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建筑: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时间:2011年05月26日 23:01:0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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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1-22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税前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2 元,税后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8 元
 股权登记日:2011 年6 月2 日
 除息日:2011 年6 月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 年6 月10 日
一、利润分配方案批准情况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1 年
5 月12 日经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1
年5 月13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2010 年末总股本30,000,0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2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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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558 元。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
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等规定,按10%
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558 元。

如相关股东取得的股息收入需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可按规定自行向主
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
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税前人民币0.062 元。

三、分红派息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1 年6 月2 日
2、除息日:2011 年6 月3 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 年6 月10 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1 年6 月2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宝钢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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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现金红利,由公司
直接派发。

2、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3、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股东,可于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
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派发。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 号中建大厦A 座(邮编:100037)
联 系 人:朱雪华
电 话:010-88083288
传 真:010-88082678
七、备查文件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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