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建筑: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1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1-22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税前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2 元,税后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8 元 股权登记日:2011 年6 月2 日 除息日:2011 年6 月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 年6 月10 日 一、利润分配方案批准情况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1 年 5 月12 日经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1 年5 月13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2010 年末总股本30,000,0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2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为 2 1,86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558 元。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 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等规定,按10% 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558 元。 如相关股东取得的股息收入需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可按规定自行向主 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 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税前人民币0.062 元。 三、分红派息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1 年6 月2 日 2、除息日:2011 年6 月3 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 年6 月10 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1 年6 月2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宝钢集团 3 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现金红利,由公司 直接派发。 2、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3、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股东,可于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 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派发。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 号中建大厦A 座(邮编:100037) 联 系 人:朱雪华 电 话:010-88083288 传 真:010-88082678 七、备查文件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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