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宝石动力: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1号)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1年 1号] 基金管理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重要提示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620001)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注册登记人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于2007年7月19日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 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213号),募集期为 2007年 8月 6日至 2007年 8 月10日。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4,989,265,191.90份基金份额, 有效认购户数为 138584户。《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于 2007年 8月 15日正式生效。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0年 8月 16日保本到期, 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约定,该基金于 2010年 10月 1日转型为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 更为“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仍为 620001。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基金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作 为主动配置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将力争通过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有效合 理配置降低投资组合的波动性,但同时也可能存在因本基金如下原因而产生的风 1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险:投资管理人对宏观经济情景、各类资产收益风险预期等判断有误从而导致资 产配置比例不合适而产生的风险;本基金对各行业投资价值进行的优先排序有误 导致行业投资比重不适应而产生的风险;本基金采用“金元比联股票评级体系” 精选优选行业内的最有投资价值的股票。在该体系中使用了预测性指标,包括盈 利增长潜力、估值水平等,如果研究不深入、业绩预测不准会增加投资风险。投 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 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8月11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公司网址公布了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系依据该基 金合同》进行编写,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起,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 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1年2月15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0年 12月 31日。 2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绪言............................................................................................................2 第二部分释义............................................................................................................3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8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8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4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37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8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0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51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78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估值......................................................................................80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6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9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91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92 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99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03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107 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128 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49 第二十一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和查阅方式....................................................152 第二十二部分备查文件........................................................................................153 1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第一部分 绪言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 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 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基金合同》 指《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招募说明书》目的不包括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金 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招募说明书指《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 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 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 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 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 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 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 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 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3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金元比联宝石动力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充 发售公告 指《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 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 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 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 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 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 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 4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基金合同生效日 募集期 基金存续期 保本到期选择期 投资转型期 基金的自然人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 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 织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 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 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的期限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指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进行保本到期选择的时间,为保本到期日的 次日起的 15个工作日的时间区间。具体起讫日期详见 相关公告。 指若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 期到期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型为“金元比 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金元比联宝石动 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到期日的次日起的 30 个工作日的时间区间,为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投资转型期。在投资转型期结束后的次日 起,“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为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金元比联宝石动力 5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营业日 指中国大陆商业银行的营业日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 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 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 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 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 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 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 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0%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 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 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 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6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 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 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 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 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 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 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 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 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 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 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 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 网网站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7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楼 3608室,2001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楼,200120 设立日期:2006年 11月 13日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联系人:李晓琳 电话:(021)68881801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亿元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22号文批准 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9%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 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 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 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 8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7名董事组成,其中 3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履行《公司 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 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1名员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 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基金管理部、 运营保障部、财务部、市场部、监察稽核部以及人事行政部六个职能部门。此外, 公司还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审核委员会、新产品委员会、 资格审查委员会以及薪酬委员会。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任开宇先生,董事,董事长。博士。曾任长春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新 华证券有限公司监事长,金元证券有限公司投行总监,2008年至今,任金元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年 7月出任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0 年 9月出任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雷俊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上海宝钢集团,华宝信托投资公司和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至今,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 2011年 1月,出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任董事长。 Karel Heyndrickx先生,董事。大学毕业。曾任职于比利时 Boerenbond集团, ABB 保险,KBC保险等公司,2004至 2009年任 KBC集团组织部门总经理, 2009年至今任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及执行委员会成员。 Johan Dewolfs先生,董事。大学毕业。曾任比利时 Kredietbank,和 KBC Bank。 2009至今任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及执行委员会成员。 彭张兴先生,独立董事。学士学位。曾任香港政府证监处高级主任,香港证 监会高级总监,中国证监会规划委委员,2003年至今,任彭张兴顾问有限公司 董事。 9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谢德荪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1975年至今,任美国斯坦福大学金融 风控教授。 范剑平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位。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副教授,国家 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国家信息中心研究员、经济预测部主任。 (二)监事会成员 吴毓锋先生,监事长。硕士学位。曾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 财务经理,历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主管、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 和总经理,现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陈翔女士( Ms. Angie Chan),监事。学士学位。曾任瑞士信贷银行香港分行 市场推广部主任,比利时联合银行香港分行副总经理,比利时联合银行台湾区总 经理,现任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公司亚太区总监。 王健先生,员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上海智胜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投资部经 理助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总监,现任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渠道销售部总监。 (三)公司高管人员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易强先生,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并暂时行使投资总监职能直至董事 会任命新的投资总监,美国哈佛大学公众事务管理硕士。曾任荷兰保险北京代表 处代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副总监,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代表处中国地区业务发展总监、首席代表。2006年加入金元比联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原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 符刃先生,督察长,硕士学位。曾任香港海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 理兼财务总监。2006年加入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原金元比联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 凡乐德先生(Dr. Sir. Lode Vermeersch),拟任运营总监,博士学位。曾任比 利时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数量分析部主管,历任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总监。 10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陈凯先生,市场总监,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国际期货苏州营业部交易员、 交易主管、研究员、总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部门总监,现任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 邝晓星先生,财务总监,学士学位。曾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宜山 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原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总部经理助理。 公司投资总监的职能由总经理易强先生暂时行使,直至董事会任命新的投资 总监。 (四)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夏福陆先生,基金经理,河海大学工学学士,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硕士。曾 任湘财证券研究员,富邦证券研究员,兴业证券高级行业研究员。 2009年 12月 加入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行业研究员,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和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助理,现任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6年证券、基 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历任基金经理: 1.李玲女士:2007年8月至 2007年 12月; 2.何旻先生:2007年8月至 2010年 12月; 3.黄奕女士:2009年5月至 2010年 6月。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易强先生,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并暂时行使投资总监职能直至董事 会任命新的投资总监,简历同上。 夏福陆先生,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吴广利先生,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 任海通证券研究所研究员、长江巴黎百富勤研究部研究经理。2006年 7月加入 11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首席行业研究员兼金元比联宝石 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和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9年证券、基金等金融 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李飞先生,基金经理, CFA,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国盛 证券债券分析员。2006年 6月加入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宏观经济 及债券研究员,高级宏观经济及债券研究员,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助理,现任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8年证券、 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黄奕女士,基金经理,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 苏物贸证券(现东吴证券)证券分析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分析师,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行业务经理。2008年 7月加入金元比联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行业研究员、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金元比联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比联消费主 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16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 侯斌女士,基金经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2010年 6月加入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 行业研究员,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和 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现任金元比联成长动力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9年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 基金从业资格。 何贤女士,基金经理,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学士,英国兰卡斯特大学理学硕 士。曾任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2006年 5月加入金元比联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高级行业研究员,金元比联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现任金元比联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8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12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六)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一)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七)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 13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的承诺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二)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三)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四)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14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 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二)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 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 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建立风险控制优先、风险控制人人有责、一线人员第一责任的公司内控文化,保 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 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决策、 决议的执行中,“四眼”原则贯穿全程。各部门及岗位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工作 职责和业务流程,通过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 之间的监督制衡。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培训、 制度教育、执业操守教育和行为准则教育等,确保公司人员了解与从业有关的法 规与监管部门规定,熟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具备与岗位 要求相适应的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15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的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 险和财务风险等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 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通过收集与投 资组合相关的会计和市场数据,建立一个投资风险测评与绩效评估的信息技术平 台。由监察稽核部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 3、内控机制 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决策,均按照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与规定进行,防止超 越或违反决策程序的随意决策行为的发生。 操作层面上,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形成第一 道内控防线,以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内控防线,以 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 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并建立内部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机 制。同时,按照分级管理、规范操作、有限授权、业务跟踪的原则,制定公司授 权管理制度,并严格区分业务授权与管理授权。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 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 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三)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6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 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7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 1月 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34,018,850,026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0年 12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133人,平均年龄 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 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 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 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 18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0年 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 券投资基金 198只,其中封闭式 8只,开放式 190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 续七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 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23项最 佳托管银行大奖;2010年,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获得《财资》设立的年度中 国最佳托管银行家个人大奖。本行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 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 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 来做。2010 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再次通过了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 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国际资格认证 SAS70(审计标准第70 号)。通过 SAS70 国际专项认证,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 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 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已经实施 SAS70审计年度化、 常规化的项目。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19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 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托管的基金资产、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托管 人托管的其他资产应当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 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0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 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 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 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 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 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 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 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应急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除了在数据服务端和应 用服务端实时同步备份与数据更新外,资产托管部还建立了操作端的异地备份中 心,能够确保交易的及时清算和交割,保证业务不中断。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 21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 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 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 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署的《金元比联保 本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 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 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 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其过失致使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22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23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层 联系人:孙筱君 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68882865 客户服务专线:400-666-0666,(021)61601898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24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95599.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网址: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834,82090060 传真:(0755)83195049,82090817 联系人:刘薇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25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6415194 网址:www.cpsrb.com 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燕 电话:(010)85238422 传真:(010)85238419 联系人:郑鹏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联系人:徐伟、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8、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26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 客户服务电话: 95501 联系人:石蔚明 传真:(0755)82080714 公司网址:www.sdb.com.cn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联系人:董云巍、吴海鹏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金蕾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27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1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 585号 法定代表人:陈辛 电话:(021)63370888 传真:(021)63370777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热线: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cn 1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立哲 电话:(0755)25879127 传真:(0755)25878304 联系人:霍兆龙 网址:www.18ebank.com 1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 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时代金融中心大厦 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张萍 28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om.cn 14、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路 8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A座 6-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010)59355946,(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联系人:张伟智,李微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 www.e5618.com 15、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29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1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胡洁静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网址:www.htsec.com 1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保大厦 19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30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联系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2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服务热线: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2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1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10、24、2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10、24、25 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站:www.lhzq.com 2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传真:(010)66568116 联系人:李洋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 18、19、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417 32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联系人:黄岚 网址:www.gf.com.cn 2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电话:(0551)2207929 传真:(0551)2207965 联系人:李纯刚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78、400-888-8777 公司网站:www.gyzq.com.cn 2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 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传真:(010)84588151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cs.ecitic.com 27、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 7、8、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传真:(0591)87383610 33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联系人:张腾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2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 5号中商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万鸣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 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34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三)其他机构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44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潘鸿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529 网址:www.txsec.com,www.txjijin.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电话:(021)68881801 传真:(021)68881875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35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6000 联系人:秦悦民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层 法人代表:葛明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方侃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方侃 36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系由金元比联 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07年 7月 19日证监基金字 [2007]213号文核准。 (一)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四)募集情况 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销售总额为 4,988,794,859.42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 计 470,332.48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 2007年 8月 14日全额划入在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本次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138584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 募集期的有效认购份额 4,988,794,859.42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 470,332.48份, 两项合计共 4,989,265,191.90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符合有关条件,金元 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07年 8 月 15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 37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理人正式开始管理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按照有关法律规 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管理人承担。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07年 8月 15日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 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额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 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三、基金的转型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0年 8月 16日保本到期, 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约定,该基金保本到期后转型为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金 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 620001。 (一)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保本到期选择期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保本到期选择期指金元比联 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保本到期选择的时间, 设定为保本到期日的次日起的 15个工作日的时间区间(即自 2010年 8月 17日 (含)起,至 2010年 9月 6日(含)止的时间区间)。 (二)投资转型期 38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在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到期日的次日起的 30个 工作日的时间区间(即自 2010年 8月 17日(含)起,至 2010年 9月 30日(含) 止的时间区间),为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转型期。 在投资转型期结束后的次日起,“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转型为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作为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负责对选择由金元比联宝石动力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实施变更登记。 39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按销售机构提供 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销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五部 分第(一)条。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 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 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 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或另行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 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 2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一)“未知价”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 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二)“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三)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0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四)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 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一)申购与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 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 效而不予成交。 (二)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内为 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 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 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三)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 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 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 关基金销售机构在 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一)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 费),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直销机构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 额为 1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 41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5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元。已在直销柜台有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再次申购 该基金及投资者以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该基金基金份额时不受申购最低金 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500份基 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 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三)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 前 2个工作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一)申购费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 示,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 5%。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以下 1.50% 100万(含)-500万 0.90% 500万(含)以上每笔 1,000元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注册登记和销售。 (二)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最高不超过 5%,具体如下图所示: 42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50% 1年(含)-2年以内 0.30% 2年(含)以上 0.00% 对于由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其持有期从其认购日、申购日或其他基金转换为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转入日起连续计算。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中 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 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四)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 (五)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 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 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一)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 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43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净值。 举例说明:假定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0元,申购金额 10万元,计算 如下: 适用申购费率为 1.50% 净申购金额= 100,000 /(1+1.50%)= 98,522.17元 申购费用=100,000–98,522.17=1,477.83元 申购份数=98,522.17/1.2000=82,101.81份 (二)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举例说明:假定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0元,赎回份数分别为 10,000 份,各时期赎回金额如下: 持有期限 适用费率 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 持有期<1年 0.50% 12,000 60 11,940 1年≤持有期<2年 0.30% 12,000 36 11,964 持有期≥2年 0.00% 12,000 0 12,000 (三)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日基金份额净值 = 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44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 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四)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五)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 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一)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增加 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 份额。 (二)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办理 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三)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 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在 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一)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45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二)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 算; (三)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 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五)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一)到(四)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一)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二)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三)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 2个或 2个以上开放日巨额赎 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备案。已 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可延期支付 部分赎回款项,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 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 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三)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 46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回款项,但延缓期限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 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 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一)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二)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 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 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 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 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 期予以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 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 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以 撤销外,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依照上述 规定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47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2日 内通过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代销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并在公开 披露日向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 案。同时以邮寄、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本基金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 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期限不得 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 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 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 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基金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 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 48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 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十四、转托管 本基金目前实行份额托管的交易制度。投资者可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 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个交易账户进行交易。具体办理方法参照《金元比联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 届时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 十六、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 按照一定规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 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 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情形;“司法执行”是指司法机构 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的条件。办理非交易过 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上述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他销售机构不得办理该 项业务。 49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 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七、基金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 自愿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 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 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 50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具有稳健基础的中国优质企业,追求本基金资产的稳定收益 与长期资本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40%~ 60%,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5%~55%,权证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如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确定 本基金在股票、债券及现金资产类别上的配置比例;第二个层次是采用行业配置 指导下的个股精选策略,挖掘具有稳健基础的中国优质企业,构建股票组合。 (一)大类资产配置 1、配置原则 本基金将遵循以下大类资产配置原则: (1)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本基金将通过量化分析和定性判断,对 股票、债券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研究比较,并依此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 51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现金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 (2)及时性原则:针对市场的不确定性,本基金将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 特征的相对变化,及时调整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间的配置比例。 (3)动态调整原则: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 济形势以及中国证券市场的结构性调整与阶段性变化,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 票、债券和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 2、配置流程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关键在于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趋势 分析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本基金将分析和预测众多的宏观经济变量和关注经济 结构调整过程中政策、法规的相关变化,另一方面,本基金会对股票市场整体估 值水平、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定量分析,从而得出对可投资市场走 势和波动特征的判断。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本基金将决定股票、债券和现金等大 类资产在给定区间内的动态配置。 图表 3 大类资产配置的基本分析流程 52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本基金大类资产配置的主要分析流程如下: (1)宏观经济分析 根据主要的经济信号指标对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分析,判断经济所处的经济 周期阶段、景气循环状况和未来运行趋势。 (2)经济周期、企业盈利与股票市场的关系分析 在经济所处周期阶段分析基础上,同时结合历史回溯,进一步分析企业未来 盈利状况,判断股票市场未来趋势。 (3)市场的风险溢价水平分析 基于统计分析,对国内资本市场的风险溢价水平进行纵向(与历史比)和横 向(与国外比)比较,判断国内资本市场的估值水平是否合理。 (4)股票和债券的波动性和收益预期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给出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波动性和收益预期。 (5)资产配置预案 依据以上分析结果,给出资产配置预案。 (6)组合优化修正 利用投资决策系统资产配置管理功能对股票和债券的配置比例进行优化,以 确定给定约束条件下组合中股票、债券和现金的最佳配置比例。 (7)最终配置方案 结合资产配置预案和组合优化修正的结果,确定资产配置的最终方案。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行业配置指导下的个股精选策略:首先,采用“投资时钟”模型 判断各行业的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利用本基金管理人自行开发的“行业配置 综合评分模型”对各行业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拟投资行业及其配置权 重;其次,采用本基金管理人建立的“金元比联股票投资价值评估体系”对拟投 53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资行业内上市公司从流动性、盈利质量、盈利增长潜力、公司治理以及估值水平 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估,精选出具有稳健增长且价值被低估的个股,构建股票组合。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作为行业分类标准。在此基础上, 采用“投资时钟”模型分析不同经济环境下各行业的趋势,在明确各行业发展趋 势之后,本基金管理人运用自行开发的“行业配置综合评分模型”,对各行业投 资价值进行综合分析,通过主观赋权和打分排序的方法,取排名靠前的行业作为 拟投资行业,并按照各行业的分值调整拟投资行业的配置比例。 (1)投资时钟 投资时钟主要表明了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各个行业的表现如何。比如, 在经济发展停滞时,防御型的行业表现较为出色;在经济快速发展时,周期性的 行业表现较为出色。另一方面,通常价值型的行业在通货膨胀严重时表现较佳, 而成长型的行业在通货膨胀下降时,相对表现较好。参见图表 4。 图表 4 投资时钟 资料来源:美林投资管理,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 3月) 参照这一理论基础,本基金管理人的投研团队通过对宏观经济的分析,确定 其所处的经济周期阶段,进而定性的预测在此阶段各行业的未来趋势。 (2)行业配置综合评分模型 在对行业趋势研判的基础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行业配置综合评分模型” 来确定各行业的投资价值。该模型以五分制为基础,将行业的投资价值从六个主 因素进行评估:产业结构、国家政策、景气度、盈利状况、市场表现以及相对价 值。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团队结合各证券研究机构的行业研究成果与个人的分析 判断,给出行业评分和行业评述,从而得到该行业各因素的得分,然后将各因素 得分加总,从而得到行业的综合评分。 图表5和图表6分别展示了行业配置综合评分模型的基本框架和具体实现方(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