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富临运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1—002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1年1月25日上午10时,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我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通知 于2011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发出。会议应 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曙光先生主持,公司监 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绵阳石油分公 司合作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同意调整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绵阳石油分公司(下称“中石化 绵阳公司”)合作项目实施方式,具体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2010年5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2010年第18号《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第20号《对 外投资公告》,公司拟与中石化绵阳公司共同出资3600万元人民币成立中石化绵 阳富临成品油气经营有限公司(下称“新公司”),其中我司以绵三、南山加油站 土地、房屋等实物评估价出资占新公司70%的股权;中石化绵阳公司以现金出资 占新公司30%的股权。待新公司正式成立后,对方再行以现金1080万元收购我 司持有的新公司30%的股权,最终达成中石化绵阳公司持有新公司60%的股权, 我司持有新公司40%的股权结构。 2010年11月,中石化绵阳公司要求提高收购我司持有的新公司的股权份额, 即由收购30%提高至40%,考虑到对方掌握油、气资源,新公司更多需借用对方的 平台,我司于2010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中石化绵阳富临成品油气经营有限公司股权份额的议案》,同意中石化绵阳公 司以现金1440万元收购我司持有的新公司40%的股权,最终达成中石化绵阳公司 持有新公司70%的股权,我司持有新公司30%的股权,此次会议公告刊登于2010 年11月1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1年1月,中石化绵阳公司提出调整双方合作项目实施方式,即由我司 先以绵三、南桥加油站实物资产作价2520万元和1080万元现金,合计3600万 元作为注册资本,成立“绵阳富临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已经绵阳市涪城区工 商行政管理局名称预核准);待该公司成立后,我司将持有该公司的70%股权转 让给中石化绵阳公司,转让价格为2520万元;最终达成中石化绵阳公司持有绵 阳富临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70%的股权,我司持有绵阳富临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 30%的股权。考虑到本次调整只是改变合作方式,实物资产作价、股权转让价格 等均未发生变化,对该项目不会造成实质影响。故我司于2011年1月25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绵阳石油分公司合作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上述调整方式。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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