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时间:2012年01月05日 20:32:42 中财网

  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 Ltd.(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金唐酒店3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2本次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2,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元预计发行日期:2012年1月16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8,400万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刘仲清、赵经纬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华配偶之兄弟股东罗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除上述承诺外,作为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前六个月内新增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许莉、杨惠超、朱亚光、范策、唐宏文、常国良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50%。

  4、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3其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5、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华配偶之兄弟股东罗伟承诺,其股份锁定期将严格按照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杨振华股份锁定的承诺执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1年12月15日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4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5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利润分配(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10年11月23日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方案,同意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当年度以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滚存利润均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规划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主要政策和规划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当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不得发放股票股利。

  3、如无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发生,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在公司连续盈利的情形下,两次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4个月。

  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购买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收购兼并)等涉及资本性支出的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的事项。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事项。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6(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的事项。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事项。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的事项。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审议公司年度报告时,应当对公司是否进行现金利润分配提出预案;在提出预案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
  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应对利润分配方案明确发表意见。

  公司应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公司网站、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征求投资者的意见,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汇总意见并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上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可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如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5、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滑且累积下滑幅度达到40%以上,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时,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权益、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6、在公司的盈利年度,公司规划均将进行现金分红,但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况除外。公司预计,未来5年仍将是快速发展期,因此计划未来5年每年以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7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此后,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和投资者的回报意愿,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011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中利润分配政策等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全体股东已就该等修改进行了确认,确认其完全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授权,就《公司章程(草案)》的部分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政策等)所进行的该等修改,并确认该等修改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应予以执行;保证对此无任何异议,决不会因此产生任何纠纷,决不会因此对公司和/或公司董事会、董事等相关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并保证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章程(草案)》时,出席会议(包括授权他人出席会议),并投赞成票。该承诺是不可撤销的。

  详细内容请参阅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的相关内容。

  二、股份锁定承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刘仲清、赵经纬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华配偶之兄弟股东罗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作为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前六个月内的新增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许莉、杨惠超、朱亚光、范策、唐宏文、常国良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8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50%。

  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华配偶之兄弟股东罗伟承诺,其股份锁定期将严格按照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杨振华股份锁定的承诺执行。

  三、公司应用核心技术带来的核心业务收入及自产品情况说明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广泛应用于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等业务中,相应形成自身核心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核心业务收入分别为9,199.96万元、12,254.86万元、21,098.94万元和10,995.30万元,相应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0.09%、91.85%、84.48%和83.91%。核心业务收入中,以整合应用第三方品牌的相关产品带来的收入为主。

  公司通过自身竞争优势,应用核心技术整合现有市场第三方品牌相关产品,满足客户整体业务需求,核心业务拥有较高水平的毛利率。报告期内,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业务的平均毛利率为38.49%,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业务的平均毛利率为71.91%,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平均毛利率为27.79%。

  公司重视核心技术的应用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会议产品、软件与服务业务主要包括:①6个系列、100多种型号的自有品牌智能会议产品;②飞利信智能会议系统V3.0、会务管理软件V2.0、远距离报到管理软件V3.0等多项会议相关软件著作权;③基于智能会议系统基础软件平台开发的全国公务员网上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9报名系统、中国人事与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等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④会议系统运维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会议产品、软件与服务业务收入分别为1,878.18万元、2,838.40万元、4,320.48万元和1,837.13万元,占公司核心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0.41%、23.16%、20.48%和16.71%,占公司全部收入的比例相应为16.35%、21.27%、17.30%和14.02%,2008-2010年的复合增长率为51.67%。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技术开发与应用风险会议系统行业是一个集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技术、射频识别技术、自动控制技术、音视频处理技术等多种技术于一身的新兴高新技术产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范畴。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包括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
  技术、数字混音技术、跳频无线通信技术、选票的图像识别技术、电子投票选举箱传动结构技术、流程管理软件平台技术、其他专有技术等七大类。基于上述技术,公司获得19项专利(包括4项发明专利),正在申请7项专利(包括5项发明专利),拥有3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获得21项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能够生产6个系列、100多种型号的智能会议系统设备。

  如果公司不能准确地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或不能及时将新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和升级,将可能面临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导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二)公司核心业务收入中自产品收入比例较低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会议产品、软件与服务业务收入分别为1,878.18万元、2,838.40万元、4,320.48万元和1,837.13万元,占公司核心业务收入比例较低,相应为20.41%、23.16%、20.48%和16.71%。公司核心业务收入中以整合应用第三方品牌的相关产品带来的收入为主,投资者应充分关注由此带来的相关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0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基于自主研发的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和数字扩声等领先技术,以及公司与行业研究机构对智能会议系统行业发展趋势的分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智能会议系统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实施后,公司自有品牌的会议系统产品的型号与种类将有显著增加。

  同时,公司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消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主要包括:与市场需求相匹配,分步释放产能;加强营销网络建设,丰富营销模式,深入挖掘潜在客户资源;加强研发投入,进一步丰富自有品牌智能会议产品种类与型号,适应市场需求变化;逐步拓展远程视频会议市场等。

  虽然公司对智能会议产品销售的市场前景与产能消化方式进行了充分分析与论证,但如果投产后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新增产能将面临一定程度的市场风险。

  (四)我国智能会议系统行业标准制定风险智能会议系统行业是一个新兴产业,包括系统规划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制造、软件开发、工程实施、维修保养、运营管理等多个环节,智能会议系统的复杂性决定了智能会议系统标准制定的重要性。目前我国智能会议系统行业尚缺乏全面的标准规范,客观上给行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例如,由于数据格式和通信协议缺乏统一标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不同厂家产品之间的互联互通,不利于资源节约和信息共享。

  在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方面,公司是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会员,参与了《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和《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标准的制定,公司核心技术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已列入工信部2010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计划号:2010-3166T-SJ)。如果国家未来出台强制性标准,或者制定的其他行业标准与现行技术特点存在差异,行业内的竞争者包括本公司,均面临着对现有产品与业务流程进行更新改造的风险。

  (五)规模快速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营销和服务网络将扩展至全国21座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1要城市,公司资产规模、人员数量、下属公司数量的增加,经营管理半径的进一步扩大,使得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更加趋于复杂化。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经营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不能对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实施有效管理,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智能会议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后,公司生产基地迁移至湖北孝昌,智能会议产品生产规模将有所扩大,将消除原生产环节对外依存度高、交货不及时、质量较难控制等不利因素,强化公司对核心生产环节的控制;将丰富测试手段、改善测试环境,促使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虽然公司已就规模扩大后的工艺流程管理、生产管理、物流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以及管理与技术人员的储备进行了详细规划,但是,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生产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可能导致产品质量下降、生产成本提升、产品供应不及时等不利影响。

  (六)市场竞争的风险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智能化数字会议系统及相关领域的研发,定位于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已在研发能力、客户资源、业务资质、市场反应能力和人才队伍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但是,随着智能会议系统行业市场逐渐进入高速发展的阶段,可能有更多的企业进入到该行业与公司产生竞争。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竞争优势可能被削弱,从而面临市场占有率降低的风险。

  (七)公司经营业绩无法保持持续高速增长的风险报告期内,随着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公司营业收入持续稳步上升,2008-2010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47.45%,2011年1-6月营业收入达到2010年度的52.47%。2008-2010年度,受毛利率较高的核心业务增长速度较快,以及无形资产摊销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净利润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83.66%。2011年1-6月,虽然公司毛利率水平仍保持稳定,但是主要受平均薪酬水平提升带来的人工费用增加,对外捐赠带来的营业外支出增加,以及公司、飞利信电子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正处于复审期间,其原享受的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暂按25%的法定税率计提,导致企业所得税费用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公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2司当期净利润为2010年度的31.84%,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面实施后,公司技术优势、成本优势等核心竞争能力将进一步加强。虽然公司未来利润仍将保持增长趋势,但随着公司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后,业务结构、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逐步趋于稳定,同时随着人工成本与原材料市场价格的上涨,公司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将会放缓,经营业绩存在不能持续保持高速增长的风险。

  (八)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自主技术泄密的风险公司是人才与技术密集型企业,在核心技术上取得大量自有知识产权,拥有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目前核心技术人员全部持有公司股份,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与《保密承诺书》,详细约定了保密范围及保密责任。

  如果出现了上述人员大量外流甚至是核心技术严重泄密,将会对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的保持和竞争优势的延续造成不利影响。

  (九)税收优惠政策与财政补助变化的风险1、发行人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收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的所得税率情况如下:
  公司依据2011年1-6月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飞利信注25% 15% 15% 7.5%飞利信电子注高新技术企业25% 15% 15% 15%华堂科技2008年度为小型微利企业,2010年至今为高新技术企业15% 25% 25% 20%飞利信至诚小型微利企业20% 20% 20% 20%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飞利信及飞利信电子正按规定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文件规定,2011年1-6月飞利信与飞利信电子适用15%的优惠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同时,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25%的法定税率计提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3企业所得税。

  公司及飞利信电子至2010年末以前,销售符合条件的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根据2011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规定,本公司享受的上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得以延续。

  公司及飞利信电子符合条件的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发行人报告期内享受的财政补助情况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07年5月29日颁布的《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07)29号)规定,发行人于2009年度收到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给予的20万元补助。根据湖北省孝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关于给予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奖励的通知"(孝昌开文[2009]10号)的相关内容,飞利信设备于2009年度收到政府奖励资金169.51万元。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省光电子信息专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10]1598号)精神,飞利信设备于2011年1月收到湖北省2010年度光电子信息专项项目资金60万元,并依据上述通知要求计入资本公积。

  3、发行人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与财政补助对净利润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与财政补助金额及对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优惠税种2011年1-6月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税收优惠金额合计(万元)35.24 399.79 218.92 205.81其中:所得税优惠金额(万元)16.98 337.55 137.66 131.13增值税返还金额(万元)18.26 23.76 63.70 64.33营业税减免金额(万元)- 38.48 17.56 10.35财政补助金额(万元)- - 189.5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4优惠税种2011年1-6月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税收优惠与财政补助合计(万元)35.24 399.79 408.43 205.81净利润(万元)1,123.53 3,528.36 1,905.31 1,046.07占净利润比重(%)3.14 11.33 21.44 19.67报告期内,扣除2009年度因偶发性因素取得的财政补助外,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均低于净利润的20%,且比重逐步降低。公司盈利能力对税收优惠政策不具有重大依赖。

  4、税收优惠政策与财政补助变化的风险公司及飞利信电子目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依据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于2008年12月24日取得,有效期三年,将于2011年12月到期。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飞利信电子正按规定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

  虽然公司及飞利信电子分别自2002年、2008年以来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且经公司自查,公司及飞利信电子仍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但是公司及飞利信电子仍存在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从而不能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风险。

  如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能持续具备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或者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盈利水平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获得的财政补助仅对2009年度利润产生影响,其所依据的政策不具有连续性,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报告期内偶发性财政补助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5目录本次发行概况....................................................... 2目录............................................................ 15第一节释义.................................................. 21第二节概览.................................................. 27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7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28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29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31五、募集资金用途.................................................31六、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32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37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7二、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部门及人员...........................37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37四、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39五、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41六、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41第四节风险因素................................................. 42一、技术开发与应用风险...........................................42二、公司核心业务收入中自产品收入比例较低的风险...................42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42四、我国智能会议系统行业标准制定风险.............................43五、规模快速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43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6六、市场竞争的风险...............................................44七、公司经营业绩无法保持持续高速增长的风险.......................44八、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自主技术泄密的风险.........................44九、税收优惠政策与财政补助变化的风险.............................45十、应收账款减值的风险...........................................45十一、存货减值风险...............................................48十二、采购集中度较高的风险.......................................48十三、共同控制带来的不确定风险...................................49十四、母公司现金分红依赖于子公司现金分红的风险...................49十五、主要经营场所为租赁的风险...................................49十六、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导致公司利润下滑的风险.......50十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50十八、业务区域集中度持续偏高的风险...............................51十九、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51二十、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涉及的税收补缴风险.....................51二十一、材料价格波动风险.........................................52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54一、公司的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54二、公司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59三、公司股权关系及内部组织结构...................................61四、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64五、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75六、公司股本情况.................................................79七、公司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81八、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7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86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88一、公司主营业务及设立以来变化情况...............................88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89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109四、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115五、公司主要资产情况............................................150六、公司的核心技术和技术储备情况................................165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78一、同业竞争....................................................178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179三、关联交易....................................................182四、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186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188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189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189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19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195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195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196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197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及作出的重要承诺................................................................198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198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8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199第九节公司治理................................................ 201一、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情况....................................201二、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211三、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211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11五、关于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规定及实际执行情况..................212六、关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规定....................................214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217一、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217二、财务报表....................................................217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233四、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233五、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248六、分部信息....................................................253七、最近一年重大收购兼并情况....................................253八、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53九、主要财务指标................................................254十、盈利预测报告................................................256十一、资产评估..................................................256十二、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257十三、会计报表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259十四、财务状况分析..............................................261十五、偿债能力分析..............................................287十六、资产周转能力分析..........................................288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9十七、盈利能力分析..............................................290十八、现金流量分析..............................................312十九、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317二十、股利政策..................................................319第十一节募集资金运用.......................................... 325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325二、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326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329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335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369第十二节未来发展与规划........................................ 371一、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371二、公司未来发展及在增强成长性和自主创新方面拟采取的措施........372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的未来发展及在增强成长性和自主创新方面的影响............................................................375四、发行人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376五、发行人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376六、发行人确保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377七、发行人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联系..........................377第十三节其他重要事项.......................................... 378一、重要合同....................................................378二、对外担保事项................................................383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383四、关联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383五、刑事起诉或行政处罚..........................................383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20第十四节有关声明.............................................. 384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38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385三、发行人律师声明..............................................386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387五、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的声明(一)......................388五、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的声明(二)......................389五、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的声明(三)......................390六、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391第十五节附件.................................................. 392一、备查文件目录................................................392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392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21第一节释义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术语公司、本公司、发行人、飞利信、股份公司指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飞利信有限指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飞利信博世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2月15日更名为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发起人指杨振华先生等39名自然人股东飞利信电子指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飞利信设备指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华堂科技指北京中大华堂科技有限公司众华人信指北京众华人信科技有限公司飞利信至诚指杭州飞利信至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至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4年5月13日更名为杭州飞利信至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华堂电子指北京中大华堂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华堂隆鑫指北京华堂隆鑫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社会公众股、A股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指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上市指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交易的行为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人大指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常设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22政协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全国政协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工商总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住建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社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总参四部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第四部中翼远指北京飞利信翼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中鸿翼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中翼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君致指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京都天华指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科华指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计世资讯指CCW Research,北京时代计世资讯有限公司《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修订)《创业板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指引》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指现行的《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指《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经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时生效)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指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及2011年1-6月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23报告期期末指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及2011年6月30日元、万元指若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计量单位USD指美元博世、BOSCH指德国博世集团,是世界知名的汽车技术、工业技术、消费品和建筑智能化技术产品提供商贝拉、BRAHLER指德国贝拉集团,国际知名的专业会议设备生产商之一DIS、丹麦DIS指丹麦DIS公司,国际知名的会议系统及设备供应商台电、深圳台电指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成都中科指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誉创高指广州市天誉创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巴可、Barco指巴可公司,总部位于比利时,是一家为全球专业市场提供视频和显示解决方案的公司宝利通、Polycom指宝利通公司(Polycom,Inc.),总部位于美国,是一家国际知名的视频会议系统提供商SUN指太阳计算机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华为指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指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GB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ISO9001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颁布的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中央电视台指中国中央电视台南方航空指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指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指中国化工集团公司首都国际机场指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二、专业术语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24会议系统指会议系统从广义上包括两类,一类是注重高音质低延时的现场会议系统,另一类是注重音视频异地传输交换的远程会议系统。按照目前业内通常的定义,一般将现场会议系统称为会议系统,而将远程会议系统称为视频会议系统。本招股书所阐述的会议系统是指狭义的会议系统,主要为现场会议系统,非特殊说明不包括视频会议系统。智能会议系统指应用了数字技术并且拥有统一的中央控制设备,从而能够对各种会议设备及会议环境进行集中控制和管理的一种会议系统。

  会议单元指具有发言、收听、表决等功能中的一种或多种功能的,供与会人员(代表/听众)使用的终端设备三网融合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融合发展,实现三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指公司自主研发的低延时、高可靠性的局域网内实时多媒体数据传输技术CMMI指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apability MaturityModel Integration),是全球权威的软件成熟度标准802.15.4(ZigBee)指一种无线网络协议,是一种短距离、低功耗的无线通信技术RFID指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无线射频识别,是一种利用射频通信实现的非接触式自动识别技术。该项技术可支持快速读写、非可视识别、多目标识别等。射频识别系统最基本的元素包括电子标签、读写器和天线FPGA指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Array),是作为专用集成电路领域中的一种半定制电路而出现的,是专用集成电路中集成度最高的一种DSP指数字信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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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ial Signal Processing),是一种通过使用数学技巧执行转换或提取信息来处理现实信号的方法嵌入式系统指完全嵌入受控器件内部,为特定应用而设计的专用计算机系统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25VGA指Video Graphics Array,是IBM于1987年推出的一种视频传输标准,具有分辨率高、显示速率快等优点,在彩色显示器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B/S指浏览器和服务器结构,即Browser/Server结构bps指比特每秒(Bits per Second),通信线路等数据传送速度的单位。1bps表示1秒钟能传送1比特的数据Mbps指兆比特每秒(Mega Bits per Second),即每秒传输1百万比特Gbps指Giga Bits per Second,即每秒传输1千兆比特PCB指印制电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是重要的电子原件,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为电子元器件提供电气连接J2EE指Java2平台企业版(Java 2 Enterprise Edition)。Java是一种可以撰写跨平台应用软件的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J2EE是一种利用Java 2平台来简化企业解决方案中开发、部署和管理相关的复杂问题的体系结构云计算指一种IT基础设施的交付和使用模式,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的资源,将计算任务分布在大量计算机构成的资源上,使各种应用系统能够根据需要获取计算力、存储空间和各种软件服务TCP/IP指传输控制协议/网际协议(Transmission ControlProtocol / Internet Protocol),是供已连接因特网的计算机进行通信的通信协议M序列指应用在调频通信中的一种能够生成伪随机码的序列ActiveX指一个开放的集成平台,开发人员可以通过使用ActiveX在网页中插入多媒体效果、交互式对象、以及其他复杂程序扩频通信指扩展频谱通信,是用来传输信息的射频带宽远大于信息本身带宽的一种通信方式热备份指使用两台服务器,互相备份,共同执行同一服务,当一台服务器出现故障时,可以由另一台服务器承担服务任务,从而在不需要人工干预的情况下,自动保证系统能持续提供服务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26同声传译、同传指翻译人员在不打断讲话者演讲的情况下,不停地将其讲话内容传译给听众的一种口译方式注:本招股意向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27第二节概览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概况公司前身飞利信有限成立于2002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2008年8月13日,飞利信有限以截至2008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6,421.21万元按1.070:1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6,000.00万元。本次发行前,公司注册资本6,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曹忻军。

  (二)主营业务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为向用户提供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相关服务,按其具体内容可以划分为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IT产品销售。公司是国内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最主要的提供商之一,目前在技术水平和市场占有率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会议系统行业是一个集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技术、射频识别技术、自动控制技术、音视频处理技术等多种技术于一身的新兴高新技术产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范畴,我国已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列为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公司具备较强智能会议系统研发和设计能力,拥有智能会议系统核心技术,对国内会议业务有较深入的理解,能为客户提供会议系统业务咨询、方案设计、软硬件产品开发、系统集成、工程施工、运营维护、会务服务等系列内容的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智能会议系统及相关领域的研发,向各级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客户提供会议智能化和信息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协助客户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提供科学、高效的会议决策系统。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28长期以来,公司注重自有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拥有多项专利与核心技术,其中,在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等技术上的突破,使公司能够提供第三代全数字化的智能会议系统产品。同时,依托自有会议系统软件和相关技术,公司有能力在充分整合第三方品牌会议相关设备的基础上,为用户构建满足业务需求的会议系统。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项(软件开发)资质等多项资质,成为行业内综合业务资质等级最高、种类最全的公司之一。

  公司在多年的业务发展过程中确立了自身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公司的客户包括国家机关客户和企事业单位客户两大类,在国家机关客户方面,公司除拥有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人社部、国家减灾委员会等客户外,还拥有多个省级和市县级人大、政协和政府部门客户;在企事业单位客户方面,公司拥有中国电信、中央电视台、首都国际机场、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方航空、中国化工集团、北京会议中心、世界银行中国代表处等众多优质企事业单位客户。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及王守言四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四人合计持有公司3,368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46%。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以及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四人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人确认和承诺函》,认定上述四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杨振华现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持有公司1,669万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26.49%;曹忻军现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772万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2.25%;陈洪顺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547万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8.68%;王守言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380万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6.03%。上述四人的详细情况见"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29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元项目2011年6月30日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231,491,471.65 271,040,868.67 176,507,334.04 104,302,344.34非流动资产32,537,510.55 21,080,567.69 18,810,896.12 8,392,005.57资产总额264,028,982.20 292,121,436.36 195,318,230.16 112,694,349.91流动负债合计121,107,902.75 161,113,557.12 100,105,116.85 41,178,008.62非流动负债合计1,397,186.78 1,319,296.42 808,148.81 564,444.39负债合计122,505,089.53 162,432,853.54 100,913,265.66 41,742,453.0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31,986,605.17 121,134,333.50 87,659,082.42 69,086,223.80股东权益合计141,523,892.67 129,688,582.82 94,404,964.50 70,951,896.90(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元项目2011年1-6月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营业收入131,033,341.02 249,743,522.88 133,422,141.57 114,871,971.21营业利润17,419,951.85 41,176,870.22 19,659,236.75 11,246,823.94利润总额15,601,188.47 41,418,222.06 22,157,135.42 11,837,950.29净利润11,235,309.85 35,283,618.32 19,053,067.60 10,460,740.4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52,271.67 33,475,251.08 18,572,858.62 10,514,719.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70,428.87 33,234,923.24 16,526,025.90 9,919,500.77(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单位:元项目2011年1-6月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564,009.24 51,540,986.62 12,362,796.00 14,962,952.2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30项目2011年1-6月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95,051.01 -1,757,807.80 -12,327,473.27 -2,267,634.3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05,238.74 -13,443,526.79 32,076,495.00 500,000.0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9,353,821.51 36,339,652.03 32,111,817.73 13,195,317.85(四)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2011年6月30日/2011年1-6月2010年12月31日/2010年度2009年12月31日/2009年度2008年12月31日/2008年度流动比率(次)1.91 1.68 1.76 2.53速动比率(次)1.41 1.21 1.16 1.38资产负债率(合并)(%)46.40 55.60 51.67 37.0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1.99 44.67 40.31 7.87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46 4.54 5.06 6.91存货周转率(次)1.26 2.42 1.62 2.05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737.44 4,420.47 2,415.98 1,462.91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25.23 3,347.53 1,857.29 1,051.47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1,207.04 3,323.49 1,652.60 991.95利息保障倍数(倍)22.18 57.54 232.5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1.12 0.82 0.20 0.25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1.10 0.58 0.51 0.22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10 1.92 1.39 1.15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0.05 0.05 - 0.65基本每股收益(元)(注1)
  0.16 0.53 0.30 0.18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31主要财务指标2011年6月30日/2011年1-6月2010年12月31日/2010年度2009年12月31日/2009年度2008年12月31日/200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注1)
  0.19 0.53 0.26 0.17净资产收益率(%)(注2)8.09 32.07 22.55 18.5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注2)
  9.52 31.84 20.06 17.46注1: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注2:净资产收益率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股数:2,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资者及其他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募集资金用途经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建设期项目备案单位备案证编号智能会议系统产业化项目(注)
  6,615 6,264 2年孝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10092140110047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32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建设期项目备案单位备案证编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188 4,188 2年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海淀发改(备)
  [2010]317号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3,567 3,567 2年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海淀发改(备)
  [2010]318号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注:智能会议系统产业化项目截至2010年11月23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投入291万元,此外,该项目于2011年一季度取得政府补助资金60万元。

  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或通过银行贷款予以解决。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六、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与行业内其他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技术领先,持续研发创新能力强,并拥有雄厚的技术储备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飞利信电子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拥有"电子投票选举箱传动结构"、"电子票箱的选票识别方法"、"利用跳频通信的无线表决系统"、"一种基于局域网的数字语音传输系统"4项发明专利。

  此外,公司就自主研发的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提出的5项发明专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33利申请已获受理,其中,"混音装置、混音方法及利用该混音装置的会议系统"发明专利申请已进入实质审查程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还拥有"电子表决器"、"一种电子表决器"、"一种表决发言代表/主席机"等5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0项外观设计专利,拥有3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21项登记软件产品。2009年3月,公司成为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会员。此外,公司还是《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和《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标准的参编单位,公司核心技术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已列入工信部2010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计划号:2010-3166T-SJ)。

  公司自主研发的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作为第三代全数字会议系统的核心技术,是在分析学习国际上多种实时总线技术的基础之上,针对数字流媒体的传输应用特点进行了创新,并已应用于现场会议、专业播录音和数字扩声等领域。该技术经中国电子学会组织的成果鉴定会鉴定,专家组认为:应用该总线技术的现场会议系统的总体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同类系统的国际先进水平。

  该总线技术在数字音视频领域可广泛应用。

  基于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公司开发了一系列全数字智能会议系统硬件产品,并成功应用于为客户提供的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中,成为国际上少数几家能够推出成熟的第三代全数字会议系统产品的企业,为促进公司核心业务的成长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同时,公司基于长期服务于国内各级人大、政协和政府部门等国家机关客户及企事业单位客户过程中不断总结的经验,开发了多系列、多版本、适合中国国情的智能会议系统管理软件及其配套信息管理软件,大大提高了会议效率,在国内会议系统软件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正在研发的新一代会议系统软件将支持在云计算架构上的应用,客户无需在本地部署,即可使用公司的会议系统软件进行会议管理。

  作为国内智能会议系统领域的技术领跑者,公司既有强大的研发团队也有专业的项目实施团队。公司多年来一直专注于会议系统领域应用技术的研究与自主创新技术的开发,成立了相应的研发部门,专门负责智能化会议系统领域的新技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34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整体解决方案设计等工作。公司具备向用户提供一站式全面服务的能力,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现阶段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主要应用于智能会议系统领域。

  随着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建设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以及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将推进视听产业数字化转型作为重点任务之一,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未来将有广泛的应用前景:由于该技术基于终端可寻址方式实现,使扩声系统中分布式音响播放不同的音源成为可能,未来可应用于家庭、影剧院的数字扩声领域;由于该技术针对数字流媒体的传输应用特点进行了创新,能够保证音视频等信号在一条线路上同时传输,并提供信号转换所需的电力,可较好解决三网融合应用中"最后一公里"的信号传输问题;由于该技术具备的连接简单、信号延迟小、时钟同步性高、稳定度高、成本低等特点,可作为现场总线协议应用于工业控制领域,特别是在需要同时精确传输控制数据和音视频信号的场合。

  公司具备的上述技术实力,一方面体现在公司有能力提供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创新性的系统方案设计服务,以及优质、高效的工程实施与安装服务,通过自主研发的会议系统软件,配合较强的硬件定制化研发和生产能力,帮助用户在充分整合现有市场第三方品牌会议相关产品的基础上,构建满足业务需求的智能会议系统;另一方面,依托自主研发的众多核心技术,发行人推出了一系列高技术含量的会议系统软、硬件产品,其稳定性和可靠性已取得许多高端客户的认可。

  此外,较强的技术实力,使公司有能力不断延伸业务内容,为用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这是公司区别于其他竞争对手的主要因素。

  (二)市场品牌形象良好,客户资源优势突出公司在多年的业务发展过程中确立了自身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公司的客户包括国家机关客户和企事业单位客户两大类,在国家机关客户方面,公司除拥有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人社部、国家减灾委员会等客户外,还拥有多个省级和市县级人大、政协和政府部门客户;在企事业单位客户方面,公司拥有中国电信、中央电视台、首都国际机场、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方航空、中国化工集团、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35北京会议中心、世界银行中国代表处等众多优质企事业单位客户。

  公司已与上述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与上述高端客户的合作一方面促使公司积极探索行业内的尖端技术和创新服务方式,使公司的技术和服务水平始终保持在同行业领先地位;另一方面公司多年累积的优质客户群体使公司经营规模得以巩固和扩大的同时,也使公司获得了稳定的收益。通过与上述高端客户的合作,公司在国内市场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有助于未来进一步提高会议系统项目投标的成功率,通过不断扩大客户覆盖面来保持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飞利信电子2010年12月荣获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智能建筑与城市信息》杂志社联合颁布的"2010年度中国市场十大电子会议系统产品品牌"。

  (三)拥有业内领先的综合业务资质,业务承接能力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项(软件开发)资质等多项资质。上述资质的取得,体现了公司在会议系统行业及相关领域满足客户多方面需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

  (四)市场反应能力快,服务方式灵活随着会议系统设备数量、技术复杂程度的提高,会议系统运维服务水平与市场反应能力成为客户选择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的重要考量因素。目前,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了营销和服务网络,能够及时发现市场机会,具备快速的市场反应能力。

  公司重视结合客户需求,采用多种灵活方式为客户提供服务。如公司自设立以来,每年均为各级人大、政协会议提供会议期间的运维服务,仅在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全国各地两会期间,公司为全国人大、全国政协、20多个省级和多个市县级人大或政协会议提供了现场设备运维和会务服务。灵活高效的服务方式,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发掘新的商机。

  (五)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36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是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所在。

  公司具有多年的智能会议系统研发和工程经验,在经营实践中形成了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优秀的研发团队及高效的项目实施团队,人才优势突出。公司核心管理团队自成立以来保持稳定,且均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公司的研发团队逐步壮大,截至2011年6月末,公司拥有研发和技术人员153人,在员工总数中的比例达到了45.27%;公司项目实施团队在长期的项目实施过程中,累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公司长期以来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均持有公司的股份。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37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英文名称: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3、注册资本:6,300万元4、法定代表人:曹忻军5、成立日期: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16日,于2008年8月13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6、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金唐酒店3层30787、邮政编码:1001918、电话:010-620581239、传真:010-6204149610、互联网网址:http://www.philisense.com11、电子信箱:phls@philisense.com二、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部门及人员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许莉、证券事务代表孙玉凤,联系电话010-62058123,62358383转365。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2、每股面值:1.00元3、发行股数:2,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4、每股发行价格:【】元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385、发行市盈率:【】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2.10元(按照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市净率:【】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9、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10、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资者及其他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
  11、承销方式:余额包销12、募集资金总额:【】万元13、募集资金净额:【】万元14、发行费用概算:【】万元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2审计费3评估费4律师费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发行费用等合计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39四、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1、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伟国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联系电话:010-66568888传真:010-83571428保荐代表人:陈金荣、张涛项目协办人:王海明项目经办人:乔娜、霍岩、王婷、侯滢、周凯2、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刘小英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乙12号天辰大厦9层联系电话:010-65518580传真:010-65518687经办律师:孙学运、林莉、马鹏瑞3、发行人会计师: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华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四层联系电话:010-85665588传真:010-85665820经办注册会计师:冯万奇、刘红志4、资产评估机构(1)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宇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49号一层102号联系电话:010-88357513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40传真:010-88356964经办评估师:薛勇、宋征(2)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注)
  法定代表人:孙建民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23层2306A室联系电话:010-68083097传真:010-68081109经办评估师:杨立红、周丽梅、庞桂清、贠卫华注: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08年5月6日出具了"中华评报字(2008)第063号"《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资产评估报告书》。

  因业务整合,2008年6月原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业务及从业人员全部转移至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08年7月,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核准注销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持有资产评估资格的公告》(京财企许可[2008]0112号)精神,原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不再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并注销了资产评估资格。2008年8月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5、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联系电话:0755-25938000传真:0755-259381226、拟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联系电话:0755-82083333传真:0755-820839477、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020000032922350019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41户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天银大厦B座联系电话:010-66410055传真:010-66415645五、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六、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序号发行安排日期1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2012年1月13日2开始询价推介的日期2012年1月9日至2012年1月11日3刊登定价公告的日期2012年1月13日4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2012年1月16日5股票上市日期发行结束后尽快安排上市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42第四节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技术开发与应用风险会议系统行业是一个集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技术、射频识别技术、自动控制技术、音视频处理技术等多种技术于一身的新兴高新技术产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范畴。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包括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
  技术、数字混音技术、跳频无线通信技术、选票的图像识别技术、电子投票选举箱传动结构技术、流程管理软件平台技术、其他专有技术等七大类。基于上述技术,公司获得19项专利(包括4项发明专利),正在申请7项专利(包括5项发明专利),拥有3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获得21项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能够生产6个系列、100多种型号的智能会议系统设备。

  如果公司不能准确地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或不能及时将新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和升级,将可能面临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导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二、公司核心业务收入中自产品收入比例较低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会议产品、软件与服务业务收入分别为1,878.18万元、2,838.40万元、4,320.48万元和1,837.13万元,占公司核心业务收入比例较低,相应为20.41%、23.16%、20.48%和16.71%。公司核心业务收入中以整合应用第三方品牌的相关产品带来的收入为主,投资者应充分关注由此带来的相关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基于自主研发的PRSMBus(流媒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43体实时总线)和数字扩声等领先技术,以及公司与行业研究机构对智能会议系统行业发展趋势的分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智能会议系统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实施后,公司自有品牌的会议系统产品的型号与种类将有显著增加。

  同时,公司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消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主要包括:与市场需求相匹配,分步释放产能;加强营销网络建设,丰富营销模式,深入挖掘潜在客户资源;加强研发投入,进一步丰富自有品牌智能会议产品种类与型号,适应市场需求变化;逐步拓展远程视频会议市场等。

  虽然公司对智能会议产品销售的市场前景与产能消化方式进行了充分分析与论证,但如果投产后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新增产能将面临一定程度的市场风险。

  四、我国智能会议系统行业标准制定风险智能会议系统行业是一个新兴产业,包括系统规划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制造、软件开发、工程实施、维修保养、运营管理等多个环节,智能会议系统的复杂性决定了智能会议系统标准制定的重要性。目前我国智能会议系统行业尚缺乏全面的标准规范,客观上给行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例如,由于数据格式和通信协议缺乏统一标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不同厂家产品之间的互联互通,不利于资源节约和信息共享。

  在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方面,公司是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会员,参与了《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和《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标准的制定,公司核心技术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已列入工信部2010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计划号:2010-3166T-SJ)。如果国家未来出台强制性标准,或者制定的其他行业标准与现行技术特点存在差异,行业内的竞争者包括本公司,均面临着对现有产品与业务流程进行更新改造的风险。

  五、规模快速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营销和服务网络将扩展至全国21座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44要城市,公司资产规模、人员数量、下属公司数量的增加,经营管理半径的进一步扩大,使得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更加趋于复杂化。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经营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不能对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实施有效管理,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智能会议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后,公司生产基地迁移至湖北孝昌,智能会议产品生产规模将有所扩大,将消除原生产环节对外依存度高、交货不及时、质量较难控制等不利因素,强化公司对核心生产环节的控制;将丰富测试手段、改善测试环境,促使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虽然公司已就规模扩大后的工艺流程管理、生产管理、物流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以及管理与技术人员的储备进行了详细规划,但是,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生产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可能导致产品质量下降、生产成本提升、产品供应不及时等不利影响。

  六、市场竞争的风险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智能化数字会议系统及相关领域的研发,定位于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已在研发能力、客户资源、业务资质、市场反应能力和人才队伍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但是,随着智能会议系统行业市场逐渐进入高速发展的阶段,可能有更多的企业进入到该行业与公司产生竞争。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竞争优势可能被削弱,从而面临市场占有率降低的风险。

  七、公司经营业绩无法保持持续高速增长的风险报告期内,随着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公司营业收入持续稳步上升,2008-2010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47.45%,2011年1-6月营业收入达到2010年度的52.47%。2008-2010年度,受毛利率较高的核心业务增长速度较快,以及无形资产摊销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净利润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83.66%。2011年1-6月,虽然公司毛利率水平仍保持稳定,但是主要受平均薪酬水平提升带来的人工费用增加,对外捐赠带来的营业外支出增加,以及公司、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45飞利信电子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正处于复审期间,其原享受的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暂按25%的法定税率计提,导致企业所得税费用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为2010年度的31.84%,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面实施后,公司技术优势、成本优势等核心竞争能力将进一步加强。虽然公司未来利润仍将保持增长趋势,但随着公司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后,业务结构、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逐步趋于稳定,同时随着人工成本与原材料市场价格的上涨,公司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将会放缓,经营业绩存在不能持续保持高速增长的风险。

  八、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自主技术泄密的风险公司是人才与技术密集型企业,在核心技术上取得大量自有知识产权,拥有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目前核心技术人员全部持有公司股份,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与《保密承诺书》,详细约定了保密范围及保密责任。

  如果出现了上述人员大量外流甚至是核心技术严重泄密,将会对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的保持和竞争优势的延续造成不利影响。

  九、税收优惠政策与财政补助变化的风险1、发行人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收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的所得税率情况如下:
  公司依据2011年1-6月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飞利信注25% 15% 15% 7.5%飞利信电子注高新技术企业25% 15% 15% 15%华堂科技2008年度为小型微利企业,2010年至今为高新技术企业15% 25% 25% 20%飞利信至诚小型微利企业20% 20% 20% 20%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46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飞利信及飞利信电子正按规定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文件规定,2011年1-6月飞利信与飞利信电子适用15%的优惠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同时,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25%的法定税率计提企业所得税。

  公司及飞利信电子至2010年末以前,销售符合条件的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根据2011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规定,本公司享受的上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得以延续。

  公司及飞利信电子符合条件的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发行人报告期内享受的财政补助情况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07年5月29日颁布的《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07)29号)规定,发行人于2009年度收到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给予的20万元补助。根据湖北省孝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关于给予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奖励的通知"(孝昌开文[2009]10号)的相关内容,飞利信设备于2009年度收到政府奖励资金169.51万元。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省光电子信息专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10]1598号)精神,飞利信设备于2011年1月收到湖北省2010年度光电子信息专项项目资金60万元,并依据上述通知要求计入资本公积。

  3、发行人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与财政补助对净利润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与财政补助金额及对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优惠税种2011年1-6月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税收优惠金额合计(万元)35.24 399.79 218.92 205.81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47优惠税种2011年1-6月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其中:所得税优惠金额(万元)16.98 337.55 137.66 131.13增值税返还金额(万元)18.26 23.76 63.70 64.33营业税减免金额(万元)- 38.48 17.56 10.35财政补助金额(万元)- - 189.51 -税收优惠与财政补助合计(万元)35.24 399.79 408.43 205.81净利润(万元)1,123.53 3,528.36 1,905.31 1,046.07占净利润比重(%)3.14 11.33 21.44 19.67报告期内,扣除2009年度因偶发性因素取得的财政补助外,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均低于净利润的20%,且比重逐步降低。公司盈利能力对税收优惠政策不具有重大依赖。

  4、税收优惠政策与财政补助变化的风险公司及飞利信电子目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依据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于2008年12月24日取得,有效期三年,将于2011年12月到期。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飞利信电子正按规定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

  虽然公司及飞利信电子分别自2002年、2008年以来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且经公司自查,公司及飞利信电子仍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但是公司及飞利信电子仍存在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从而不能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风险。

  如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能持续具备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或者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盈利水平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获得的财政补助仅对2009年度利润产生影响,其所依据的政策不具有连续性,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报告期内偶发性财政补助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十、应收账款减值的风险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48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应收账款净额较大且持续增长。报告期期末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639.33万元、3,630.04万元、7,363.86万元、10,633.50万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55 %、18.59 %、25.21%、40.27%。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良好,账龄结构较为合理,客户资信较高。报告期期末,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重分别为62.92%、90.12%、93.92%、96.40%。公司应收账款的客户分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两大类,国家机关客户具有政府信用,应收账款的回收有可靠保障。企事业单位客户以中国电信、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等大中型客户为主,该类客户资金实力雄厚、商业信誉良好。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提取了坏账准备。但是,随着公司营业收入与客户基础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将持续上升,并存在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十一、存货减值风险报告期期末,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4,749.96万元、6,078.89万元和7,623.32万元、6,082.84万元,扣除已签订合同未完工的工程施工存货,以及为重大产品销售合同而提前储备的库存后,公司原材料与库存商品存货金额随着收入规模基本保持稳定增长,报告期期末分别为2,533.88万元、3,035.78万元、3,243.79万元、3,918.8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既包括自有品牌的6个系列、100多种型号会议产品及生产原材料,也包括其他品牌的会议产品;既作为工程施工业务的备品备件,也作为自有品牌会议产品生产的原材料储备。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存货种类与金额仍将呈现上升的趋势。

  公司存货以工业用电子产品为主,该类产品具有兼容性高的特点,在工程施工与会议相关产品销售业务中均可以有效地使用,存货减值风险较低。但是,如果未来技术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存货跌价或无法变现,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采购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德国博世是公司会议系统硬件产品重要供应商,在国内会议系统相关产品销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49售采用经销商分销制度。公司自设立以来与博世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向博世(上海)安保系统有限公司及其他博世产品经销商采购金额分别为1,809.01万元、2,109.45万元、2,694.85万元、832.47万元,占同期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1.31%、21.42%、15.15%、12.49%。公司存在博世品牌产品采购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虽然市场中同类产品供应商较多,公司与贝拉、宝利通等国际知名会议设备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也逐步加大生产应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会议系统产品,但是,若博世销售政策发生改变,产品供应不及时或价格发生重大波动,将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共同控制带来的不确定风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等四人,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53.46%,自2002年公司成立至今其合计持股比例始终高于51%,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对公司形成了稳定的控制。

  虽然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签订《一致行动人确认和承诺函》,进一步承诺未来将继续采取措施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但如果上述承诺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存在因敌意收购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的风险。

  十四、母公司现金分红依赖于子公司现金分红的风险为确保公司现金分红的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章程中均明确列明如下条款: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在公司盈利年度,公司当年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但是,如果子公司未能及时、充足地向公司分配利润,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金额将受到限制。

  十五、主要经营场所为租赁的风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办公场所及生产场所为租赁取得,其中公司办公场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金唐酒店第三、第四层,租赁期限至2023年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504月30日。华堂科技主要办公场所为崇文区东后河沿1号院4号楼,租赁期限至2012年1月31日。飞利信至诚主要办公场所为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639号德源大楼501室-A2房屋,租赁期限至2012年9月26日。公司上述经营场所出租方均拥有出租房产的合法所有权,或出租方出租房屋已取得合法产权人的授权或同意。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基本完成将主要生产场所搬迁至湖北孝昌的相关工作。虽然公司主要办公场所租赁期限较长,公司成立以来未发生过因租赁房产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但是,如果租赁的生产经营场所在租赁期内被拆迁或因租赁合同被第三方主张无效等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出租,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六、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导致公司利润下滑的风险公司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规模相对较小,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金额为2,689.00万元,占公司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10.18%。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规模将大幅增长,新增固定资产7,583万元,无形资产558万元,预计相应年新增折旧与摊销合计862万元,占2010年度利润总额的20.81%。

  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面实施后不能产生预期收益,公司存在因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十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8.50%、22.55%、32.07%、8.09%。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建设期,且在项目建成后,公司将依据市场需求情况,分步释放产能,从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至全面达产后才能达到预计的收益水平。因此,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有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51十八、业务区域集中度持续偏高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中,来自含北京在内的华北区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持续较高,分别为54.60%、57.37%、56.65%、56.73%。现阶段会议系统行业的客户主要为各级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司总部地处北京,北京是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国家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较多,对会议系统有较大的需求。如公司未来不能在华北区以外的区域迅速拓展市场,将存在业务区域集中度持续偏高的风险。

  十九、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家机关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该类客户受政府采购或资金预算管理影响,通常在年度规划方面倾向于上半年做规划,在下半年进行项目施工和竣工验收,因而,公司下半年业绩好于上半年,呈现季节性特征。市场需求的季节性波动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也呈现季节性波动特征,2008-2010年度,公司下半年营业收入占全年比例分别为56.38%、64.52%、60.84%,其中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比例为41.32%、36.34%、38.57%。公司提示投资者应充分关注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所引致的相关风险。

  二十、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涉及的税收补缴风险2008年8月,发行人以飞利信有限经审计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公司发起人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时,用于转增股本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尚未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合计约293万元。

  鉴于该部分个人所得税存在可能被追缴的风险,为此,发行人除江瑞华(因病尚在康复期)之外的37名现有自然人股东均出具了相关《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1)当时为公司发起人的现股东承诺如下:"若税务机关征缴本人在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飞利信股份时以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人将无条件、全额缴纳该等税款,若税务机关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52因此对本人罚款,该等罚款亦由本人全额承担;如飞利信股份因未履行代扣代缴上述税款义务而遭致税务机关罚款,相应的罚款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2)非公司发起人的现股东承诺如下:"若税务机关征缴本人所受让股份原持有人在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飞利信股份时以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人将无条件、全额缴纳该等税款,若税务机关因此对本人所受让股份的原持有人罚款,该等罚款亦由本人全额承担;如飞利信股份因未履行代扣代缴上述税款义务而遭致税务机关罚款,相应的罚款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还进一步承诺:"若税务机关征缴飞利信股份其他股东在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飞利信股份时以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若其他股东未能缴纳该等税款,我们四人将无条件、全额垫付该等税款;若税务机关因此对飞利信股份其他股东罚款,若其他股东未能缴纳该等罚款,该等罚款亦由我们四人无条件、全额垫付;如飞利信股份因未履行代扣代缴上述税款义务而遭致税务机关罚款,若其他股东未承担相应的罚款及责任,则均由我们四人全部承担。"虽然发行人发起人股东、现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已做出相关承诺对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涉及的税收补缴责任予以承担,公司仍存在对整体变更时发起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风险。

  二十一、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生产自有品牌会议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芯片、PCB板、线材、接插件、电阻电容、结构件、包装材料等。公司向外部采购的设备主要为扩声设备、投影机、显示设备、摄像设备和客户指定的其他品牌会议设备等。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中上述材料的比重较高,分别为93.16%、88.94%、91.76%、91.89%。

  期间材料成本(万元)营业成本(万元)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2011年1-6月7,944.43 8,645.73 91.89%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53期间材料成本(万元)营业成本(万元)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2010年度15,199.98 16,565.66 91.76%2009年度7,821.81 8,794.22 88.94%2008年度7,400.64 7,943.76 93.16%虽然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材料的供应商众多,市场供应充足,总体上看其性价比逐年提高。但是,如果未来材料的采购价格上涨,且公司不能有效地相应调整销售价格,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54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公司的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一)设立方式公司系于2008年8月13日由飞利信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5月6日出具的利安达审字[2008]第A1454号《审计报告》,飞利信有限以截至2008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6,421.21万元按1.070:1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6,000.00万元,由各股东按原各自持股比例持有。飞利信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由股份公司承继。

  2008年5月28日,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拟设立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08]第A1046号《验资报告》。2008年8月13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1010800492285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设立时的发起人公司改制设立时的发起人为39名自然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起人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权性质1杨振华1,569 26.15自然人股2曹忻军772 12.87自然人股3陈洪顺547 9.12自然人股4刘仲清480 8.00自然人股5赵经纬420 7.00自然人股6王守言380 6.33自然人股7余日华220 3.67自然人股8祁九红210 3.50自然人股9王斌200 3.33自然人股10岳桐190 3.17自然人股11周家民180 3.00自然人股12吕伯研100 1.67自然人股13孙建民100 1.67自然人股14郑婉珍60 1.00自然人股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55序号发起人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权性质15封国强60 1.00自然人股16岳路51 0.85自然人股17罗伟50 0.83自然人股18曹民50 0.83自然人股19宗凤良40 0.67自然人股20安渊慧40 0.67自然人股21陈亚光30 0.50自然人股22陈晓艳30 0.50自然人股23杨林30 0.50自然人股24郭凤英30 0.50自然人股25张春凯30 0.50自然人股26李晓20 0.33自然人股27刘云青20 0.33自然人股28许莉18 0.30自然人股29施亮11 0.18自然人股30江瑞华10 0.17自然人股31金日吾10 0.17自然人股32卢继敏10 0.17自然人股33杨惠超9 0.15自然人股34张凡5 0.08自然人股35谯先甫5 0.08自然人股36黄健超4 0.07自然人股37贾金华3 0.05自然人股38王培玉3 0.05自然人股39刘莹3 0.05自然人股合计6,000 100.00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1、发行人成立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公司改制设立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发起人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刘仲清、赵经纬、王守言。公司改制设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如下:
  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赵经纬在公司设立前除分别拥有公司26.15%、12.87%、9.12%、7.00%股份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56刘仲清在公司设立前除拥有公司8.00%股份外,还持有孝昌中顺投资有限公司90%的权益,认缴其出资额900万元。孝昌中顺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刘仲清,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厂房租售、工业项目投资、商业贸易、货物运输、建筑机械设备、建筑器材租赁。

  王守言在公司设立前除拥有公司6.33%股份外,还持有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1.6%的权益,认缴出资额16万元。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25日,发行人改制设立时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国内教育信息化领域的工作,主要为各高校构建校园网、数字图书馆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并向各高校提供相应的软件、技术咨询服务。

  报告期内,2008年发行人曾向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采购IT设备。2009年12月发行人向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借款710万元,该笔借款已于2010年1月偿还,因借款期限较短,双方协商确定免除借款利息。

  2、发行人主要发起人于公司成立之前曾拥有,但于发行人改制设立时已转让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2002年2月至2006年5月期间,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分别持有中翼远176万元、132万元、88万元出资额,2006年5月至2006年8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曹忻军持有中翼远4万元出资额,此后,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不再持有中翼远股权。中翼远在杨振华、曹忻军和陈洪顺持股期间实际从事德国博世会议系统产品、IT产品的分销业务,在此期间,中翼远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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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翼远合法存续,实际控制人为吕伯研,除对外投资外,未从事其他业务。报告期内中翼远未与发行人发生过交易。

  曹忻军曾于2005年9月22日投资北京索立亚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为84.15万元,出资比例为99.00%。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29日,注册资本85万元,已于2007年7月24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准同意北京索立亚科技有限公司注销登记。报告期内北京索立亚科技有限公司未与发行人发生过交易。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57(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前后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业务均未发生变化。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从飞利信有限承继的整体资产,公司成立以来主要为客户提供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五)发行人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公司成立后主要发起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刘仲清、赵经纬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2009年9月19日,王守言与那日松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的出资额全部转让给那日松。

  (六)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前后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具体业务流程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公司主要发起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于1997年4月共同投资设立了飞利信电子,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前身飞利信有限已于2007年2月完成对飞利信电子的收购,使其变为全资子公司,详见本节"二、公司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除此之外,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完全分开,不存在依赖主要发起人的情形。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公司系由飞利信有限整体变更设立,飞利信有限债权、债务全部由公司承继。

  公司所承继的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事项的资产,均依法完成了权属变更手续。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58(九)发行人的独立经营能力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独立运作,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完全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公司系由飞利信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行人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及资产的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设立时,公司整体承继了飞利信有限的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债权、债务,未进行任何业务和资产剥离。

  公司拥有独立于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

  发行人已独立建账管理,合法拥有对所有资产完整的实际控制权,不存在依靠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不存在以公司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和其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人员独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选举或聘任产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与发行人业务相同、相似或与发行人存在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形;公司财务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独立管理公司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等。

  3、财务独立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59他企业或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独立支配自有资金和资产,不存在资金和其他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任何形式占用的情形。4、机构独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适合自身业务发展需求的、独立和完整的职能机构,设置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设置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设置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公司设立的各职能部门权责分明,依照《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独立运行、相互协作,形成一个协调统一的整体,不受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干预,与控股股东在机构设置、人员及办公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5、业务独立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流程,具备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

  二、公司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公司是2008年8月由飞利信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来未经历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公司设立前,经飞利信有限于2007年2月5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收购飞利信电子100%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以飞利信电子注册资本作为定价依据,确定股权转让款为1,055.50万元。

  飞利信有限与飞利信电子在本次股权收购前后,均处于相同股东的控制之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具体情况如下:
  (一)飞利信电子的基本情况飞利信电子基本情况详见本节"四、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之"(一)全资子公司:飞利信电子"的相关内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飞利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60信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合计(万元)出资比例(%)
  1杨振华390.535 37.002陈洪顺232.210 22.003曹忻军221.655 21.004王守言105.550 10.005赵经纬105.550 10.00合计1,055.500 100.00(二)收购的必要性飞利信电子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会议系统项目的实施和运维服务,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收购了飞利信电子,使其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完善公司的规范运作,提升市场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飞利信电子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效地减少了关联交易及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另一方面,公司通过收购飞利信电子,调整完善了自身业务架构,将业务链延伸至项目实施和运维服务领域,更好地满足了客户的实际需求,整体经营业绩得以提升,核心竞争力得到增强。

  (三)飞利信电子被收购前的简要财务情况公司以2007年2月28日为合并日,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将飞利信电子纳入合并范围。飞利信电子在合并日的总资产为3,540.16万元,净资产为1,046.22万元,2007年1-2月的营业收入为777.49万元,净利润为109.25万元。

  (四)收购所履行的法定程序2007年2月5日,经飞利信有限股东会审议,同意以人民币1,055.50万元的价格收购飞利信电子100%的股权,转让完成后飞利信电子成为其全资子公司。

  2007年2月9日,经飞利信电子股东会审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向飞利信有限转让其持有飞利信电子100%的股权,股权转让以飞利信电子注册资本作为定价依据。同日,公司与飞利信电子全体股东签署了《股东出资转让协议书》,收购飞利信电子100%的股权。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612007年2月14日,飞利信电子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1010800468102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飞利信电子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飞利信有限为飞利信电子唯一的股东,持有飞利信电子100%的股权。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经飞利信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原飞利信电子杨振华、陈洪顺、曹忻军、王守言、赵经纬等5名股东对飞利信有限增资1,105万元,增资价格为每股1元。该次增资使公司拥有更稳定的现金流,保障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股权关系及内部组织结构(一)公司股权关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权关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图所示:
  注:图中虚线框内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62(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从公司设立后的运行情况看,公司的管理制度完善,部门职能明确。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中设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公司董事会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各主要职能部门职责情况如下:
  1、证券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务工作及信息披露、股权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负责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资本项目的市场调研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具体运作事项。

  2、营销中心:制定公司整体销售政策,规范各子公司的销售行为。具体负责软件产品销售、市场政策的制定以及产品推广等;负责自有产品的市场推广计划;客户管理和市场信息的收集,拟订产品销售计划;负责进行新产品(包括产品升级)的市场可行性分析;负责协调与厂商、合作伙伴、工程商的关系。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633、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公司财务核算体系的建立及日常经营,具体包括资金管理、预决算管理、财务核算、财务分析等,并为公司战略及日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各项应收款项的核算工作,督促经办部门限期清理;负责对各项经济合同进行审定及管理。

  4、研发中心:研发中心主要根据公司经营策略及市场需要,定制、开发贴近客户需求的软硬件产品,并负责产品向下属公司及合作伙伴的推广应用。该中心下设产品研发部、会议软件研发部、软件平台部。

  产品研发部:负责会议系统及其相关新产品开发和老产品更新改造与完善;制订公司产品研究开发计划;负责公司会议产品的设计开发,并组织产品设计过程中的设计评审、技术验证和技术确认;产品各应用环节中的技术支持。

  会议软件研发部:负责会议系统应用软件及底层协议开发,配合产品研发部编制相关硬件配套程序;编制现场用会议管理软件,并结合会议流程集成所有设备;具体实施会议软件开发工作,完善软件开发流程;对公司会议产品合同有关软件技术中工期、技术方案等提供技术支持。

  软件平台部:负责研发及管理公司业务应用软件核心技术,制定公司软件产品的发展方向,确定公司产品框架及开发实施计划;规划公司主要业务板块软件产品规划及平台升级、改造和完善;参与软件工程核心设计,依据公司制定的业务发展宏观方向对相关软件设计进行修正;全面监控产品开发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

  5、质量管理部:负责公司技术规范、文档、知识产权的管理,以及产品与项目质量管理、开发规范管理、资源配置管理等。具体负责组织公司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实施、监督和评审工作;制定公司技术规范及软件开发规范,负责技术文档、资源配置和知识产权的规范性管理工作;负责对公司项目过程及项目质量进行监督管理;针对质量问题制订纠正、预防和改进的措施,并追踪验证。

  6、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部:负责合同执行分解、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等。

  具体负责对渠道项目技术咨询的解答;对工程实施项目进行深化设计及技术支持;负责对故障系统的检测,对故障产品的维修;负责对渠道项目的产品售后安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64装、调试指导服务;负责工程验收后的资料保管、质量维护、临时故障的排除处理等。(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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