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南方航空: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1-025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1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于2011 年11 月30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广州市新白 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五路南航明珠大酒店四楼1 号会议室 召开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司献民先生担任大会主席并主持会 议。 2 出席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36 人, 代表的股份总数为7,273,820,1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09%,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内容 参加表决的 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率 [注1] 特别决议案 1、审议《中国南方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H 股股票增值权计 划》 7,273,820,139 7,054,173,239 219,447,100 199,800 96.9803% 2、审议《中国南方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H 股股票增值权首 次授予计划》计划 的制定依据及目的 7,273,820,139 7,054,695,598 218,882,541 242,000 96.9875% 3、审议关于《授权 董事会办理H 股股 票增值权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7,273,820,139 7,084,425,539 189,211,400 183,200 97.3962% 普通决议案 4、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1 聘任袁新安先 生为本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7,273,820,139 7,238,186,547 35,461,742 171,850 99.5101% 4.2 聘任刘长乐先 生为本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董事 7,273,820,139 7,273,300,339 347,950 171,850 99.9929% 5.审议修改《中国 南方航空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薪酬管理 制度》 7,273,820,139 7,272,178,189 1,458,950 183,000 99.9774% 3 注1:赞成率是指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率。 其中,第1、2、3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第4 项议案各子 议案的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 以上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 根据表决结果,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由11 名成员组成, 其中司献民先生、王全华先生、袁新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 行董事,谭万庚先生、张子芳先生、徐杰波先生、陈振友先生为 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贡华章先生、魏锦才先生、宁向东先生、 刘长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袁新安先生和 刘长乐先生的任职时间从2011 年11 月30 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袁新安先生和刘长乐先生的薪酬将根据《中国南方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三、律师见证情况 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被委任为本 次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注2]。 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吕晖律师和郑怡玲律师对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的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4 注2:本公司的投票结果须由执业会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核 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只限于应本公司要求执行若干程序, 以确定本公司编制的投票结果概要是否与由本公司收集并向毕马威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投票表格相符。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执行的 工作并不构成按《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应聘服务准则》或《香 港审验应聘服务准则》所进行的审核应聘服务,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也不会就与法律解释或投票权有关的事宜作出任何审计验证方面的 确认或提出意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11 月30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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