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江钻股份: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852证券简称:江钻股份公告编号:2011-022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 6月 23日,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公 司与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沙市钢管厂签署《ERW630生产线主机 出、入口设备加工组装定做合同》(以下简称“组装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组装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 1,282万元,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张召平董事长、谢永金副董事长、范承林董事、张茂顺董事 回避表决。 高频直缝电阻焊管,英文名 Electric Resistance Welding(缩写 ERW), ERW用于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汽液物体,可以满足高、低压各种要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沙市钢管厂为关联 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方齐云、王震、詹伟哉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方董事 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2、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是协议定价,根据 公司提供的资料,没有发现该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1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签署组装合同。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沙市钢管厂 2、关联方住所:沙市区北京东路 2号 3、企业性质:国有分支机构 4、注册地:湖北省荆州市 5、主要办公地点:沙市区北京东路 2号 6、法定代表人:李宏 7、注册资本:46,100万元 8、税务登记证号码:421001878989734 9、主营业务:制造、加工、销售直缝埋弧焊钢管、螺旋缝埋弧焊钢管、 热煨弯管、玻璃钢抽油杆及玻璃钢制品、焊丝;钢管防腐与涂敷;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10、实际控制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钢管厂始建于 1975年,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正常, 2010年度经 审计后的营业收入 160,520万元、净利润 1,462万元、净资产 28,471万元。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以下简称“江汉局”)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沙市钢管厂是江汉局的所属企业,公司与沙市钢管厂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 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组装合同根据双方协议定价。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沙市钢管厂拟签订的组装合同为承揽合同,组装合同金额约为人 民币1,282万元。 -2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签署的组装合同是承揽合同,组装合同履行完成后可以增加公 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董事会认为,如果公司按组装合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合同,钢 管厂有能力支付合同款。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0 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方齐云、王震、詹伟哉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方董事 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2、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是协议定价,根据 公司提供的资料,没有发现该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 6月 24日 -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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