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新 经 济:更新招募说明书(第八次)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巴黎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第八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申万巴黎新经济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 2006年 10月 20日证监基金字【 2006】 220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0年 11月 30日,有关基金的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10年 9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目录 一、绪言 ............................................................. 3 二、释义 ............................................................. 4 三、基金管理人 ............................................................. 9 四、基金托管人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4 六、基金份额的交易、申购和赎回............................................. 32 七、基金的投资 ............................................................ 41 八、基金财产 .............................................................. 57 九、基金资产估值 .......................................................... 59 十、基金收益分配 .......................................................... 63 十一、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5 十二、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68 十三、基金的信息披露....................................................... 69 十四、风险揭示 ............................................................ 74 十五、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6 十六、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79 十七、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92 十八、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01 十九、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03 二十、其它应披露事项...................................................... 104 二十一、备查文件 ......................................................... 107 2 申万巴黎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申万巴黎新经 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 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主要向投资者披露本 基金及与本基金相关事项的信息,是投资者据以选择及决定是否投资于本基金的要约邀请文件。《基 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缴纳认购和申购基金份额的 款项时,《基金合同》成立,其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投资者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3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指《申万巴黎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 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申万巴黎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申万巴黎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一份 公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有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 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 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 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 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 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 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发售公告指《申万巴黎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4 《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银行监管机构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销售代理人 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指《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指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指依据有关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代理人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 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指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 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人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 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 他资产管理机构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 总称 5 《基金合同》生效日 募集期 基金存续期 日/天 月 工作日 T日 T+n日 认购 发售 申购 赎回 巨额赎回 基金转换 基金账户 基金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 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后,《基金合 同》生效的日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指公历日 指公历月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 为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 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 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 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 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 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 份额的10%时的情形 指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向 本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原来持有的开放式基金(转出基 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 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基金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 6 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帐户 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 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 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和计划投资的基金,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 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的一 种投资方式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 用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 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 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 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 程 货币市场工具指现金;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 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 (含三百九十七天 )的债券;期限在一 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中央 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有关基金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 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且 7 在本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 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客观 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 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 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8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 40楼(200021)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设立日期:2004年 1月 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144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伍千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三十年 联系电话:+86-21-23261188 联系人:王菲萍 股本结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67%的股权,法国巴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33% 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姜国芳先生,董事长,男,1957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 1980年至 1984 年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1984年至 1992年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组织处,1992年至 1996年任职于上海申银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1996年至 2004年 2月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申银万国(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长。 毛剑鸣先生,董事,1969年出生。美国肯特州立大学金融博士毕业。1992年至 1994年 在阿克隆大学任经济系助教,1995年至 1999年在肯特州立大学任金融系讲师,1999年 至 2002年任HFR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2002年至 2007年任富兰克林邓普顿基金集 团副总裁及高级投资策略师。 杜平先生,董事,男, 1963年出生。经济师,法学硕士。 1989年至 1990年在湖北省武 9 汉市政府政策研究室任科员、副主任科员,1990年底至 1993年初在湖北省武汉市政府 办公厅任副市长秘书、主任科员。1993年初至 1998年初在交通银行总行秘书处、条法 处先后担任副行长秘书、行长秘书、党组秘书。1998年起任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 2000年 7月任交通银行新加坡分行行长。 2003年 10月起加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任公司副总裁。 陆文清先生,董事,男, 1958年出生。高级经济师,硕士。 1981年至 1983年任职于中 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1983年至 1986年任职于中国驻加蓬大使馆经参处。1986年至 1990 年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1990年至 1996年任上海申银证券公司总裁 助理兼国际业务总部总经理,1996年至今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 副总裁。 Max Diulius先生,董事,1963年出生。巴黎工商联会商学院毕业。现任法国巴黎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新兴市场与开发部主管;曾任法国巴黎银行固定收益基金经理,法国巴黎 银行并购融资、法国巴黎银行公司发展部和资产偿还部主管等。 毛应樑先生,独立董事, 1937年出生。 1961年至 1985年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曾任中 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1985年至 1991年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党委副 书记、书记, 1991年至 1999年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 1999年至 2003年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理事长、顾问。 王大东先生,独立董事,1955年出生。1984年至 1988年任中国驻法国大使馆二等秘书, 1991年至 1993年任国家行政学院筹建办公室处长, 1994年至 2000年供职于法国雷诺 汽车公司北京代表处,先后任副代表和首席代表。2001年至 2004年在法国雷诺卡车公 司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4年至 2007年任法国阿尔斯通(中国)投资公司副总裁, 2007年 9月至今担任欧洲宇航防务集团中国公司副总裁。 袁恩桢先生,独立董事,1938年出生。曾任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室主任、所长, 现任上海市经济学会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顾问。 赵霄洛先生,独立董事, 1950年出生。曾任职于司法部香港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香 港何耀棣律师事务所、康达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众鑫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律师。 (2)监事会成员: 刘鸿儒先生,监事,1930年出生。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1959 10 年在莫斯科大学经济系研究生毕业,获副博士学位,回国后,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的处 长、局长、农业银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证监会首任主席。 Jean Audibert先生,监事, 1951年出生。 1975年加入法国巴黎银行,先后在科威特、新 加坡、韩国等地工作。 1996年至 2001年任法国巴黎银行总部国际贸易服务部门负责人。 2001年至 2005年任法国巴黎银行总部现金管理业务负责人。 2005年至 2008年任新韩 巴黎资产信托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兼 CEO。2009年 1月至今,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亚洲新兴市场主席。 王厚谊先生,监事,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总部负责人。1951年出生,研 究生学历。自 1978年起任职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1994年任职万国房地产开发公司任 办公室主任;1997年任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部薪酬部经理。2004 年 1月加盟本公司。 (3)高级管理人员 毛剑鸣先生,总裁,相关介绍见董事会成员部分。 过振华先生,副总裁, 1964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 1983年至 1990年任职于中国工商 银行上海分行,1990年至 1993年任上海申银证券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 1997年至 1999 年任申万泛达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联席总裁,1999年至 2004年 2月任申银万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副总经理。2004年 3月至 2005年 2月任申万巴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督察长: 来肖贤先生,1969年出生,经济学硕士;曾任本公司监察稽核总部副总经理;在本公司 任职之前,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投资分析师、部门副经理。 (5)基金经理 徐爽女士,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自 2002年起从事金融工作,历任上海融昌资产管理 公司研究部行业分析师。 2005年 12月加入本公司,任投资管理总部高级分析师, 2006 年 12月至 2008年 1月任申万巴黎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08年 2月起 任申万巴黎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 8月起同时任申万巴黎新经济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11 魏立先生,2009年 9月至 2010年 11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常永涛先生,2006年 12月至 2009年 9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执行委员组成:总裁、副总裁、投资总监、基金经理代表、组合 投资经理代表。委员会执行委员在会议期间对所决策事项有投票权。 非执行委员有下列人员组成:研究负责人、宏观及策略分析师、基金经理、组合投资经 理。非执行委员对需决策事项可发表观点,但不参与决策事项的投票表决。 本公司总裁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投资总监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召集人。 本公司董事长、督察长和风险管理总监和首席金融工程师有权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任 何会议。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如认为基金代销机构违反《基金合同》、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 议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 投资者的利益;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 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 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 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 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 12 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 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 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 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 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 责任;但因第三方过错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 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 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 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13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定期或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于此承诺将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2、基金管理人承诺禁止用本基金财产从事以下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 不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非法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 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1、内控体系设计依据 本基金管理人内控体系的设计基于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对相关 法律法规精神的深入理解,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管理业务的理解和规划并借鉴股东单位 在资产管理业务领域长期的实践经验。 2、内控体系设计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贯穿到决策、 14 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内控体系注重于建立不同层次的风险控制和监察程序,同 时各业务部门和岗位均设立并遵循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率的工作流程。本基金管理 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在各项业务的运行过程中将发挥事前防范风险、事中监控和事 后稽核的作用。 (3)独立性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旗下基 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设立独立于各业务和管理部门的风险 管理部对各部门、岗位进行流程监控和风险管理。此外,更具独立性的督察长和监察 稽核部,对各部门的业务开展进行合规监察,并代表董事会对公司的运营进行独立的 稽核。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通过 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风险管理及内部风险控制的组织结构 (1)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为公司非常设议事机构,由公司总裁、副总裁、督 察长、风险管理部经理组成。主要负责审核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 流程,确保对公司整体风险进行风险评估的识别、监控与管理;对公司存在的风险隐 患或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方法;负责对公司的基金各投资品种进行风 险评估并设定风险控制参数,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相关的风险测算、风险分析之咨 询建议;对基金资产运作的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管理;决定对本基金管理人内 部员工严重违法、违规事件的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2)督察长:本基金管理人设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行使法律(和其不时修 改的规定)赋予其的所有职权,可列席本基金管理人的任何会议,对基金运作、内 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独立出具稽核报告;根据 本基金管理人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督察长可以调阅本基金管 理人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 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 议。 15 (3)监察稽核部:该部门直接向督察长负责。监察稽核部通过定期稽核计划以及不定期的 抽查稽核实现对公司的内部风险监控;监察稽核部有权对基金投资交易过程实施实时 监控;有权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稽核;对违规 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设立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分 析,提出改进方案,上报督察长或在必要时上报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 (4)风险管理部:该部门直接向总裁负责。风险管理部职责在于对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经 营活动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及管理;对基金投资、研究、交易、基金业务管理、基金营 销、基金会计、 IT系统、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各业务部门及运作流程中的各个环节 进行监控,检查其遵守公司的规章、指引和流程的情况;针对此类事项,定期向总裁 出具独立的风险控制报告,该报告须抄送督察长。 (六)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要素 1、内部控制环境 (1)内部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 内容; (2)本基金管理人致力于营造一个强调内控和风险管理的文化氛围; (3)本基金管理人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 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管理层和经营活动的监督,通过在董事会、监 事会层面建立专业化、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防止不正当的关联 交易、利益输送和公司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并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不受侵犯; (4)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的聘用、培训、评估考核、晋升、淘汰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建立了健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 养; (5)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贯穿于公司整体的、层次明晰、权责统一、监管明确的四层内部 控制防线,包括: 第一层:员工的自律与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与监督; 第二层:严格的授权管理及等级监督制度; 第三层:独立于各部门、服务于公司高级管理层的由风险管理部对各业务部 16 门实施的日常常规风险检查; 第四层:服务于董事会的独立的合规监察与稽核; (6)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有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 互监督、相互制衡。 2、风险评估 (1)风险评估,包括风险鉴别和风险测算两大部分,是风险控制管理的前提; (2)风险鉴别指公司需要确认并了解它所面临风险的特征; (3)风险测算则在风险鉴别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风险可能产生的损失作出较为科学和准确 的估测; (4)风险管理委员会需要从风险损失的领域进行划分,确认某项风险将导致公司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社会和公众责任、经济损失或是在以上三个领域的任何组合损失; (5)各部门应负责落实其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6)风险管理部需要在预期风险损失发生的情景下,评估风险对各方面产生的冲击效应。 3、控制活动 (1)严格的流程控制是公司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的基础。 1) 本基金管理人各项业务操作均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应流程,主要的基本业务 流程包括:销售和基金募集管理流程、客户开户和注册登记管理流程、客户服务 与客户关系处理流程、投资决策管理流程、投资交易管理流程、基金清算与基金 会计管理流程、产品开发流程、信息披露管理流程、信息技术管理与操作流程、 紧急应变程序、绩效评估与考核程序、授权管理程序、风险控制流程和监察稽核 程序等; 2) 在主要基本业务流程体系的基础上,各部门结合基本业务流程和其部门、岗位的 职责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涵盖操作细节的操作流程;在销售、注册登记、投资、 交易、基金清算及授权管理等重要操作流程设计与执行中应产生和保留详细的书 面记录; 3) 风险管理部在日常业务运行过程中对操作流程的遵守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记录; 4) 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的流程运作进行实时监控以保证本部门的工作严格遵 守相关业务流程; 17 5) 监察稽核部以定期稽核的方式检查各业务部门对相关流程运作与遵守情况,并对 该流程的合理性、可操作性以及得到遵守的实际状况进行评估; (2)严格的分级授权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方式; (3)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实 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4)严格执行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制定了岗位职责; (5)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估和考核体系,定期对各项业务开展作出综合评价并对各部门和岗 位人员的业绩进行评估、考核; (6)制定切实有效的紧急应变制度,建立危机处理的机制,明确危机处理的程序。 4、信息沟通 (1)建立公司内部的信息沟通渠道,保障信息的及时、准确的传递,并且维护渠道的畅通; (2)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3)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无法联络上级主管,可以越级汇报。 5、内部监控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体系,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内控制 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控制度落实。 (1)设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 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开展工作; (2)设独立于公司运营管理部门的监察稽核部,督察长是监察稽核部门的负责人。监察稽 核部通过定期稽核计划以及不定期的抽查稽核实现对公司的内部风险监控; (3)设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部,该部门直接向总裁负责; (4)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对于内控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在具体的业务运营中,授权管理、 岗位间相互监督与相互制衡以及业务流程中跨部门之间的相互校验与会签制度的执 行将赋予各岗位具体的监督职能; (5)督察长、风险管理部和投资总监对整个投资交易过程有权实施全程跟踪的在线监控; 信息技术部在信息技术方面对这项实时监控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监控者根据其授权 范围和监控领域对于投资交易过程中的控制参数进行预设置; (6)各部门在发现任何有违内控原则的行为时,应立即根据报告流程逐级上报,遇到紧急 18 情况可以越级上报; (7)对于员工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视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程度进行处 理。对各项规定制度完善、风险防范工作积极主动并卓有成效的部门,公司将给予适 当表彰与鼓励。由于部门制度不合适或管理不完善而造成较大风险并给公司带来损失 的,公司将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七)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19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 1月 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34,018,850,026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0年 9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121人,平均年龄 30岁,95%以上 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年开展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先进的业务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托管服务团队,为广大投资者、 众多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建立了包 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等门内齐全的托 管产品体系。截至 2010年 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77只,其中封闭式 8只, 开放式 169只。2010年,中国工商银行凭借在 2009年国内外托管领域的杰出表现和品牌影响力, 先后被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和美国《环球金融》评选为“2009年度中国最佳托管 银行”,本届《财资》评选首次设立了在亚太地区证券和基金服务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年度行业领 导者奖项,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周月秋总经理荣获 “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家 ”称号,是仅有的两 位获奖人之一。自 2004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服务已经获得 23项国内外大奖。 ”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20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 “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 ”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 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 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 继 2005、2007年两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 SAS70(审计标准 第 70号)审阅后, 2009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三次通过 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 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 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目前,SAS70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 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 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 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 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 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 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 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 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 “内控优先”的原则, 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 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 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21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托管的基金资产、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应 当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 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 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 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 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 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 “自控防线 ”、“互控防线”、“监控防线” 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 “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 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 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 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 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 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 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 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 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 “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 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 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 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 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22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 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 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 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 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 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 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 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 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 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 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23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淮海中路 300号 40层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电话:+86 21 23261188 传真:+86 21 23261199 联系人:浦剑悦陈景新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6 21 962299 ,或 400 880 8588 2、代销机构 (1)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联系人:田耕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传真:+86 10 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2)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网址:www.ccb.com 24 (3)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传真:+86-10-85109219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5)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汤嘉惠、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6)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88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25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 陆红霞 传真:010-83914283 网址:www.cmbc.com.cn (7)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金蕾 传真:+86-10-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8) 名称: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Frank.N.Newman) 联系人:周勤 传真:(0755)82080406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9)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 50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 50号 法定代表人: 林复 传真: 025-84544129 联系人: 贺坚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400 网址: www.njcb.com.cn (10) 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传真:+86 21 54035333 联系人:邓寒冰 客服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站:www.sw2000.com.cn (11)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2)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全国),021-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13)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层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27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4)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传真:+86 755 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95565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15)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户服务热线: 400 8888 888 传真:+86 010-66568116 联系人:田薇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6)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 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95575或致电各营业网点 传真:(020)87555417 联系人:黄岚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7)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88 788、10108998 28 传真:021-68815009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8)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电话:+86-21-95503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19)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传真:0551-2207965 联系人:祝丽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 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20)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 5号中商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1) 名称:中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余雅娜 客服电话:400-8866-567 29 网址:www.avicsec.com (22)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信托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传真: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3)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A座3、5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联系人:梁宇 传真:010-58568062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24)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5) 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徐欣 30 传真:0510-828301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288 网址:www.glsc.com.cn (二)注册与过户登记人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 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 40层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电话:+86 21 23261188 传真:+86 21 23261199 联系人:陈景新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86 21 31358666 传真:+86 21 31358600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233号汇亚大厦 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绍信 电话:+86 -21-23238888 传真:+86-21-23238800 联系人姓名:张鸿 经办注册会计师姓名:汪棣、张鸿 31 六、基金份额的交易、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06年 12月 6日生效。 (一)基金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申购和赎回场所 1、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2、各基金销售代理人开办开放式基金业务的营业网点,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公告。 本公司同时考虑,在适当的时候,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或者其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人进行 电话、传真或网上等形式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在不对投资者的实质 利益造成影响的条件下减少基金销售代理人或代销网点,并另行公告。 (三)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 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目前,上海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投资者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 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并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 实施日 2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32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投资者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 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 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足额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可用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 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该申请。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在 T日规定时间之前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内为投资者对 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可向基金销售网点按照其规定 的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 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应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将赎回款项在 T+7日(包 括该日)内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 金合同》及本招募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处理。 (六)申购和赎回数额限制 1、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每次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元;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账户中基金份额不足 1,000份的,应一次性赎回; 33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并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和注册登记等 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该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具体办理规则 和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在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明确后执行。 申购费率根据申购金额分段设定如下: 申购金额(元 )申购费率 100万以下 1.5% 100万(含)-500万 1.0% 500万(含) -1,000万 0.5% 1,000万(含)以上 1000元 /笔 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持有时间赎回费率 持有不满 1年 0.5% 持有满 1年、不满 2年 0.25% 持有满 2年 0%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和 赎回费率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扣除赎回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为赎回费的 25%。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遵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划。基金促销计划可以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等的投资者或以特定交易方式(如 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等开展。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 34 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八)申购份额和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 10,15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 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为 1.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 10,150 ÷(1+1.5%) =10,000元 申购费用 = 10,150- 10,000= 150元 申购份额 =10,000 ÷ 1.00= 10,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15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元,则可得到 10,000 份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每笔 1,000元,假设申购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为 1.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费用 = 1,000元 净申购金额 = 10,000,000 -1,000 = 9,999,000元 申购份额 = 9,999,000 ÷ 1.00 = 9,999,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0元,则可得到 9,999,000份基金份额。 申购份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 2位小数,第 3位小数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 差计入基金资产;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费 = 赎回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 赎回份额 ×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 赎回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 赎回份额-赎回费 35 例如,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份基金份额且持有时间不满 1年,赎回费率为 0.5%,假 设赎回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0元,则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 10,000 × 1.00 × 0.5% = 50元 赎回金额 = 10,000 - 50 = 9,95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份基金份额且持有时间不满 1年,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是 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9,950元。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 算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 2位小数,第 3位小数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 基金资产。 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T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基金份额净值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九)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 续,投资者自 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 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 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实施日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 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 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6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 1)到( 4)项暂停申购情形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 2、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支付的,可支付部分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 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 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同时在出现上述第( 3)款的情形时, 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长不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个工作日,并在至 少一种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 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发生《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 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经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 4、在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 5、暂停或恢复基金的申购或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 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的 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37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 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 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以办理。对于当日 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 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明确作出不参加顺延下一 个开放日赎回的表示外,自动转为下一个开放日赎回处理。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 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 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在 2日内通过指定媒体、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销售代理人的网点刊登公告, 或邮寄、传真等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3、连续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 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个工作日, 并应当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进行公告。 (十二)其他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 停基金申购、赎回的,可以经届时有效的合法程序宣布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 (十三)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 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38 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 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 理人网站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四)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定规则从某 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基金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 司法执行等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适格的个人投资 者或机构投资者或合格境外投资者。 “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 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其他社会团体;“司法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 律文书,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依生效法律文书之规定主动 过户给其他人,或法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 额强制划转给其他人。投资者办理因继承、捐赠原因的非交易过户可到转出方的基金份额托管机构 申请办理。投资者办理因司法执行原因引起的非交易过户须到基金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办理。对于 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五)基金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本基金 和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 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十六)转托管 本基金目前实行份额托管的交易制度。投资者可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入另一 个交易账户进行交易。 39 进行份额转托管时,投资者可以将其某个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托管。办理转托 管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在转出方办理基金份额转出手续,在转入方办理基金份额转入手续。对 于有效的转托管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将在投资者办理转托管转入手续后转入其指定的交易账户。 具体办理方法参照《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销 售代理人的《业务规则》。 (十七)基金的冻结 基金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自愿要求的基金 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 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每日收益分配与支付。 (十八)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发布公告或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该等每期扣 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 申购金额。 (十九)其他 在不违反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开办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非交 易过户业务,并制订、修改和公布相应的《业务规则》。 40 七、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受益于社会和谐发展的具有高成长性和合理价值性的上市公司股票,有效分 享中国社会和谐发展的经济成果。通过采用积极主动的分散化投资策略,在严密控制投资风险的 前提下,保持基金资产的持续增值,为投资者获取超过业绩基准的收益。 (二)投资范围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各类股票、权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的允许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为: . 股票(含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45%至95%,一般情况下为80%至95%,当基金 管理人通过详细论证认为股市步入下跌阶段时,可以将股票投资比例调至80%以下(最 小可以至45%),但其前提是需由投资管理部门提交详细论证报告并交投资决策委员会批 准; . 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0%至3%。 . 债券和现金类与货币市场工具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 5%以上,通常情况下为 5%至 20%,其中现金类及货币市场工具为基金净资产的5%以上;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 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以符合上述比例限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投资理念 通过系统的基本面分析、结合社会和谐发展和经济增长结构性调整进行综合评估以及根据市 场分析,投资受益于社会和谐发展的具有高成长性和合理兼顾价值性的上市公司股票,分享中国 社会和谐发展的经济成果为投资者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增值以获得较稳定的丰厚的中长期投 资回报。 41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继续禀承基金管理人擅长的双线并行的组合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地进行证券品种 的一级资产配置和和行业配置,‘自下而上’地精选个股。 本基金投资的投资流程分为三个阶段: 1、一级资产配置:基于基础性的宏观研究和判断,并利用主动式资产配置模型结合市场情 况和历史数据分析进行一级资产配置,即在股票和固定收益证券的投资比例配置。 2、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的建立:固定收益证券的类别、市场和久期配置以及具体个券的 选择。 3、股票投资组合的建立:从股票的基本面分析、‘社会和谐发展影响综合评估体系’对企业 所处发展外部环境因素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股票的市场价量表现直接定位到个股,筛选 受益于中国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高成长性并且具备合理价值性的股票,构建股票组合。 1、 一级资产配置 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过程中,资产类别(一级资产配置)的可能配置比例见下表(11.1)。 表11.1 :资产配置比例 资产类别投资对象资产配置比例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包括可转债)、 固定收益证券资产 0至 50% 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现金类工具 现金和货币市场工具 5%以上 股票资产(含权证)国内沪深 A股等 45%至 95% 其中:权证 国内市场发行的权证 0%至 3%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基于本基金管理人的基础性宏观研究,根据掌握的宏观经济数据和证券市 场的信息,基金经理和投资总监首先提出初步的资产配置建议,同时根据自主开发的主动式资产 配置模型-AAAM(Active Asset Allocation Model)提示的资产配置建议方案在进行比较和综 合评估后作出一级资产配置方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本基金的整个资产配置过程分三步进 行: [1] 投资总监、宏观分析师及基金经理基于政策影响分析和宏观基础研究提出一级资产 42 配置(在股票资产、固定收益资产的投资比例)的初步方案; [2] 约束股票比例在正常市场情况下为80%至95%之间,固定收益证券比例不高于15%,现 金类资产至少 5%;或者当管理人在详细论证后判断市场进入下跌通道或处于熊市阶段时,经投 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将股票比例限制为45%至80%之间,此时,固定收益证券比例为不高 于50%,现金类资产至少5%。根据以上限制条件由主动式资产配置模型分配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 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的比例,定量化地生成资产配置结果; [3] 将第[2]步主动式资产配置模型得出的资产配置结果与第[1]步提出的资产配置初步方 案进行对比分析与评估后决定当期的资产配置方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2、 固定收益证券类资产组合的建立 债券等固定收益证券的收益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利息和利息再投资收益、债券持有期满或 卖出时的资本收益。影响债券价格及其收益率水平的因素包括:市场利率水平及其在未来的变动、 不同市场环境下债券收益率曲线的动态调整、不同债券自身具有的其他风险因素。在本基金的固 定收益证券的投资组合构建时,针对本基金的整体资产配置策略以及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本基 金管理人将使用利率预期策略对债券进行战略性资产配置,使用利率免疫策略以应对利率变动风 险,采用收益率曲线策略进行个券的选择;对企业债的投资注重企业财务状况和信用风险的分析; 在有升息预期的市场情况下将严格控制组合的久期(比如平均久期在一年以内)。 本基金固定收益证券投资流程如下: . 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投资总监基于投资研究部和基金经理提供的长期策略分析报告 而作的投资建议(资产配置方案),决策批准基金固定收益证券部分总体投资计划与投 资政策; . 固定收益证券投资战略配置,由投资研究部参考和利用公司外部尤其是研究力量雄厚的 国内第三方研究机构提供的研究报告,通过拜访国家有关部委和著名经济学家,了解国 家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经过筛选、归纳和整理,定期或不定期地撰写 宏观经济分析报告; . 由固定收益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分析报告,采用利率预期策略等对未 来利率走势作出判断后,对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两市场间的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 进行战略性配置; 43 . 固定收益证券投资战术配置,由基金固定收益分析师或基金经理在战略配置基础上,根 据市场收益率曲线及其动态变动进行分析,结合其他短期策略对固定收益证券组合进行 战术性配置与调整; . 基金经理根据固定收益分析师的研究结果,确定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 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的配置计划,构造投资组合 方案,并形成具体投资指令后由交易部门实施; 所有投资决策过程均由风险控制与投资管理部门进行同步监控,并对投资结果进行绩效评 价,其评价结果均将作为重要的反馈信息反馈到投资决策委员会与投资管理部门,以用来对投资 策略进行调整,对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控制提出建议。 本基金固定收益证券选择过程分四个层次: (1) 固定收益证券品种的大类资产配置 固定收益证券大类资产配置是关键,主要决定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企业债 券、金融债券、可转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现金(包括各种存款)和现金管理类(如 逆回购)的投资比例。 (2) 固定收益证券品种的二级配置 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的二级资产配置,就目前市场情况下为:在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及其 它类属券种的投资比例分配、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 券及其它债券的比例确定;配置时主要根据:宏观经济表现、证券市场的状况、资金状况(比如 申购和赎回)。 (3) 个券选择 个券的选择基于:[1]个券的收益性,这由个券的票面利率、当期和到期收益率表现来确定; [2]流动性,市场差异和各个券的独有特点也会对流动性产生影响;[3]信用风险,度量和评估企 业债、短期融资券与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4]市场资金状况;[5]非市场因素的影响。 (4) 组合管理 组合管理固定收益证券时,对不含权债券采用久期管理技术,对含权类债券采用 VaR管理技 术;基于给定组合的综合 VaR或久期,从上面三步所确定的备选固定收益证券池中选择个券进行 匹配。 44 3、 股票投资组合的建立 在本基金的股票选择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将借鉴外方股东 BNPPAM在全球长期投资和研究的 成果,结合自己开发的“高成长合理兼顾价值”选股工具、“社会和谐发展影响综合评估体系”, 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围绕企业的高成长性、盈利能力和中长期持续 发展,构建和调整股票投资组合;然后,结合市场面信息进行流动性分析、目前价格相对高低位 置和相对市场的成长性等技术分析,最优化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的股票选择过程如(图 11.1)所示。 图 11.1:股票选择过程 社会和谐发展 股票池 A 基本面成长性兼顾合理 股票池 B 社会和谐发展影响 内 部 和 谐 循 环 经 济 创 新 立 国 消 费 促 进 外 部 均 衡 可能受益于社会和谐发 股票池 C 基于市场面信息 投资备选股票池构建(调整)股票组合 综合 资料来源: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 45 (1) 高成长合理兼顾价值的基本选股 本基金以可能受益于‘社会和谐发展’的行业板块为出发点(股票备选池A),首轮股票筛选 采用“高成长合理兼顾价值”选股策略,旨在剔除那些不符合本基金投资要求的基础上,筛选出 近期成长性高又具备适当价值性的股票, 形成股票池备选池B。 成长性选股从主要三方面考虑:规模成长、盈利能力成长和资产质地(要求资产质地良好并 且在持续改善中)。在规模成长方面,我们主要考虑:销售增长率、总资产周转率和在建工程与 固定资产比率,这三者缺一都会为未来公司成长带来隐患;在盈利能力成长方面,我们主要考虑: 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和ROE;在资产质地方面,主要考察:资产负债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 周转率(或应收应付异常分析)等。公司的盈利能力主要看其盈利增长和盈利质量。价值性选股 主要考虑PE、PB、PCF和PD。 (2) 社会和谐发展影响综合评价体系 本基金管理人相信,‘社会和谐发展’是我国一个长期发展的方向,目前主要体现在五大领 域:内部和谐、循环经济、创新立国、消费促进和外部均衡。为社会和谐发展,国家所制定的有 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将在这五大领域得以体现,对我国经济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有着直接的影响和 促进。企业的发展也将受到‘社会和谐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的影响,事实上,作为企业成长和 发展的直接外部因素,不同企业受益于‘社会和谐发展’的程度不尽相同,有直接受益程度很高 的,甚至也有受到严格限制的。考虑到判断和评价“社会和谐发展”所体现的五大领域对企业的 影响程度既要用到客观度量指标也需分析师的根据其通过公司调研等途径掌握的信息而做出的 主观判断,为了尽可能使此项综合评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和一致性,对“社会和谐发展”在 5大 领域的具体体现进行更进一步的细分。 通过“和谐社会发展影响综合评估体系”的评分后,按得分从高至低排序,取相对排名前一 定比例并且得分(绝对值)不低于一定分值的股票进入备选股票池C。 (3) 技术分析 对股票池 C中的股票在进入股票组合之前进行技术分析,主要考察:股票的流动性、股价变 动相对大盘的表现以及当前股票价格是否被高或低估。 在建立投资备选股票池时,股票的流动性是被选入的重要条件之一;监控备选股票池C中各 股票的 Beta系数和波动率,以判断是否为被操纵或庄股,尽可能避免持有流动性差的庄股;建 46 立股票组合时,以平均日交易金额、换手率、流通股量等指标考虑股票的流动性;而且,根据股 票投资的总金额,确定组合中股票的合适只数;基于历史数据统计和相关性分析,我国股市中股 票的流动性呈现出有一定规律性的趋势,可以据此趋势来判断和预测未来的流动性;并且通过实 证分析后发现,基于最近 2周的股票平均交易量预测其未来流动性(交易量)比较可靠;每日跟 踪各股票按当时仓位和当时市场情况下从第二天起开始平仓的平仓天数和整个股票组合的平仓 天数。成长性高的股票通常 Beta值较大,所以 Beta值大于1也是主要的选股参考指标。 通过技术分析后筛选出本基金的投资备选股票池,基金经理从中选取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五)投资程序 1、决策依据 本基金管理人将主要依据下述因素决定基金资产配置和证券选择: .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 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 国家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 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以其所在产业、行业处境; . 上市公司是否受益于社会和谐发展和国家经济结构调整政策以及其自身发展所处的 外部环境; . 证券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和未来走势以及市场需求状况和当前市场价格; . 当没有对冲系统性下跌风险的放空机制和对冲风险的衍生工具时,一级资产配置是 规避系统性风险的较好方法。 2、决策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程序基本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投资总监决策、构建备选股 票池、进一步跟踪研究个股、建立投资组合、风险评估、信息反馈七个步骤。在本基金的投资管 理过程中,这七个步骤的决策内容分配如(表11.2)所示: 47 表11.2:投资决策程序 步骤名称主 要 内 容负责人/部门 1 投资决策委员 会决策 2 投资总监决策 3 构建备选股票 池 4 进一步跟踪研 究个股 5 建立投资组合 6 风险评估 7 信息反馈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层。对 投资总监提交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进行 讨论,做出判断并形成决策报告,交由投资总 监组织执行。 投资总监根据基金经理和分析师及金融工程师 的研究结果和建议,结合主动式资产配置模型 提示的资产配置方案,拟定资产配置方案提交 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并负责贯彻执行已经形 成决议的资产配置方案,同时负责在其授权范 围内决定资产配置的调整。 通过基于基本面数据(包括预测数据)的分析 判断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与价值性,基于 ‘社会 和谐发展影响综合评估体系’进行综合评估后 得到备选股票池。分析师负责根据‘社会和谐 发展影响综合评估体系’中的指标对各股票进 行综合评分,金融工程师负责定性指标的量化 和模型选股系统的运行,与投资总监和基金经 理讨论后确认备选股票池。 根据投资总监下达的任务进行独立的研究工 作,股票分析师对备选股票池中的股票进行深 入的跟踪研究,包括公司调研,建立财务模型 及撰写投资报告等;固定收益分析师对宏观经 济和利率变化趋势进行研究并撰写固定收益证 券的投资报告。投资报告经投资会议讨论后形 成具体投资方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总监下达的资产配置方案和 投资会议形成的具体投资方案构建投资组合。 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基金经理需严格遵 守《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及其他要求,并综 合考虑流动性要求和风险管理要求。 风险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执 行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等功能,并依风险评 估结果建议投资部门调整投资组合以达到兼顾 投资报酬及承受风险的最佳平衡点。 基金经理与分析师根据有系统的公司调研、产 业分析及宏观政策分析和风险管理部门不间断 的绩效评估,适时反映最新信息并做出投资组 合的及时调整,并向投资总监提交资产配置的 调整建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总监 分析师 金融工程师 分析师 基金经理 金融工程师 分析师 风险管理委员会 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