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招商轮船: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11年10月18日 21:30:5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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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1[24]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1 年8 月25 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1 年9 月15 日召开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公
司董事会于2011 年8 月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 年9 月1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通知:因本次会议议案涉及的相关审批
程序尚在办理中,公司决定将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11 年9 月27
日召开,会议地点、审议议案、股权登记日等事项维持不变。

2011 年9 月2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
召开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通知:因本次会议议案涉及的相关
审批程序尚在办理中,预计在2011 年9 月27 日前不能完成,公司决定将201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延期至2011 年10 月21 日召开,现场会议的开始时间为2011
年10 月21 日(星期五)上午10:30。会议地点、审议议案、股权登记日等事项维
持不变。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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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召开时间
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开始时间为2011 年10 月21 日(星期五)上午10:3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 年10 月21 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
本次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蛇口龟山路明华国际会议中心C 座
(四)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络投票将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11 年9 月8 日(星期四)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
2、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2.2 发行方式
2.3 发行对象
2.4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2.5 募集资金用途
2.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7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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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2.9 关于决议的有效期
3、《公司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以及批准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
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5、《关于批准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订<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关于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冷泰民先生为董事、张宝林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9.1 选举冷泰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
9.2 选举张宝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1 年8
月26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公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拟出席本次会议的确认回条以专人送达、邮递或
传真方式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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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11 年9 月9 日至9 月14 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
10 点至下午5 点。

(三)登记地点
本次会议的登记地点为:深圳蛇口明华国际会议中心C 座701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
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本次会议及投票。股东在填妥并交回“授
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后,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授
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撤回。委托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累计
行使表决权的该股东的股份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在本次会议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且每一股份不得由不同的代理人重复行使表决权。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授权股东签署或由其被委托人签署。如“授
权委托书”由授权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为签署的,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手
续。“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本次会议举行前24 小时交到本公司注册地或会议登记地点
方为有效。

3、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的,该等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
证、经授权股东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1 年10 月21 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操作方法
1、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2、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788872 招船投票
3、表决议案
在“申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序号。对于无需累
积投票表决的第1 至8 项议案,以1.00 元代表第1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以2.00 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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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第2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以2.01 元代表第2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项下的第1 个子议
案,以此类推;对于需累积投票表决的第9 项议案,只对其两个子议案进行表决,
以9.01 元代表第9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项下的第1 个子议案,以此类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
报价格
0 同意本次股东大会除第9项以外的所有议案 99.00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
2.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2.01
2.2 发行方式 2.02
2.3 发行对象 2.03
2.4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2.04
2.5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2.05
2.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06
2.7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7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2.08
2.9 关于决议的有效期 2.09
3 《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3.00
4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以及批准公司与中国石
油化工集团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4.00
5 《关于批准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订<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
5.00
6 《关于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6.00
7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00
8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8.00
9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冷泰民先生为董事、张宝林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9.1 选举冷泰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9.01
9.2 选举张宝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
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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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表决意见
(1)对于无需累积投票表决的第1至8项议案
在“表决意见”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发对,3股代表弃权。

表达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2)对于需累积投票表决的第9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于议案9采用累积投票制,但对总议案9本身并不进行投票,而只
对其两个子议案进行累积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9的第9.1项、第9.2项议案的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方
式为:该项子议案下股东最大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目,股
东可将该等票数全部或部分投给该项子议案下的候选人,股东亦可选择放弃投票,
但股东投出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该股东最大的有效表决权数目。否则,股东就该项
子议案的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表决权。

具体表决时,在“表决意见”项下填报同意的票数,1股代表1票。

表达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同意的票数
(三)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招商轮船”A 股的投资者,对议案1 投赞成票,其申报流程
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88872 买入 1元 1股
2、如某投资者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除第9 项以外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其申
报流程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88872 买入 99元 1股
3、股权登记日持有“招商轮船”1,000 股A 股的投资者,对议案9.1 投票表决,
其申报流程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88872 买入 9.01元 投资者可在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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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1,000股内自由
确定股数
(四)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
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
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本次会议有多项表决议案,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
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
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规定的,按照弃权处理。

4、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各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
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
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然后对各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子议案的投票表决为准,未投票
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为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
照当日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赵娟、李佳杰、王珺杰
会议联系电话:0755-26885593/26885591
会议联系传真:0755-26885592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龟山路明华国际会议中心C 座701
邮政编码:518067
(三)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
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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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10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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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1 年9 月27 日
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龟山路明华国际会议中心C 座举行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
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或写明票数):
议案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2.2 发行方式
2.3 发行对象
2.4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2.5 募集资金用途
2.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7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2.9 关于决议的有效期
3 《公司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
4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以及批准公司与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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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于批准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订<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
6 《关于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9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冷泰民先生为董事、张宝林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9.1 选举冷泰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同意 票
9.2 选举张宝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同意 票
注:本次股东大会对于议案9 采用累积投票制,但对总议案9 本身并不进行投票,而只对
其两个子议案进行累积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9 的第9.1 项、第9.2 项议案的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方式
为:对于该项子议案阁下持有数量为阁下所代表之股份数目的表决票数,阁下可将该
等票数全部或部分投给该项子议案下的候选人,阁下亦可选择放弃投票,但阁下投出
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阁下所代表之股份数目。否则,阁下就该项子议案的投票无效,
视为放弃表决权。

请阁下明确指示欲投给每一名候选人之票数或放弃投票,并填写于上述表格中相对应
议案所在之栏;如无任何指示,则阁下之代理有权自行酌情填写相应票数。除非阁下
在表决代理委托书中另有指示,否则除股东大会通知所载之决议案外,阁下之代理亦
有权就正式提呈大会并需采用累积投票制之任何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1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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