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峰超纤: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时间:2011年01月26日 12:00:53 中财网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一、华峰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的设立及股东出资与变化

(一)2002年
10月
24日成立有限公司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
的前身为华峰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有限”),由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峰集团”)与瑞安市塑化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瑞安塑化”)共
同出资设立。



2002年
10月,华峰集团和瑞安塑化共同出资
1,000万元设立华峰有限,出
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其中华峰集团出资
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瑞安塑化
出资
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经上海常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10月
22日出具的“常会验字(2002)第
1304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出
资已到位。



2002年
10月
24日,华峰有限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注册成立,
并取得了注册号为
310228203014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华峰有限成立时,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华峰集团 700.00货币资金 70.00%
瑞安塑化 300.00货币资金 30.00%
合计 1,000.00 100.00%

(二)2003年
8月,华峰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并增资至
10,800万元


2003年
8月
8日,经华峰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瑞安塑化将其持有的
华峰有限
300万元出资转让给华峰集团,转让价格为
300万元,双方于
2003年
8月
8日签署了《股本转让协议》。2003年
8月
20日,华峰集团将上述股权转让

300万元支付给瑞安塑化,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瑞安塑化不再持有华峰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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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权。


为扩大华峰有限生产经营规模、增强华峰有限的资本实力,经
2003年
8月
8日华峰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华峰有限增加注册资本至
10,800万元,尤金
焕、尤小华、陈林真等
33名自然人作为华峰有限的新股东,与华峰集团合计出

9,8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增资价格为每
1元注册资本
1元。经上海
华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3年
8月
14日出具的“华验字(2003)第
037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增资资金全部到位,华峰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10,800
万元。



2003年
8月
20日,华峰有限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办理了本次
股权转让及增资之变更登记,取得了注册号为
3102282030140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并增资后,华峰有限的股东出资和出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原出资新增出资受让出资累计出资持股比例
1 华峰集团
700.00 1,700.00 300.00 2,700.00 25.00%
2 瑞安塑化
300.00 -300.00 3
尤金焕 1,765.00 1,765.00 16.34%
4 尤小华 1,300.00 1,300.00 12.04%
5 陈林真 700.00 700.00 6.48%
6 段伟东 500.00 500.00 4.63%
7 杨从登 500.00 500.00 4.63%
8 陈积勋 500.00 500.00 4.63%
9 杨清文 500.00 500.00 4.63%
10 叶芬弟 485.00 485.00 4.49%
11 尤小燕 325.00 325.00 3.01%
12 席青 100.00 100.00 0.93%
13 潘基础 100.00 100.00 0.93%
14 陈颖异 100.00 100.00 0.93%
15 李德光 95.00 95.00 0.88%
16 周良金 90.00 90.00 0.83%
17 史忆群 70.00 70.00 0.65%
18 尤金明 60.00 60.00 0.56%
19 葛晟鹏 60.00 60.00 0.56%
20 徐宁 60.00 60.00 0.56%
21 卓锐棉 60.00 60.00 0.56%
22 张玉钦 60.00 60.00 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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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余和林 60.00 60.00 0.56%
24 夏岩林 60.00 60.00 0.56%
25 吉立军 50.00 50.00 0.46%
26 张朝水 60.00 60.00 0.56%
27 曲向军 50.00 50.00 0.46%
28 王克亮 50.00 50.00 0.46%
29 孙向浩 50.00 50.00 0.46%
30 杨建华 60.00 60.00 0.56%
31 赵鸿凯 50.00 50.00 0.46%
32 陈光莹 50.00 50.00 0.46%
33 腾百欣 50.00 50.00 0.46%
34 尤小玲 40.00 40.00 0.37%
35 刘勇胜 40.00 40.00 0.37%
合计
1,000.00 9,800.00 10,800.00 100.00%

(三)2007年
11月,华峰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经华峰有限2007年9月26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陈积勋等6位自然人
股东将其持有的华峰有限出资分别转让给马育平等9名新股东,华峰有限其他股
东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转让各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价格为原始出资额,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权出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转让比例转让价款转让协议签署日
马育平 100.00 0.93% 100.002007年
11月
30日
胡永快 100.00 0.93% 100.00
陈积勋张松干 100.00 0.93% 100.00
温作荣 100.00 0.93% 100.00
陈仕潘 100.00 0.93% 100.00
陈颖异钱炳贤 100.00 0.93% 100.00 2007年
12月
18日
余和林
翁弈峰
60.00 0.56% 60.00 2008年
1月
5日
尤小华40.00 0.37% 40.00 2007年
11月
30日
尤金焕张存丰 50.00 0.46% 50.00 2007年
11月
30日
尤金焕
王道冲
50.00 0.46% 50.002007年
11月
30日
滕百欣50.00 0.46% 50.00

2008年
3月
10日,华峰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出资转让后,华峰有限的股东出资和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峰集团 2,700.00 25.00%
2 尤金焕 1,665.00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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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尤小华 1,260.00 11.67%
4 陈林真 700.00 6.48%
5 段伟东 500.00 4.63%
6 杨从登 500.00 4.63%
7 杨清文 500.00 4.63%
8 叶芬弟 485.00 4.49%
9 尤小燕 325.00 3.01%
10 席青 100.00 0.93%
11 潘基础 100.00 0.93%
12 马育平 100.00 0.93%
13 胡永快 100.00 0.93%
14 张松干 100.00 0.93%
15 温作荣 100.00 0.93%
16 陈仕潘 100.00 0.93%
17 钱炳贤 100.00 0.93%
18 翁奕峰 100.00 0.93%
19 王道冲 100.00 0.93%
20 李德光 95.00 0.88%
21 周良金 90.00 0.83%
22 史忆群 70.00 0.65%
23 尤金明 60.00 0.56%
24 葛晟鹏 60.00 0.56%
25 徐宁 60.00 0.56%
26 卓锐棉 60.00 0.56%
27 张玉钦 60.00 0.56%
28 夏岩林 60.00 0.56%
29 张朝水 60.00 0.56%
30 杨建华 60.00 0.56%
31 王克亮 50.00 0.46%
32 赵鸿凯 50.00 0.46%
33 吉立军 50.00 0.46%
34 曲向军 50.00 0.46%
35 孙向浩 50.00 0.46%
36 陈光莹 50.00 0.46%
37 张存丰 50.00 0.46%
38 刘勇胜 40.00 0.37%
39 尤小玲 40.00 0.37%
合计 10,800.00 100.00%

(四)2008年
6月,华峰有限第二次增资至
11,800万元

2008年
6月
3日召开的华峰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华峰有限增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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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资本
1,000万元,由尤小玲、尤小燕、叶芬弟、王克亮、赵鸿凯和刘勇胜六人
合计以
1,500万元的价款认购,增资价格为每
1元注册资本增资价格为
1.5元。

经上海华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8年
6月
17日出具的“华验字(2008)

021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增资资金
1,500万元已到位,其中华峰有限
新增注册资本
1,000万元,资本公积
500万元,华峰有限累计注册资本为
11,800
万元。



2008年
6月
27日,华峰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峰有限的股东出资和出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原出资额新增资本累计出资额出资比例
1 华峰集团 2,700.00 2,700.00 22.88%
2 尤金焕 1,665.00 1,665.00 14.11%
3 尤小华 1,260.00 1,260.00 10.67%
4 陈林真 700.00 700 5.93%
5 尤小玲 40.00 540.00 580 4.91%
6 尤小燕 325.00 255.00 580 4.91%
7 叶芬弟 485.00 95.00 580 4.91%
8 杨清文 500.00 500 4.24%
9 杨从登 500.00 500 4.24%
10 段伟东 500.00 500 4.24%
11 王道冲 100.00 100 0.85%
12 翁奕峰 100.00 100 0.85%
13 钱炳贤 100.00 100 0.85%
14 陈仕潘 100.00 100 0.85%
15 温作荣 100.00 100 0.85%
16 张松干 100.00 100 0.85%
17 胡永快 100.00 100 0.85%
18 马育平 100.00 100 0.85%
19 赵鸿凯 50.00 50.00 100 0.85%
20 王克亮 50.00 50.00 100 0.85%
21 潘基础 100.00 100 0.85%
22 席青 100.00 100 0.85%
23 李德光 95.00 95 0.81%
24 周良金 90.00 90 0.76%
25 史忆群 70.00 70 0.59%
26 杨建华 60.00 60 0.51%
27 张朝水 60.00 60 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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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夏岩林 60.00 60 0.51%
29 张玉钦 60.00 60 0.51%
30 卓锐棉 60.00 60 0.51%
31 徐宁 60.00 60 0.51%
32 葛晟鹏 60.00 60 0.51%
33 尤金明 60.00 60 0.51%
34 张存丰 50.00 50 0.42%
35 刘勇胜 40.00 10.00 50 0.42%
36 陈光莹 50.00 50 0.42%
37 孙向浩 50.00 50 0.42%
38 曲向军 50.00 50 0.42%
39 吉立军 50.00 50 0.42%
合计 10,800.00 1,000.00 11,800.00 100.00%

二、股份公司设立及股权结构变化

(一)股份公司设立


2008年
9月
1日华峰有限股东会决议和
2008年
9月
8日公司创立大会决
议批准,由华峰有限原有股东作为发起人,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
华峰有限截至
2008年
6月
30日的净资产
184,534,441.94元,按
1.56385:1的比
例折为
11,800.00万股,作为股份公司的股本,由全体发起人以其于华峰有限所
有者权益项下的净资产作价足额认购,华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08年
9

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8)第
23692号”

《验资报告》,对上述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华峰有限截至
2008年
6月
30
日的净资产为
184,534,441.94元,其中
11,800.00万元折合为股本
11,800.00万元,
作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华峰有限原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超过部分
66,534,441.94元计入资本公积。2008年
10月
17日,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310228000524099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成立时,股东所持股份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华峰集团 2,700.00 22.88%
2 尤金焕 1,665.00 14.11%
3 尤小华 1,260.00 10.67%
4 陈林真 700.00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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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尤小玲 580.00 4.91%
6 尤小燕 580.00 4.91%
7 叶芬弟 580.00 4.91%
8 杨清文 500.00 4.24%
9 杨从登 500.00 4.24%
10 段伟东 500.00 4.24%
11 王道冲 100.00 0.85%
12 翁奕峰 100.00 0.85%
13 钱炳贤 100.00 0.85%
14 陈仕潘 100.00 0.85%
15 温作荣 100.00 0.85%
16 张松干 100.00 0.85%
17 胡永快 100.00 0.85%
18 马育平 100.00 0.85%
19 赵鸿凯 100.00 0.85%
20 王克亮 100.00 0.85%
21 潘基础 100.00 0.85%
22 席青 100.00 0.85%
23 李德光 95.00 0.81%
24 周良金 90.00 0.76%
25 史忆群 70.00 0.59%
26 杨建华 60.00 0.51%
27 张朝水 60.00 0.51%
28 夏岩林 60.00 0.51%
29 张玉钦 60.00 0.51%
30 卓锐棉 60.00 0.51%
31 徐宁 60.00 0.51%
32 葛晟鹏 60.00 0.51%
33 尤金明 60.00 0.51%
34 张存丰 50.00 0.42%
35 刘勇胜 50.00 0.42%
36 陈光莹 50.00 0.42%
37 孙向浩 50.00 0.42%
38 曲向军 50.00 0.42%
39 吉立军 50.00 0.42%
合计 11,800.00 100.00%

(二)2010年
3月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


2010年3月,华峰集团、尤金焕、尤小华及陈林真分别与林建一等
9名自然人
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以股份公司截至
2009年12月31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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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27,476.92万元作为定价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2.33元/
股,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分别转让给林建一等9名自然人,本次股份转让
具体情况如下:

出让方受让方
股份转让数
量(万股)
转让价格
(万元)
转让协议签署日
股份转让款
支付日
华峰
集团
林建一 200.00 466.00 2010年 3月 3日 2010年 3月 5日
陈恩之 100.00 233.00 2010年 3月 3日 2010年 3月 5日
陈学通 50.00 116.50 2010年 3月 3日 2010年 3月 5日
尤金焕
袁水华 50.00 116.50 2010年 3月 5日 2010年 3月 5日
项金尧 50.00 116.50 2010年 3月 5日 2010年 3月 5日
陈林真林道友 50.00 116.50 2010年 3月 4日 2010年 3月 5日
唐志勇 50.00 116.50 2010年3月10日 2010年3月10日
尤小华林朝强 50.00 116.50 2010年3月10日 2010年3月10日
林孙林 50.00 116.50 2010年3月10日 2010年3月10日

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转让款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完毕,尤金焕、尤小华、陈林
真本次股权转让所得已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金山分局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林建一等9名新增股东最近五年履历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 身份证号码 最近 5年的主要简历情况
1 林建一 33032519610731****
2005年 1月 -2005年 10月曾担任
温州市永嘉县国税局局长,2 005
年 11月 -2008年 10月曾担任温州
市瓯海区国税局局长, 2008年 11
月退休后至今担任华峰集团总
裁,2009年 5月至今同时担任华
峰氨纶董事。

2 陈恩之 21100419580423****
2002年 6月至 2008年 6月曾担任
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公司安全总
监,2008年 6月至今担任华峰集
团副总裁。

3 陈学通 33032519670805****
2000年 3月至 2009年 2月曾担任
瑞安新一税务师事务所所长,
2009年 3月至今担任华峰集团财
务总监。

4 袁水华 32031119681216****
2004年 3月至 2009年 2月历任华
峰集团经理、副总经理,2009年
2月至今担任华峰新材料副总经
理。

5 项金尧 33032519630124****
2004年 1月至 2009年 2月历任华
峰集团营销部经理、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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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2月至今担任华峰新材料
副总经理。

6 林道友 33032519560528****
2005年至今担任华峰氨纶总经理
助理。

7 唐志勇 31010419690529****
1998年 7月至今担任济南普恩聚
氨酯有限公司副经理, 2007年 12
月至今兼任华峰普恩副总指挥。

8 林朝强 33030219631104****
2005年至 2008年 3月曾担任杭州
瑞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经
理,2008年 3月至今担任浙江房
地产副总经理。

9 林孙林 33032519530814****
2005年 1月至今担任龙湾仓储副
总经理。


注:上述人员均为华峰集团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人员,未在本公司任职。


上述人员的国籍为中国,未拥有境外居留权。


上述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高管已出具了承诺,不存在委托持
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代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根据上述新增股东出具的承诺、华峰
集团及其关联方出具的新增股东的任职文件,上述新增股东除在华峰集团及其关
联方任管理人员外,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高管之间没有其他的
关系。


本公司就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名单如下:

中介机构 签名人员
保荐人
(主承销商)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杨明辉、卫筱慧、徐浩、冒友华、王
军、渠亮、王建刚
发行人律师 通力律师事务所 韩炯、陈巍、陈鹏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朱建弟、沈建林、朱伟、张建新
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孙月焕、张丽哲、蒋镇叶
验资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朱建弟、沈建林、朱伟、张建新

林建一、陈恩之、陈学通、袁水华、项金尧、林道友、唐志勇、林朝强、林
孙林等9名新增股东已出具承诺,其与公司就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聘请
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之间均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不存在委托持股、信
托持股或其他代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新增股东系华峰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管理人员,华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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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尤金焕、尤小华、陈林真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自愿将其持有的发行人部分股份
转让给上述新增股东,上述新增股东均以自己的名义受让股份并向转让方支付股
份转让款;除在华峰集团及其关联方任管理人员外,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和高管之间没有其他的关系,与发行人就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所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之间均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股份转让过程
合法、合规,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代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发行人律师认为,根据上述林建一等9名新增股东出具的声明与承诺,该9
名新增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股份代持关系及其他关联关系;除上表中
所披露的该9名股东最新的任职情况以外,该9名股东与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峰
集团、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尤氏家族6名成员)及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任何其他关联关系;该9名股东与股份公司就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
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股份代持关系及其
他关联关系。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东所持股份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华峰集团 2,350.00 19.92%
2 尤金焕 1,565.00 13.26%
3 尤小华 1,110.00 9.41%
4 陈林真 650.00 5.51%
5 尤小玲 580.00 4.91%
6 尤小燕 580.00 4.91%
7 叶芬弟 580.00 4.91%
8 杨清文 500.00 4.24%
9 杨从登 500.00 4.24%
10 段伟东 500.00 4.24%
11林建一 200.00 1.70%
12 王道冲 100.00 0.85%
13 翁奕峰 100.00 0.85%
14 钱炳贤 100.00 0.85%
15 陈仕潘 100.00 0.85%
16 温作荣 100.00 0.85%
17 张松干 100.00 0.85%
18 胡永快 100.00 0.85%
19 马育平 100.00 0.85%
20 赵鸿凯 100.00 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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