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深发展A: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发展银行”或“本行”)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相关监管机构核准,本行于2010年向中国平 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37,958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18.26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931,130,8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6,907,427,851.53元。2010年6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保荐 机构汇入本行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缴纳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下 称“安永华明”)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0)验字第60438538_H01 号)。 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本行 的资本金,本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募集资金已经全部 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行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行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经本行七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管理制度》对本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 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本行开立了账号为11002873383104的募集资金专 户,专门用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 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行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鉴于本行本身是商业银 行的特殊性,《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由本行与非公开发 行保荐机构两方签署,除此之外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无重大差异。 本行严格遵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各项条款, 及时通知保荐机构专户支取情况并提供对账单。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资本金。 由于银行业务的特殊性,本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即全部用于补充本行资本金, 其实现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募集资金到位后充实了本行资本,提高了资本充足率, 增强了本行风险抵御能力,为本行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参见附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行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臵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行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 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本行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行2010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深发展银行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与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自募集资金到位后 至2010年12月31日,深发展银行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2月24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6,907,427,851.5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07,427,851.5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07,427,851.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资本金 否 6,907,427,851.53 6,907,427,851.53 6,907,427,851.53 6,907,427,851.53 100%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907,427,851.53 6,907,427,851.53 6,907,427,851.53 6,907,427,851.53 100% —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6,907,427,851.53 6,907,427,851.53 6,907,427,851.53 6,907,427,851.5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变更 后的 项目 对应 的原 项目 变更后项 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 总额 截至期末 计划累计 投资金额 (1) 本年度实 际投入金 额 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 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募投项目)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11)专字第60438538_H02号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于2010年向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及截止2010年12月31日止 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 工作。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 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 贵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 在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 对上述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 贵公司的上述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并在所 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止2010年12月31日止 贵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 况。 本鉴证报告仅作为 贵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除将本鉴证报告作 为 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外,未经我所书面同 意,不得作为任何其他用途使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小东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昌华 2011年2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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