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华宝中证100: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5月)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 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54号)的核准,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09年 9月 29日正 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 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 ,请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1年 3月 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0年 12月 31日,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6 四、基金托管人 ................................................................................................................... 13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7 六、基金的募集 ................................................................................................................... 31 七、基金合同生效 ............................................................................................................... 3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33 九、基金的投资 ................................................................................................................... 45 十、基金的业绩 ..................................................................................................................... 53 十一、基金财产 ..................................................................................................................... 54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 55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 60 十四、基金的费用 ................................................................................................................. 62 十五、基金税收 ..................................................................................................................... 64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5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66 十八、风险揭示 ..................................................................................................................... 70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72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75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88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96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99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0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01 ]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其他有关规定及《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 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 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1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 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 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自 2004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6月25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年满 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 他可以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柜台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基金网上交易系统:指直销机构的直销 e网金及代销机构的网上交易系统 27、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8、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宝兴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 2009年9月 29日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组做出的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7、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 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3、前端收费:指基金投资者在申(认)购基金的同时交纳申(认)购费用 44、后端收费:指基金投资者在申(认)购基金时可以先不支付申(认)购手续费用, 而在赎回时支付 45、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 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0、元:指人民币元 51、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 用后的余额 52、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53、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 收益的孰低数 5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所得的基金单位份 额的价值 5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8、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9、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 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 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5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号金茂大厦 4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号金茂大厦 48层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总经理:裴长江 成立日期:2003年 3月 7日 注册资本:1.5亿元 电话:021-38505888 传真:021-38505777 联系人:熊鹏举 股权结构: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的股份,外方股东领先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郑安国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发行部经理、投资 部经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 理、南方证券公司研究所总经理级副所长、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总裁。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华宝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Alain Jean Patrick DUBOIS先生,董事,硕士。曾任法国财政部预算办公室部门负 责人、里昂信贷资本市场部从事研究开发工作、拉扎德兄弟银行部门经理、Arjil et Cie 银行董事总经理、德国商业银行资深产品设计师、法国兴业银行资深产品设计师、领先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负责人。现任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裴长江先生,董事,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经理助理、经 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 总部副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6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经理。 谢文杰先生,董事,金融学硕士。曾任汇丰银行外汇及期权交易员、法国兴业银行及 投资银行初级市场及衍生品团队负责人、法国兴业银行及投资银行债务融资部亚洲区(除 日本外)董事总经理兼结构化衍生品主任、法国兴业亚洲有限公司环球市场部中国区销售 及交易部门主管、法国兴业亚洲有限公司领先资产管理中国区业务部门主管。现任华宝兴 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顾问。 张群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导。曾任北京科技大学金属材料系讲师、北京 科技大学管理科学系讲师。现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院长。 罗飞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导。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系讲师、会计 系西方会计研究室主任、会计系副主任、会计学院院长。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与会 计监管中心主任。 江岩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深圳市轻 工集团公司法律秘书、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总部总经理、国际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 总经理。现任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2、监事会成员 张永光 (Jackson CHEUNG)先生,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曾在法国兴业银行主管银 团贷款、项目融资、固定收益、外汇交易、衍生产品及结构性融资等工作,法国兴业银行 亚洲区债务融资及衍生产品业务部总管。现任法国兴业银行集团中国区总裁。 王晓薇女士,监事,本科。曾任宝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经理、宝钢美洲贸 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贺桂先先生,监事,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曾任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副 总经理。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运副总监。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裴长江先生,总经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经理助理、 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 纪总部副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任志强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助理、 南方证券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华宝信托投资责任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总经理兼投 资管理部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责任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华宝证券经纪有限 7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华宝兴业行 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黄小薏(HUANG Xiaoyi Helen)女士,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加拿大明道银行证券公 司金融分析师,Acthop投资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 运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刘月华先生,督察长,硕士。曾在冶金工业部、国家冶金工业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 单位工作。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徐林明先生,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FRM,证券从业经历 8年, 曾在兴业证券、凯龙财经(上海)有限公司、中原证券从事金融工程研究工作。2005年 8 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金融工程部数量分析师、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 2009年 9月起任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 2月起任量化投 资部总经理,2010年 4月兼任华宝兴业上证 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 宝兴业上证 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余海燕女士,经济学硕士。曾在汇丰银行从事信用分析工作。2006年 12月加入华宝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分析师,华宝兴业宝康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任华宝 兴业上证 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兴业上证 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 12月至今任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任志强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牟旭东先生,国内投资部总经理、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兴 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郭鹏飞先生,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自强先生,华宝兴业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智慧先生,研究部总经理。 蒋宁女士,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8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本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证券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 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 利益; 9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 险、合规性风险、信誉风险和事件风险(如灾难)。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本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搭建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 建立清晰的责任线路和报告渠道、配备适当的人力资源、开发适用的技术支持系统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并将 风险归类。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 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 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在公司所定 标准范围以内的风险,控制相对宽松一点,但仍加以定期监控,以防其超过预定标准;而 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制定适当的控制措施;对于一些后果可能极其严重的风险,则除了 严格控制以外,还准备了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视,并定期评价其管理绩效, 在必要时结合新的需求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及时而有效地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设置科学清晰的操作流程,结合程序控制,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10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部门 和岗位,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公司固有财产、各项委托基金财产、其 他资产分离运作,独立进行。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切实可行的 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管理、交易、清算登记、信息技术、研究、市场开发等相关部 门,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必须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 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防范措施。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各部门及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 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并在 此基础上遵循国际和行业的惯例制订。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 一位员工,不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 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 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 行相应的修改或完善。 (2)内部风险控制的要求和内容 内部风险控制要求不相容职务分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 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建立授权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 机制。 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市场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 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档案管理控制、建立保密制度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3)督察长制度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的任免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 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1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督察长发现基金及公司运作中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总经理和相关业务负责人, 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公司总经理对存在问题不整改 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督察长应当向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4)内控审计风险管理制度 内控审计风险管理部依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 序和适当的方法,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内控审计风险管理部负责调查、评价公司有关部门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 行日常风险监控工作;负责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评价各项内控制度 执行的有效性,对内控制度的缺失提出补充建议;协助评价基金财产风险状况;负责公司 主要领导离任前的审计;调查公司内部的经济违法案件等。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12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 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 1954 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4年 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 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 2005年 10月 27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 年 9月 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 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 9月 25日中国 建设银行 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 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 240,417,319,880股 H股及 9,593,657,606股 A股)。 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 1350.3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6.39%。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61.3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61%。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 为 1.32%,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61%;净利息收益率为2.49%。信贷资产质量继 续稳定向好,不良贷款较上年末实现“双降”,拨备覆盖率大幅提高至221.14%。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 1.3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 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及悉尼设有分行,在莫斯科设有代表处,设立了湖 13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北桃江建信村镇银行、浙江苍南建信村镇银行、安徽繁昌建信村镇银行、浙江青田建信华侨 村镇银行、浙江武义建信村镇银行、陕西安塞建信村镇银行、河北丰宁建信村镇银行、上海 浦东建信村镇银行、苏州常熟建信村镇银行 9家村镇银行,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 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全行已安装 运行自动柜员机(ATM)39,874台,拥有员工313,867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得到市场和业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2010年共获得100 多个国内外奖项。 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商业银行品牌十强”列第二 位,在“全球银行 品牌 500强”列第 13位,并被评委 2010年中国最佳银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的 “Interbrand2010年度最佳中国品牌价值排行榜”列第三 位,银行业第一位;被《亚洲金 融》杂志评为 2010 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连续三年被香港《资本》杂志评为“中国杰出 零售银行”;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中国红十字杰出奉献奖章”。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 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 金托管服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 12个职能处室、团队,现有员工 130余人。自 2008年以来中国建设银行托管业务持续通过 SAS70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 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 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 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1年 3月 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14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89只证券投资基金。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2010年初,中国建设银行被总部设于英国伦敦的《全球托管人》杂志评为 2009年度“国 内最佳托管银行”(Domestic Top Rated),并连续第三年被香港《财资》杂志评为“中国 最佳次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服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服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 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 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5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 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16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号金茂大厦 4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号金茂大厦 48层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38505732、021-38505888-301或 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50499667、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直销 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 e网金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认)购、赎回、转换等 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 www.95599.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联系电话:0755-83198888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 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18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电话:010-57092615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联系人:张青 联系电话:0755-82088888 传真电话:0755-82080714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公司网址: www.sdb.com.cn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倪苏云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1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19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网址:http://www.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网址:www.jsbchina.cn 客户服务电话:96098,40086-96098 (1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网址:www.cbh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 8811 (1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6161 联系人:芮敏祺 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1789 联系人: 刘晨 20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客户服务热线:10108998、400888878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 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服务热线:9555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笑鸣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 顾伟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9)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2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9—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43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 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21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 4008-888-999 公司客服网址:www.95579.com (2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http://www.dwzq.com.cn (2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 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2000 客服电话:95513公司网站: www.lhzq.com (2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22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或 www.sywg.com.cn (2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三路平安大厦 3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三路平安大厦 3楼 法定代表人: 叶黎成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172 客服电话: 4008816168 公司网址:www.pa18.com (2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2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新源广场 2号楼 21F-29F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7888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2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23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23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0)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客户服务电话:9659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3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国信证券网站:www.guosen.com.cn (32)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 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3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882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李金龙、张小波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客户服务热线:95597 (3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咨询电话:4006208888或各地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传真:021-50372474 (35)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号邮编 010010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号邮编 010010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471-4913998 传真:0471-4930707 联系人:张同亮 客户服务电话: 0471-4961259 网址:www.cnht.com.cn (36)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匡婷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热线: 0755-33680000、400 6666 888 长城证券网站:www.cc168.com.cn (3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联系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38)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 25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cjis.cn (3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寿春路 179号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77或 95578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4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楼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558323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余江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s.com.cn (4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电话:010-65051166或直接联系各营业部 公司网站:http:// www.cicc.com.cn (42)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号未来资产大厦 23层 法定代表人: 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021-38929908 公司网站: http://www.cnhbstock.com (43)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济南市经十路 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38 (44)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26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4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46)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47)国都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48)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法定代表人:崔海涛 基金业务联系人:黄英 联系电话:010-66555835 传真号码:010-66555246 网站:www.dxzq.net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4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 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27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nesc.cn (50)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阳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号城建国际中心 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联系人:叶蕾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51)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 166号润安大厦 A座24层-32层 法定代表人:李工 公司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网址:www.hazq.com 客户服务电话:96518、400-80-96518 (5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号上海证券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网址:www.96251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53)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71 方正证券网站:www.foundersc.com (54)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8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19楼 公司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8588 东海证券网站:http://www.longone.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号金茂大厦 4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号金茂大厦 48层 电话:021-38505888 传真:021-38505777 联系人:熊鹏举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东方路 69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 A楼 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 69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 A楼 7层 负责人:颜学海 联系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联系人:冯加庆 经办律师:冯加庆、李楠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233号汇亚大厦 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张鸿 29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 张鸿 30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9】754号《关于核准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期从 2009年 8月 26日起,至 2009年 9月 25日止,共 募集 2,008,751,627.96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16509户。 31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七、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9年 9月 29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 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32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 构,并予以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 2009年 10月 22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时,申(认)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 申(认)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和后端申(认)购费 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3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日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 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或网上交易系统,或以销售机构 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 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 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 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 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 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通过代销机构和直销 e网金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代销机构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34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 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00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 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 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 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提供两种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前端申 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后端申购费用。基金投资者可以选择支付前端申购费 用或后端申购费用。 本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1.2%,后端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1.4%,如下表所示: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单位:元)申购费率 500万(含)以上 1000元/笔 大于等于 200万,小于 500万 0.50% 大于等于 100万,小于 200万 0.80% 大于等于 50万,小于 100万 1.00% 50万以下 1.20% 后端收费: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单位:元) 1年以内 1年(含) -2年 2年(含) -3年 3年(含) -4年 4年(含) -5年 5年(含) -6年 6年 (含) -7年 7年 (含) 以上 500万(含) 以上 1000元/ 笔 500元/笔 0 0 0 0 0 0 大于等于 200 万,小于 5000.80% 0.60% 0.40% 0.20% 0 0 0 0 万 大于等于 100 万,小于 2001.00% 0.80% 0.60% 0.40% 0.20% 0 0 0 万 大于等于 50 万,小于 1001.20% 1.00% 0.80% 0.60% 0.40% 0.20% 0 0 万 50万以下 1.40% 1.20% 1.00% 0.80% 0.60% 0.40% 0.20% 0 注:后端申购费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投资者按照赎回份额所对应的持有时间和申购该份额 对应的单笔申购总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档次缴纳后端申购费。 35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不高于 0.5%,随申(认)购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两年以内(含两年) 0.50% 两年-三年(含三年) 0.30% 三年以上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也可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 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 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若投资者选择缴纳前端申购费用,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 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1+前端申购费率 )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 4:某投资者投资 10万元申购本基金,选择缴纳前端申购费,对应费率为 1.2%,假 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 (1+1.2%)=98,814.23元 前端申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申购份额 = 98,814.23/1.016 = 97,258.10份 例 5:某投资者投资 500万元申购本基金,选择缴纳前端申购费,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 1.016元,则其所对应的申购费为 1000元,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5,000,000-1,000=4,999,000元 申购份额 = 4,999,000/1.016 = 4,920,275.59份 (2)若投资者选择缴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36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者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公式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 6:某投资者投资 10万元申购本基金,选择缴纳后端申购费,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为 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100,000/1.016 =98,425.19份 申购费用、净申购金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舍去,舍去 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1)若投资者申 (认)购时选择缴纳前端申 (认)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 7:某投资者选择前端方式申购了 10万份本基金,持有一年后全部赎回。假设赎回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元,持有一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 为: 赎回费用=100,000×1.016×0.5%=508元 赎回金额=100,000×1.016-508.00=101,092元 (2)若投资者申 (认)购时选择缴纳后端申 (认)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认)购费用-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例 8:某投资者选择后端方式申购本基金 10万元,持有五年后全部赎回。假设申购当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6元,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2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申购份额 =100,000/1.016 =98,425.19份 金额 10万,持有 5年,所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为 0.4%则后端申购费用为, 后端申购费用=98,425.19×1.016×0.4%=400元 赎回费用=98,425.19×1.2×0=0 赎回金额=98,425.19×1.2-400-0=117,710.23元 例 9:某投资者选择后端方式分别于 2004年 1月 8日、2005年 2月 17日、2007年 3 37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月 9日申购本基金 10万元、 50万元和 200万元,并于 2009年 3月 3日决定全部赎回。假 设以上三个申购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1.016元,1.2元,0.987元,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 2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申购份额 = 100,000/1.016 + 500,000/1.2 + 2,000,000/0.987 = 98,425.19 + 416,666.66 + 2,026,342.45 = 2,541,434.30份 其持有第一次申购的份额超过 5年、不满 6年,所对应费率为 0.4%,持有第二次 申购的份额超过 4年、不满 5年,所对应费率应为 0.4%,持有第三次申购的份额超过 1 年、不满 2年,所对应费率为 0.6%。因此该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对应的后端费用为: 后端申购费用= 98,425.19×1.016×0.4%+416,666.66×1.2×0.4%+2,026,342.45× 0.987×0.6%=400+2,000+12,000 =14,400元。 赎回费用= 98,425.19 × 2 × 0+ 416,666.66 × 2 × 0+2,026,342.45 × 2 × 0.5%= 20,263.42元 赎回金额= (98,425.19 × 2-400-0)+(416,666.66 × 2-2,000-0)+(2,026,342.45 × 2-12,000-20,263.42)=196,450.38+831,333.32+4,020,421.48=5,048,205.18元 例 10:某投资者选择后端方式于 2004年 3月 1日申购了本基金 90万元,并于 2007年 2月 15日、2008年 7月 8日和 2009年 3月 24日分三次平均赎回,即每次赎回相同数量的 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5元,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1.6元、 1.8元和 2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申购份额= 900,000/1.5=600,000份 由于该投资者决定每次赎回 1/3,则每次赎回份额为 600,000/3=200,000份。当计算其后 端申购费用时,第一次赎回份额的持有时间超过 2年、不满 3年,第二次赎回份额的持有时 间超过 4年、不满 5年,第三次赎回份额的持有时间超过 5年、不满 6年,对应最初申购总 金额 90万元和费率设置表可得出相应费率为 0.8%, 0.4%和 0.2%。因此该投资者所持有的 基金对应的后端费用为: 后端申购费用= 200,000×1.5×0.8% +200,000×1.5×0.4% +200,000×1.5×0.2%= 2400+1200+600=4,200元 对照赎回费率表,其赎回费率分别为 0.3%,0 和 0 赎回费用=(200,000×1.6×0.3%)+(200,000×1.8×0)+(200,000×2×0)=960元 赎回金额=( 200,000×1.6-2,400-960)+(200,000×1.8-1,200)+(200,000×2-600) =316,640+358,800+399,400=1,074,840元 例11:某投资者选择后端方式申购本基金 600万元,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2元, 38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该投资者得到 500万份基金份额。其在持有一个月、六个月和九个月时分三次以 100万份、 200万份和 200万份赎回所持有的所有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1.5元、1.6 元和 2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申购份额为 6,000,000/1.2=5,000,000份 由于赎回的 3笔对应的最初申购总金额为 600万元,持有的时间分别为一个月、六 个月和九个月,从费率表可查出该投资者三次赎回的后端申购费均为 1000元。则后端申购 费用=3000元 由于其持有所有本基金份额均在两年内,故赎回费率为 0.5% 赎回费用= 1,000,000×1.5×0.5% + 2,000,000×1.6×0.5% + 2,000,000×2×0.5% = 7,500 + 16,000 +20,000=43,500元 赎回金额=(1,000,000×1.5 -1,000 -7,500)+(2,000,000×1.6-1,000- 16,000)+ (2,000,000×2 -1,000 - 20,000)=1,491,500 +3,183,000 +3,979,000=8,653,500元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 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 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 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者 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 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 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9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 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 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 20个工作 日,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 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部分延期赎回。 40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 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 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 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 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 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 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 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但少于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日在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基金转换 41 华宝兴业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办理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 e网金、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 银行、交通银行、深发展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江苏银行、渤海银行、华泰联合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长江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 广发证券、兴业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平安证券、国信证券、中信万通证券、长城证 券、渤海证券、安信证券、华宝证券、中金公司、齐鲁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信达证券、江 海证券、国都证券、方正证券、上海证券、东北证券、华安证券、德邦证券、东兴证券、东 海证券受理前端收费模式下的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宝康系列基金(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 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 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债券基金间的相互转 换。 华夏银行受理前端收费模式下的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强收益债 券的相互转换。 东吴证券受理前端收费模式下的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多策略增长基金、现金宝货币市场 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 收益债券基金间的相互转换。 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 e网金、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 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 江苏银行、华夏银行、渤海银行、华泰联合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 光大证券、东兴证券、东海证券受理前端收费模式下的本基金与上证 180价值 ETF联接基金 的相互转换。 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 e网金、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 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渤海银行、江苏 银行、华夏银行、申银万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 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国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中信金通证券、 中信万通证券、平安证券、东方证券、兴业证券、华泰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长(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