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S仪化:2010年股东年会新增提案的补充通告
1 股票简称:S 仪化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11-011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股东年会新增提案的补充通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谨请参阅日期为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的二○一○ 年股东年会通告(“通告”),其中列载了中国石化仪征化纤 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议决于二○ 一一年六月八日召开的二○一○年股东年会(“股东年会”) 上提呈通告中所载的决议案以供股东审批。 目前持有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份42%的本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于2011 年5 月9 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名孙玉国先生为第六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本公司 于二○一一年六月八日召开的股东年会进行审议,并作为第 6 项普通决议案“选举孙玉国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孙玉国先生的简历如下: 孙玉国先生,现年47 岁,现任中国石化发展计划部副 主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发展 2 计划部副主任。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孙先生一九 八七年加入石化行业,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 司发展计划部长远规划处副处长,二零零零年二月任中国石 化发展规划部炼油运销规划处处长,二零零六年三月任中国 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二零零 八年五月任中国石化发展计划部副主任和中国石化集团公 司发展计划部副主任。孙先生具有丰富的石化行业计划、规 划和管理经验。孙先生一九八四年毕业于大连工学院基本有 机化工专业;一九八七年毕业于大连工学院化学工程专业, 获工学硕士学位。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中国石化提名孙玉国先生作为本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表示同意。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孙玉国先生并无与本公司、本公司 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有任何关系;未持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所界定的本公司股份的相关权益;孙玉国先生在过去三年 并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玉国先生若获得本公司股东年会批准,将与本公司签 订相应的服务合同,任期将由二零一一年六月八日至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换届时止,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止。 孙玉国先生将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本公司董事并无知悉任何有关选举 孙玉国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成员而需本公司股东注意之其 3 他事宜或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 第13.51(2)条须予披露之任何其他数据。 除增加第6 项普通决议案外,本公司二○一一年四月二 十一日公布的股东年会通告中列明的其余事项未发生任何 变更。 承董事会命 吴朝阳 董事会秘书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附注: 一、本通告随附包括上述第6 项普通决议案的股东代理 人委托书将完全取代本公司日期为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 日的股东年会适用之股东代理人委托书; 二、有关提呈股东年会审批的其他决议案、股东年会出 席资格、股东名册过户登记、代理人以及其他事项的详情, 请参阅日期为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的股东年会通告。 4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任表格代表的股份数 目(注二) 二○一○年股东年会适用之股东代理人委托书 本人/我们(注一)__________________ _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持有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每股 面值人民币1.00 元之A 股共 股( 股东帐 号 )/H 股共 股(注二),现委任(注三)大 会主席,或__________地址为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为本人/我们之代理人, 出席于二○一一年六月八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江苏省仪征市本公司怡景半岛酒店会议中心举行 之股东年会及其一切续会,并按下列指示以本人/我们之名 义代表本人/我们就该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人 /我们之代理人自行酌情投票。 普通决议案 赞成 (注四) 反对 (注四) 1、审议通过本公司二○一○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本公司二○一○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本公司二○一○年度经审 5 核财务报告及核数师报告书。 4、审议通过本公司二○一○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 5、审议及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 司二○一一年度境内及境外核数师及 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6、选举孙玉国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董事 签署(注五)______ 日期:二○一一年__月__日 附注: 一、请以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之股东全名及地址。 二、请填上阁下持有之登记股数,并请删去不适用者。 如未有填上股数,则以阁下在股东名册内所登记之全部股数 为准。 三、如欲委任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股东代理人,请将 〈大会主席〉之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阁下所拟委任股 东代理人之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股东代理人 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四、注意如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 上[√]号;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 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股东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 票。 五、本委托书必须由阁下或阁下以书面正式委任之代理 人亲笔签署,如委任人为法人,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或经由其董事或以书面正式委任之代理人签署。 六、本投票代理委托书(如由阁下之代理人签署,则连 同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最迟须于股东年会召 开前24 小时送达本公司法定地址,方为有效。 七、本投票代理委托书之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加签 认可。 6 八、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年会,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明文件及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之委 托书,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者 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书应注明签发日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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