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工银沪深300: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10月)

时间:2011年10月19日 12:00:38 中财网


工银瑞信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1月5日证监许可[2009]6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2009年3月5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
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
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
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
平均收益,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
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1年9月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1年6月30日。



工银瑞信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1
三、基金管理人
..........................................................................................................................5
四、基金托管人
........................................................................................................................13
五、相关服务机构
....................................................................................................................17
六、基金的募集
........................................................................................................................3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36
九、基金的投资
........................................................................................................................45
十、基金的业绩
........................................................................................................................54
十一、基金的财产
....................................................................................................................56
十二、基金财产的估值
............................................................................................................56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1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2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4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65
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
............................................................................................................68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0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73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73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73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75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76
二十四、备查文件
....................................................................................................................76
附件一
.......................................................................................................................................77
附件二
.......................................................................................................................................91



工银瑞信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绪言

《工银瑞信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或“招
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
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
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
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工银瑞信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工银瑞信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任何有效修订
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工银瑞信沪深
300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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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募说明书:指《工银瑞信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工银瑞信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自
2004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25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29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年满
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
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
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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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包括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
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
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6.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有关各方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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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
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
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
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
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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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北京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北京银行大厦
8层
邮政编码:100140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成立日期:2005年
6月
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5]10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010-5869
8918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5%;瑞士信贷占公司注册

资本的
25%;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李晓鹏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自
2005年
10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副行长。1984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2004年
9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曾任中国工商银
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总行营业部总经理、四川省分行行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
裁、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等职。目前兼任中国工商银行(阿拉木图)
股份公司董事长、中国工商银行(中东)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
会主任和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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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il
Harvey先生:董事。瑞士信贷董事总经理,长驻香港工作,负责资产管理部的
环球新兴市场及亚太区市场业务,是资产管理部的全球管理委员会成员并兼任瑞士信贷亚
太地区执行委员会成员。2010年重返瑞士信贷工作,在此之前任职于复兴集团
(Renaissance
Group),最后担任复兴集团的副首席执行官及全球主席。在
2006年加盟复
兴集团之前,Harvey先生合作创立了以亚太地区市场为主的多策略对冲基金—

Bennelong资产管理公司。Harvey先生
1993年初次加入瑞士信贷香港公司。他在任的十年
间,分别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担任了多种不同的职务、涉足多个区域。他离任前是香港投
资银行部和客户拓展业务的负责人。此外,他创立并管理了瑞士信贷在亚洲(除日本)的
固定收益业务,并担任了多个领导职务,包括新兴市场固定收益分配全球负责人,管理中
东、非洲、土耳其和拉丁美洲的业务。



David
PeterWalker先生:独立董事,1978年至
1983年任职于
J.P.Morgan,负责跨
国企业的资金管理咨询研究的推广及进行,以及推广及执行债务融资;1983年至
1990年任
职于
BankersTrust,先后担任资本市场部发起成员、执行董事及美国资本市场部主管、负
责亚太区(日本除外)的银行及证券业务;1990年至
2003年
5月,任职于瑞士信贷第一波
士顿,担任执行董事、证券产品业务主管、投资银行部主管等职;2003年
6月至今,成立
物业发展业务公司,并兼任几家英国公司的董事。


陈晓燕女士:董事,学士。1982-1984年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会发局。1984-1986
年任中国工商银行会计部营业处处长。1986-1998年任中国工商银行会计部副主任。1998-1999年任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部主任。1999-2001年任中国工商银行资金营运部总经
理。2001年
1月至
2009年
7月任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2009年
7月至今
任中国工商银行资产业务总监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刘国恩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北大光华
卫生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大学中国医药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曾
执教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1995-1999)、美国北卡大学(2000-2006,获终身教职);曾
担任中国留美经济学会
2004-2005届主席以及国际医药经济学会亚太联合会主席。目前担
任国务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评估专家组成员等职,同时承担了包括国家发改委、世界
银行等直接立项资助的重大课题。


牛大鸿先生:独立董事,博士。1995-2000年
ASIAN
MERCHANTS
PTE
LTD副总经理、
总经理。1999-2000年
MERCHANTS
HOLDINGS
(SINGAPORE)
PTE
LTD副总裁(兼)。2000年
至今
PHQ
HOLDINGS
(SINGAPORE)
PTE
LTD执行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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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昀先生:董事,学士。1990-1993年任职于中远总公司审计处。1993-1994年任职
于中远(集团)总公司审计处。1994-1996年任职于中远英国公司。1996-1998年任中远(集
团)总公司监督部审计室副主任。1998-1999年任中远(集团)总公司监督部审计处处长。

1999-2006年任中远英国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
11月至今任中远(集团)总公司财务部副
总经理。


赵跃女士:董事,硕士。1987-1994年在中国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94-1998
年在工商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工作,1998.01-1998.09任工商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常务董事、
副总经理。1998-2002年任中国工商银行证券基金托管部总经理。2002-2004年任中国工商
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2004年至今任中国工商银行养老金业务部(原企
业年金中心)总经理。


郭特华女士:董事,总经理,博士。1989-1998年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
资金计划部副处长,1998-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历任处长,副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张衢先生:监事会主席,博士。1997.5-1998.8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行长、党
组书记。1998.8-2000.11任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0.11-2005.10
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2005.10-2008.5年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党委委员。


Sarah
Pearson女士:监事,法学学士。拥有英格兰、香港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
州)的执业事务律师资格。现任瑞士信贷董事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负责亚太区及全球新
兴市场的资产管理业务。Pearson女士于
1994年加盟伦敦瑞士信贷金融产品
(Credit
Suisse
Financial
Products),1996年至
2010年年中曾先后派驻香港、新加坡、东京和
悉尼。出任现有职务前,Pearson女士曾任亚太区区域总顾问六年,并在
2006年至
2010
年期间担任瑞士信貸澳洲區首席运营官以及亚太区副信誉风险核准人。加入瑞士信贷之前,
Pearson女士曾在高伟绅律师事务所的伦敦银行部门担任事务律师。


王妍敏女士:监事,硕士,会计师。1997.08-1999.04中远(集团)总公司资产管理
中心员工。1999.04-2009.02中远(集团)总公司监督部员工。2009.02至今任中远(集团)
总公司监督部财务审计室副经理。2010年
7月起兼任中远慈善基金会监事。


江明波先生:监事,毕业于复旦大学,获理学硕士学位。2000年
7月至
2001年
12
月,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研究员。2001年
12月至
2006年
12月,任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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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1年
12月至
2003年
7月担任债券研究员;2003年
7月至
2003

11月担任基金经理助理;2003年
11月
26日至
2007年
1月
20日担任普天债券基金经
理;2004年
6月至
2006年
12月,担任全国社保基金债券组合和回购组合基金经理;2006

8月至
2006年
12月担任机构理财部总监助理;2004年
6月至
2006年
12月担任固定收
益小组负责人。2008年
4月
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
2

1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
11月起,担任专户投资部副
总监。2009年
11月起,担任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总监。2010年
6月起,担任专户投资部
总监。2011年
2月起,担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刘坤女士:监事,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

2002年至
2007年,任职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担任高级经理;2000年至
2002年,任职于环球太阳海网络电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财务经理;1998年至
2000年,
任职于北京东方龙马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1995年至
1998年,任职于北京
康拓科技开发集团总公司,担任主管会计。1991年至
1994年,任职于北京康捷电子工程
有限公司,担任主管会计。2007年
11月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
6月起
担任财务部副总监。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朱碧艳女士:督察长,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7-1999年中国华融信托投资
公司证券总部经理,2000-2005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高级副
经理。


夏洪彬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1999年至
2003年任职于瑞士信贷资产管理
公司,历任高级风险分析师、副总裁;2003年至
2005年,任职于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
曾担任
CSFB/Tremont对冲基金指数的数量分析员、基金经理、副总裁。2006年加入瑞士
信贷集团资产管理部,历任副总裁、董事。


肖在翔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980年至
1982年任职于
中国人民银行,1984年至
2007年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历任储蓄部储蓄业务处处长,零
售业务部副总经理,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何江先生,6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北京方速信融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分析师,
金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担任分析师;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风险管理部投资风险管理
业务主管,2011年
5月
25日至今担任工银沪深
300基金、工银上证央企
ETF基金、工银
深证红利
ETF基金、工银深证红利
ETF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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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胡文彪先生,2009年
3月
5日至
2011年
2月
10日管理本基金。


樊智先生,2009年
9月
8日至
2011年
7月
14日管理本基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郭特华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何江旭先生,14年证券从业经验;曾担任国泰基金金鑫、基金金鼎、金马稳健回报、
金鹰增长以及金牛创新成长基金的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总监兼权益投资副总监;2009年
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0年
4月
12日至今,担任工银核心价值基金基金
经理;2011年
4月
21日至今,担任工银消费服务行业基金的基金经理。


江明波先生,简历同上。


陈超先生,首席经济学家,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0

8月至
2005年
2月,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担任主任科员。2005年
2月至
2007年
9月,
任职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主任。2007年
9月至
2009年
10月,任职于中
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高级经理。2009年
10月,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首席经济学家。


曹冠业先生,10年证券从业经验,CFA、FRM;先后在东方汇理担任结构基金和亚太股
票基金经理,香港恒生投资管理公司担任香港中国股票和
QFII基金投资经理;2007年加
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部总监;2007年
11月
29日至
2009年
5月
17日,担任工银核
心价值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
2月
14日至
2009年
12月
25日,担任工银全球基金基金经
理;2009年
5月
18日至今,担任工银成长基金基金经理。


郝康先生,16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首源投资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经理,联和运通投
资顾问管理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北京博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和财务总监;
2007
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国际业务总监;2008年
2月
14日至今,担任工银全球基金基金经
理。


杜海涛先生,14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理,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招商现金增值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
收益部总监;
2006年
9月
21日至
2011年
4月
21日,担任工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07年
5月
11日至今,担任工银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
8月
16日至今,
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
8月
1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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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基金经理。


杨军先生,14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2010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
5月
18
日至今,担任工银红利基金基金经理。


宋炳珅先生,7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2007年加入工
银瑞信,现任研究部副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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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
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将基金资产用于购买基金管理人股东发行和承销期内承销的有价证券;
(8)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9)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其它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以及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四)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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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
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定期的评估、检验,
提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修改和完善方案,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风险管理和
合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下设
资格审查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对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资格、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独立董事
资格进行审查,拟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激励政策,报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
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总经理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
动中的重要决策,执行委员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基金投资和风险
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
合理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估;
b)执行委员会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
危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大问题和
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c)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
产分离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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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活动体现为: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

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授权制度、资产分离制度等,在相关部门和
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
岗位负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
和法律合规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用,建立内部控制的
第三道防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
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
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
立了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法律合规部等部
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法律合规部,其中监察稽
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
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
09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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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
1954
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4年
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
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
2005年
10月
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

2006年
9月
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
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
9月
25
日中国建设银行
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
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
240,417,319,880股
H股及
9,593,657,606股
A
股)。


截至2011年3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13,125.1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5,021.99亿元,增长4.65%。2011年一季度,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472.33亿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34.23%;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1.71%,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19%;利息
净收入716.3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27%;净利差为2.58%,净利息收益率为2.69%,分
别较上年同期提高0.28和0.30个百分点;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31.54亿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37.29%。其中,结算、理财、电子银行、贷记卡及保理等重点产品快速增长,收入结构
日趋合理。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3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
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及悉尼设有分行,在莫斯科设有代表处,设立了湖
北桃江建信村镇银行、浙江苍南建信村镇银行、安徽繁昌建信村镇银行、浙江青田建信华侨
村镇银行、浙江武义建信村镇银行、陕西安塞建信村镇银行、河北丰宁建信村镇银行、上海
浦东建信村镇银行、苏州常熟建信村镇银行9家村镇银行,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
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全行已安装
运行自动柜员机(ATM)39,874台,拥有员工313,867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得到市场和业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2010年共获得100多个国内外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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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商业银行品牌十强”列第二位,在“全球银行
品牌500强”列第13位,并被评为2010年中国最佳银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的
“Interbrand2010年度最佳中国品牌价值排行榜”列第三位,银行业第一位;被《亚洲金
融》杂志评为2010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连续三年被香港《资本》杂志评为“中国杰出零
售银行”;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中国红十字杰出奉献奖章”。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
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
养老金托管服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
12个职能处室、团队,现有
员工
130余人。自
2008年以来中国建设银行托管业务持续通过
SAS70审计,并已经成为常
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
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
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
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
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
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
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1年
6月
30日,中国建设银行
已托管
195只证券投资基金。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
的高度认同。2010年初,中国建设银行被总部设于英国伦敦的《全球托管人》杂志评为
2009
年度“国内最佳托管银行”(DomesticTop
Rated),并连续第三年被香港《财资》杂志评
为“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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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
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
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
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服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
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服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
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
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
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
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
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
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
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
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
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
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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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
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北京银行大厦
8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户服务电话:010-5869891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11
联系人:杨光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2.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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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
www.95599.cn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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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伟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312
客服电话:95595(全国)
网址:www.cebbank.com


(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010-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总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董云巍
网址:www.cmbc.com.cn


(10)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
518001
联系人:周勤
传真电话:
0755-82080714
客服电话:
95501
公司网址:
www.sdb.com.cn
(1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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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金蕾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1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客服电话:400-888-8811
联系人:王宏
联系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网址:www.cbhb.com.cn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4)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
4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号金融街中心
B座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王薇娜
联系电话:63229475
传真:63229478
客服电话:96198
公司网址:www.bjrc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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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层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李洋
电话:(010)66568047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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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9)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2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683893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2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楼
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4008888123
业务联系电话:021-38565785
业务联系人:谢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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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www.xyzq.com.cn

(2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001、021-96250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24)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
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
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0532-85022273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刘光明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2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
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
4008-888-999

(2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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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2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号邮编
010010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号邮编
010010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471-4913998
传真:0471-4930707
联系人:常向东
客户服务电话:
0471-4961259
网址:www.cnht.com.cn
(2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2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程维
联系电话:0551-2207936
传真电话:0551-2207965
客户服务电话:全国:4008888777
安徽省:96888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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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基金业务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3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
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
5层、17层、18层、24层、
25层、26层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公司网站:www.lhzq.com
客服电话:95513,400-8888-555

(32)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8号
6楼、7楼
联系人:袁丽萍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5288,
0510-82588168
公司网站:
http://www.glsc.com.cn
(33)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路
8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号新盛大厦
A座
6-9层
邮政编码:10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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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赵大建
投诉电话:400-889-5618
公司网站:www.e5618.com


(3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3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匡婷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
6666
888
长城证券网站:www.cc168.com.cn
(36)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号未来资产大厦
23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站:
http://www.cnhbstock.com/

(3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联系电话:022-28451861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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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3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06
传真: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热线:
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39)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59号常信大厦
18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59号常信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李涛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公司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客户服务热线:0519-88166222
021-52574550
0379-64902266
免费服务热线:400-888-8588
(40)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338
传真:010-88085240
公司网站:www.hysec.com
客服电话:4008-00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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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至
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电话:(0755)82026521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权
客户服务热线: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4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4008816168
网址:http://www.PINGAN.com
(4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余雅娜
联系电话:0791-6768763
联系传真:0791-6789414
公司网址
www.avicsec.com
客服电话
400-8866-567


(4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网址:www.962518.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4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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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联系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公司网站:www.dxzq.net.cn


(46)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服电话:400-666-1618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网址:www.i618.com.cn
(47)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号城建大厦
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址:www.tebon.com.cn
(4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4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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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50)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17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樊刚正
客户服务电话:
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51)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联系人:俞会亮
联系电话:0571-85776115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571-96598

(5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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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53)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王雪筠
(54)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彭博
联系电话:0731-85832343
客服电话:95571
公司网址:www.foundersc.com
(5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
2号合景国际大厦
A幢
法人代表人:王珠林
联系人:徐雅筠
联系电话:023-63786060
传真:023-63786215
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56)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联系方式:0592-5161642
网址:www.xmzq.cn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57)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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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联系电话:0931-4890100
传真:0931-4890118
客服电话: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
公司网址:www.hlzqgs.com


(58)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下埔路14号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丁宁
电话:010-64408820
传真:010-64408252
客服电话:400-8888-929
网址:http://www.lxzq.com.cn
(59)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网址:www.xzsec.com
(60)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A座
3、5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联系人:梁宇
联系电话:010-58568007
联系传真:010-58568062
公司网址:www.hrsec.com.cn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6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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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62)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号附
1号红塔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客服电话:0871-3577930
联系人:刘晓明
电话:0871-3577942
(6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
联系人:樊昊
客服电话:025-95597(江苏省外需加区号)
网址:www.htsc.com.cn


(6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联系电话
0371—65585670
联系传真
0371--65585665
公司网址
www.ccnew.com
客服电话
967218
400-813-9666
(65)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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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常喆

网址:www.guodu.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6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6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传真:
010-66045500
网址:
www.txsec.com
(68)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号
A座
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号
A座
8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
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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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地盛南街
1号国光高科大厦
4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户服务电话:010-5869891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辉毅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十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十二层
负责人:王丽
电话:(010)66575888
传真:(010)65232181
经办律师:徐建军、李晓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
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静,王珊珊
联系电话:(010)58152145
传真:(010)58114645

联系人:王珊珊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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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09年
1月
5日证监许可

[2009]6号文核准。


(二)基金类型

股票型指数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标的指数

沪深
300指数。


(五)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六)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七)募集资金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
支。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9年
3月
5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
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20个工作日
达不到
200人,或连续
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以在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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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销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五章第(一)条。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
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09年
4月
3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
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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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
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
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
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超过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
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
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
币;直销中心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申购本
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0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

1,0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
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的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
5%,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
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费率标准(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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