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航光电: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商业票据贴现的独立意见

时间:2011年09月23日 17:32:08 中财网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从中航工业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商业票据贴现的独立意见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航空
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沈阳兴华”)由于当前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航
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商业承兑汇票贴现1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贴现年利率为6.83%,低于其他金融机构同期同类票据贴现利率,按
9月22日办理贴现进行测算,贴现费用为17.44万元,该项业务综合资金
成本低于其他金融机构同期同类票据贴现费用。

出票单位包括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苏州长风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作为沈阳兴华的关联客户,信誉较好,且在财务公司设有资金账户,
到期不能兑现汇票的风险较低。

目前,沈阳兴华已经采取措施加大货款回收力度,压缩应收账款,由
于货款回收需要一定时间,预计到11月份流动资金不足的现状才能够得到
缓解。

我们认为这种关联交易不存在侵犯股东权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同意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办理该项业务。同时,我们要求控股子公司采取
措施尽快改善资金不足的现状。

独立董事:王玉杰 干凤琪 康锐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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