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海成长: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第2号)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1年第2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分别于2006年7月3日、8月16日发布公司更名公告及旗下基金更名公 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中国证监会同意,原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中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国联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由国联成长变更为中海成长,基金代码不作变更。公告内容详见当日的《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 年6月24日证监基金字[2004]92号文批准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9月28日 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国联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当 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 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1年9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2011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资料摘要 基金名称: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92号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中具有品质保障和发展 潜力的持续成长企业所发行的股票和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 的债券,在控制风险、确保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以获 取资本长期增值和股息红利收益的方式来谋求基金资产的中 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的标的物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 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的重点是中国证券市场中具 有品质保障和发展潜力的持续成长类公司。 收益分配: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至多分红四次;投资者 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 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 募集对象: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选择在申购或赎回时缴纳。选择在申购时缴纳, 按申购金额采用递减比例费率,1 00万以下的申购费率为 1.2%, 100万以上(含 100万)5 00万以下的申购费率为1.0%, 500万以上(含 500万)的申购费率为单笔 1000元。选择在赎 回时缴纳,申购费率不超过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的1.5%。 赎回费率: 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0.5%。 单笔申购金额:代销网点最低为1000元(含申购费);直销网点首次申购最低 金额为 5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5000元。 基金份额净值: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精 确到 0.0001元,舍去部分归属基金资产,并于 T+1日公告。 1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会计期间:公历 1月 1日至12月31日 基金发起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销售机构: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合法代 销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后面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2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目 录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4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9 六、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 ................................................................. 38 七、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以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 48 八、基金的投资 ................................................................................................ 50 九、基金业绩 .................................................................................................... 57 十、基金的财产 ................................................................................................ 58 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 59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5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 66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8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69 十六、基金的风险揭示 .................................................................................... 71 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72 十八、基金合同摘要 ........................................................................................ 74 十九、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87 二十、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96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99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0 二十三、备查文件 ........................................................................................... 100 3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绪 言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以及《中海优质成长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募集。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等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基本策略、风险、费 率、管理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当仔细 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 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 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指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指《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托管协议指《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证券法》:指 1998年 12月 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基金法》:指 指2003年10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年 6月 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 指 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29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 指 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4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10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发起人: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直销机构:指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指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 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指 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 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法或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 5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 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户; 存续期:指基金成立并存续的不定期期限;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 请的日期; T+n日: 指 自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申购:指在本基金成立后,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 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指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数扣除 申购申请总份数后的余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10%时的情 形; 元: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及其他投资等的价值 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 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和互联网站, 6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 合同由基金发起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 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 协议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 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 发停电或其它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 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设立日期:2004年3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陈浩鸣 总经理:宋宇(代理总经理)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及行 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1.466667亿元 联系人:兰嵘 电话:021-3842980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1.591% 7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409% 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浩鸣先生,董事长。中央财经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总裁。历任海洋石油开发工程设计公司经济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部保险处主 管、资产处处长,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赤先生,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现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资金管理部总经理。 历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计划资金部融资处处长、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资金融资部副 总监。 胡旭鹏先生,董事。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现任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 风险官。历任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资产保全部法务专 员,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风险管理部代经理、风险管理部经理、合规总监 兼风险管理总部总经理、副总裁兼合规总监兼风险管理总部总经理、副总裁兼合规总监。 张志伟先生,董事。复旦大学硕士。现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历任无锡国 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经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彭焰宝先生,董事。清华大学学士。现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历任国联 证券交易员、投资经理、投资部副总经理,国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中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期间曾兼任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风险管 理部总经理兼风控总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证券投资部总经理。 温天先生,董事。硕士。现任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 海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地区负责人,兼任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旗下 注册于卢森堡的私募股权基金Orient Express China Fund的董事。历任北京、上海主流 新闻媒体财经节目负责人、记者、主编,上海银行支行负责人(短期)、部门总经理,华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产品部门负责人、市场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战略总监。 夏斌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研究员,教授。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 8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所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处长、副所长,中国证监会交易部主任兼信息部主任,深 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司长。 陈瑛明先生,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硕士。现任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历任香港史密夫律师行法律顾问、福建江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李维森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副院长。历任山东社会科学院《东岳论丛》编辑部编辑、澳大利亚麦角理大学经济学讲 师。 2、监事会成员 朱恩惠女士,监事长。本科,会计师。现任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兼信托 事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托管部部门经理。曾任职于中信上海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 Humbert GARREAU de LABARRE,监事。法国国籍。法国巴黎第九大学硕士。现任法 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高级副总裁。历任Neuflize, Schlumberger, Mallet 银行–荷银集团 (法国巴黎)私人银行业务专业银行资产组合 经理,Cie Financière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法国巴黎)资产组合经理。 王红女士,职工监事。研究生毕业。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 分公司总经理。历任辽宁省针棉毛织品进出口公司储运科科员、北京中盛纸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北京大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营销部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办事处主任。2007年1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北京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北京分 公司总经理。2009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宋宇先生,副总经理、代理总经理。复旦大学学士,经济师。历任无锡市统计局秘 书,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副经理、发行调研部副经理、办公室主任、研究发展 部总经理。2004年3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督察长。201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 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代理总经理。 李延刚先生,副总经理,加拿大国籍。南京大学学士,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硕士, 注册金融分析师(CFA)。历任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助理、业务发展经理、 战略发展总监,伦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基金经理。2007年7月进入本公司工作, 9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投研中心总经理。2009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1月至2009年6月任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4月至2009年6 月任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6月至今任中海量化策略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朱冰峰先生,督察长。华东政法学院学士。历任长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华虹(集团) 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证监局副处级职务。2009年10月进入 本公司工作,曾任总经理助理。201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吕晓峰先生,复旦大学博士。历任沈阳市统计局科员,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 任科员,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行业研究员,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分析 师、研究总经理,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2010 年6月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投研中心总经理、投资总监。2011年6月至今任中海优质成 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6月至今任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5、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9月28日生效,历任基金经理如下表: 基金经理姓名管理本基金时间 彭焰宝2004年9月 28日-2007年 7月9日 李涛2007年7月 10日-2008年 1月9日 李涛 朱晓明 2008年1月 10日-2008年 7月21日 朱晓明2008年7月 22日-2009年 6月1日 朱晓明 杨济如2009年6月 2日-2009年 6月22日 杨济如2009年6月 23日-2011年 6月8日 吕晓峰2011年6月 9日至今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李延刚先生,主任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吕晓峰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中心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 经理。 10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骆泽斌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 陶林健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 陈明星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总监、基金经理。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 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 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以下《基金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基金之间相互投资; (2)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3)从事任何形式的证券承销或者从事除国家债券以外的其他证券自营业务; 11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从事资金拆借业务; (5)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基金投资; (6)将基金资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7)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8)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9)从事可能使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0)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 券; (11)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基金合同》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 场秩序; (11)故意损害基金投资者及其它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12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体系概述 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 解基金管理过程中的管理风险、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本公司构建了包括先进的风险管 理理念、风险管理文化、控制严密、运行有效的内控制度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 2、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文化 (1) 以最大程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己任; (2) 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3) 最高管理层负最终责任; (4) 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5) 制度建设是基础; (6) 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3、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 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 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3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4、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1)董事会应充分重视风险控制,通过批准公司的风险控制战略、制度和工作计划, 确保公司已具有了管理其面临的所有风险所需的必要系统、运作制度和控制环境,并通 过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风险控制工作发挥更权威的监督作 用。董事会通过控制公司治理结构风险、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有关议事规则及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达到对基金投资风险的最终控制。 (2)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负责对公司业务风险控制 进行决策和协调,是公司日常风险控制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其具体职责主要有:审议 基金资产风险状况评价分析报告,审定公司的业务授权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协 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并界定业务风险损失责任人的责任,审议公司其他各项资产管理 业务的风险状况评价分析报告。 (3)督察长是董事会常设的执行监督职能的岗位,负责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情 况进行全面监督,对公司保持各项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完备程度进行 检查并督促改进,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监察稽核部是公司管理层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包括风险管理活动)进行合规 控制的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在业务运作中的遵规守法情况进行监 督,保证公司为控制风险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得到贯彻和执行。 (5)公司各职能部门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措施的具体执行单位,应在公司各项基本 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规 定,并督导部门员工严格执行。 5、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 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14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公司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 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4)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 操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 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 和反馈系统。 (5)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A、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 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B、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C、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 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6)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人员具备与 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7)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 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8)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各部门职 能与授权范围来完成。 (9)公司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 委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10)公司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 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 进行物理隔离。 (11)公司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12)公司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13)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 15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 3月 30日 注册资本:562.59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张咏东 电话:021-3216999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发钞行之一。 交通银行先后于 2005年 6月和 2007年 5月在香港联交所、上交所挂牌上市,是中国 2010 年上海世博会唯一的商业银行全球合作伙伴。《财资》杂志(The Asset)“2010年全球 最佳交易银行评选”中,交通银行荣膺“中国最具成长性现金管理银行”、“最佳次托管 银行”两项大奖。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1年公布的全球 1000家银行排名,交通银行 以 343.21亿美元的一级资本连续第三年跻身全球商业银行 50强。截至 2011年 6月 30 日止,交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 4.34万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263.96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 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 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 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主要人员情况 16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牛锡明先生,交通银行行长,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09年 12 月起担任交通银行副董事长、行长。 王滨先生,交通银行副行长,主管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 高级经济师。曾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天津分行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分 行行长。2006年 1月至今任交通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党委书记。 谷娜莎女士,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交通银行研究 开发部主任科员、交通银行信托部代理业务处副处长、交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规 划处副处长、交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内控巡查处处长;2001年 1月任交通银行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部总经理助理,2002年 5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07 年 12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11年 6月末,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55只,包括博时现金收益货币、 博时新兴成长股票、长城久富股票(LOF)、富国汉兴封闭、富国天益价值股票、光大保德 信中小盘股票、国泰金鹰增长股票、海富通精选混合、华安安顺封闭、华安宝利配置混 合、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华安创新股票、华夏蓝筹混合(LOF)、华夏债券、汇丰晋信 2016 周期混合、汇丰晋信龙腾股票、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汇丰 晋信大盘股票、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建信优势动力封闭、 金鹰红利价值混合、金鹰中小盘精选混合、大摩货币、农银恒久增利债券、农银行业成 长股票、农银平衡双利混合、鹏华普惠封闭、鹏华普天收益混合、鹏华普天债券、鹏华 中国 50混合、鹏华信用增利债券、融通行业景气混合、泰达宏利成长股票、泰达宏利风 险预算混合、泰达宏利稳定股票、泰达宏利周期股票、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天治核心成 长股票(LOF)、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LOF)、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易方达科瑞封 闭、易方达上证 50指数、易方达科讯股票、银河银富货币、银华货币、中海优质成长混 合、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华富中证 100指数、工银瑞信双利债券、长信量化先锋股票、 华夏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博时深证基本面 200ETF及联接、建信信用增强债券。此外,还 托管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产、企业年金、QFII、QDII、信托计划、证券公司集 合资产计划、ABS、产业基金、专户理财等 12类产品,托管资产规模超过七千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7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资产 托管部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 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2、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通过各个处室自我监控和专门内控处室的风险监控的内部控制机 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 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2)独立性原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 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 管理。 (3)制衡性原则: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处 室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在岗位、处室和内控处室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 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 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5)效益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 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 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 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 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 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 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监察守则》 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18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托管人通过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风险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的动态 管理过程来实施内部风险控制,为了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 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 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 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 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 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基金托 管人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 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 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 2905-2908室及 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 2905-2908室及 30层 19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陈浩鸣 电话:021-68419518 传真:021-68419328 联系人:周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或 021-38789788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2)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F211B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F211B单元 负责人:王红 电话:010-66493583 传真:010-66425292 联系人:邹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zhfund.com2、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20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传真:010-66108013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联系人:滕涛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传真:(010)66594946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电话:010-67596093 联系人:何奕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21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0层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7092615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址: www.cmbc.com.cn (9)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联系电话: 0755-82088888 传真电话: 0755-82080714 联系人:张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公司网址: www.sdb.com.cn 22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11)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号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联系电话:0577-88990082 传真:0577-88995217 联系人:林波 客户服务电话:96699(浙江省内)、962699(上海地区)、0577-96699(其他地区) 公司网址: www.wzbank.cn (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黄滨 电话:010-85237046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1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层 23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021)38576666 传真:(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公司网站: www.srcb.com (1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徐欣 客户服务电话:0510-82588168 公司网址: www.glsc.com.cn (1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 4008-888-99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1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24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1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许梦园 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1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161 25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传真:021-38670161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2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ywg.com (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41和 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公司网址: www.gf.com.cn (2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号中山国际大厦 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号中山国际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鲁雁先 26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址: www.xcsc.com (2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楼 21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783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3 公司网址: www.xyzq.com.cn (2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 025-84457777 传真: 025-8457976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2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1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03或 4008-888-506 27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公司网址: www.dfzq.com.cn (2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号商旅大厦 18-21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号商旅大厦 18-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27)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主楼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5783737 传真:0571-85106383 联系人:俞会亮 客户服务电话: 9659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28)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 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 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址: www.jyzq.cn (29)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8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联系人:李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公司网址: www.longone.com.cn (3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 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3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40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李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3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楼 29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4008866338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 公司网址:www.pingan.com (3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 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 5层、17层、18层、24层、 25层、26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13 公司网址:www.lhzq.com (3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联系人:陈诚 电话:023-63786464 传真:023-637863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3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4层、28层 A02单元 30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21-68801217 传真:021-68801210 联系人:张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3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或 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7)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号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 传真:0931-4890515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 公司网址:www.hlzqgs.com (3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31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39)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23层经纪业务总部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1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公司网址: www.qlzq.com.cn (40)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座 25、2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座 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崔国良 电话:0755-25832852 传真:0755-824850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1)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中山二路 18号广东电信广场 36、37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 18号广东电信广场 36、37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电话:020-37865070 联系人:罗创斌 32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33 开放式基金接收传真:020-22373718-1013 公司网址:www.wlzq.com.cn (4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201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43)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至 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公司网址:www.cjis.cn (4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李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公司网址: www.gyzq.com.cn (4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 www.bhzq.com (4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6、16、17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4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4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34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49)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 2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彭博 联系电话:0731-85832343 传真: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公司网址:www.foundersc.com (5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证券大厦 1005室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王京京 电话:0431-85096709、0431-85096530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址:www.nesc.cn (5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35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5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公司网址:www.dxzq.net.cn (5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010-66045521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陈琳琳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址: www.txsec.com (5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号未来资产大厦 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宋歌 电话:021-50122086 传真:021-50122398 客服电话: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www.cnhbstock.com (55)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 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36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站:www.xmzq.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 2905-2908室及 30层 法定代表人:陈浩鸣 电话:021-38429808 传真:021-68419525 联系人:曹伟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14楼 法定代表人:史焕章 电话:021-53850388 传真:021-53850389 经办律师:沈国权、杨依见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新区开发区旺庄路生活区 办公地址:无锡市梁溪路 28号 法定代表人:张彩斌 电话:0510-85888988 85887801 37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传真:0510-85885275 经办注册会计师: 沈岩、华可天 联系人:华可天 六、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 (一)申购、赎回与转换场所 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进 行,投资者也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 2007年 8月 8日起推出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在 前端收费模式下已持有本公司发售和管理的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分红增利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海上证 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海环保新能源主 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基金转换适用销售渠道为:本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 38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 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 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如有增加或变动业务办理机构,本公司将 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另行公告。 (二)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的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本基金设立以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 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三)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申购、赎回与转换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为基准进行交易;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基金申购以金额申请,基金赎回与转换以基金 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更 改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规则开始实施日的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四) 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程序 1、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营业时间内向基金销售 网点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的申请。 2、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确认与通知 投资者可于 T+2日以后(含 T+2日)到直销或代销网点取得 T日交易申请的成交确 39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认单,若交易未成功或数据不符,投资者可与为其办理手续的投资顾问或网点人员联系 并进行核实。 3、申购、赎回款项支付的方式与时间 本基金申购采取全额交款方式,投资者办理申购申请时,所需申购款应在当日 15: 00前全额到帐,若截至 15:00申购款项仍未全额到帐,该笔申请将视为无效申请,无 效申购款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最迟不超过七个工作日)向其申购收款账户划出。 投资者提出赎回申请时应指定某一银行账户作为本基金的赎回收款账户,赎回申请 资金通常在 T+5日内(最迟不超过 T+7日内)向其指定赎回收款账户划出。发生巨额赎 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 申购、赎回与转换的数额约定 投资者按金额申购基金,通过网上直销和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 币 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公司 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为人民币 1万元(含申购费)。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申购基 金申购份额计量单位为份,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资者赎回时,以基金份额为单位,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 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最低份数为 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该网点托管的 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份,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起赎回;赎回金额计量单位为人民币 元,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资者转换转出时,以基金份额为单位,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 全部基金份额转换成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单笔转出最低份数为 50份,若某 笔转换业务导致该持有人在该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份,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 被强制赎回;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 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 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记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赎回与转换的有关数额限制,调整结果必须 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六) 申购、赎回与转换的费率 申购、赎回与转换费用是基金销售和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40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担,按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申购、赎回与转换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由申购人、赎回人承担。 1、申购费用 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 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 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递减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含申购费用)费率 M< 100万元1.2% 100万元≤M<5 00万元 1.0% M≥500万元按笔收取, 1000元 /笔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持有时间采用递减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年限(Y) 费率 Y< 1年 1.5% 1年 ≤Y< 2年 1.2% 2年 ≤Y< 3年 1.0% 3年 ≤Y< 4年 0.8% 4年 ≤Y< 5年 0.6% Y≥5年 0 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2、赎回费用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要缴纳一定的赎回费用。本基金 的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年份的增加而递减,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 0.5%。基金 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投资者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持有年限 Y赎回费率 Y< 1年 0.5% 41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年 ≤Y< 3年 0.3% 3年≤Y 0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 25%归基金资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 他必要的手续费。 3、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1)各基金的赎回费率 本公司旗下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 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蓝筹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上证 50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海环保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及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详见各基金法律文件。 (2)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 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 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如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不高于(含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 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等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 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七)申购份额、赎回支付金额和转换份额的计算方式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42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的基金申购业务,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 额。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数=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假定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0元,两笔申购金额分别为 5万元、400万元, 用于申购本基金。 (1)如果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那么各笔申购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 1申购 2 申购金额(A) 50,000 4,000,000 适用费率(B) 1.2% 1.0% 净申购金额 ﹙C=A/(1+B)﹚ 49,407.11 3,960,396.04 申购费用(D=A-C) 592.89 39,603.96 申购份额( =C/1.100) 44,915.55 3,600,360.04 (2)如果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那么各笔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单位:元申购 1 申购 2 申购金额(A) 50,000 4,000,000 申购份额( =A/1.100) 45,454.55 3,636,363.64 2、基金赎回支付金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时选择缴纳前端认购或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 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时选择缴纳后端认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额×认购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对应的后端认购费率 43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后端认购费用)×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购费用-赎回费用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缴纳后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后端申购费用)×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假定投资者购买本基金,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 1.2000元,投资者赎回 10,000份,持有期为 6个月,则: (1)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1.2000元×10,000=12,000元 赎回费用=12,000×0.5%=60元 赎回金额=12,000-60=11,940元 (2)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1.2000元×10,000=12,000元 后端认购费用=10,000×1.00×1.3%=130元 赎回费用=(12000-130)×0.5%=59.35元 赎回金额=12,000-130-59.35=11810.65元 (3)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1.2000元×10,000=12,00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1000×1.5%=165元 赎回费用=(12,000-165)×0.5%=59.18元 赎回金额=12,000-165-59.18=11775.82元 3、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①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中海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时,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 /(1+G)+F 转换补差费=[B×C/(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44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其中: B为转出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G为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 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 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记入基金财产。 ②中海旗下除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外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换为旗下其他任意 基金时,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出基金赎回费=B×C×D 转换补差费=[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B为转出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G为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 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 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记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者将其持有5个月的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10000份,于T日提出将该 10000份基金转换成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T日收市后中海优质成长证 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0元,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有关转换所得的份额计算如下: 净转入金额=10000×1.2×(1-0.005)/(1+0.003)=11904.28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1.2×0.005=60元 转换补差费=[10000×1.2×(1-0.005/(1+0.003)]×0.003=35.71元 转入份额=10000×1.2×(1-0.005)/(1+0.003)/1.05=11337.40 即某投资者在T日将份额净值为1.2000元的10000份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申请 转换为份额净值为1.0500元的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得到11337.40份中 45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申请日(T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在当天证券交易所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和公告。 单位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公式为: 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人在 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投资者在 T+2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人在 T+1 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投资者 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工作日 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 资者自 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拒绝或暂停申购或转换转入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或转换转 入申请: (1)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交易所交易时间内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利益,或基金管理人认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机会; (4)因技术故障或人员伤亡导致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 无法正常运行; (5)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或转换转入可能会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申购申请或转换 转入的情形。 发生上述(1)至(4)项或(6)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的公告。 发生上述(5)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将申购款项全额退还给基金投资者。 46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暂停赎回或转换转出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或转换转出申 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 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 困难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 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将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 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支付的,将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 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在后续工作日予以 兑付。同时,在出现上述(3)项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 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数扣除申购申请总份数后的余 额)加上基金净转出申请的总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10%时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巨额赎回申请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现金情况决定全额赎回、 顺延赎回或者暂停赎回; (1)全额赎回:按正常的赎回程序办理; (2)顺延赎回:巨额赎回申请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基金 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以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 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可 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并以该开放日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但 投资者可在申请赎回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消。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时, 47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规定的 时间内通知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公告; 通知和公告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3)暂停赎回: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 书》载明的规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 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十一)其他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 要暂停基金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经批准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立即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将每 2周至少刊登提示 性公告一次;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至少提前 1个工作日在至 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赎回或转换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 购、赎回或转换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七、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以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一) 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按照一 定规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包括继承、捐赠、遗 赠、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机构合并或分立、资产售卖、机构清算、 企业破产清算、强制执行,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它行为。 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合格的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 其中: 1.“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遗 赠人继承。 2.“捐赠”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 或其他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 3.“遗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立遗嘱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 48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他人; 4.“自愿离婚”指原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基金份额因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愿离婚而使原 在某一方名下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划转至另一方名下; 5.“分家析产”指原属家庭共有(如父子共有、兄弟共有等)的基金份额从某一家 庭成员名下划转至其他家庭成员名下的行为; 6.“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指因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形式调整或资产重组等原因引起 的作为国有资产的基金份额在不同国有产权主体之间的无偿转移;(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