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中国铁建:关于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1年05月13日 23:31:16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编号:临20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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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对于本次临时提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
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
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1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有关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4月15日公告。

2011年5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以下简称“中铁建总公司”)向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书面提交的一
项临时提案: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的议案》。鉴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
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中铁建总公司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由股东选举的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提议孟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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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彭树贵、赵广发、扈振衣为执行董事人选,朱明暹为非执行董事
人选,李克成、赵广杰、吴太石、魏伟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人选,齐
晓飞、黄少军为股东代表监事人选。候选董事简历见附件1;候选股
东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2,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非执行
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3。

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任期自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日起至
2013年11月4日为止。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自其经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日起至2013年11月4日为止。

第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霍金贵先生因已到退休年龄,将于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后退任,不再担任非执
行董事职务。霍金贵先生在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期间勤勉工作、尽
职尽责,在公司重大决策制定、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做出
重大贡献。董事会对霍金贵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第一届监事会主席彭树贵先生因已被提名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执
行董事,将于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后退任,不再担任股东代表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职工代表监事由本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而
无需股东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2011年5月11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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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建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566,24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61.33%,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且临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因此公司董事会将
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根据上述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2011年4月15日发布的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
下简称“原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原通知“二、会议审议事项”普通决议案中增加第9项《关于选
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除上述修订外,原通知中的其他所有事项内容不变,议案序号
相应后延,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4。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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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候选董事简历
孟凤朝先生,5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董事长、党委书记,同时兼任中铁建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
委副书记。孟先生对中国建筑行业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具有深厚的
知识和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孟先生于1982年1月至1998年5月期间,
曾在铁道部及其下属工程公司出任多个职位。于1998年5月至2000年1
月,担任中铁建设开发中心总经理助理。2001年1月至2004年12月,
孟先生担任中国最大铁路基建承包商之一的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副
总经理及党委常委,并于2001年4月至2002年8月兼任中铁大桥局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12月至2005年9月,担任中国港湾建设(集
团)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公司之一)总经理及党
委副书记;2005年9月至2010年5月,先后担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及党委书记,并于2006年8月至2010年5
月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及党委书记。孟先
生自2010年5月起任中铁建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自
2010年12月起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长、党委书记。

孟先生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隧道及地下铁道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
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彭树贵先生,56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同时兼任中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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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彭先生对中国建筑行业
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拥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具有较高的理论
政策水平和丰富的法律知识。彭先生1972年加入中国铁建系统,1995
年12月至1999年12月任铁道部第十四工程局(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
公司前身)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1999年12月至2001年4月任中铁
第十四工程局党委书记,2001年4月至2006年2月任中铁建总公司党
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6年2月任中铁建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
书记、工会主席,2006年7月至2007年11月任中铁建总公司职工董事、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自2007年11月起任本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主席。彭先生毕业于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硕士学位,是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项目经理、国家一级建造师。

赵广发先生,5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同时兼任中铁建总公司董事、
党委书记。赵广发先生对中国建筑行业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具有
丰富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的经营管理经验。赵广发先生1970年加入
中国铁建系统,1994年5月至1999年12月任铁道部第十八工程局(中
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前身)副局长、局长、党委副书记,1999年
12月至2001年8月任中铁第十八工程局局长、党委副书记,2001年8
月至2004年12月任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04年12月至2007年11月任中铁建总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1月至
2009年4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09年4月起任本公司总裁、党委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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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2009年6月起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赵广发先生毕业
于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是高级工程
师。

扈振衣先生,57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总经济师,同时兼任咸阳中铁路桥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铁发遂渝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通达京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
西安天创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铁建美国有限公司董事长。

扈先生1972年加入中国铁建系统,1990年12月至1996年5月任中铁建
总公司经营部副部长、部长,1996年5月至1997年12月任中铁建总公
司副总经济师,1997年12月至2001年4月任中铁建总公司总经济师,
2001年4月至2007年11月任中铁建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自
2007年11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总经济师。扈先生对中国建筑行业
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具有深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扈
振衣先生是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
任公司专家,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专家委员会经济组副组长,
石家庄铁道大学等高等院校兼职教授。扈先生先后毕业于石家庄铁
道大学铁路工程专业和厦门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是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朱明暹先生,67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朱先生历任湖北省建材局光华水泥厂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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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副主任、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国家建材局人事
司副司长、代司长、生产管理司司长、机关党委常委、常务副书记,
国家建材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国家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党
组成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成员,2001年5月至2006年
9月任国家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2006年9月至2007年3月为国有
企业监事会副部级干部。自2009年6月起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执
行董事。朱先生毕业于南京化工学院硅酸盐专业,是高级工程师。

李克成先生,67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先生历任石油部管道局机械厂党委书记,
石油管道局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东北输油管理局党委书记,中国
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办公厅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党组机要秘书、
政治思想工作部主任、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中国石油天然气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1999年1月至2005年11月任中
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6年5月任中国电子信息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06年11月至2007年11月任中铁建总
公司外部董事。2007年12月任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07年11月起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
非执行董事。李先生毕业于北京钢铁学院金属材料专业,是高级工
程师。

赵广杰先生,6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第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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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先生历任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经理办调研
员、调研组副组长、经理办副主任,辽宁省委办公厅秘书,鞍山钢
铁集团公司建设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秘书长、
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2005年5月至2006年1月任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1月
任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06年11月至2007年11月任中
铁建总公司外部董事。自2007年11月起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
非执行董事。赵先生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发动机设计专业,是
高级工师。

吴太石先生,6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为上海信息协会副会长,北京正信嘉
华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航天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曾任上海运载火箭总装厂副总经济师、总会计师,1993
年起任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财务经济调节部副经理、财务局局长,
1999年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副总会计师,后调任交通银行总行办公
室副主任、引进外资办公室主任(首席谈判代表)、深化股份制改
革办公室副主任、发展研究部总经理、交行综合经营办公室首席顾
问、博士后工作站站长。自2007年11月起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
立非执行董事。吴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系工业经济专业,是研
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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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伟峰先生,49岁,中国香港,现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魏先生拥有超过18年高阶管理工作经验,魏先生是香港特
许秘书公会副会长、信东集团主席、万年高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以及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霸王国际(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海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生元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宝龙地
产控股有限公司、三一重装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方兴地产(中国)
有限公司及波司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魏先生曾
担任多家香港上市企业的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等职务,其中包括
中远集团、中国联通、中国工商银行(亚洲)等公司,多次参与或
主导公司上市、收购合并、发债等重大融资工作,多次主持公司上
市、收购合并、发债等重大融资工作,曾为多家国有企业及红筹公
司提供专业服务。自2007年11月起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魏先生先后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美国密兹根州安德鲁大
学、英国华瑞汉普顿大学,并取得了金融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
荣誉法律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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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侯选股东代表监事简历
齐晓飞先生,5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中国铁道建筑
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齐先生长期从事经济研究及管理工作,
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丰富的管理经验。1977年3月至1978年10
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5708工厂工作;1982年8月至1989年5月在共青团
贵州省委工作,历任宣传部干事、《贵州团训》责任编辑、办公室副
主任、宣传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兼《现
代青年报》主编、八届团省委常委;1989年5月至1991年11月任贵州
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所副所长;1991年11月至1993年6月任中
共海南省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省委常委秘书;1993年6月至1994
年9月任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省委常委秘书(正处级);1994年9月至
1997年7月任中共海南省委书记秘书、兼海南省省长秘书;1997年7
月至1998年4月任中共海南省委书记秘书、兼海南省省长秘书、兼省
委办公厅助理巡视员(副厅级);1998年4月至6月任海南省经济合作
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98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海南省商贸经济合
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99年12月至2001年4月任国家宗教事务局
办公室主任,2001年4月至2011年5月任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党组
成员兼机关党委书记,期间还兼任局办公室主任、培训中心主任,兼
任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副会长、秘书长;2011年5月起任中国铁道
建筑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齐先生先后毕业于贵州大学哲学
系(1978年10月至1982年8月)和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07年9
月至2010年7月在职攻读),并分别取得哲学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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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黄少军先生,5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监事,同时兼任本公司审计监事局局长、海南金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长、北京通达京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黄
先生是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中国风险者管理联谊会常务理事。黄先
生在本公司所属行业拥有多年的工作经历,并具有丰富的现代企业
管理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黄先生1976年加入中国铁建系统,1993
年2月至1994年4月任中铁建总公司京九铁路赣州指挥部计划财务处
副处长,1994年4月至1998年11月任中铁建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兼京
九铁路赣州指挥部计划财务处副处长,1998年11月至2002年8月任中
铁建总公司审计处处长,2002年8月至2007年11月任中铁建总公司审
计局局长,自2007年11月起任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黄先生先
后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和首都经贸大学企业管理专业
研究生班,是高级会计师、注册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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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现提名李克成、赵广杰、吴太石、
魏伟峰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
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
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
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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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
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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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吴太石、魏伟峰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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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太石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魏伟峰是香港会计师
公会会员。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
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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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克成,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提
名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
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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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
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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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
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
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
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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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
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 克 成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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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赵广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提
名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
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编号:临20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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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
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编号:临20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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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
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
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
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编号:临20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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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
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赵 广 杰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编号:临20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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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吴太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提
名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
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编号:临20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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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
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编号:临20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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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
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
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
并确认符合要求。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编号:临20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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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
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吴 太 石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编号:临20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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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魏伟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提
名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
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编号:临2011-014
29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
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编号:临20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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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
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
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是香港会计师公会
会员。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
并确认符合要求。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编号:临2011-014
31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
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魏 伟 峰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编号:临20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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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
席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
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表决意见
序号 表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1 关于董事会2010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2 关于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3
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议案4
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议案5 关于公司2010年年报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6
关于聘请201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支
付201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议案7 关于2010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议案8 关于核定公司2011年内部担保额度的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编号:临2011-014
33
议案
议案9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二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
票方式表决
(1) 选举孟凤朝为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2) 选举彭树贵为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3) 选举赵广发为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4) 选举扈振衣为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5)
选举朱明暹为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

(6)
选举李克成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
(7)
选举赵广杰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
(8)
选举吴太石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
(9)
选举魏伟峰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
(10) 选举齐晓飞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11) 选举黄少军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10 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议案11 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编号:临20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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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2
关于修订《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
议案13
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公司H股股份一
般性授权的议案
如委托人未做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委托人签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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