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交银蓝筹: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1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07年7月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7】205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 同于 2007年8月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 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 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 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 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 金中的较高风险收益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1年2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10年 12月 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目 录 一、绪言............................................................ 3 二、释义............................................................ 3 三、基金管理人...................................................... 8 四、基金托管人.....................................................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20 六、基金的募集..................................................... 3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40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0 九、基金的转换..................................................... 58 十、基金的投资..................................................... 68 十一、基金的业绩................................................... 81 十二、基金的财产................................................... 82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83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9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1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3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94 十八、风险揭示..................................................... 98 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1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03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9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8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30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2 二十五、备查文件.................................................. 132 2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交 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 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3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法律法规: 公告》;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 《证券法》: 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指 2005年 10月 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 2006年1月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基金法》: 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年6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6月2 5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 《信息披露办法》: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运作办法》: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6月2 9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 中国证监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个人投资者: 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可 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4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 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投资人: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 基金销售业务: 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代销机构: 投资人; 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 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 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基金销售网点: 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 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登记结算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 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 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 登记结算机构: 名册等; 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结算机 构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交银施 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结算业 务的机构; 5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基金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 基金募集期: 存续期: 日/天: 月: 工作日: T日: T+n日: 开放日: 交易时间: 《业务规则》: 指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 的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 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 的账户;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 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 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予以公告的日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 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指公历日; 指公历月;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 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的工作日;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 段; 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 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6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 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 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 算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 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 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 机构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 约定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 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 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 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 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 7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 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 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 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 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 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 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 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01号渣打银行大厦 10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超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 字[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8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 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两 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 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三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总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两 个专业委员会,其中投资决策委员会包括公募基金(除 QDII)投资决策委员会、 QDII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公司设督察长,监督检查基金和公 司运作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投资研究部下设权益部、固定收益 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及金融工程部。中央交易室隶属总经理直接管理。市场 部下设产品开发部、营销策划部、电子商务部、客服中心、机构理财部、专户理 财部、销售支持部、上海销售中心、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营运部下设财务 部、基金运营部与信息技术部。公司并设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力资源及行政事务。 此外,监察稽核下设合规审计部与风险管理部,由督察长协同总经理直接管理。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就投 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投资管理流程中,基金经理、研究员、交易员 在明确权责的基础上密切合作,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 互制衡。 截止到 2010年四季度末,公司已经发行并管理了 13只开放式基金,包括 1只 货币市场基金、1只债券型基金、2只混合型基金、1只保本混合型基金、8只股票 型基金,其中 1只为 QDII基金,1只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1只为 ETF联 接基金。 9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截止到 2010年 12月 31日,公司有员工 173人,其中55%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 学历。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 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钱文挥先生,董事长,硕士学历。现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 长。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上海分行副行长、资产负 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兼上海分行副行长、资产负债管理 部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兼重组改制办公室主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副行长兼上海分行行长。 雷贤达先生,副董事长,学士学历,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 士。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 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战龙先生,董事,总经理,CFA、CPA,硕士学历。历任安达信(新加坡) 有限公司审计师,澳洲信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副总监,信安资产管 理亚洲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总监,荷兰国际投资管理亚太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 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富达国际中国董事总经理。 阮红女士,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兼宣传处副处 长、办公室综合处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 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现任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吴伟先生,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财会部财务处主管、副处长, 总行预算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交通银行沈阳分行行长。 葛礼达先生,董事,大专学历。历任施罗德集团信息技术工作集团信息技术 部董事、施罗德集团首席营运官,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地区总裁。 孙祁祥女士,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 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风险管理及保险学系主任。 10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王松奇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 院财贸所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 员,北京创业投资协会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 陈家乐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香港科技大学金融学系副教授、教 授,现任香港科技大学金融学系系主任。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康定选先生,监事长,EMBA,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南巩县农业银行信贷股信 贷员、副股长,巩县支行副行长;郑州市农业银行行政区办事处副主任;交通银 行郑州分行信贷部副主任、计划信贷处处长、副行长;交通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 行长;交通银行上海分行行长。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CFA、CIPM、FRM,双硕士学位。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资讯科技部主管、业务延续计划的负责人。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 金海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负责营运及 IT部分。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总监。 苏奋先生,监事,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外汇部干部, 信贷科副科长,授信管理处副科长,市场营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 纽约分行授信风险管理部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投资并购高级经理。现任交银 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3、公司高管人员 钱文挥先生,董事长,硕士学历。简历同上。 战龙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学历。简历同上。 吴建中先生,督察长,大专学历。历任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副行长、行长、交 通银行风险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宁波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 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 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谢卫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 教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 11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 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媚钗女士,浙江大学经济学硕士。9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2003年至 2005 年在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任研究员。2005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投资研究部研究员、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和专户 投资部投资经理。2010年6月4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历任基金经理:崔海峰先生,2008年9月1日至 2010年6月3日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李旭利先生,2007年8月8日至 2009年5月26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项廷锋(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战龙(总经理) 史伟(基金经理) 张迎军(基金经理) 张科兵(研究部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13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 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 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 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 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 管理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监事会 是公司常设的监事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3)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察稽核制度进行 检查评估;审查公司财务,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进行 合规性审议;对公司资产与基金资产的经营进行评估。 (4)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总经理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 战略及政策,制定灾难复原计划及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确保公司风险控制符合标 准,就潜在风险与相关部门协调,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及监察情况。 (5)督察长 14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 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执行情况。 (6)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防范及控制措施,组织执行,并为 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汇总公司业务所有的风险信息,独 立识别、评估各类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 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7)合规审计部 合规审计部负责设计及实施公司合规审计计划,检查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情 况及监督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向监管机构及公司管理层进行汇报。 (8)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 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 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体系,通过高管人员关于内控的明确分工,确保各项 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独立,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 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 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 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15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通过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 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 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 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 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 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 09月 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16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 行”于 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 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4年9月分立 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 银行(股票代码:939)于 2005年 10月 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 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 作为第一家 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 A股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233,689,084,000股(包括 224,689,084,000股H股及 9,000,000,000股 A股)。 截至 2010年9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 1106.41亿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31.47%。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86.8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12%。年 化平均资产回报率为1.46%,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87%;净利息收益 率为2.45%。信贷资产质量继续稳定向好,不良贷款较上年末实现“双降”,拨备 覆盖率大幅提高至213.48%。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 1.3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 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及胡志明市设有分行,在悉尼设有代表 处,设立了安徽繁昌建信村镇银行、浙江青田建信华侨村镇银行、浙江武义建信 村镇银行、陕西安塞建信村镇银行 4家村镇银行,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 行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等多家子公司。全行已安装运行自 动柜员机(ATM)37,487台,拥有员工约 30万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得到市场和业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2010 年上半年共获得 50 多个国内外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商业银行品牌十强” 列第2 位,为中资银行之首;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的“2010 中国品牌价值 50 强”列第3 位;荣获英国《金融时报》颁发的“中国最佳渠道银行”;被《亚 洲金融》杂志评为2010 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连续三年被香港《资本》杂志评 为“中国杰出零售银行”;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中国红十字杰出奉献奖章”。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 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 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服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 17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等 12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 130余人。2008年,中国建设银行一次性通过了根据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70号(SAS70)进行的内部控制 审计,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此提交了“业内最干净的无保留意见的报告”,中国建 设银行成为取得国际同业普遍认同并接受的 SAS70国际专项认证的托管银行。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 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 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 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178只证券投 资基金,其中封闭式基金 6只,开放式基金 172只。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 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2010年初,中国建设银行被总部设 于英国伦敦的《全球托管人》杂志评为 2009年度“国内最佳托管银行”(Domestic Top Rated),并连续第三年被香港《财资》杂志评为“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8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服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 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服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 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 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 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19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 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 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 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01号渣打银行大厦 10楼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电话:(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张蓉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 址: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2、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20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网址:www.ccb.com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滕涛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 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21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陈辛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7)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农林下路 83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联系人:李晓鹏 客户服务电话:800-830-8003,400-830-8003 网址:www.gdb.com.cn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金蕾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22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7092615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661 联系人:李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21)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6528(上海地区 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1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23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联系人:王曦 客户服务电话:(010)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3)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电话:(0755)82088888 联系人:张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1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电话:(025)58588167 传真:(025)58588164 联系人:田春慧 客户服务电话:96098,40086-96098 网址:www.jsbchina.cn (1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健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24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1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层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联系人:芮敏棋 客户服务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8)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6080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25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2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047 联系人:李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26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 1199弄五道口广场 1号楼 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 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88903 网址:www.cs.ecitic.com (2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黄维琳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27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2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 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 5层、17层、18层、24 层、25层、26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电话:95513,400-8888-555 网址:www.lhzq.com (27)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号中山国际大厦 12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陆家嘴环路 958号华能联合大厦五层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或当地营业部客服电话 网址:www.xcsc.com (28)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28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8 联系人:樊昊 客户服务电话:(025)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0)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 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 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 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 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5776115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俞会亮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96598.com.cn (31)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200号 3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40层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联系人:张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32)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 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29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33)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 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 11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传真:(021)68405181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0762,(021)68405273 网址:www.cnht.com.cn (3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3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709 30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联系人:潘锴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37)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3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 www.axzq.com.cn (39)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31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网址:www.hysec.com (4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41)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号城建大厦 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42)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43)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32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联系人:徐世旺 网址:www.jhzq.com.cn (44)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7802 传真:(0755)82433794 联系人:袁月 客户服务电话:95511,400-886-6338 网址:www.pingan.com (45)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 2号莲富大厦 17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号莲富大厦 17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640 联系人:卢金文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46)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号未来资产大厦 23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号未来资产大厦 23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021)50122107 传真:(021)50122078 联系人:楼斯佳 客户服务电话:(021)3892990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3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47)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网址:www.cicc.com.cn (48)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电话:(010)59226788 传真:(010)59226840 联系人:谢亚凡、田文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49)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 758号 2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758号 24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电话:(021)32229888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50)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34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网址:www.cc168.com.cn (51)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号新盛大厦 A座 6-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号新盛大厦 A座 6-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5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53)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彭博 电话:(0731)85832343 传真:(0731)85832342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5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联系人:王兆权 35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5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5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5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 2号合景国际大厦 A幢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 2号合景国际大厦 A幢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电话:(023)63786922 传真:(023)63810422 联系人:米兵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58)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6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 传真:(0931)4890118 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电话:(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 网址:www.hlzqgs.com (5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法定代表人:崔海涛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60)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7、8、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841160 传真:(0591)87841150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61)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至 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至 20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电话:(0755)82026511 传真:(0755)82026539 37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联系人:刘权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62)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A座三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电话:(010)58568007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梁宇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63)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莫晓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www.tx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号投资广场 2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8598839 38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金毅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金毅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 2007年7月1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205号文 批准募集发售。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39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本基金于 2007年8月1日进行发售。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共募集 11,743,885,724.35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902,239户。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已于 2007年8月8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五千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 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01号渣打银行大厦 10楼 电话:(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张蓉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 址: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2、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40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中国建设银行 www.ccb.com 9553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icbc.com.cn 9558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abchina.com 95599 交通银行 www.bankcomm.com 9555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mbchina.com 95555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ankofshanghai.com (021)962888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gdb.com.cn 800-830-8003,4 00-830-800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ecitic.com 9555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mbc.com.cn 9556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ebbank.com 9559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nbcb.com.cn 96528(上海地区 96252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ankofbeijing.com.cn (0 10)95 526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sdb.com.cn 9550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jsbchina.cn 96098, 40086-9609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hxb.com.cn 9557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ebscn.com 1010899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tja.com95521, 400-8888-666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csc108.com 400-888-810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ec.com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 电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f.com.cn 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hinastock.com.cn 400-888-888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newone.com.cn 400-8888-111,9 556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xyzq.com.cn 400-8888-1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s.ecitic.com(0 10)84 588903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sw2000.com.cn (021)96250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lhzq.com95513, 400-8888-555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xcsc.com400-888-1551或当地营业部客服电 话 41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28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guodu.com 400-818-8118 2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c.com.cn (0 25)95 597 30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96598.com.cn (0571) 96598 3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bocichina.com 400-620-8888 32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zxwt.com.cn (0532) 96577 33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nht.com.cn (0 471) 4960762,(021) 68405273 3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uosen.com.cn 95536 3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yzq.com.cn 400-8888-777 3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nesc.cn4006000686,(0 431) 85096733 3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www.avicsec.com 400-8866-567 3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axzq.com.cn 400-800-1001 39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ysec.com 4008-000-562 4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95579.com95579或 4008-888-999 41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tebon.com.cn 4008-888-128 4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www.qlzq.com.cn 95538 4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www.jhzq.com.cn 400-666-2288 4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pingan.com95511, 400-886-6338 45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www.xmzq.cn (0592) 5163588 46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cnhbstock.com(0 21)38 929908 47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www.cicc.com.cn - 48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ubssecurities.com 400-887-8827 49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ajzq.com(0 21)63 340678 50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cc168.com.cn (0 755) 33680000,40 0-6666-888 51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e5618.com 400-889-5618 5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jzq.com.cn 400-6600-109 53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foundersc.com 95571 5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bhzq.com 400-651-5988 5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indasc.com 400-800-8899 42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5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dfzq.com.cn 95503 5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swsc.com.cn 400-809-6096 58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hlzqgs.com(0 931)4890100、4890619、 4890618 5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dxzq.net 400-8888-993 60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gfhfzq.com.cn(0591) 96326 61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www.cjis.cn 400-600-8008 62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rsec.com.cn(0 10)58 568118 6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www.txsec.com, www.txjijin.com(0 10)66 045678 上述场外代销机构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只代销本基金的前端基金份额,其他场外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前、后端基金 份额。 投资人可通过上述场所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申购或赎回。本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 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代 销网点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的交易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43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本基金已于 2007年 9月 10日开放日常申购业务。 3、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07年 9月 10日起开放日常赎回业务。 (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后,申 购申请方为有效;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5、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 1、申购金额的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 元。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 金额为单笔 10,000元;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 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 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 金额为单笔1,000 元。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 整。 2、赎回份额的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 份基金份额。 3、最低保留余额的限制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50份时,若当 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 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4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金额、 赎回的份额以及最低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 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否则所提交 的申购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 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 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 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 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 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 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在T+7日(包括该日) 内从托管账户将赎回款项划出,经销售机构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在发 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4、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的份额注册登记 投资人申购基金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 T+1日为投资人登记权益并办理份 额注册登记手续,投资人自 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 T+1日为投资人办理扣除权益的份 额注册登记手续。 45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份额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 行调整,但不得影响投资人实质的合法权益,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1、申购费用 本基金提供两种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投资人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即在 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也可以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申购 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前端)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1.5% 50万元(含)至 100万元 1.2% 100万元(含)至 200万元 0.8% 200万元(含)至 500万元 0.5% 500万元以上(含 500万)每笔交易 1000 元 申购费率(后端) 持有时间 后端申购费率 1年以内(含) 1.8% 1年—3年(含) 1.2% 3年—5年(含) 0.6% 5年以上 0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46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 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1年以内(含) 0.5% 1年—2年(含) 0.2% 超过 2年 0% 3、网上交易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以下简称“农行卡”)、交 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以下简称“交行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以下 简称“建行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浦发卡”)、兴业银 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兴业卡”)、中信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中信卡”)和 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民生卡”)的基金网上直销业务,持有上述借 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交银施罗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e网行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以下简称“e网行”)办理本基金前 端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已认/申购后端收费模式开放式基金份额 的个人投资者,通过转托管转入网上直销账户的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只能办 理赎回业务。通过 e网行办理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 前端申购费率的优惠,通过 e网行办理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转换入业务的个人 投资者将享受转换费中相应前端申购补差费率的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通过 e 网行申购本基金时所适用的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公司网站列示的 e网行直销申购 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通过农行卡、交行卡或兴业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 200万元(不 含 200万元),但不受日交易金额的限制。通过建行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 为单笔 200万元(不含 200万元),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 基金的最高限额为 500万元(含 500万元)。通过浦发卡和中信卡进行网上申购 的单笔申购及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 100 万元(含 100万元)。通过民生卡网上申购的最高申购限额为单笔 200万元(不 47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含 200万元),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 5000 万元(含 5000万元)。 持有农行卡或民生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e网行办理网上直 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惠,统一申购优惠费率为申购金额的 0.6%。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e网行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的单笔申购金额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元(含 200元),不受网上直销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09年 11月 11日公告,自 2009年 11月 11日起对通过 e 网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的个人投资者给予转换费率优惠。详情请 参阅本基金管理人 2009年 11月 11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网上直销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 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 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体上公告。 (七)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和赎回数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 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 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 (1)前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48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1号)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总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四:某投资人投资 4万元申购本基金(非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为1.5%, 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元,如果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 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1.5%)=39,408.87元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