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青海明胶: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
审 计 报 告 国浩审字[2011]第126号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明胶)财务报表, 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利润表和 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股东权益变动表 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青海明胶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 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 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青海明胶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青海明胶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编制单位: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负债和股东权益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五、1 125,502,027.14 146,777,130.16 短期借款五、1743,000,000.00 45,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五、2 - 6,057,355.00 拆入资金- - 五、3 11,515,692.59 29,374,969.17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五、4 169,348,402.84 173,988,633.74 应付票据- - 五、5 37,750,166.91 24,577,660.84 应付账款五、18125,806,957.79 108,964,618.78 - - 预收款项五、1944,309,188.30 13,101,380.76 - - 卖出回购买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手续费及拥金- - - - 应付职工薪酬五、204,251,324.11 4,534,069.66 - - 应交税费五、216,391,535.52 17,879,413.27 五、6 9,601,965.81 15,535,093.44 应付利息五、22541,099.86 1,486,160.30 - - 应付股利五、23352,531.50 2,519,431.50 五、7 123,479,140.33 98,507,695.24 其他应付款五、2499,563,346.30 75,743,326.32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五、2591,000,000.00 39,5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五、267,708,574.43 3,780,000.00 477,197,395.62 494,818,537.59 流动负债合计422,924,557.81 312,508,400.59 法定代表人:赵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黄海勇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海勇 合并资产负债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应收利息 存货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流动资产合计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应收款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2010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资 产 流动资产: 编制单位: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负债和股东权益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五、2767,617,289.83125,360,000.00 五、8105,971,686.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五、9135,921,100.0020,889,534.14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21,270,537.97 五、10472,660,186.43433,715,496.46 其他非流动负债 五、1114,965,108.3763,084,517.61 非流动负债合计88,887,827.80125,360,000.00 负债合计511,812,385.61437,868,400.59 股东权益: 股 本五、28405,963,600.00405,963,600.00 资本公积五、29171,319,639.77145,555,146.69 五、1238,205,525.1339,002,852.10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五、131,092,196.901,092,196.90 盈余公积五、3025,759,379.2725,759,379.27 五、14447,998.57903,405.86 一般风险准备 五、152,611,158.482,600,534.32 未分配利润五、3117,581,270.4717,027,042.3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20,623,889.51594,305,168.31 少数股东权益116,636,080.3823,933,506.08771,874,959.88561,288,537.39股东权益合计737,259,969.89618,238,674.391,249,072,355.501,056,107,074.98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249,072,355.501,056,107,074.98 法定代表人: 赵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黄海勇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海勇 资产总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10年12月31日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资 产 非流动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生产性生物资产 商誉 油气资产 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 长期应收款 编制单位: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人民币元 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负债和股东权益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33,927,139.8171,241,854.50 短期借款20,000,000.002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3,419,339.0012,567,330.00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73,128.202,530,660.5632,678.5033,614.70 预收款项20,000,000.0027,804.81 应付职工薪酬773,018.74838,971.4012,126,070.1416,152,814.63 应交税费2,355,286.225,103,433.52 十一、1226,503,294.83260,177,661.37 应付利息541,099.861,486,160.303,128,183.813,128,183.81 应付股利57,311.5057,311.50 其他应付款27,868,937.2928,616,401.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0,000,000.0024,5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3,928,574.43279,136,706.09363,301,459.01流动负债合计155,697,356.2483,160,743.75 法定代表人: 赵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黄海勇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海勇 资产负债表 应收票据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0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资 产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编制单位: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人民币元 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负债和股东权益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3,617,289.83114,36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十一、2480,359,416.06395,493,168.43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9,312,081.8510,077,985.77 递延所得税负债 319,257.8240,060.7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3,617,289.83114,360,000.00 负债合计199,314,646.07197,520,743.75 股东权益: 1,672,374.441,150,405.02 股 本405,963,600.00405,963,600.00 资本公积152,567,422.06150,485,146.69 减:库存股 265,000.00830,000.00 专项储备 1,384,839.34643,832.76 盈余公积25,759,379.2725,759,379.2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1,155,371.80-8,191,957.96493,312,969.51408,235,452.74股东权益合计573,135,029.53574,016,168.00772,449,675.60771,536,911.75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772,449,675.60771,536,911.75 法定代表人: 赵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黄海勇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海勇 资产总计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非流动资产合计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 工程物资 无形资产 油气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 资产负债表(续表)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2010年12月31日 资 产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编制单位: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875,820,544.96661,414,708.95 五、32875,820,544.96661,414,708.95917,444,651.29710,029,373.50 五、32509,277,691.00399,336,962.12 五、336,414,781.034,704,727.07 五、34351,123,110.59258,009,155.57 五、3536,393,018.8432,271,396.65 五、3612,672,354.4812,418,279.52 五、381,563,695.353,288,852.57 五、37584,424.652,161,368.06-41,039,681.68-46,453,296.49 五、3954,757,447.5731,506,603.67 五、394,232,453.38751,255.359,485,312.51-15,697,948.17 五、404,298,630.907,351,810.555,186,681.61-23,049,758.72554,228.12-20,811,774.974,632,453.49-2,237,983.75 五、410.0014-0.0523 五、410.0014-0.052363,811,613.89 五、4268,998,295.50-23,049,758.7226,318,721.20-20,811,774.9742,679,574.30-2,237,983.75 注:编制合并报表的公司,只需计算、列报合并口径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无需计算、列报母公司口径的基 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法定代表人: 赵华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黄海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海勇 2010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 减:所得税费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二、营业总成本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其中:营业成本 合 并 利 润 表 (一)基本每股收益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项 目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财务费用 保单红利支出 利息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管理费用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一、营业总收入 其中: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减:营业外支出 编制单位: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十一、39,111,875.90 十一、39,111,875.90162,646.9910,635,422.0311,290,803.78733,903.29221,237.784,940,043.84-338,763.26 十一、49,257,469.4914,208,879.23-7,051,899.672,872,953.945,965,652.53620,469.052,618,173.28559,536.69-3,704,420.422,933,886.30-741,006.58-188,043.15-2,963,413.843,121,929.45-2,963,413.843,121,929.45 法定代表人: 赵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海勇 项 目 减:营业成本 一、营业收入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 加:营业外收入 2010年度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五、每股收益: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编制单位: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055,999,113.82740,780,902.5342,920,184.1222,633,844.04 五、43.18,597,433.5810,925,462.501,107,516,731.52774,340,209.07600,891,136.81441,404,848.2190,117,553.8574,437,302.7296,275,052.165,372,501.81 五、43.2306,484,708.16196,584,323.621,093,768,450.98768,798,976.3613,748,280.545,541,232.712010年度 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净额 法定代表人: 赵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黄海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海勇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合并现金流量表 项 目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一、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编制单位: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0,981,808.006,970,930.00584,424.651,158,362.526,427,674.3516,000,000.00 五、43.325,000,000.0042,993,907.0024,129,292.5211,534,384.0044,126,085.88138,931,948.0030,956,009.14150,466,332.0075,082,095.02-107,472,425.00-50,952,802.5050,106,100.00150,475,520.00142,200,000.0092,000,000.001,926,633.49192,306,100.00244,402,153.49104,503,762.9786,900000.0015,353,295.5915,248,791.457,929,394.84119,857,058.56110,078,186.2972,449,041.44134,323,967.20-21,275,103.0288,912,397.41146,777,130.1657,864,732.75125,502,027.14146,777,130.1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项 目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0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法定代表人: 赵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黄海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海勇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编制单位: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0,176,114.272,760,639.162,394,968.792,760,639.1612,571,083.06299,432.694,900,939.514,530,267.041,145,209.333,921,634.283,869,59.734,436,249.839,915,708.5713,187,583.84-7,155,069.41-616,500.782,834,870.004,651,190.0014,507,262.499,847,287.503,332,681.0016,000,000.0025,000,000.0045,674,813.4930,498,477.50627,79.4713,710,460.0672,658,770.00144,039,890.0073,286,249.47157,750,350.06-27,611,435.98-127,251,872.56147,475,520.0044,500,000.00131,059,408.7758,465,802.871,926,633.49102,965,802.87280,461,562.2696,394,762.9750,000000.009,119,249.2010,754,801.4033,429,394.84105,514,012.1794,184,196.24-2,548,209.30186,277,366.02-37,314,714.6958,408,992.6871,241,854.5012,832,861.8233,927,139.8171,241,854.50 法定代表人: 赵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黄海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海勇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现金流量表 项 目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0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一、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青 海 明 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0年度 一、公司基本情况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青海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 会以青体改字(1996)第40号文批准,以青海制胶总公司(现已改名为青海金牛胶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集团”)为主发起人,联合广东恒丰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西宁市自来水公司(现已更名为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 化工进出口公司(现已更名为青海省新机五金矿产化工有限公司)、江门市蓬江区 恒业化工商行、北京第三制药厂(现已更名为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 采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163号和164号文批准,本公 司于1996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壹元,并于同年10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6年9月24日, 本公司领取了注册号为22659245-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5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119号、证监公司字(2000) 106号文批准,本公司分别于1998年2月及2000年8月实施每10股配3股的 增资方案。2001年9月7日,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10股的增资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发行字[2007]45号文批 准,本公司向控股股东、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等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3500万股,根据公司2006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每10股转增2股的增资方案,以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 增股本。以上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2,404.24万元,并于 2007年6月13日更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300001200698。 根据2008年11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49号 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6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39元。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660万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064.24万元,股本为人民币27,064.24万元。 根据本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规定,由资本公积和 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3,532.12万元,变更后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596.36万元,股本为人民币40,596.36万元。并更换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3000100006984。 股权转让及划转事宜: 1999年11月18日,本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广东恒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与陕西麦达矿产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其持有的1,220万股法人股转 让给陕西麦达矿产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2003年9月6日,本公司原第二大股 东陕西麦达矿产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西安思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 其持有的2,440万股法人股转让给西安思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陕 西麦达矿产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权,西安思源机械科技有限 公司成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经财政部2001年11月12日财企(2001)666号及财政部办公厅2002年2 月8日财办企(2002)18号文批准,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金牛集团将其持 有的5,374.20万股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给青海企业技术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创新公司”)持有,股权划转后,金牛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创新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374.20万股,占总股本的35.43%,成为本公司的 第一大股东。 2003年12月29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创新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 股5,374.2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5.43%的股份分别转让给天津泰达科技风险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泰达”)、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泰达控股”)、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投”)。 上述股权转让及划转事宜均已办妥股权过户手续。 本公司于2006年1月16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A股相关股东会议,会议表决 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1月19日刊登了《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 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的对价股份,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支付 20,467,200.00股的对价股份。对价支付完毕后,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 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并于2006年1月23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明胶、硬胶囊、软胶囊(保健品、化妆品)、中药品的 投资服务、投资咨询、投资管理、经营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公 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 务;杂骨收购。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明胶、机制空心硬胶囊、软胶囊、五酯 胶囊等。 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已于2011年3月2日经本公司第五届第三次董事 会会议批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本公司股东大会或其他方面有权 对报出的财务报告进行修改。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和编制财务报表。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会计期间 本公司以公历年度为会计期间,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⑴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 指发生在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除此之外,一般不作为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 的账面价值计量。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合并日 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相关会计处理见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本公 司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 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 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 金等费用,应当递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母子关系的,母公司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以被合并方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入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发生的交易,作为内部交易,按照“合并 财务报表”有关原则进行抵消;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包含合并方及被合并 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净利润和产生的现金流量,涉及双方在当期发 生的交易及内部交易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原则进行抵消。 ⑵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确定企业合并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 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以及 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 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购买日确定的企业 合并成本(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作为对被购买方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 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本公司在购买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和负债。 本公司以非货币资产为对价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或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 有关非货币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的处置损 益,计入合并当期的利润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母公 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商誉;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 示为商誉。 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本公司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 合并当期母公司个别利润表;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合并利 润表。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本公司以控制为基础确定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 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 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依据,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 股权投资,抵消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后编制。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 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内部交易事项(包括 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 损益)、内部债权债务进行抵销。 ⑵ 母公司与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如果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 母公司不一致的,即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 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另行编制财务报 表。 7、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 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等四个条件的投 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权益性投资不作为现金等价物。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⑴ 外币交易折算汇率的确定及其会计处理方法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 金额折算为记账本外币金额;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采用交易日即期汇 率折算。在资产负债表日,视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①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 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财 务费用。 ②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在 资产负债表日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 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形成的汇兑差额, 计入资本公积。 ⑵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项目的折算方法及外币报表折算的会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项目的折算方法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 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 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 期汇率折算。 ⑶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 者权益项目下单独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列示。 9、金融工具 ⑴ 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 金融工具的分类: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 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包括:金额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本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 ②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确认依据 此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可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直接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主要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 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或近期内回购而承担的金融负债;直接指定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主要是指企业基于风险 管理,战略投资需要等所作的指定。 计量方法: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取得时以公 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公允价 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B、 持有至到期投资 确认依据:指本公司购入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 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非衍生金融 资产。 计量方法: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 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 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 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若本公司于到期日前出售或重分类了较大金额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较大金额 是指相对该类投资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金额而言),则本公司将该类投资的剩余 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期间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 不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下列情况除外:出售日或重分类日 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 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 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 本公司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C、应收款项 确认依据: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等债权,按从购货 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计量方法: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确认依据:指本公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计量方法: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 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公允价 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投资损益。 ⑵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即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对该金融资产的确认。 ② 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方法 A、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的计量: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 条件的,将下列两项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 和。 B、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的计量: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 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 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 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C、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将所收到 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D、对于采用继续涉入方式的金融资产转移,本公司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 融资产的程度确认一项金融资产,同时确认一项金融负债。 ⑶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本公司在金融负债的现实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⑷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①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来确定公允 价值; ②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⑸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 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根据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计算确认减值损失。具体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较 大幅度下降,并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在确认减值损失 时,应当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 入减值损失。该转出的累积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 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 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 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不通过损益转回。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在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 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公司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 计量的事项。 10、应收款项 ⑴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单项金额在100万元(含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 失,计提坏账准备。 ⑵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确认依据、计提方法: 其他不重大是指账龄在1年以内、单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应收款项,没 有将其划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和其他不重大两类的应收款项,则将其作为单项金额 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 认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单项金 额重大、但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以账 龄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似 的按账龄段划分的信用风险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 结合现时情况确定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及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⑶ 账龄分析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0.5% 0.5% 1-2年 5% 5% 2-3年 10% 10% 3年以上 20% 20% 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其他计提法说明 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 账 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 11、存货 ⑴ 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产品、产成品等。 ⑵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⑶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商品、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 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 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计 算基础,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 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算基础;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 料),其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用于出 售的材料等通常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资产负债表日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 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 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 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 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⑷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⑸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 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包装物 领用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摊销。 12、长期股权投资 ⑴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确定企业合并成本。 本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 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 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以及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 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子公司按照改制时确定的资 产、负债评估价值调整账面价值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取得子公司经评估确认净资 产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所有 者权益。 ②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采用购买法确定企业合并成本,并按照确 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日 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 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 易分布实现的企业合并,其企业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采用吸收 合并时,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采用控股合并时,合并成本大于在合并中 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确认 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③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不包括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 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 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 ⑵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 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 ①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 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②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 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 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 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消与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但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③ 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 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合同或协议约定负有 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④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冲减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⑤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 的情况下,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 ⑶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① 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一般在合营企业 设立时,合营各方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在所设立合营企业的重要财务和生产 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必须由合营各方均同意才能通过。在确定是否构成共同控 制时,一般以以下三种情况作为确定基础: A、 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B、 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 C、 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任命其中的一个合营方涉对合 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 策范围内形式管理权。 ② 重大影响的判断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影响时, 一般以以下五种情况作为判断依据: A、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 B、 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包括股利分配政策等的制定。 C、 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进而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到被投 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D、 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E、 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 ⑷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对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 资、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 确认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将其 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 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② 商誉减值准备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 情况确定是否计提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13、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模式 ⑴ 折旧或摊销方法:按照成本模式进行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本公司采用 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相同或同类的折旧政策或摊销方法。 ⑵ 减值准备计提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投资性房地产进 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投资性房地 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 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4、固定资产 ⑴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使用寿命超过一个 会计年度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②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用,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 本;不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⑵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 计净残值率确定固定资产折旧率,在取得固定资产的次月按月计提折旧(已提足 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支持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 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35 3 2.77-6.47 机器设备 7-14 3 6.93-13.86 运输设备 8 3 12.13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 备 5-8 3 12.13-19.40 ⑶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 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较高者确定。本 公司原则上按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可收回金额,若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进行估计的,按该项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减值准备 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⑷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计价依据: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 ①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远低于行 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 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 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 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 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计价方法: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按上项“(2)固定资产折旧方 法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 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按上项“(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计提折旧。 ⑸ 其他说明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 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15、在建工程 ⑴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按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⑵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核 算。若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 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 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上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本公司预定的可使用状 态。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则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① 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 完成; ② 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 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③ 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 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 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 使用。 ⑶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按单项工程进行减值测 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收 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 的较高者确定。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6、借款费用 ⑴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 发生的汇兑差额等。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 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 当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 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⑵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在该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 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借款费用暂停资本 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 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⑶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按季度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 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 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 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 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17、无形资产 ⑴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 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 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 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 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⑵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为有 限的,本公司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 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 本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均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类 别 预计使用寿命 尚可使用寿命 确定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年 40-48年 土地使用证 软胶囊专有技术 15年 8.5年 评估报告 ② 无形资产的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 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 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③ 无形资产的减值 有确凿证据表明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 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 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 值准备。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 减值测试。 ⑶ 研究开发费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18、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期限在一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 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其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 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和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19、预计负债 因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油气资产弃置义务等形成的现实义 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 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实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 合考虑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 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油气资产弃置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计入相关 油气资产的原价,金额等于根据当地条件及相关要求作出的预计未来支出的现 值。 不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在废弃时发生的拆卸、搬移、场地清理等支出 在实际发生时作为清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0、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⑴ 股份支付种类 本公司授予高管人员以权益结算或以现金结算的股权激励。用于股权激励的 权益工具按照授权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⑵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 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现金 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 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授予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 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期权等权益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布莱克-斯科尔 斯-默顿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至少应当考虑以 下因素:⑴期权的行权价格;⑵期权的有效期;⑶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⑷股价 预计波动率;⑸股份的预计股利;⑹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⑶ 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 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 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⑷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 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 本费用金额。 21、回购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将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购买本公司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 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应增加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2、收入 ⑴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 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相关的经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⑵ 对外提供劳务收入按以下方法确认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完工进度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下列方法确定: ① 已完工作的测量。 ② 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③ 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 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 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 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 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 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 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③ 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 ②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3、政府补助 ⑴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⑵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为 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计量。 ⑶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适用寿命内平 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 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暂时性差异与其适用的所 得税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⑴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对于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 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但以下交易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 得额; 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 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⑵ 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对于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 所得税负债,但以下交易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 债: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 ②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 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③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 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 的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 ⑶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 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原确认时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部分,其减记金额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在很可能 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可以恢复。 25、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 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⑴ 经营租赁,如果本公司是出租人,本公司将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 期间按直线法或其他更为系统合理的方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如果本公司是承租 人,经营租赁的应付租金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损益。 (2)融资租赁 按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 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 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 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以长期应付款列示。 26、持有待售资产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一是企业已经 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二是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 议;三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企业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 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 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 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27、资产证券化业务 本公司将部分金融资产证券化,将金融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实体,再由其发 行金融资产支持证券给投资者。本公司所转移的资产其中有部分或全部的资产可 能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详见有关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所保留的证券化资产的权益主要为持有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资产证券 化所产生 的损益计入本期损益。资产证券化所产生的损益为被终止确认的资产及保留 资产的账 面价值及其于转移当日的公允价值之差。 28、套期会计 套期工具是指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航油价格风险等所使用的衍生工 具,分为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 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在套期开始时,公司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 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 (2)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公司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 策略; (3)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应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公司 面临最终将影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4)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 (5)企业应当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 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 公允价值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 现金流量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套期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 分计入资本公积,无效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 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原确认为资本公积的利得或损 失在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对于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 负债的,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利得或损失,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 确认金额。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公允价值套期及现金流量套期,其公允价值变 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9、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本期无重大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⑵ 会计估计变更 2010年4月19日,本公司第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 计变更议案》,相应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应收债权类坏账计提比例变更前后具体如下: 账龄 变更前计提比例(%) 变更后计提比例(%) 1-2年 1 5 2-3年 5 10 3年以上 10 20 此估计变更影响本年度净利润减少1,259,627.95元。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前后具体如下 名称 原使用年限 变更后使用年限 原折旧率(%) 变更折旧率(%) 运输设备 8-10 8 9.7-12.13 12.13 此估计变更对本年度净利润无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从2010年1月1日 开始执行,适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30、前期差错更正 ⑴ 追溯重述法 本报告期发现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处理 情况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 间报表项目名称 累计影响数 补缴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 藏税稽处 (2010)30 号、藏税稽罚 (2010)18 号 应交税费 534,164.94 未分配利润 -293,790.72 少数股东权益 -240,374.22 所得税费用 534,164.94 净利润 -534,164.94 补缴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 藏税稽处 (2010)30 号、藏税稽罚 (2010)18 号 应交税费 6,699,351.04 未分配利润 -3,684,643.08 少数股东权益 -3,014,707.96 所得税费用 6,165,186.10 净利润 -6,165,186.10 三、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0.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2、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国税流字[2000]111号文的规定,本公司生产销售 的饲料产品磷酸氢钙、肉骨粉免征增值税。 根据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地税发[2002]222号及成 都市金牛区地方税务局金牛地税审[2002]40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 子公司---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措施》 的通知(青政[2003]35号)第二条的规定,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海明胶有限责 任公司自生产经营之日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5年;自生产经营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 用牌照税,免征建设期内土地使用税。 四、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子公司情况 ⑴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出 资额(人民币 元) 青海明胶有限责任 公司 全资子公 司 西宁市 工业 ¥17273.88 明胶生产及销售 172,738,800.00 青海明诺胶囊有限 公司 控股子公 司 西宁市 工业 $1804.43 空心胶囊生产及销 售 133,523,308.78 青海明杏生物工程 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 司 西宁市 工业 $200.00 保健品生产及销售 12,108,544.40 广汉明浩骨制品有 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 司 广汉市 工业 ¥1800.00 牲畜骨收购、加工、 销售 18,000,000.00 四川禾正制药有限 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 司 成都市 工业 ¥2000.00 生产丸剂、片剂、 滴丸剂及非食用保 健品 30,561,760.29 河南金箭明胶有限 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 司 焦作市 工业 ¥3261.00 明胶生产及销售 16,630,000.00 天津海达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 司 天津市 投资 ¥1000.00 对高新技术行业、 房地产业进行投 资、投资咨询与服 务、管理咨询服务。 5,100,000.00 青海宁达创业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 司 西宁市 投资 ¥5889.00 企业投资、代理其 他创业投资企业机 构或个人的创业投 资,创业投资咨询 业务。 30,033,900.00 广西海东科技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 司 柳州市 投资 ¥3000.00 从事创业投资业 务,代理其他创业 投资企业或个人的 创业投资业务,创 业投资咨询业务, 为创业企业提供创 业管理服务 7,000,000.00 广东明洋明胶有限 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 司 化州市 工业 ¥4000.00 鱼明胶及其相关产 品的研发、销售 12,750,000.00 西藏泰达厚生医药 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 司 拉萨市 商业 ¥100.00 藏成药、中成药、 化学制剂、抗生素、 生化药品、血液制 品 550,000.00 接上表 子公司全称 实质上构成对子 公司净投资的其 他项目余额 持股比例 (%) 表决权 比例(%) 是否合并 报表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 冲减少数股东损益的(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