收入同时划入托管帐户。 原汉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总份额由500,000,000.00份折算为 562,777,355.49份,原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暂未指定交易等原因 产生的未领取现金红利1,021,322.78元人民币确认为基金份额1,021,322.78份。 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为 905,559,026.38份。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 销网点进行。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委托的基金代销机构。目 前的代销机构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 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 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责任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经 纪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基金代销机构,并另 行公告。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者指定基金代销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例 如:电话、传真或网上交易)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销售机构赎回原汉鼎基金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开设富国天 鼎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用于归集原汉鼎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基金份 额持有人通过可办理天鼎确权业务的银行代销网点、代销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直销网点向基金管理人提供确认其权益的相关信息,基金管理人核对无误后据此 办理基金份额登记。此后,投资者可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 具体可办理确权业务的网点、流程和和要求,详见基金管理人有关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证券交易所交 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 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 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2、申购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申购。本基金于2009年1 月23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3、赎回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赎回。本基金于2009年1 月23日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4、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和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于开放日前依法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