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国石化: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8 证券简称:中国石化 编号:临2011-33 证券代码:110015 证券简称:石化转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2011年10月27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经审议,一 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向下修正“石化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14号文核 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1年2 月23日在境内发行了23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石 化转债”)。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石化 SH-SINO1 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 董事会有权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提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简称“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 持有石化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截至目前,公司A股股价已 经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80%,已满足上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约 定。 为了促进石化转债尽快实现转股,改善公司资产负债 率,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根据《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董事会建议公司根据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石化 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修正转股价格的 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不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按境内会计准则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若修正 后转股价格高于修正前,则以修正前转股价格为准。并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召开时的市场具体 状况按上述原则确定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呈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通知。 承董事会命 陈革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2011年10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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